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8335548 上传时间:2023-07-10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6.6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docx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

教学资料范本

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建筑工程》知识点练习题含答案解析Ⅺ

编辑:

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

 

Ø单选题-1

竣工验收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第16.4.5条规定,即()。

A.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即将施工完毕

B.有完整并经核定的工程竣工资料,符合验收规定

C.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即将验收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D.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证明

【答案】B

【解析】

竣工验收应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xx)第16.4.5条规定,即;

Ø单选题-2

根据建筑工程生产施工的特点,目前我国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计划常用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形式进行编制。

A.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B.施工项目质量计划书

C.组织设计文件

D.施工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答案】C

【解析】

暂无解析

Ø单选题-3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不属于附录C专业工程的是()。

A.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B.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工程

C.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D.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答案】B

【解析】

暂无解析

Ø单选题-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只能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合同书履行下列中哪项手续后有效______。

A.盖章或签字有效

B.盖章和签字有效

C.只有签字有效

D.只有盖章有效

【答案】A

【解析】

暂无解析

Ø单选题-5

设备安装基准线是根据施工图纸,按()来确定设备的纵横中心线。

A.土建提交的纵横中心线

B.土建预留孔的位置

C.设备底座地脚孔的位置

D.建筑物的定位轴线

【答案】D

【解析】

安装基准线的测量:

放线就是根据施工图,按建筑物的定位轴线来测定机械设备的纵、横向中心线并标注在中心标板上,作为设备安装的基准线。

 

Ø单选题-6

下列混凝土拌合物性能中,不属于和易性含义的是()。

A.流动性

B.黏聚性

C.耐久性

D.保水性

【答案】C

【解析】

和易性是一项综合的技术性质,包括流动性、黏聚性和保水性等三方面的含义。

考点常用建筑结构材料的技术性能与应用

Ø多选题-7

施工准备阶段收集的信息有()。

A.监理大纲

B.监理规划

C.施工目的会审和交底记录

D.施工合同执行情况

E.本工程需遵循的相关建筑法律法规

【答案】A,C,E

【解析】

施工准备期指从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到项目开工这个阶段,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监理未介入时,本阶段是施工阶段监理信息收集的关键阶段,监理工程师应该从如下几点人手收集信息:

Ø多选题-8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施工单位在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______共同进行验收。

A.施工总承包单位

B.分包单位

C.出租单位

D.安装单位

E.销售单位

【答案】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Ø多选题-9

下列关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认识,正确的是()。

A.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承担相关责任

B.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承担主要责任

C.监理单位只承担监理合同中确定的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D.监理单位对投资目标突破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E.监理单位因本方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答案】A,C,D

【解析】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44一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Ø多选题-10

某施工单位在进行大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发生了质量事故,处理事故的直接损失费为7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B.该质量事故属于较大质量事故

C.该质量事故属于一般质量事故

D.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E.事故发生后第56小时,事故单位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报告

【答案】A,B,E

【解析】

暂无解析

Ø多选题-11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

A.监理工程师

B.质量监督工程师

C.造价工程师

D.注册结构工程师

E.注册建筑师

【答案】A,D,E

【解析】

[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2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Ø多选题-12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中应由发包人承担的是()。

A.运至施工场地待安装设备的损害

B.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

C.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D.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承包人人员伤亡

【答案】A,C,D

【解析】

暂无解析

Ø多选题-13

全过程造价管理包括()。

A.招投标阶段的标段划分、合同形式的选择

B.施工阶段的工程计量与结算

C.竣工验收阶段的竣工结算与决算

D.工程使用阶段的技术经济分析

E.拆除报废阶段的管理

【答案】A,B,C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14

案例:

某工程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

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两种方案:

一种是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承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入总承包范围再分包。

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各应在何时进行,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案】A、平行发包时,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应在招标阶段组织考核。

B、总承包时,对管桩生产企业的资质考核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前考核。

对管桩生产企业资质考核的主要内容有:

(1)人员素质;

(2)资质等级;(3)技术装备;(4)业绩;(5)信誉;(6)有无生产许可证;(7)质保体系;(8)生产能力。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15

某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并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甲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实施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

桩基工程开始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甲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乙施工单位,为此,项目监理机构要暂停桩基施工。

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分包后,甲施工单位将乙施工单位的相关材料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经审查,乙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符合要求可进行桩基施工。

事件2:

桩基施工过程中出现断桩事故,经调查分析,此次断桩事故是因为乙施工单位抢进度,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引起。

对此,原设计单位提供的事故处理方案为:

断桩清除,原位重新施工。

乙施工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

事件3: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原监理实施细则中的质量控制措施进行修改,修改后的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批准后实施。

