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春练习题讲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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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春练习题讲解
1、某自行车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行车,出厂不含税单价为280元/辆。
2014年3月末留抵税额300元,4月该厂购销情况如下:
(1)向当地百货大楼销售800辆,百货大楼当月付清款后,厂家给予理论8%的现金折扣;
(2)向外地特约经销点销售500辆,支付运输单位8000元,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4454.55元
(3)当期销售货物发出包装物收取押金50000元,本月没收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60000元
(4)销售本厂2008年都没自用的机器一辆,取得含税的收入120000元
(5)购进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40000元,增值税额23800元
(6)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支付价税合计金额9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厂直接组织收购废旧自行车,支出收购金额60000元(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定应该认证通过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再当月抵扣
要求:
(1)该厂当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总和
(2)该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器应纳的增值税税
(3)当期该厂应缴纳增值税合计
答案
(1)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总和=4454.55*11%+23800+90000/(1+3%)*3%+300=44602.62元
(2)增值税销项税=(800*280+500*280)*17%+60000/(1+17%)*17%=70597.95元
销售800量自行车给予8%的现金折扣,不应减少销售额
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没收的押金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并入销售额中计算销项税
(3)销售使用过的设备为增值税转型前购入的,按简易法计算应纳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120000/(1+4%)*4%/2=2307.69元
(4)当期应纳增值税合计=70597.95-2911.36+2307.69=42994.28元
2、某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向农民收购大麦10吨,收购凭证注明价款20000元,验收后送另一食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膨化,支付加工费加税合计6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从县城某家居厂(小规模纳税人)购入小工具一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税合计款3605元
(3)将从前月份购入的10吨玉米渣中对外销售9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1000元,将1吨玉米渣无偿赠送给客户;
(4)生产夹心饼干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00000元
(5)上月向农民收购的小米因保管不善霉烂,账面成本4477.27元(含运费127.27元)
(6)转让2009年3月份购入的小型生产设备一台,从购买方取得支票8000元(含税),发生清理费用支出400元
假定上述需要认证的发票均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当月抵扣,要求计算:
(1)该食品厂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该食品厂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该食品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1)可抵扣的进项税
20000*13+600/(1+17%)*17%+3605/(1+3%)*3%-[(4477.27-127.27)/(1-13%)*13%+127.27*11%]=2128.18元
(2)当期销项税
21000*13%+21000/9*13%+100000*17%+8000/(1+17%)*17%=21195.72元
(4)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21195.72-2128.18=19067.54元
3、某实行出口免抵退税政策的机械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末留抵税额3000元,3月份发生下列业务:
(1)购入生产A材料10吨,价税合计315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863.64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购入生产用B材料10吨,价税合计11700元,取得普通发票
(3)销售自产甲机器4台,取得含税价款160000元
(4)购买生产设备1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0元,税款6800元
(5)该企业将自产的3台设备甲机器出口,离岸价合计14600美元,汇率1:
7;
(6)当期因管理不善丢失上月购入的包装物一批,账面价值20000元(含运费1860元)
假设增值税征税率17%,退税率13%,需要认证的发票都已通过认证并允许当月抵扣,要求计算:
(1)当月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
(2)当期因转出的进行税合计
(3)当期增值税的销项税
(4)当期免抵退税额
(5)当期该企业出口实际应退税额
(6)当期该企业留到下期抵扣的税额
答案
(1)当期发生的进项税
351000/(1+17%)*17%+6800+1863.64*11%=58005元
(2)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14600*7*(17%-15%)+(20000-1860)*17%+1860*11%=5332.4元
(3)当期的销项税=160000/(1+17%)*17%=23247.86元
(4)当期免抵退税额=14600*7*15%=15330元
(5)当期应纳税额=23247.86-(58005-5332.4)-3000=-32424.74元
由于当期应纳税额32424.74元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5330元,当期应退税额为15330元
(6)当期该企业留到下期抵扣的税额=32424.74-15330=17094.74元
4、甲实木地板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3月份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从油漆厂购入上光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42万元,另支付运费,取得运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1万元;原木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消费税(乙厂无同类实木地板销售价格)
(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领用一半用于连续生产高级实木地板,当月生产高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高级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50万元
(4)当月将自产高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
要求:
(1)计算甲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甲厂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甲厂当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
