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是无神论因果学说与现代文明社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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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是无神论因果学说与现代文明社会

佛法是无神论:

因果学说与现代文明社会

 

  佛教的因果学说,可以从三个部分来介绍:

第一,因果的本质,也即什么是因果;第二,因果学说对现代社会的影响;第三,释疑。

 

一、因果的本质

 

  大乘佛教的《稻秆经》与《缘起经》,很清楚地阐述了因果。

 

(一)因果的定义

 

  因果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1、广义的因果

 

  释迦牟尼佛的弟子曾经问佛:

因果是什么?

佛说了非常经典的两句话,作为因果的依据: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意思是说,因为有这个东西,就产生了另外一个东西,所以叫做有。

比如,有左就有右,有高就有低,有上就有下……左右、上下、长短、高低等相互观待的抽象概念,都是如果没有此,就不会有彼的关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互为因果。

这是“此有故彼有”的意义。

 

  另外,有了水稻的种子,就产生了稻芽;有了花的种子,就长出了花朵。

如果没有水稻的种子,就不会产生水稻的稻芽,这是常见的因果。

也是“此生故彼生”的意义。

 

  从这个角度来讲,佛教不承认任何的造物主,也不崇拜任何的偶像。

正因为如此,一些东西方的学者与很多高僧大德认为,佛教不是宗教。

 

  若从汉语的“宗教”这两个字的意思来看,说佛教不是宗教,显得有点牵强;但若以宗教信仰的英文单词religion的内涵作为考量,佛教就完全不是宗教了,因为religion的意思表示,要承认神,承认一切都以神为主,所作所为都围绕在神的周围,佛教明显不符合也不承认这几个要求。

 

  当然,如果神的概念,就像哲学家斯宾诺莎所解释的一样,不是人格化的神,而是一种神秘、无形的力量,那或许在某些观点上是一样的。

但就大众表面所诠释的神的概念而言,佛教不但不是宗教,而且还是无神论。

 

  在“此生故彼生”的意思当中,还包括了因缘与果之间的关系。

比如,一朵花的本质,取决于它的因——种子。

撒玫瑰花的种子,会长出玫瑰花;撒茉莉花的种子,会长出茉莉花。

但玫瑰花与茉莉花长得好不好、颜色美不美等细节,也需要土壤、阳光、雨露、时间、空间等等的帮助,这些叫做缘。

因缘结合以后,才会长出果。

其中的因和缘,叫做“此”;生出的果,叫做“彼”。

只要有了因和缘,不需要其他条件,不需要任何鬼神的参与,果一定会出现。

如果没有因和缘,即使有了神,也无法长出果。

 

  《稻秆经》中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话:

“如来出现若不出现,法性常驻。

”意思是说,不管释迦牟尼佛出现也好,不出现也罢,因果之间的自然规律永远都存在。

 

  虽然释迦牟尼佛出世之前,在古印度的其他宗教的书籍当中,也提到过因果,却没有佛经里面讲得那么透彻、到位。

是释迦牟尼佛创立了因果学说,阐述了因果之间的关系,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

但因果本身,却不是释迦牟尼佛创造的,也不是任何鬼神创造的,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

 

  佛教不会要求教徒必须去讨好教主,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佛教认为,只要尊重因果规律,信不信佛都有自己的果报。

如果自己行善,制造了幸福的因,将来就会幸福;只要自己没有行善而造罪,将来就一定会感受痛苦;没有制造受苦的因,将来一定不会受苦。

即便相信释迦牟尼佛,但假如造了杀盗淫妄等恶业,将来也一定会受恶报,释迦牟尼佛也救不了自己。

因果规律就像太阳、地球等宇宙天体的运转一样,都属于自然规律,无论科学与宗教如何去解释,都不能更改自然界运行发展的轨迹。

自然法则是任何人都超越不了的,佛也无法改变。

 

2、狭义的因果

 

  狭义的因果,就是佛教讲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善恶因果。

 

  广义因果和狭义因果的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自然规律,都不是释迦牟尼佛创造的。

 

  自然界中有很多存在的东西,是我们看不见、摸不着的。

比如,人的肉眼可以看到的光,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可见光。

更多的不可见光,我们的眼睛看不到。

如果在三百年前这样说,可能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但现在这已经成了中学生都知道的常识。

