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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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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育局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

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

对教育经费使用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教育局计财股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教育股会考费、招生办报考费等事业收入。

  4、各股室按规定上交的各种收入。

  5、城区学校收取的教育储蓄。

  7、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8、其他收入。

  计财股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1

  1、教育局各股室应于每年第四季度末向计财股提供下年度各科室预计需要的办公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计财股据此作出下年度局机关财务预算,报分管领导审核。

  2、计财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结合各股室具体情况,安排各股室当年经费,并下达给各股室。

  3、各股室根据计财股下达经费,列出具体用款计划报计财股,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经费使用计划,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4、各股室不按规定报送用款计划,计财股不保证资金供应,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四、经费使用管理

  1、各股室的费用报销一律先由股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或主管领导审核,然后到计财股报销。

  2、办公用品购置,各股室提前一周做出计划经财务股长、分管局长审核同意后,交计财股作为购置、报销审核的依据。

  3、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4、基建经费,根据批准的基建预算和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基建财务制度的规定支拨基建费用。

小型基建项目应编造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2

  5、职工因公出差借款,须持分管领导批签,由财务股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批签后到财务室取款。

  6、凡是外出的各种考察学习,须持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区政府等部门的通知,到人秘股履行有关手续,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按照外出考察学习的有关规定,进行经费报销或借款,职工教育经费的开支列入股室包干经费。

  7、物资采购人员为各股室购物借款,由计财股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根据使用股室提供的采购计划批签后,采购人员方可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采购设备的借款金额在20__元以上,须经主管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批签。

  8、物资采购人员在完成采购任务,按物资管理规定办完验收手续,持验收入库单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费用报销手续。

  9、采购人员日常采购借款金额在20__元以上者,须主管领导批签。

  10、出差人员回单位后7天以内,采购人员完成采购任务后3天以内,应按规定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11、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因公借款,须由股室负责人先批注意见后再交分管领导批签,不得越级批签。

  12、加强资金管理,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不得向私人借出,支票、账户不外借,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五、会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1、计财股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局机关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

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

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2、计财股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

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3、财务经办人员,应按要求按时向计财股长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按时编制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

编制的各种报表,经计财股长和分管财务的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4、计财股各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册交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5、严格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教育局预外各项收入必须设置统一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计财股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局领导处理。

  2、计财股有权对局机关有经济收支的股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收支调查,每年至少审查一次。

  3、计财股有权对机关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股室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机关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4、分管领导每年对计财股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机关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七、机关财产、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

  1、各股室配发的各种财产由财产保管人员登记造册后交各股室使用管理,未经股室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向外单位或个人借用。

  2、各股室负责人须对本股室使用的财产负全部责任,对故意损坏或因保管不善丢失的财产,除按照有关规定须照价赔偿后,还要追求当事人的责任。

  3、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对使用的财产,须向所在股室负责人进行财产移交,持股室负责人签批的财产移交清单到人秘股办理调动手续,否则,人秘股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

  1.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

  2.出差人员差旅费;

  3.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

  4.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

  5.确需现金支付并经董事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

  1.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2.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3.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董事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4.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

  1.不论何种________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2.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3.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4.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

  1.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

  2.出差人员所借现金必须在出差返回后5个工作日内报销。

  3.员工向学校的借款在年末应全部还清,如不按时还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书面说明原因的,财务部有权直接从借款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学校2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禁止超过限额备用1

  金。

  2.办理现金业务,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3.财务人员必须每日核对库存现金,保持账款相符,如发生长短款问题要及时向

  领导汇报,查明原因后按照董事长审批签章后的书面处理意见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将长短款项相互补抵。

  4.财务每月末必须定期对库存现金情况进行清查盘点。

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帐外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5.现金保管要有安全措施,存放现金要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要由专人保管。

  六、处罚:

  1.对违反本制度照成学校损失的,视其情节严重,结予处罚,并保留以法律手段

  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权利。

  2.凡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冲抵库存现金,未经批

  准坐支现金,私存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截留收入,逾期报销的,除给有关人员处罚外,分别给予违纪金额20%的罚款。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学校发生的一切收付款项,除第二章规定的可用现金支付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银行预留印鉴应分别保管。

  三、为随时掌握银行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合理组织货币资金的收入,按各开户银行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

  四、财务人员应定期到各开户银行收取银行结算凭证,对所有的银行结算凭证必须进行严格审核,以防止和杜绝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并每月末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第四章资金管理审批制度

  一、日常管理费用的管理

  所有费用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学校,可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一)业务审批流程:

经办人提出申请——→分校执行校长核准——→财务审核——→董事长审批——→财务付款

  

(二)业务范围:

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等

  1.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规定: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汽车大修须经行政部认

  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领导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

驾驶员需持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报销。

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汽油费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

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办理,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

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领导同意2

  后方可办理报销。

  2.学校办公用品、学校聚餐费用等由各分校采购管理,学校制定预算。

  (三)办理标准

  1.经办人要求财务开具的支票如果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学校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

凡是支付现金,必须取得收款方现金收据,如果收款方是个人,须取得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条。