(1)应交增值税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
34+1.36+42*13%+1.91*11%=41.03元
销项税:
450*17%+450/1500*100*17%=81.6
应交增值税=81.6-41.03=40.57元
(2)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42*(1-13%)+1.91+8】/(1-5%)=48.89元
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48.89*5%=2.44元
(3)当月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销售和视同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450+450/1500*100)*5%=24万元
生产领用已税实木地板应抵扣的消费税=2.44*50%=1.22万元
应缴纳消费税=24-1.22=22.78万元
5、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云雾牌卷烟,该品牌卷烟平均不含税售价每标准条55元,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每标准条58元,2013年10月发生如下几笔业务:
(1)从加卷烟厂购入一批已税烟丝,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烟丝,取得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11.7万元,上述货物已验收入库
(2)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税额5万元。
海关征收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放行。
(3)将国内采购和进口的烟丝均领用了40%用于生产烟雾牌卷烟。
(4)与某商场签订赊销合同,按照平均不含税价将本厂生产的20标准箱云雾卷烟销售该商场,合同约定的那个样结款50%,但是商场资金周转存在问题,实际支付了40%的款项
(5)当月对某批发占地按照平均价格销售100标准箱卷烟,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7.5万元
(6)按最高出厂价向某企业销售卷烟10标准箱
(7)以10标准箱抵偿欠某单位货款。
要求:
(1)该厂本月应缴纳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2)该厂当月影响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
(1)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
(100+5)/(1-30%)*30%=45万元
(2)该企业向税务机关应缴纳的消费税
(注释:
一标准箱等于250标准条,没标准条是200根,因平均售价为55元,最高58元,所以是乙类卷烟,适用税率36%)
向某商场赊销卷烟应纳消费税=55*20*250*36%*50%+20*250*200*0.003*50%=5.1万元
(注意理解赊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向批发站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137.5*36%+100*250*200*0.003/10000=51万元
向某企业销售的卷烟应缴纳消费:
10*250*58*36%+10*250*200*0.003=5.37万元
该卷烟厂抵债卷烟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
10*250*58*36%+10*250*200*0.003=5.37万元
(注意抵债的货物视同销售时,价格是按最高价来确认,而不是评价均价)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
该企业应缴纳消费税:
5.1+51+5.37+5.37-(30*30%+45)*40%=45.24万元
(注意:
从供销社购入的烟丝不知道前面缴纳过多少消费税,不符合抵扣条件,不能抵扣消费税)
6、某温泉度假酒店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酒店设有餐饮部、
客房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实行独立核算。
2011年6月酒店取得以下收入:
(1)餐饮收入150万元;
(2)住宿收入86万元;(3)出租商业用房租金收入9万元;(4)卡拉OK门票收入17万元、点歌费收入6万元、台位费收入23万元、烟酒和饮料费收入71万元。
已知:
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
要求:
(1)计算该酒店当月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2)计算该酒店当月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3)计算该酒店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4)计算该酒店当月娱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
(1)当月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50×5%=7.5(万元)
(2)当月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86×5%=4.3(万元)
(3)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9×5%=0.45(万元)
(4)当月娱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7+6+23+71)×20%=23.4(万元)
7、德胜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全年业务情况如下:
(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全年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20万元,销售材料收入100万元,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
(2)2012年度应结转销售成本30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
(3)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其中本年广告费用150万元;2011年超标准未扣除的广告费100万元);
(4)发生财务费用18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
(5)发生管理费用802万元,(其中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业务招待费80万元,一项自行研发的新技术当年1月份计入无形资产,原值200万元,摊销年限10年)
(6)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20万元,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0万元);
要求:
根据所给资料,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的2012年度利润总额
(2)计算企业2012年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
(3)计算2012年度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的数额
(4)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金额和公益性捐赠金额
(5)计算该企业2012年度应缴入库的企业所得税额
【答案】
(1)企业利润总额=5000+20+100+20-3000-110-14-6-250-802-18-70=870(万元)
(2)可税前扣除的广告费==(5000+100)×15%=765(万元),实际发生150元未超支,2011年未扣除的广告费100万元可在本年结转扣除.
(3)可加计扣除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90×50%+200×50%/10=55(万元)
(4)业务招待费按收入0.5%的列支标准=(5000+100)×0.5%=25.5(万元)
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60%的列支标准=80×60%=48(万元),所以该企业当年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5.5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调增54.5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870×12%=104.4(万元),未超支.
