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英章欧体间架结构28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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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英章欧体间架结构28法
田英章欧体间架结构28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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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法:
中直对正。
一字之中,有上下两中竖者,两竖均应垂直对正,若能对正,则字身不倒。
然两竖中有一竖须坚挺垂直,以立其势,而另一竖则略向左斜,以化其板。
对正之法,是以重心为准,如两笔僵直,神韵必失。
见下图:
第五法:
中直偏右。
凡中直者,皆应垂直劲挺、管逐势行。
无论悬针垂露、有钩无钩,屈体弯身是为大忌。
右军论中直曰:
“紧如春笋之抽寒谷是也。
”太宗也云:
“为竖必弩,贵战而雄。
”中直虽应垂直劲挺,但须稍有偏右,以化呆板,楷、行同此。
见下图:
第六法:
底竖斜位。
凡竖在下方者,皆非全部居中,或偏于左,或侧于右,侧右者多,偏左者少。
不居中者,当不可强为,强为居中字身必倒。
底竖笔锋所指,必有所向,察之要精,观之务细,以全局定其位置,以字势择其形态。
见下图:
第七法:
横笔等距。
横笔之间凡无点、撇、捺者,间距基本相等,其法同“竖笔等距”法。
见下图:
第八法:
竖笔等距。
竖笔之间凡无点、撇、捺者,间距基本相等,楷书即是,行书亦然。
竖距虽然相等,但其宽窄当随字形而定,不可一律。
有因字势各异者,当有右倾左斜、阴阳粗细之别,或悬针,或垂露,迟速缓急,变化有致。
见下图:
第九法:
上收下展。
上收而下展,下展而上收,凡上下结体之字必择其一。
上收者,阴柔华丽,涵蓄谦和,以避让而留地步;下展者,阳刚豪放,行笔雄奇,以开张而壮丰满。
阴阳顿挫,妍美遒劲,错落而生奇势,对应而求壮和。
见下图:
第十法:
上展下收。
上展者,飘扬洒脱,以耀其精神;下收者,疑重稳健,以标其端庄。
行笔挥运,应先急后缓,当急不急是为涩滞,当缓不缓是为浮滑。
见下图:
第十一法:
上正下斜。
上正者,竖笔务须垂直;下斜者,重心则应不倒。
上正者以平其势,下斜者以化其板。
凡上下结体之字,务须注意斜正,当斜则斜,当正则正。
斜而不倒、正而不僵,正中求其动势,斜中取其稳健。
见下图:
第十二法:
上斜下正。
凡上下结体之字,上斜下正者居多。
上以斜势而呼于下,下以收缩而呈于让。
顾盼相应,神气贯连。
飘然飞动中求其肃穆,稳重古朴中存于风神。
禀阴阳于动静,体物象而成形。
见下图:
第十三法:
下方迎就。
凡上有撇捺开张、宽博舒展之字者,下方宜上移迎就。
上移则为抱紧,下坠必为脱节。
上移者,钩环盘纡,紧密而势出;下坠者,中宫散涣,软弱而缓滞。
见下图:
第十四法:
左收右放。
凡左右结体者,以左收右放者居多。
一独体字,如置于左部,其形必变,以收敛而逊于右,“林”、“双”、“晶”即是。
见下图:
第十五法:
左斜右正。
凡左右结构者,以左斜右正者居多,左斜为呼,右正为应,有呼无应,字势必殇,有应无呼,无源之水,均不能立。