事件4:

工程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建设单位发文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施工单位各自邀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工程档案验收并直接办理移交事宜,同时要求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质量进行检查。

甲施工单位收到建设单位发文后将文件转发给乙施工单位。

事件5:

项目监理机构在检查甲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甲施工单位的解释是:

按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了工程档案的验收及移交。

在检查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档案时发现缺少断桩处理的相关资料,乙施工单位的解释是:

断桩清除后原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

[问题]

1.事件1中,项目监理机构对乙施工单位资格审查的程序和内容是什么

 

【答案】

(1)事件5中,甲施工单位解释的不妥之处:

乙施工单位自行办理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乙施工单位解释的不妥之处:

断桩清除后原单位重新施工,不需列入这部分资料。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16

某政府投资兴建的国际会议中心工程项目,位于该市环境幽雅、风景优美的地区。

该工程项目已通过招标确定由某承包公司进行施工总承包并签订了施工合同,还与某监理公司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

监理机构在该工程项目实施中遇到了以下几种情况:

1.该地区地质情况不良,且极为复杂多变,施工可能十分困难,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总承包商决定将基础工程施工分包给一个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2.整个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极高,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要把住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关。

3.建设单位还要求监理机构对于主要的工程施工,无论是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还是精美的装饰工程,都要求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施工质量关,要达到合同规定的高标准和高质量的保证率。

4.建设单位要求必须确保所使用的混凝土拌和料、砂浆材料和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及承重焊缝的强度达到质量要求的标准。

5.在修建连通该会议中心与该市市区和主干高速公路相衔接的高速公路支线的初期,监理工程师发现,分包该路基工程的施工队填筑路基的质量没有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施工,并要求返工重做。

但是,承包方对此拖延,拒不进行返工,并通过有关方面“劝说”监理方同意不进行返工,双方僵局持续很久,影响了工程正常进展。

6.在进行某层钢筋混凝土楼板浇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土建监理工程师获悉该层楼板钢筋施工虽已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签证,但其中设计预埋的电气暗管却未通知电气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此时混凝土已浇筑了全部工程量的

针对上述几种情况,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分别运用什么手段以保证质量,请逐次作出回答。

 

【答案】针对背景所提出的6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用以下手段进行控制(逐项对应解答)。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17

【案例二】背景资料某公司承建某大学城项目,在装饰装修阶段,大学城建设单位追加新建校史展览馆,紧邻在建大学城项目。

总建筑面积2160m2,总造价408万元,工期10个月,部分陈列室采用木龙骨石膏板吊顶。

考虑到工程较小,某公司也具备相应资质,建设单位经当地建设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未通过招投标直接委托给该公司承建。

展览馆项目设计图纸已齐全,结构造型简单,且施工单位熟悉周边环境及现场条件,甲乙双方写上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模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考虑到展览馆项目紧临大学城项目,用电负荷较小,且施工组织仅需要6台临时用电设备,某公司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决定不单独设置总配电箱,直接从大学城项目总配电箱引出分配电箱,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直接从分配电箱连接供电。

项目经理安排了一名有经验的机械工进行用电管理,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

开工后,监理工程师对临时用电管理进行检查,认为存在不妥,指令整改。

事件二:

吊顶石膏面板大面积安装完成,施工单位请监理工程师通过预留未安装面板部位对吊顶工程进行隐蔽验收,被监理工程师拒绝。

问题:

大学城建设单位将展览馆项目直接委托给某公司是否合法?

说明理由。

 

【答案】合法。

根据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本项目建筑面积2160m2<3000m2,属于小型工程,虽然合同总价超过200万,但符合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18

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在设计文件完成后,项目业主委托了一家监理公司协助业主进行施工招标和实施施工阶段监理。

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分析了项目规模和特点,拟按照组织结构设计、确定管理层次、确定监理目标和制订工作内容、制订监理工作流程等步骤,来建立本项目的监理组织结构。

施工招标前,监理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工程综合说明;②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③工程量清单;④施工方案;⑤主要材料现没备供应方式;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⑦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⑧施工项目管理机构;⑨合同条件等。

为了使监理工作规范化进行,总监理工程师拟以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业监理细则为依据,编制施工阶段监理计划。

监理规划中各规定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资质;②审核签署对外报告;③负责工程计量、签发中间交工证和支付证书;④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总承包单位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题;⑤签发开工令。

2.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①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②对所负责控制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控制的分系统;③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检验;④签发合同工程停工令、复工令;⑤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监理员职责:

①负责检查及检测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②检查施工单位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作好记录;③记好监理日志。

[试问]