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可税前扣除,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0万元税前不予扣除;
(5)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70-100-55+54.5+10=779.5(万元)
2012年度应纳所得税额=79.5×25%=194.88(万元)
8、中国公民赵某2013年12月有如下收入:
(1)每月工资5500元,应按照所在省规定的办法和比例扣除住房公积金和各项基本社会保险720元,12月份取得除当月工资外的年度绩效工资30000元
(2)将旅游见闻向晚报和某杂志投稿,分别取得稿酬收入600元和900元
(3)11月份购入甲公司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12月份卖出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相关税费700元
(4)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2月份从兼职单位取得报酬3000元并从中拿出5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给希望工程。
(5)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祖传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赵某收藏该字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万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要求:
(1)当月赵某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赵某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赵某转让债券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赵某兼职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赵某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1)赵某当月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年度绩效工资适用税率30000/12=25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
赵某当月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5500-720-3500)*3%+30000*10%-105=2933.4元
(2)两次稿酬分别计算,向晚报投稿稿酬600元没有超过800元,不用纳税;
向杂志投稿稿酬900元纳税,(900-800)*20%*(1-30%)=14元
(3)赵某转让债券所得应纳所得税=[10000*(7-5)-1000/20000*10000-700]*20%=3760元
(1)赵某兼职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捐赠扣除限额=(3000-800)*30%=660.实际捐赠500,没有超过限额,准予全额扣除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500)*20%=340元
(5)赵某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0-50000)*20%=70000元
9、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其2013年8月份的有关业务如下:
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8万元。
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100万元,关税20%。
上期末留抵税款5万元。
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
本月出口货物的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免、抵、退“税额
答案:
免税购进材料组成计税价格=100×(1+20%)=120
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200-120)×(17%-13%)=3.2
应纳税额=100×17%-(68-3.2)-5=-52.8
应退税额=(200-120)×13%=10.4
实际退税额=10.4
抵税额=0
下期留抵税额=52.8-10.4=42.4
10、新华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居民企业)于2012年1月注册成立进行生产经营,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
201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9000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收入为1000万元(第一年取得该项目收入)。
2)2013年利润表反映的内容如下:
(1)产品销售成本4500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成本为500万元
(2)销售税金及附加200万元;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税金及附加50万元
(3)销售费用2000万元(其中广告费20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
(4)“投资收益”50万元(投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10万元);
(5)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5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30万元);
(6)营业外支出800万元(其中通过省教育厅捐赠给某高校100万元,非广告性赞助支出50万元,存货盘亏损失50万元)。
3)全年提取并实际支付工资支出共计10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工资100万元),全年列支职工福利性支出120万元,职工教育费支出3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20万元。
4)假设①除资料所给内容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②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能够单独核算
③期间费用按照销售收入在化工产品和环境保护项目之间进行分配
要求:
计算新华公司2012年会计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
1)2013年利润总额
=(9000+1000)+50-(4500+500)-(200+50)-(2000+200+1200)-800=600
2)纳税调整项目
广告费实际发生额200万元,销售收入的(9000+1000)×15%=1500万元,所以不用调整。
业务招待费限额=10000×5‰=5085×60%=51,所以需要调增85-50=35万元
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00×12%=72,所以需要调增:
100-72=28万元
非广告性赞助不许税前扣除,所以调增50万元
工资三项经费只有调整教育经费调增=35-1000×25%=10
投资收入全部属于免税项目,所以调减50万元
研发费可以加计扣除30×50%=15万元,所以调减15万元
3)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
=600+35+28+50+10-15-50-50=608
4)2013年可减免所得是
期间费用分配率
=(2000+200+1165)÷(9000+1000)×100%=33.65%
环保收入应承担的期间费用为:
1000×33.65%=336.5万元
所以企业免税所得为:
〔1000-(500+50+336.5-1)〕=114.5
5)2013年实际应税所得额=608-114.5=493.5万元
6)应纳税额=493.5×25%=123.38万元
11、中国公民王一是华兴公司职工。
2013年2月获得如下收入:
1)从华兴公司取得工资4500元,月奖2000元;
2)取得2012年年度奖金24000元;
3)业余时间为三友公司提供技术服务获取收入2000元;
4)和刘一合作出版著作一部,取得收入18000元,分给刘一8000元;
要求:
计算王一该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
月所得不超过1500元,税率3%;月所得超过1500元~45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元;月所得超过4500元~9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555元)
答案:
当月工资应纳税额:
[(4500+2000)-3500]×10%-105=195元
当月全年奖:
(1)使用税率的确定24000/12=2000,所以使用税率10%
(2)应纳税额:
24000×10%-105=2295元
技术服务收入按劳务收入纳税:
(2000-800)×20%=240元
著作收入按稿酬纳税:
(18000-8000)×(1-20%)×20%×(1-30%)=1120元
王一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95+2295+240+1120=3850元
12、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发生以下业务。
销售给A货物1000件,不含税单价1500元,销售给B同类货物2000件,不含税单价1400元;销售给C同类货物500件,单价500元(税务局核定售价偏低);将同类货物100件用于换取生活资料。
当月生产一种新产品500件,生产成本每件2000元,全部发放职工福利和赠送客户使用(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
确定企业当月的计税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1.1某面粉厂(一般纳税人)生产面粉,当月销售价格面粉120元/袋不含税,该企业2010年7月发生下列业务:
(1)收购小麦200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价款600000元,支付采购运费30000元,取得运费发票;
(2)支付生产用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5000元,增值税850元;
(3)购买面粉包装袋,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000元,增值税340元;
(4)销售面粉20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已收;
(5)赊销面粉6000袋,开具普通发票,合同约定2个月后收款;
(6)将50袋面粉赠送给某养老院;
(7)因保管不善,当月购入的小麦受潮变质5吨;
(8)转让一台使用过5年的旧设备,原价150000元,转让价100000元。
假设该企业当月仅有上述业务,上期无留抵税额,计算其应纳增值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销项税额20×120×13%+6000×120×13%+50×120×13%=94692元
进项税额600000×13%+30000×7%-80100×5÷200+850+340=79287.5元
应纳税额94692-79287.5+100000÷(1+4%)×4%×50%=17327.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