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74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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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74城市执行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报告

附件

2014年上半年全国环境质量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14年上半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除吉林省四平、通化、松原3个城市仪器维修暂缺测、西藏的昌都、山南、日喀则、那曲、阿里、林芝及青海省的果洛、玉树等地区暂未监测外,其他327个城市均开展了空气质量监测,其中,161个城市(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和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实施了新空气质量标准,开展了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及臭氧(O3)六项指标的监测;166个城市尚未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仍对PM10、SO2和NO2等三项污染物开展监测。

(一)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空气质量

1、总体状况

2014年上半年,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年均值进行评价,仅舟山、深圳、珠海、湛江、云浮、北海、海口、三亚、拉萨9个城市达标,其余152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

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161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1.7%~97.8%之间,平均为60.3%。

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其中,轻度污染占24.0%、中度污染占8.0%、重度污染占6.1%、严重污染占1.6%。

三亚、海口、玉溪等32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丽水、宁波、丹东等8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邢台、衡水、安阳等4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50%。

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和O3。

2014年上半年,161个城市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在21~15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69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

PM10平均浓度在36~318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17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70微克/立方米)。

SO2平均浓度在3~131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60微克/立方米)。

NO2平均浓度在13~67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39微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40微克/立方米)。

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在0.9~5.8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3毫克/立方米。

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在52~209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37微克/立方米。

与2013年同期相比,161个城市可比的PM10、SO2、NO2三项污染物,PM10较2013年同期上升4.5%,NO2较2013年同期上升2.6%,SO2较2013年同期下降7.1%。

2、74个城市空气质量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4年上半年,首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中,共74个城市每月进行排名并公布,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11.7%~97.2%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0.3%。

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9.7%,其中,轻度污染占24.1%、中度污染占8.1%、重度污染占5.8%、严重污染占1.7%。

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PM10和O3。

海口、拉萨、昆明等14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以上,丽水、宁波、南昌等41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邢台、衡水、邯郸等19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与2013年同期相比,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相关措施的落实,同时受气象条件利好影响,74个城市总体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8.7%上升为60.3%,提高1.6个百分点,PM2.5、PM10、SO2、CO等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

其中,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1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提高3.2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和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比2013年略有下降。

从重污染天气发生情况看,2014年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发生一次空气重污染过程,但与2013年相比,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持续的时间和污染的强度均明显降低。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74个城市2014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是邢台、石家庄、保定、唐山、邯郸、衡水、济南、廊坊、西安和天津;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是海口、舟山、拉萨、珠海、深圳、惠州、中山、福州、厦门和丽水。

2014年上半年,74个城市PM2.5、PM10、SO2和CO平均浓度均有所下降,NO2持平,O3浓度有所上升。

其中,PM2.5平均浓度在24~15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70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7.9%;PM10平均浓度在43~28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115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6.5%;NO2平均浓度在15~67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44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同期相比持平;SO2平均浓度在为6~100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36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16.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在1.0~5.1毫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2毫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下降15.4%;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在78~204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同期上升6.8%。

3、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上半年,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11.7%~75.8%之间,平均为36.4%,低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23.9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63.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20.1%,高于74个城市12.6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PM10。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中,张家口、承德、秦皇岛等3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邢台、衡水、邯郸等1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2014年上半年,京津冀区域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100微克/立方米、174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51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3.5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163微克/立方米。

与2013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33.2%上升为36.4%,提高3.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6项监测指标中,除O3平均浓度上升7.2%,NO2平均浓度基本持平外,其他4项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下降13.0%、PM10下降9.8%、SO2下降24.1%、CO下降25.5%。

北京市2014年上半年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为25天,较2013年同期减少15天。

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92微克/立方米、125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58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3.3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87微克/立方米,其中,SO2和CO达到二级标准。

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O3。

与2013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比例由38.9%上升为43.6%,提高4.7个百分点。

PM2.5、PM10、SO2、NO2、CO、O3浓度分别下降10.7%、2.3%、16.2%、3.3%、31.3%和6.0%。

4、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上半年,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37.6%~91.7%,平均为62.3%,高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2.0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7.7%,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比例为5.2%,低于74个城市2.3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O3。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中,舟山、台州两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丽水、宁波、温州等20个城市达标天数在50%~80%之间,南京、淮安、宿迁3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2014年上半年,长三角区域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68微克/立方米、102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41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1.7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区域内所有城市SO2和CO均达到二级标准。

与2013年同期相比,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62.8%下降到62.3%,降低0.5个百分点;6项监测指标中,除O3平均浓度上升12.8%外,其他5项污染物浓度均不同程度下降,其中PM2.5下降1.4%、PM10下降1.0%、SO2下降13.3%、NO2下降2.4%、CO下降5.6%。

上海市2014年上半年出现重度污染4天,未出现严重污染,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3年同期减少7天。

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7微克/立方米、76微克/立方米、18微克/立方米、47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3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4微克/立方米,其中,SO2、CO和O3达到二级标准。

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O3。

与2013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比例由69.6%上升为73.5%,提高3.9个百分点。

