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策划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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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策划程序
新产品策划程序
1、目的:
确保公司产品的制作得到控制,满足产品设计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使客户满意。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新产品制作的全过程。
3、定义:
3.1顾客要求:
明确的,隐含的和潜在的要求,甚至期望;
3.2法律法规:
主要指欧盟RoHS指令、本公司出口欧盟目标国/中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或条例等,包括国家人大或国务院地方,行业机构等所颁布的;
3.3其它要求:
所有相关方,包括顾客、供方、本公司邻里以及环保和其它部门等的要求,包括投诉或行政处罚.
4、权责:
4.1业务部负责新产品信息与客户要求之收集,以及市场风险评估等。
4.2工程部负责新产品、模具、工装的设计制作,工艺文件、BOM表的编写,以及制作进度的控制.
4.3品管部负责新产品模具、工装之验证,检验文件的编写,样品的测试确认以及送样等。
4.4资材部负责新产品制作所需物料的采购工作。
5、流程图:
(见附件一)
6、内容及要求
6.1:
客户要求及市场需求立项:
6.1.1:
业务部业务员收集产品信息(样品及产品图纸与顾客要求),并以书面报告形式作市场前景分析与预测销售计划的制订.交业务主管申请立项,报告应包含内容:
a、客户和市场的品质、用量、单价、环境和有害物质的要求;
b、预测订单量带来的最低效益。
6.1.2:
业务主管审核OK后,由业务员提“新产品提案单”交主管签核再转工程主管。
6.2:
立项评审:
6.2.1:
工程部主管组织各部门主管对“新产品提案单”召开会议评审,评审前应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输入,这些输入应包括:
a、功能要求和性能要求;
b、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如环保、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
c、适用时,来源于以前类似设计提供的信息;
d、与试制项目有关的原辅材料的标准或技术资料;
e、设计和开发所必需的其他要求。
f、认证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其中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
6.2.2工程部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对设计输入的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
要求应完整、清楚,并且不能自相矛盾。
6.2.3:
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工程部填写“新产品开发申请书”,且在“新产品提案单”的决议栏填写通
过意见。
工程部将“新产品开发申请书”和“新产品提案单”一起交于总工程师或总经理审核批准OK后由工程部实施开发。
如评审未通过的项目则在新产品提案单评审决议栏注明原因由工程部退回业务部,业务回复客户并取消立项。
6.3:
设计资料输出:
6.3.1:
工程部安排专案工程师依据“新产品开发申请书”和“新产品提案单”进行设计:
a、客户样品、图纸;
b、顾客的特殊要求;
c、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欧盟相关标准、指令(禁用物质)等;
d、以往类似设计的有关要求及设计开发所必须的其他要求,如环境、经济性等方面的要求;
e、其他,如HSF方面的要求.
6.3.2:
设计完成后,工程部专案工程师输出“工程图面”、“工艺流程图”、“产品规格书”、“包装规范”(若客户有规定则依客户要求制作),并在设计图面上面注明具体环保指令,由工程部主管依据“新产品开发申请书”和“新产品提案单”进行审核,然后转入评审.
6.4:
设计输出评审:
专案工程师召集模具设计、品管部、资材部,生产部负责人将审核后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依据“新产品开发申请书”和“新产品提案单”和6.2\6.3的相关环保要求对设计进行正式、综合、系统的评价,以便对发现设计缺陷和不足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标准的符合性,采购的可行性,生产的可行性和可检验性等。
专案工程师和模具设计负责人对产品的制作工艺、零部件的加工过程进行评审。
由工程主管根据评审的内容和结果,综合各评审员意见做出评审结论.并由工程部专案人员填写“设计开发资料输出登记表”后交由工程部主管签字核准。
6.5:
设计评审结果处理:
6.5.1:
通过评审则工程部安排专案工程师开具“模治具需求申请单”和产品图面交由工程主管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发行到相关部门。
工程部将“模治具需求申请单”交模具制作人员制作模具,具体按《模治具管理程序》执行。
6.5.2:
不通过则将核准后“设计开发资料输出登记表”反馈设计开发输出部门。
对不满足的内容进行重新修正,修正完成后按6.4/6.5执行.
