安动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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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动部管理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提高公司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违章,避免工伤事故发生,根据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新职工、特种作业人员、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班组长、变换工种和“四新”教育(四新是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全员教育、复工教育、职业健康教育、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共九种安全教育的程序、内容及管理要点。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
2.总则
2.1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要通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2.2各部门、车间要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认真布置,检查落实,讲求效果,严格考核。
2.3各单位对各种安全教育均要有纪录。
新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教育记录,档案永久保存,其它保存五年。
3.新职工安全教育,教育率100%
3.1凡新职工(包括干部、工人、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等)进公司都必须进行公司级、处室(车间)级、班组级的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三级教育后,安全部门对其进行考核。
3.2劳动人事部应当确定新职工的学徒期,车间、部门必须为其指定师傅,师傅应当对其进行安全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并对其安全操作进行监护。
3.3经三级安全教育后,安技部门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车间、部门安排其上岗。
3.4新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内容
3.4.1公司级教育由安技部门负责进行,主要内容为: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c公司概况,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和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安全管理程序;
d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3.4.2车间(处室)的安全教育,由车间(处室)安技员负责进行,主要内容为:
a本车间(处室)的生产特点,危险区域,要塞部位和设备状况;
b本车间(处室)危险作业项目,安全管理程序。
c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劳动纪律及注意的安全健康事项。
d本车间(处室)典型事故案例及防范措施。
e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3.4.3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
主要内容为:
a本班组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危害区域和本岗位设备、设施状况;
b本岗位、本工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c本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安全卫生操作方法示范,排除故障的方法,互相合作的安全事项,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措施;
d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日常安全检查内容、方法和隐患报告,整改要求;
e本岗位及作业场所意外情况的应变措施;
4班组长安全教育(教育率100%以上)
4.1班组长安全教育,由安全部门组织实施及操作,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4.2教育内容:
a安全生产的意义和任务;
b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c安全技术、职业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d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及应用、班组安全建设、安全生产“五同时”教育、日常检查内容、危险作业、违章管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5.变换工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教育(教育率100%)
5.1变换工种(以劳人部调令为依据)时,必须进行变换工种教育,由车间、班组参照“三级教育内容”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后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
5.2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先由各车间(处室)审查同意,报安技部门、设备部门、工艺部门,进行一人多机(岗)安全操作培训,并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方可上岗操作。
5.3采用“四新”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技部门配合,进行岗位教育并填写《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卡》。
6.复工安全教育(教育率100%)
6.1无论各种原因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员工,必须接受车间(处室)级、班组级,两级安全教育。
6.2教育内容参照“三级教育”内容进行培训。
6.3复工教育后,填写《复工安全教育卡》方可安排工作。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教育率100%)
7.1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我公司所涉及的特种作业人员为:
电工作业操作工,电气焊工,起重机械(含电梯)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司炉工,热力站操作工,水质化验工。
7.2安技部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时间组织其参加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培训或复审,操作者须持证上岗。
8.职业健康教育(教育率90%以上)
8.1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的人员及相关车间(处室)的领导,技术人员和医务人员应参加职业健康教育。
每二年培训一次。
8.2教育内容
a)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企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知识。
b)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职业危害的法律、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c)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自我防护措施,应急救援办法和紧急处理程序
8.3安技部门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职业健康档案。