监理计划编制依据有何不恰当为什么

 

【答案】监理计划编制依据中不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细则。

因为施工组织设计是由施工单位(或承包单位)编制的指导施工文件;监理细则是根据监理计划编制的。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19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材料的能力、表达能力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

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资料  经专家鉴定,贵州全省共有病险水库918座,其中,中型22座、小

(一)型209座、小

(二)型687座,占现有水库总数的47.8%。

每年因此影响农田灌溉近10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

众多的病险水库凸现水利管理体制“软肋”。

大批病险水库不仅没有发挥应有效益,在汛期还时刻威胁着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涂集说,由于受特殊地形、地质条件限制,水库工程规模小、投资大,且大部分水库都建于五六十年代,其坝体建设质量较差,设计洪水标准偏低,年久失修老化严重,这些水库库小坝高,大多位于城镇或村寨上游,一旦溃决失事,将对水库下游造成严重灾害。

目前仍有许多水库带病运行,即使是已除险加固的水库,也大多没有经过高洪水位的考验,这给防汛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新中国成立以来,贵州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初步建成了防洪、灌溉、供水、发电、排涝等水利工程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资源利用和防洪安全保障。

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职能不清、权责不明,管理单位事企不分、机制不活、管理粗放,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水价偏低等问题导致了大量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积病成险,效益衰减,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贵州省水利厅水管局局长杨春友指出水利部门的调查显示,贵州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重建轻管,重用轻管现象普遍存在,供水水价偏低。

大量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管理经费严重不足。

据普查,全省现有554个小

(一)以上水管单位中,全额拨款54个,定额拨款5个,差额拨款56个,自收自支(无拨款)388个。

8个中型和43个堤防管理单位现尚无拨款。

全省由财政负担的水管单位目前仅有115个,仅占全部水管单位的20.76%,无拨款的水管单位439个,占79.24%。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缺口大。

按照国家水利部拟定的维修养护定额标准测算,全省近7000处小

(二)型以上的蓄、引、提水利工程,每年约需1.4亿多元维修养护资金,然而,由于财力有限,各级财政投入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经费甚少,与实际所需差距较大。

  水管单位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不科学,素质偏低,专业人员严重短缺。

据统计,全省水管单位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1.43%,技术力量薄弱。

贵州水利工程多处偏僻山区,工作条件差,效益差,基本生活无保障,人员外流十分严重。

  水管单位入不敷出。

20xx年全省小

(一)型以上国有水管单位经营收入6009.99万元,支出7430.44万元,收支结余为负1420.45万元,多数工程未提折旧费,实际亏损超过3000万元,95%的水管单位人不敷出,无法进行简单再生产,水管单位该拿的钱没处拿,该收的钱没有收或无法收。

据调查,有的水管单位职工最高月工资仅250元,最低月工资仅有80元,远不及最低生活保障的一半。

  水管单位社会保障程度低,职工福利待遇差。

80%的水管单位无力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80%的职工未参加社会保险,导致人员流失,职工整体素质偏低,工程管理水平不高,部分工程无人管护或临时聘请当地农民看管,许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已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正常运行。

  据介绍,建国以来,贵州共建成各类水利工程8.9万余处,水利工程每年为全省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生活供水60多亿立方米,有效灌溉农田67万公顷。

就给定资料,自选某一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文章。

要求:

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答案】德法并治作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仍然是人们进行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作弊是一种违背诚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如果社会舆论环境形成了一个反作弊的强大氛围,人们就会自觉抵制作弊行为。

反之,人们就会认为作弊情有可原,为作弊者说情。

治理作弊,同样需要依靠道德的力量。

应当在日常教育中,增强考生的诚信观念。

在道德建设的尝试方面,有的学校设立无人监考考场,因为被允许进入无人监考考场的,本身就是一种荣誉。

另外,可以逐步建立考生违纪舞弊的档案记录,作为个人信用系统的组成部分,在求职、晋升等领域使用这些资料,这也必将加大作弊成本,使一些考生在作弊时望而却步。

但是,由于道德手段的非强制性,法律手段仍然是解决考试作弊问题的最终手段。

20xx年5月7日,美国执法部门逮捕了58名在托福考试中作弊的外国留学生,被逮捕的学生大多数是花钱请人代考的人或者是专门为他人考试的“枪手”。

美国司法部官员在声明中说,在托福考试中作弊是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

如果阴谋欺诈的指控成立,这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

也许有人会觉得美国是在小题大做,不就是作弊吗但仔细分析一下,美国的做法并非是毫无道理的。

试想,如果恐怖分子通过作弊通过托福考试的,通过后就可能在美国留学,也就可能上什么“飞行学校”,也就可能再去驾机撞大楼,这种可能性不就是威胁吗相对于美国而言,其实在我国古代对作弊的处罚更厉害。