  2.涉及采购、应酬等费用,须提前作预算申请并经学校领导批准,无审批单财务

  不予报销。

  3.所有关于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超过会计年度(指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发生的费用,学校不予进行报销。

  5.费用报销时间一般定为每月25日报销,紧急购买材料及其他特殊款项不受此时

  间限制。

  6.一般费用报销小于1000元可以现金结算,大于1000元通过银行(包括支票、网

  银)结算。

如果大于50000元需要用现金支付,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财务与银行预约后才能报销。

  7.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日常费用必须凭发票报销,所有原始单据不得丢弃。

  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取得对方有经税务同意的证明以及学校领导的批准。

  8.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笼统名称一律附销售清单)、单价、

  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付款人信息必须正确无误。

办公费用和劳保用品报销发票后面必须附送货清单或明细。

  9.报销费用、付款或转账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用款申请单”,所有单据要

  按性质(如办公费、通信费、招待费等)和部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粘贴不能超出纸的范围,不能整叠粘贴,一张张分散整齐贴好),并具体填写摘要,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

  二、员工借款的管理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

  “借支单”。

“借支单”分备用金借款和专项借款。

  1.“借支单”留财务部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借款人,备用金借款

  员工原则上在每年年底25日前须还清备用金借款。

  2.支票领用必须在支票头上签名确认,“借支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学校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凡学校购入的运输设备、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1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其余作为低值易耗品。

  1.学校财务部负责学校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监督。

  2.学校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学校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3.行政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学校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账,登记学校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学校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学校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2)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必须由行政部每年年底盘点一次,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会计处理,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学校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年度、月份、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由会计归档保存。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负责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事业发展需要和教育经费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

学校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加强对财务机构、财务人员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如工会帐、食堂帐、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严禁私设“帐

  外帐”、“小金库”。

  第五条学校的财务收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学校的一切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学校负责人对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强化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机构内部分工做到钱帐分开,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银行留存印鉴由出纳和总帐会计分别保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人负责,有人监督。

  第七条强化资产管理。

  一、严格按现金的使用范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有关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和福利、在职人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执行支出。

  二、发生的现金收入须当日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三、严格按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帐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按月与银行对帐,及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保证帐款相符、帐帐相符。

及时与市财政部门核对预算外资金、往来资金的缴、拨、存情况。

  四、对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项,学校应严格控制其额度及收回偿还时

  间,不得长期挂帐。

因公事借款,在公事办完后,经办人必须在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会计人员有权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直至清帐。

  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按照市、区教育局统一使用资产管理软件进行管理。

每年六月份,学校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六、对各类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处置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加强收入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

事业收入中,学校收取的学杂费、住宿费、择校费、借读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等预算外资金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九条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一、学校所有收费项目按规定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审批手续,严格按核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于开学前在校园内指定的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

  二、按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年检手续。

  三、学校“一把手”是收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财会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年级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进行各种收费。

  四、学校所有收费必须严格执行收费申报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所收各项代办费用,及时办理好结算业务,财务部门在学期结束后按规定向学生家长公示使用情况,并结算有关费用。

凡退还给学生的'费用,均由学生签字,由班主任负责结退到学生手中,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

凡经批准或按文件规定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执行。

  五、学校所有收费统一使用江苏省财政厅制发的正规收费票据;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票据管理,落实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

建好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

票据存根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

  六、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学校财产机构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和用于自立项目的收费,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经营活动和违法违纪活动。

  七、学校房屋出租收入和食堂、校园商店等三产承包金收入统一纳入学校大帐,严禁设立“小金库”,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进行核算。

学校如需独立设置工会帐目,一律设在本校财务机构。

  第十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制定的规章制度与本制度内容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义务教育经费财务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用经费________及使用范围

  1、经费________。

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________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2、使用范围。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

  3、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集中监管、统筹使用。

  4、学校报帐员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方可列支。

  5、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学校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然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核。

确定学校年度支出预算方案。

  学校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6、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单项资金支出超出20__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支出超过5000元以上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单项资金支出超过10000元需经教代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学校对照年度预算的总体目标,定期分析公用经费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经费的正常使用。

  三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与标准

  7、公用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教育、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及内控计划执行,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教师奖金、福利(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福利费除外)的开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8、相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执行要求与标准。

  1、教师培训费

  按照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住宿费以及大1

  型培训讲座等费用的开支。

  2、差旅费

  ①学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差旅费用。

  ②差旅费开支范围:

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3、交通费

  交通费的开支范围:

指汽车燃料费、租车费等。

租车费是指师生集体外出需租车而发生的费用。

凡所租车辆须有合法证明材料,学校不得租用非法车。

  4、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

指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

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实行政府采购。

  5、维护维修费:

指不改变用途的各种设备(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日常开支的维修费用;各种房屋建筑物的不改变用途的维修费用和平房不改变结构、不增加面积的落地翻修费,校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管道等设施的日常维修费用;房屋内部的装修及内部管线等改造支出;为保证网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日常维护支出。

  四、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开支计划和公示监督检查

  9、学校按照县教育局《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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