9.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安全教育(教育率100%)
9.1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含新任干部)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具备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整理能力。
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
9.2培训的主要内容
a)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作业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技术、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c)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d)典型事故案例
10.全员安全教育(教育率90%)
10.1每年各车间(处室)应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10.2全员安全教育内容
a)通报公司一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b)根据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讲解注意事项
c)安全生产知识、新技术
11.安全管理人员教育(教育率100%)
11.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安全管理培训
11.2培训内容
a)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贯彻卫生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c)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
d)典型事故案例
e)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f)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及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
12.考核
对于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和达不到规定要求,按安全奖惩办法执行。
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采用“四新”项目,年度安全措施计划。
(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2.总则
2.1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
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2.2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有关法规规定进行评价和审批。
3.职责
3.1安技部门是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种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的预验收。
3.2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三同时”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安技部门对“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3.3财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4.建设项目的设计
4.1设计部门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必须按规定编制职业安全健康专篇,各项措施要切合实际。
4.2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任何部门都不得随意改变,消减已批准的职业安全健康项目的设计方案。
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5.1安技部门负责汇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建设项目“三同时”预验收。
5.2项目单位对预验收中提出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改进意见,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安技部门。
5.3对于大中型建设项目,公司内部组织预验收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考核
6.1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的部门人员,按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6.2未经安技部门审查同意,强制投产的建设项目,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时,要追究批准投产者的责任。
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维护和保障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制度。
1.2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包括实习工、外用工、临时工等),女工是指公司用的所有女性员工。
2.总则
2.1女工和未成年工是特殊群体,他们由于生理及心理原因,容易受到意外伤害,所以应对他们实行特殊保护。
2.2各部门、车间要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工作使他们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职责
3.1任何部门严禁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
3.2招用未成年工,劳人部须向政府劳动部门登记,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未成年工须持证上岗。
3.3招用未成年工须按下列要求时间进行体检。
3.3.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3.3.2工作满一年
3.3.3年满18周岁
3.3.4严禁招用有生理缺陷的未成年工
3.4公司内凡是适合妇女从事的岗位,不得拒绝招收女工。
4.考核内容
4.1各车间(处室)应根据体检结果安排未成年工从事适合的劳动。
严禁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工作
a)存在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的岗位
b)存在生产性有毒作业危害的岗位
c)存在5年以上二级高处作业的岗位
d)室内外温差3摄氏度以上的高空作业(夏季室外温度31摄氏度以上,冬季室外温度5度以上)
e)从事特种作业及操作特种设备
f)国家规定第四级劳动强度的工作(即劳动强度很重)
g)工作时须长期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的岗位
4.2严禁安排女工从事以下工作
a)严禁安排女工从事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对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b)女职工在月经期、怀孕期、产期、哺乳期(简称“四期”),所在部门、车间禁止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严禁安排怀孕七个月的以上的女工,从事夜班劳动,并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3凡没按以上执行者,按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杜绝违章现象,保障公司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1.2安全检查包括:
岗位检查、车间(处室)检查、公司级日常巡视检查、月检查、季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
2.岗位检查
2.1检查内容
a)每天上岗前,对自己所使用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b)每天上岗前,了解工作内容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c)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在确保安全前提前下方可进行工作
3.车间(处室)检查
3.1车间(处室)检查内容及程序
a)车间(处室)要对本部门重要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
b)检查定制管理要求各级标准
c)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装置
d)检查员工操作的行为规范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e)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本部门无能力整改的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4.公司级日常安全巡视检查
4.1检查内容(参照安全生产巡视检查表)
5.月检查
5.1检查内容(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月考核标准)
6.季检查
6.1检查内容(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
7.季节性安全检查
7.1季节性安全检查内安技部门根据季节特点制定检查内容及标准。
7.2各车间(处室)应根据安技部门提出的要求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8.节假日安全检查
8.1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安技部门提出检查内容,报主管经理。
8.2由主管理经理带队对各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9.事故隐患申报程序
9.1岗位检查出的隐患须报车间(处室)安技管理人员进行整改。
9.2本制度3、4、5、6、7、8检查出的隐患须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整改部门和安技部门,整改部门须按整改时间填报《隐患整改反馈表》通知隐患部门、安技部门。
9.3安技部门负责检查、监督隐患整改过程并负责验收。
10.考核
10.1凡没按以上执行者,按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危险作业工作复杂,对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威胁较大,大多涉及特种作业,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为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2危险作业范围
1.2.1相对高度在2M以上的高空作业
1.2.2非安全电压的带电维修作业
1.2.3电压等级为10kv的供电设备和供电线路的维修作业
1.2.4设备搬倒作业
1.2.5建筑物拆除作业
1.2.6非砖结构的层顶、罩棚、防雨罩等安装和维修作业
1.2.7易燃、易爆场所明火作业
2.职责
2.1作业部门作业前须向安技部门进行申报,安技人员应到现场了解作业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2.2作业部门应落实安技人员提出的防范措施。
2.3作业部门应填报《危险作业申报表》报主管经理审批(申报表须附作业人员名单)
2.4作业人员须有公司保健站健康证明。
2.5易燃、易爆场所明火作业须有保卫部门审批。
2.6凡是未申报危险作业的进行危险作业,安技部门有权停止其作业。
3.考核
3.1凡是无执行以上规定者,按《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企业内部机动车、电瓶车运输的安全管理,防止厂区内交通事故,制定本制度。
1.2驶入厂区内各种机动车辆、电瓶车须遵守本制度。
2.总则
2.1凡是驶入我公司内行驶车辆必须装有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照明、信号等安全装置,并保证承接灵敏可靠有效,驾驶室应装有刮水器。
2.2机动车辆的安全线路、设备应绝缘良好,开关必须完整、安全、可靠。
2.3非防爆车辆严禁驶入易燃、易爆场所。
3.行驶
3.1在公司内道路行驶的一切车辆必须遵循右侧行驶的通行原则。
3.2公司内区域路面、道口要根据环境状况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凸透镜等。
3.3公司内区域行驶的各种车辆限速5km/h。
3.4车辆行驶应与车辆及行人保持随时可抑制动力的距离。
3.5自卸车在行驶时严禁车厢处于倾斜状态行驶。
3.6倒车时,驾驶员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在人员稠密、地区狭窄的场所,应设专人指挥。
3.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做到熄火、摘挡、加锁。
4.驾驶员
4.1驾驶员身体必须健康,听视觉良好,代培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4.2实习驾驶员不得单独驾驶,必须经安全教育,并制定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驾驶实际经验的驾驶员担任教练工作,并负责行车安全。
4.3凡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系统疾病及色盲、听力障碍等禁忌症者不准驾驶车辆。
4.4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4.1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4.4.2不准酒后驾车。
4.4.3不得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开车。
4.4.4不准驾车吸烟、饮食、打电话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4.4.5驾驶员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开车。
4.4.6严禁超负荷使用,货物码放要上轻下重、均衡平稳、捆扎牢固。
4.4.7叉车严禁载人,电瓶车只准在司机旁载乘一人。
4.4.8车辆行驶中严禁扒车或跳车。
5.考核
5.1凡无按以上规定执行,按《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加强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特订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包括:
机械设备设施上的完全固定、半固定、封闭、本封闭的各种防护罩;机械或电气的连锁装置;自动半自动给出料装置;限制装置;自动或半自动紧急停止装置;防护误操作装置;警告或警报装置;各种行程限制装置;机械或电气锁紧装置;防触电保护和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2.总则
2.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改装和改造,由使用部门或工艺部门提出申请,并附改造方案和图纸,经安技部门审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2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改装后,由改装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技术文件资料交于设备部门收入设备档案。
2.3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单独报废拆除后须按原型号补齐,否则主体设备不允许继续使用。
2.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须与主体设备同时维护保养。
2.5任何人、任何部门严禁私自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2.6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故障、损坏须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修复前主体设备严禁使用。