呼者以斜而取势,应者以平而安神。
呈左动而右稳,书呼疾而应迟。
见下图:
第十六法:
对等平分。
陈绎曾《翰林要诀》论书云:
“对者宜等,间者宜半。
”凡左右结构字,有避让迎就者,也有对等平分者。
对等平分,是为高低对等、宽窄平分,不可一方过高、一方过小。
虽有呼应,但各占一半,以求平实。
见下图:
第十七法:
左右对称。
凡左有撇右有捺者均需应平稳对称,其高、低、长、短应识字形而定。
撇笔未出,先思捺笔位置;捺笔轻重,当依撇笔长短。
顾盼呼应,笔意相连。
若撇捺不对称,必重心不稳,其势必危。
见下图:
第十八法:
主笔脊柱。
字中必有一笔是主,余笔是宾,主不立,宾不随,主不稳,宾不靠。
主笔担其脊梁,树其重心;宾笔附其血肉,辅其装饰。
主宾相顾,四面停匀。
右军云:
“欲书先构筋力,然后装束。
”然主笔者,不可长有余而失于短,强逾弩而乏于韧。
见下图:
第十九法:
中宫收紧。
清包世臣《艺舟双楫》云:
“凡字无论疏密斜正,必有精神挽结之处,是字之中宫,然中宫有在实画,有在虚画,有在虚向,必审于字之精神所注……”中宫者,核心也,中宫收紧,余笔外拓,以字中为核心,分领纵展,神韵必生。
见下图:
第二十法:
收缩纵展。
此为常用之法,学书凡不可悖。
收缩为其纵展,纵展反为收缩。
一展一收,神采飞动,不展不收,缓弱呆板。
包世臣曰:
字体收展“如老翁携幼孙行,长短参差而情意直挚,痛痒相关”,但又不可肆意挥就,全无法度,以少知而炫奇,以意足而不顾颠错。
见下图:
第二十一法:
牵丝粘连。
使转粘连,字之精神挽结所在,而行、草者尤甚。
清蒋和《书法正宗》云:
“字无一笔可以不用力,无一法可以不用力,即牵丝使转亦皆有力,力注笔尖而以和平出之,如善舞竿者,神注竿头,善用枪者,力在枪尖也。
”笔画是筋骨,牵丝为血脉,真行虽别,法度同一。
见下图:
第二十二法:
斜抱穿插。
两部合一最忌远离,远则疏,离则散,尤两部斜势穿插者为甚。
形虽斜而体势不倒,貌虽偏而重心不移。
双肩合抱,互带穿插,鳞羽错落,呼应曲直。
斜势中应有一番韵律,合抱中更具几分精神。
见下图:
第二十三法:
大小独具。
一幅书作中,无论楷、草、篆、隶,其字必有大小,笔画多者字身宜大,笔画小者字身宜小。
大字不可令小,小字亦不可令大,应自然天成,各臻其妙。
见下图:
第二十四法:
联撇参差。
一字多撇者,最忌排牙之状、车轨之形。
应发笔不同,指向不一,或纵或收,或轻或重。
鳞羽参差,错落有致。
清冯武《书法正传》中云:
“一字之中,亦有重笔,不可不变。
”书贵变不离其本,字尚新不悖其源。
见下图:
第二十五法:
三部呼应。
凡三部者,应朝揖顾盼,避就相迎。
如只书一部,绝不可成其独字。
行书急就,也不可杂乱无章。
见下图:
第二十六法:
钩趯匕刃。
包世臣曰:
“钩为趯者,如人之趯脚,其力初不在脚,猝然引起,而全力遂注脚尖,故钩未断不可作飘势挫锋,有失趯之义也。
”楷法中,钩身不宜长,犹如匕刃。
古人云:
“趯峻而势生。
”见下图:
第二十七法:
围而不堵。
围而不堵、守不宜困为“口”之常法。
凡书大“口”,均不可堵塞过于严紧,过于严紧使人有呆板、滞闷之感,行书尤甚,古人有“兴致不弘曰速”之说。
见下图:
第二十八法:
笔画增减。
古人多有精妙之法于异写、帖写中,笔画增减意在求美,但沿习相传已有公认,今不可乱造,亦不可类推。
元陈绎曾云:
“太繁者减除之,太疏者补续之,必古人有样,乃可用耳。
”见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