PM2.5、PM10、SO2、NO2、CO浓度分别下降13.6%、5.0%、18.2%、2.1%和7.1%,O3上升10.8%。

5、珠三角区域空气质量状况

2014年上半年,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67.8%~94.5%之间,平均为83.6%,高于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23.3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16.4%,其中,重度污染比例为0.4%,未出现严重污染,重度及以上污染比例低于74个城市7.1个百分点。

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O3。

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中,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江门5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佛山、广州、东莞、肇庆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

2014年上半年,珠三角地区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44微克/立方米、63微克/立方米、18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1.6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平均浓度为133微克/立方米,区域内所有城市SO2和CO均达到二级标准。

与2013年同期相比,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84.4%下降到83.6%,降低0.8个百分点;6项监测指标中,PM2.5、NO2、CO平均浓度与2013年同期持平;PM10、SO2分别下降1.6%、10.0%;O3上升5.6%。

广州市2014年上半年出现重度污染1天,未出现严重污染,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较2013年同期增加1天。

PM2.5、PM10、SO2、NO2平均浓度分别为53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17微克/立方米、54微克/立方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7毫克/立方米,O3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其中,SO2、CO和O3达到二级标准。

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为O3。

与2013年同期相比,达标天数比例由73.5%上升为76.7%,提高3.2个百分点。

PM2.5、SO2和NO2浓度分别下降1.9%、19.0%和6.9%,PM10、CO、O3浓度分别上升7.6%、13.3%和9.2%。

(二)未实施新标准的166个城市空气质量

1、达标城市比例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SO2、NO2、PM10年均值二级标准进行评价,2014年上半年,未实施新标准的16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有10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达标城市比例为63.3%,同比降低7.1个百分点。

其中,四川甘孜州(康定)、云南大理州(大理)、迪庆州(香格里拉)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一级。

61个超标城市中,有59个城市PM10超标,12个城市SO2超标,其中,有10个城市PM10和SO2同时超标;无NO2超标城市。

与2013年同期相比,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由达标变为超标,10个城市由超标变为达标。

2、污染物浓度

2014年上半年,166个未实施新标准的城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年均值二级标准进行评价:

SO2平均浓度为0.030毫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0.06毫克/立方米),与2013年同期相比下降3.2%。

35.1%的城市(58个)SO2平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57.6%的城市(95个)达到二级标准,7.3%的城市(12个)达到三级标准,无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

NO2平均浓度为0.027毫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0.08毫克/立方米),与2013年同期相比上升3.8%。

88.6%的城市(147个)NO2平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11.4%的城市(19个)达到二级标准。

PM10平均浓度为0.095毫克/立方米(年均值二级标准为0.10毫克/立方米),与2013年同期相比上升6.7%。

3.6%的城市(6个)PM10平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60.9%的城市(101个)达到二级标准,28.3%的城市(47个)达到三级标准,7.2%的城市(12个)劣于三级标准。

二、酸雨污染状况

对全国443个城市(区、县)861个监测点位(约3/4位于城市,1/4位于郊区)1~5月的酸雨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结果表明:

2014年上半年,全国酸雨污染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一)酸雨城市比例

2014年上半年,443个城市中有166个城市出现过酸雨。

其中,121个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6,属酸雨城市,占全部城市的27.3%。

在酸雨城市中,71个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5.0,属较重酸雨城市,占16.0%;20个城市降水pH均值低于4.5,属重酸雨城市,占4.5%。

与2013年同期相比,酸雨城市比例、较重酸雨城市比例、重酸雨城市比例分别降低2.3个、0.9个和0.5个百分点。

(二)酸雨频率

2014年上半年酸雨频率均值为18.9%,其中,较重酸雨频率和重酸雨频率分别为11.4%和5.0%。

与2013年同期相比,酸雨频率、较重酸雨频率和重酸雨频率分别降低0.6个、0.7个和0.9个百分点。

(三)酸雨区域分布

2014年上半年,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约为10.0%。

其中,较重酸雨区和重酸雨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4.0%和0.4%。

与2013年同期相比,酸雨区面积、较重酸雨区面积基本保持稳定。

三、全国地表水水质

(一)总体状况

2014年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总体为轻度污染。

监测的96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2.8%,同比降低0.9个百分点;劣Ⅴ类占10.7%,同比降低0.8个百分点。

2014年上半年,各监测断面均值出现超标的监测项目共13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超标断面比例分别为24.6%、22.1%和15.2%。

与2013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断面比例分别下降0.2个和1.6个百分点,总磷超标断面比例升高1.2个百分点。

(二)十大流域水环境质量

2014年上半年,十大流域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9.7%,劣Ⅴ类占9.9%。

十大流域中,珠江流域、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水质为优,长江流域和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黄河流域、松花江流域、淮河流域和辽河流域为轻度污染,海河流域为中度污染。

与2013年同期相比,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水质有所好转,其他流域水质无明显变化。

十大流域中,西南诸河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最低,为1.4毫克/升,海河流域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劣于Ⅲ类水质标准;西南诸河氨氮平均浓度最低,为0.14毫克/升,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氨氮平均浓度劣于Ⅲ类水质标准。