3.考核
3.1凡是无按以上规定执行的按《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防尘、防毒设施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加强防尘、防毒设施的管理,保证设施的正常、安全、有效地运行,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改善劳动条件,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英称防尘、防毒设施包括:
除尘设施、通风设施、降温设施、降噪声设施、净化设施等。
2.总则
2.1防尘、防毒设施本着谁使用、谁检查、谁维护的原则,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2.2安技人员应对防尘、防毒设施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责成维修人员迅速整改。
2.3防尘、防毒设施的改造,由使用部门或工艺部门提出申请,并附改造方案和图纸,经安技部门审查、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2.4防尘、防毒设施改造后,由改造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技术文件由设备部门收入设备档案。
2.5防尘、防毒设施单独报废拆除后应按原型号补齐,否则主体设备不允许使用。
2.6防尘、防毒设施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时维护保养。
2.7防尘、防毒设施和生产设备、设施须同时使用,任何人、任何部门严禁私自拆除、停用、挪用防尘、防毒设备。
3.考核
3.1凡是无按以上规定的按《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在日常维护保养的基础上,定期检修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设备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
为此,设备使用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设备的定期检修计划并严格执行。
一级保养:
时间:
每季进行一次。
以生产工人为主,在维修人员(钳、电、润滑工)配合下对设备表面进行彻底清扫;疏通油路、油线;清洗各齿轮箱并换上新油;去活动面毛刺;调整间隙,达到脱黄袍、清内脏漆见本色铁见光,油路通油窗亮操作灵活运转正常。
二级保养:
时间:
每年进行一至二次
以维修人员(钳、电、润滑工)为主,生产工人参加,除进行一级保养内容外,应检查技术状态,进行部分修复或解体;更换磨损零件,进行局部刮研;清洗换油,达到运转正常并能满足工艺要求;基本无漏油、漏水、漏电现象。
四要:
部件清洗要解体,传动部位要灵活,
配合间隙要调整,安全装置要可靠。
六无:
机床表面无“黄袍”,丝杠导轨无油垢,
油路畅通无阻塞,冷却系统无漏水,
紧固部件无松动,各部清洗无死角。
购买设备决策的协调制度
编制设备更新、购置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必须事先进行技术、经济保证。
特别是关键设备更要进行经济技术、可行性分析,把好选型和安装验收质量关,对进口设备,设备动力部门和技术工艺部门必须参与选型的调整和考察,在与外商谈判中,要提出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设备维修配件,润滑油品,维修人员培训设备安装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等要求。
设备动力部门要广泛收集设备科技发展及市场信息和有关设备使用的意见,为做好设备选型提供依据,同时要将新设备使用初期在质量、效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故障情况及改善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制造单位反馈,特别是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做好有关工作。
设备完好率的考核制度
按照各类设备的完好标准,在设备部门及时提供维修用各种机械、电器配件的前提下,设备使用部门必须认真组织维修工和操作工有计划地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工作,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每月的设备完好率在94%以上,季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年设备完好率在96%以上。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了使员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等工作规范化,使发生事故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地实施救援,减少财产损失,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天津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各种用工制度员工。
2.总则
2.1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
2.2预防发生事故,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实现本质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3.工伤事故认定
3.1以下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无本人责任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中受到伤害的。
c)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3.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b)醉酒导致伤亡的。
c)自残或自杀的。
4.工伤事故分类
4.1轻伤事故
4.2重伤事故
4.3伤亡事故
4.4重大伤亡事故
4.5急性中毒事故
5.工伤事故报告
5.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安技部门,时间要求
a)8:
00—17:
00之间发生工伤后,2小时内报告
b)17:
00—次日8:
00之间发生工伤事故后,于次日9:
00之前报告。
c)未按规定时间申报备案的工伤事故,安技部门不再受理工伤认定。
5.2发生事故后,本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的原则,抢救受伤人员,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5.3对于重伤以上事故,安技部门应立即报告控股集团公司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部门,市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
6.事故调查、分析
6.1轻伤事故由车间(处室)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6.2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6.3事故调查小组职责
a)坚持科学的实事求是地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
b)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c)确定事故责任人
d)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报主管总经理。
e)写出事故报告书
f)事故调查组有权问发生事故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相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拒绝。
7.考核
7.1对事故责任人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与范围
1.1为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