由此可知,很多我们看不到的东西,也是存在的。

这其中,也包括狭义的因果。

 

(二)因果存在的方式

 

  比如,我们买了一条鱼,之后杀、洗、烹煮,然后吃下肚,享受了吃鱼的整个过程。

从表面看来,事情就到此结束,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但有一种我们看不见的能量,却会储存到藏识里面。

 

  藏识就是精神最稳定的最深层次。

哪怕在深度昏迷的时候,也一直不会动摇。

 

  有可能是这一生,也有可能是下一世或几百年以后,反正总有一天,在因缘成熟的时候,藏识里储存的这个能量会发作。

那个时候,我们就会感受杀鱼吃鱼的痛苦果报。

 

  再比如,我们拿钱去扶贫救难,为别人解决了困难。

也有一种善的能量会储存在藏识当中,总有一天会发挥作用。

 

  在佛教里面,这个能量就叫做业。

就像小小的茉莉花种子,在土壤、湿度、温度合适的时候,就会生根发芽,最后长出茉莉花,因为在茉莉花的种子上面,具备了我们看不见的长出茉莉花的能量。

就像充电器充进去的是电,输出的也是电,而不会是水或其他东西一样。

注入善的种子,就会收获善的果实;反之亦然。

 

  无论是否有信仰,无论是基督教徒、佛教徒还是没有信仰的人,只要做了善事,就会储存善的能量;只要做了恶事,就会储存恶的能量。

其中的善能量或正能量,一定会给我们带来幸福、快乐与积极的心态;而其中的恶能量与负能量,一定会给我们带来痛苦、不幸与消极的情绪。

 

  可见,因果一点都不神秘,只是自然演变的规律,与宗教没有任何关系。

我们不能把自然规律与释迦牟尼佛混为一谈。

即使相信因果,不造罪业,造作善业,也并不意味着学佛,而只是表示相信自然规律。

同样,不信因果,排斥因果,也不表示不相信释迦牟尼佛,排斥释迦牟尼佛。

 

(三)如何区分善恶

 

  凡是对其他生命有暂时伤害或永久伤害的行为,尤其是动机,都叫做恶。

凡是对其他生命有益、有帮助,能给其他生命带来幸福快乐的行为或念头,都叫做善。

无论是没有信仰的人、外道徒还是佛教徒,在因果面前,都是平等的。

 

(四)因果的分类

 

  若从时间的角度来分,因果可分为四种:

 

1、现报

 

  现报就是今生造业,今生受报的果报。

 

  比如,上半辈子做了善事或恶事,下半辈子感受到果报,就是现报。

 

  一般说来,只有非常严重的罪业或非常伟大的善事,才会有现报。

 

  如何区分伟大和不伟大呢?

若在能广泛利益很多生命的关键时刻,比如地震、海啸发生的时候,去做救灾、救难等善事,就是伟大的善事。

 

  我们不能以为,所有的善恶,都必须现报。

如果今生不报,就没有果报了,这种想法是很愚昧的。

哪怕农民种庄稼,也不会在播下种子的第二天,就急着要收果实。

果实的成熟,有一个时间。

果报的成熟,也是如此。

 

2、生报

 

  生报的意思就是,无论行善、造罪,都不会在今生受报,也不会晚于下一世受报,而是在来世一定会成熟的果报。

 

3、后报

 

  既不是现报,又不是生报,受报没有时间界限,有可能是一百年、一千年、一万年等等。

此种果报的力量没有前面两种强大,所以受报时间不确定,但也一定会受报。

 

4、不定报

 

  不定的意思,就是业的力量十分微弱,果报不一定会成熟。

即使会成熟,时间也不一定。

因果之间,存在着很多具有不确定因素的果报。

 

  因果还有很多的分类方法,如果感兴趣,可以参阅《俱舍论》。

 

  没有学因果的时候,会认为佛教的因果、轮回都很神秘,宗教色彩非常浓厚。

但真的了解以后,才发现这些只是我们眼睛看不到的自然规律而已。

 

  虽然因果轮回,是最基础的佛教教义,但这些都是自然规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如果不懂得行善断恶,无形当中就会做出很多不好的事情。

所以,了解因果,取舍因果是很重要的。

 