如果在殿试时作弊,就会犯了“欺君之罪”,不仅会掉脑袋而且可能株连九族。

违法行为按照程度可以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作弊也是这样。

对情节较轻的作弊,只是一种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不能认定为违法或犯罪,就象普通的盗窃十块八块钱并不能被判刑一样。

如小学生在普通的期中考试中作弊,就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显然是不妥的。

而情节较重一点的,可以构成行政违法行为。

对此,可以予以一定的行政处分,如该门考试以辈分计算或者取消考试资格,再严厉的是取消一定期限甚至终生禁考,比如《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就规定参加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的、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及其他有特别严重作弊行为的,将会被终生禁考。

教育部在20xx年7月4日发出的关于制止违纪舞弊的通知中,规定对雇人替考者和“枪手”,都要给予退学或取消学籍的处分,若系在职人员,也要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当然,情节严重的作弊是可能构成犯罪的。

决定某一种行为是不是构成犯罪,最主要的就要看它的社会危害性。

作弊盗窃分数,就可能使原本可能通过考试的人由于“鸠占鹊巢”而失去机会,这种对个人造成的损害有时是非常巨大的,危害性远比盗窃几千块钱更严重。

作弊反而通过考试,对认真学习的学生是不公平的,客观上也使得其他学生所取得的成绩贬值,为什么一些文凭现在不值钱了,就是因为考试作弊大严重,通过太容易了。

更何况作弊不仅是对社会诚信的巨大破坏,加剧社会的信用危机。

如果每年高考都不断爆出作弊丑闻,则高考制度的信誉必将得不到保证,最终受损害的是广大学生。

而发生在高考中的有组织的团伙作弊,后果则更为严重,可能造成一定范围或地区的重考,这种破坏考场秩序的行为如果不用刑法调整,就不能体现犯罪行为与刑事责任的相适应。

所以,应当对专职代考、组织多人作弊等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法无明文不为罪,应当在立法中规定作弊是一种犯罪行为。

另外,就是对考试相关的作弊行为进行法律惩处。

如在招生考试工作中索贿受贿的、泄露国家秘密的、制造假身份证的、利用考试进行诈骗的、作弊中对监考人员进行人身威胁的,要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教育领域,目前对考试作弊的规定主要是原国家教委制定的《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国务院转发的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的《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各类高等教育考试中替考等违纪舞弊现象的通知》,以通知、意见、规定等非法律规范的方式对考试作弊进行规定,缺少法律的权威性。

当一种社会现象的危害性足够大的时候,就需要司法介入,比如足球黑哨就是这样。

但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各学校自行其事,对同样的作弊,各家处罚不同。

如北京广播学院规定只要学生作弊,校方就会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而根据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凡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除确实有悔改表现的不准正常补考,并没有规定退学、开除一类的处分。

而有的高校则有禁考、零分、取消学位、不准毕业等不同的规定。

所以,如果国家不以立法的形式做出规定,处理作弊问题上的无序状态必然会继续下去。

制定一部专门的《考试法》,可以说是将考试制度纳入法制化的必然选择。

在《考试法》中,应当明确专门的考试管理机构(我国台湾地区的考试院就有很大的权力)。

还要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作弊,对作弊行为的认定程序、以及对作弊的处理、违反《考试法》的法律责任等,改变以往作弊都是监考人员单方说了算的情况,并且对认定作弊的,应当允许考生进行申辩,这些内容均应通过《考试法》加以规定。

有了法律,考场的天空会更宁静。

【解析】

暂无解析

Ø简答题-20

案例:

某工程项目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基础,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承担施工招标及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

因该工程涉及土建施工、沉桩施工和管桩预制,业主对工程发包提出两种方案:

一种是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即土建、沉桩、管桩制作分别发包;另一种是采用总承包模式,即由土建施工单位总承包,沉桩施工及管桩制作列入总承包范围再分包。

如果现场检查出管桩不合格或管桩生产企业延期供货,对正常施工进度造成了影响,请分析在上述两种发包模式下,可能会出现哪些主体之间的索赔

 

【答案】可能出现如下索赔事件:

平行发包方式时:

(1)沉桩单位向业主索赔(或沉桩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索赔);

(2)土建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或土建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索赔);(3)业主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或业主与管桩生产企业之间的索赔)。

总承包方式时:

(1)业主向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索赔(或业主与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之间的索赔);

(2)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向管桩生产企业索赔(或土建施工或总包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子电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