1、长江

2014年上半年,长江流域水质良好。

159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4.3%,劣Ⅴ类占5.0%。

长江干流水质为优。

4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2.7%,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主要支流水质良好。

1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1.4%,劣Ⅴ类占6.8%。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省界河段水质良好。

2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5.7%,劣Ⅴ类占7.1%。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2、黄河

2014年上半年,黄河流域水体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

6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1.3%,劣Ⅴ类占19.4%。

黄河干流水质为优。

2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2.3%,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黄河主要支流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

3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38.9%,劣Ⅴ类占33.3%。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黄河省界河段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20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5.0%,劣Ⅴ类占10.0%。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明显好转。

3、珠江

2014年上半年,珠江流域水质为优。

5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2.6%,劣Ⅴ类占3.7%。

珠江干流水质为优。

1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4.4%,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珠江主要支流水质良好。

2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8.5%,劣Ⅴ类占7.7%。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珠江省界河段水质为优。

10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0.0%,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4、松花江

2014年上半年,松花江流域水体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87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62.1%,劣Ⅴ类占4.6%。

松花江干流水质良好。

16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1.3%,劣Ⅴ类占6.3%。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松花江主要支流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

3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8.8%,劣Ⅴ类占8.8%。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松花江省界河段水质良好。

1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76.9%。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5、淮河

2014年上半年,淮河流域水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9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54.8%,劣Ⅴ类占15.1%。

淮河干流水质为优。

10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0.0%,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好转。

淮河主要支流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4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29.3%,劣Ⅴ类占24.4%。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淮河省界河段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2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46.4%,劣Ⅴ类占21.4%。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6、海河

2014年上半年,海河流域水体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6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38.1%,劣Ⅴ类占39.7%。

海河干流2个国控断面,其中三岔口为Ⅳ类,海河大闸为劣Ⅴ类。

海河流域其他主要河流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6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39.3%,劣Ⅴ类占39.3%。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海河省界河段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

33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45.5%,劣Ⅴ类占39.3%。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7、辽河

2014年上半年,辽河流域水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

5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41.8%,劣Ⅴ类占3.6%。

辽河干流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

1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21.4%,无劣Ⅴ类。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辽河主要支流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石油类。

6个国控断面中,无Ⅰ~Ⅲ类水质断面,劣Ⅴ类占33.3%。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辽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8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25.0%,劣Ⅴ类占25.0%。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8、浙闽片河流

2014年上半年,浙闽片河流水质良好。

45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80.0%,劣Ⅴ类占2.2%。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9、西南诸河

2014年上半年,西南诸河水质为优。

27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6.3%,Ⅳ类占3.7%,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10、西北诸河

2014年上半年,西北诸河水质为优。

51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96.1%,劣Ⅴ类占2.0%。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三)重点湖(库)水质

监测的62个国控重点湖(库)中,水质好于Ⅲ类水质标准的共40个,占64.5%;达到Ⅳ类或Ⅴ类水质标准的16个,占25.8%;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6个,占9.7%。

影响湖(库)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是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62个湖(库)开展营养状态监测,其中,中度富营养的1个,占1.6%;轻度富营养的11个,占17.7%;中营养和贫营养的50个,占80.7%。

62个湖(库)总氮浓度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10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39个;总磷浓度劣于Ⅴ类水质标准的1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44个。

1、太湖

2014年上半年,太湖湖体为轻度污染。

20个国控点位中,Ⅲ类、Ⅳ类、Ⅴ类水质点位分别有1个、16个、3个。

西部沿岸区为中度污染,北部沿岸区、湖心区、东部沿岸区和南部沿岸区均为轻度污染。

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和化学需氧量。

营养状态评价表明,全湖平均为轻度富营养状态。

与2013年同期相比,太湖水质和营养状态均无明显变化。

太湖总氮平均浓度为2.6毫克/升,劣于Ⅴ类水质标准。

太湖环湖河流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34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占38.2%,劣Ⅴ类占23.5%。

与2013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下降。

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太湖湖体和沙渚、金墅港、渔洋山三个饮用水源地蓝藻水华进行监测。

地面监测表明,藻类密度范围为77万个/升~2895万个/升,均值为569万个/升,同比减少243万个/升,水华程度为“轻微水华”。

监测到有效水华的29次卫星遥感监测表明,6次水华规模为“未见明显水华”,占20.7%,同比提高1.8个百分点;22次水华规模为“零星性水华”,占75.9%,同比降低5.2个百分点;1次水华规模为“局部性水华”,占3.4%,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

监测期内最大规模蓝藻水华出现在6月5日,面积约286平方千米,占太湖水域面积的12.3%。

对太湖三个饮用水源地蓝藻每日进行监测,共91次。

其中,沙渚饮用水源地水华程度为“轻度水华”的次数为3次,占3.3%,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监测期内最大藻类密度为1666万个/升,出现在6月10日。

金墅港水华程度为“轻度水华”的次数为0次,占0%,同比降低1.1个百分点;监测期内最大藻类密度为387万个/升,出现在4月14日。

渔洋山水华程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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