二,因果学说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因果涉及到每一个人的生活,也涉及到整个社会的和谐。

 

(一)十善与十不善

 

  佛教把十种典型的善恶称为十善与十不善,其中包含了身口意所造的善业与罪业。

 

  身体所造的罪过,就是杀盗淫。

 

   杀生:

杀人是最严重的罪过,杀害其它无辜的生命也是罪过。

 

  虽然从人类的角度来看,许多时候,用金钱、权力和实力去剥夺其它众生的生命,是合理合法、天经地义的。

但其他众生的角度看,最珍惜、最宝贵的,就是自己的生命。

如果剥夺了其他众生的生命,怎么会没有罪过呢?

 

  试想,仅仅在人类当中,也有势力的强弱、权力的大小,如果仅凭这一点就可以弱肉强食,随意剥夺弱者的生存权,西方一百多年前存在的长达四百年的黑奴买卖似乎也可以重现了。

如此一来,人世间究竟还有没有平等、公平?

 

  人类的偏私、歧视、自保与不公一直存在,人人奉行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原则。

只要坏事不落到自己头上,就很难生起同情心,就很难重视其它的生命,甚至随意践踏其它生命的幸福。

但这种冷漠、残忍与麻木发展下去,灾难一定会转移到人类自己身上,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大问题啊!

 

   盗窃:

偷盗、抢劫人类的财物与蜂蜜、燕窝等动物的财产,都属于偷盗,都是一种剥削。

虽然从人类利益的角度来讲,取蜂蜜、燕窝不叫剥削。

但佛教认为,因果是所有生命共同的法律,不是建立在人类的利益之上的法律,它不会站在某一种生命的立场来判定是非。

在因果的法律面前,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

 

   邪淫:

就是破坏他人家庭。

 

  语言所造的罪过,包括妄语、粗语、离间语与绮语;

 

   妄语:

就是撒谎,欺骗别人;

 

   粗语:

就是骂人;

 

   离间语:

就是挑拨离间;

 

   绮语:

就是说一些让人产生过度欲望或嗔恨心等烦恼的无聊之语。

 

  意识所造的罪过,就是贪心、嗔心、邪见。

 

   贪心:

不是平时我们所说的贪欲、欲望,而是想通过抢、偷、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想法。

至于贪吃、贪睡等等,属于普通人的习气,没有伤害到别人,所以还算不上是罪过。

 

   嗔心:

看到某个生命的时候,不但心里发火,而且想去打、骂、杀,就属于嗔。

 

   邪见:

故意曲解真理,胡乱解释,欺骗他人,就属于痴。

 

  以上十种罪,会给其他人带来痛苦,会让其他人受到伤害,所以佛教称为十不善。

与十不善相对立,就是十善。

 

(二)因果——最平等、公正的法律

 

  因果与世间法律不同的是:

只有犯罪行为被人发现了,犯罪人被抓到了,罪犯才会受到世间法律的惩罚。

如果一辈子都没被人发现,法律就不会起到惩罚的作用了。

但因果却不是这样,无论是被抓到也好,没有抓到也罢;有人发现也好,没人发现也罢,只要做了事情,能量就已经储存到藏识当中,将来一定会有相应的果报。

还有就是,世间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只是语言和行为,基本上涉及不到精神世界。

而善恶因果,却与精神有着密切的联系。

 

  同时,因为因果是自然法则,所以不会偏向于人类或任何一个生命群体。

无论是动物还是人,都只能遵守因果法则,无一例外。

所以,因果是最公正、最公平的,所有生命共同的法律。

 

  从释迦牟尼佛创建因果学说直到今天,经历了两千五百多年的漫长岁月。

其间,很多的观念、规定、法律、传统、习俗,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以上十种罪过,仍然是大家公认的禁戒。

不会有任何人认为,杀人、偷盗、抢劫、拆散别人家庭,让别人的家庭成员承受莫大痛苦不是罪过。

其他语言与意识所造的罪业也是一样,相信再过一万年之后,这些观念仍然不会更改,这些都是与信仰无关的原则性问题。

 

  同样,十善业的规定,也与世间人的衡量标准完全一致,没有什么神秘玄乎的内容。

比如,与杀生相对的,是拯救生命,在海啸、地震的时候去救人等等;与不与取的剥夺别人财产相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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