6.5.3:
工程部整理已发行的成套设计资料,交由文控室进行统一管理,具体按《文件管理程序》执行.
6.6:
开模/工装制作:
6.6.1:
模具制造部依据“模治具需求申请单”和产品图面,进行模具图纸设计,输出模具零部件图纸、模具组装图,并交由主管核准后进行模具制作。
6.6.2:
模、治具涉及使用之材料统一由模具制造部填写“物料采购申请单”进行物料采购。
6.6.3:
当零件、模具需外协加工时,由模具制造部填写“物料采购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模具制造部交外协厂商加工,外协加工时应在零件图上注明加工工艺以及材料性能、环保要求。
6.6.4:
加工零件交付时,模具制造部制作人员应依据加工商“送货单”和部门“物料采购申请单”进行核对数量、规格,依照模具零部件图纸与材料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由制作人员签收;不合格则在送货单上注明原因连同原物退回加工商。
6.6.5:
模具制造部依照模具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模具配件组装验证。
6.6.6:
模具制作完成后,模具制造部设计人员对模具结构进行再验收(无需单据),确认无误后开出“模具改、试、修联络单”安排车间进行试模。
6.7:
试模制样:
6.7.1:
生产车间在接到“模具改、试、修联络单”后,应在24小时内安排模、治具试模,在试模时通知品管部、工程部等部门到场。
6.7.2:
生产车间试模具应由机修对模具成型条件、模具生产能力、设备条件进行验证,并由机修人将成型参数、设备机号、模具名称、材料等填写到“模、治具验证书”中。
6.7.3:
车间主管将试模生产不良现象记录到“模、治具验证书”中,连同样品一起交品管部检测。
6.7.4:
品管部依据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制作检验指导书、QC工程图,经主管核准发行。
6.7.5:
专案工程师依制样过程制作作业指导书,经主管核准发行。
6.8:
样品检验确认:
6.8.1:
专案工师收到新产品样品时开立“样品评估报告”进行评估作业,并提“测试申请单”委托品管部对样品进行进行尺寸、功能、外观、性能的检测,品管将检测结果记录在“模、治具验证书”和“尺寸检验报告”、“可靠性试验报告”上,交专案工程师确认并进行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记录于“样品评估报告”中,工程部主管核准判定。
6.8.2:
若为外购之模、治具出现不良,则要求厂商进行检讨改进。
6.8.3:
模、治具的环保确认:
由于模、治具的特殊性,环保确认以模、治具所生产的成品送环保测定,测试结果作为评估成品符合环保要求的依据,以此判定模、治具是符合要求,对产品不会造成污染。
6.8.4:
若确认合格,专案工程师将样品交入样品组,由样品组通知业务可进行送样。
6.8.5:
若尺寸、功能、外观、性能的检测不合格,工程部应对模、治具进行检讨改进,直至验证合格为止;具体按6.7/6.8执行。
6.8.6:
若检测发现环保不合格,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依《不合格品管理程序》环保不合格的处理方法处理。
6.9:
送样客户确认:
业务部填写“索样单”交于工程部样品组制作样品,具体按《送样管理程序》执行。
6.10试产:
6.10.1新产品经客户承认后,专案工程师开立试产通知单知会各单位如何实施,并将新产品的BOM
内容进行试产前零件的准备,必要时开会规划如何量试。
6.10.2品管部于试产时针对各项零件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于相应表单中,以确保相关零配件
的正确性.
6.10.3试产时依据“工程图面”、“工艺流程图”,将合格的零配件进行装配。
6.10.4产品试产时针对下列事项填写“试产报告”,并追踪改善结果。
a、各加工制程不良事项。
b、相关零配件品质异常事项。
c、作业流程是否顺畅。
d、相关工站自主检验问题。
6.10.5.试产完后工程部应召开试产总结会议,针对有问题部分列出,经各单位讨论并作原因分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