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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基础知识

第一节货币供求

I.掌握货币需求和货币需求量的概念

货币需求量(money,demandfor)指经济主体(如居民、企业和单位等)在特定利率下能够并愿意以货币形式持有的数量。

经济学意义上的需求指的是有效需求,不单纯是一种心理上的欲望,而是一种能力和愿望的统一体。

货币需求作为一种经济需求,理当是由货币需求能力和货币需求愿望共同决定的有效需求,这是一种客观需求。

而货币需求是指整个利率--货币需求量组合或向下倾斜的需求曲线。

货币需求量反映某利率下的需求量,而货币需求则是弹性变化的。

货币需求是一种派生需求,派生于人们对商品的需求。

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定商品,具有、支付手段和贮藏手段等职能,能够满足商品生产和交换的需求,以及以货币形式持有财富的需求等。

居民、企业和单位持有的货币是执行流通手段和贮藏手段的。

如居民用货币来购买商品或者支付服务费用,购买股票和债券,偿还债务,以及以货币形式保存财富等;企业以货币支付生产费用,支付股票、债券的息金,以货币形式持有资本等。

人们对货币有需求的原因是货币是最具方便性、灵活性、流动性的资产。

持有货币能满足人们对货币的liquidity。

人们对货币的偏好叫货币的流动性偏好()。

II.熟悉货币需求量的决定机制及相关理论

货币需求的决定因素:

收入(正)、利率(负)、汇率(正)、商品经济发达程度(正)、价格水平(正)、货币流通速度(负)、信用(负)、心里预期和偏好。

相关理论:

(1)马克思的货币必要量公式M=PT/V

(2)现金交易说:

费雪方程式MV=PT,强调货币流通速度V和商品交易量T不会随货币数量M的变动而变动。

(3)现金余额说:

剑桥方程式M=kPY,人们将持有货币获得利益与当期消费所得的享受一级投资获得收益进行权衡比较,在此基础上决定以货币的形势持有的现金量,即现金余额。

(4)凯恩斯的流动偏好论M=L1(Y)+L2(r),包括平方根法则和多样化资产组合选择理论。

人们持有货币的三种动机:

交易动机、预防动机都是收入的曾函数,投机动机是利率的减函数。

(5)现代货币数量论

弗里德曼的货币需求公式:

M/p=f(Y,W;rm,rb,re,1/p*dp/dt;u)。

影响货币需求的因素可以分成四类:

总财富、人力财富和非人力财富的比例、货币和其他资产的预期收益、其他因素。

III.掌握货币供给和货币供应量的概念

1、货币供给分为名义供给和实际供给:

名义货币供给是指一定时点上不考虑物价因素影响的货币存量;实际货币供给就是指剔除了物价影响之后的一定时点上的货币存量。

2、货币供应量:

银行系统根据货币需求量,通过其资金运用,注入流通中的货币量

IV.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

MO:

流通中的现金,是指银行体系以外各个单位的库存现金和居民的手持现金之和(不包括银行等存款机构的库存现金)

M1:

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存款

注意:

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是指可以用于支付的支票存款。

MI的货币意义在于其基本反映了社会的直接购买能力,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控制货币供应量的重要参数。

M2:

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他存款以及证券客户保证金。

M2不仅仅反映了现实的购买力,也反映了潜在的购买力,研究货币2,特别是掌握其构成的变化,对整个国民经济状况的分析,预测都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注意:

M2减M1是准货币。

M3:

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款等。

V.货币均衡的概念,货币失衡的两种状况

从某一时期看,货币供给量与货币需求量在动态上保持一致的现象,表现为市场繁荣,物价稳定,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替换和价值补偿都能正常、顺利进行。

供不应求和供过于求。

VI.通货膨胀的定义。

熟悉通货膨胀的类型和原因,消费价格指数的概念,通货紧缩的概念,当前全球通货膨胀情况。

1、通货膨胀的概念

商品和服务的货币价格总水平的持续上涨现象

2、通货膨胀的类型

按严重程度分为:

爬行式通货膨胀、奔跑式通货膨胀、和极度通货膨胀三类。

爬行式的通货膨胀,是指年物价上涨率在10%以下的通货膨胀;奔跑式的通货膨胀(在有的教材中,也成为温和式通货膨胀),则是指年通货膨胀率达到两位数甚至三位数的情况;极度通货膨胀,又称恶性通货膨胀,是指物价呈现天文数字般的急剧上涨的情形。

按发生的原因分为:

需求拉上型、成本推动型、结构性、供求混合推进型、体制型。

3、通货膨胀的原因

银行发票子弥补财政赤字;银行信用膨胀;基本建设投资过度;国际收支长期大量顺差。

4、消费价格指数的概念

消费者价格指数(CPI):

是根据家庭消费的代表性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变动状况而编制的,综合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的趋势和程度的价格指数

主要反映了与人们生活直接相关的衣服、食品、住房、水、电、交通、医疗、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等商品和劳务价格的变动。

5、通货紧缩的概念

物价水平持续下降,经济负增长,或实际增长率低于潜在的可能增长率。

6、当前全球通胀情况

VII.掌握存款乘数、货币乘数、原始存款、派生存款、基础货币的基本含义。

存款乘数:

银行存款创造机制所决定的存款最大扩张的倍数,是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倒数,如果考虑提现、超额准备和定期存款,则为四者之和的倒数,即:

存款乘数:

,其中rd是法定活期存款准备率,rt是法定定期存款准备率,t是活期存款中转化为定期存款的比例,c’是提现率,e’是超额存款准备率。

存款乘数代表的是每1元的准备金变动所引起的银行系统总存款额的变动。

货币乘数:

,货币供给量与基础货币的比值,代表的是每1元基础货币的变动所能够引起的货币供给的变动。

货币乘数的大小取决于下述因素:

(1)支票存款法定准备金率

(2)非交易存款法定准备金率

(3)银行超额准备金率

(4)流通中现金与支票存款的比率

(5)非交易存款与支票存款的比率

基础货币:

通常指起创造存款货币作用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与流通于银行体系之外的通货这两者的总和。

前者包括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在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以及超额存款准备金。

通常表达为:

原始存款:

商业银行吸收的,能增加其准备金的存款。

包括商业银行吸收的现金存款或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所形成的存款

派生存款:

商业银行以原始存款为基础、运用信用流通工具和转账结算的方式发放贷款或进行其他资产业务时,所衍生出来的、超过最初部分存款的存款

原始存款和派生存款的关系:

,D为派生后的存款总额,R为原始存款。

VIII.熟悉存款货币创造的过程。

存款创造的条件:

部分准备金制度、部分现金提取。

第二节金融机构

IX.掌握我国金融机构的种类,中央银行的类型和职能。

一、金融机构的的种类

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

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的主要区别为:

中国人民银行是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不办理具体存贷款业务;中国银行则承担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同的职责。

金融监管机构。

我国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20XX年4月成立,主要承担由中国人民银行划转出来的银行业的监管职能等,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信托投资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1992年10月成立,依法对证券、期货业实施监督管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保监会,1998年11月设立,负责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督管理。

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保留部分金融监管职能。

国家外汇管理局。

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当时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管;1993年4月,根据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及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中国人民的国家局,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的行政机构。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

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政策性金融机构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

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政策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其业务的开展受国家经济政策的约束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指导。

商业性金融机构。

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中间业务为主的营利性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等)、、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及农村信用社。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

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融资者、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这里所说的证券主要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存托凭证等有价凭证,通过证券这种载体形式进行直接融资可以达到投资和融资的有机结合,也可以有效节约融资费用。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二、中央银行的类型和职能

1、类型

(1)单一型:

在全国只设立一家中央银行,并由其全面行驶中央银行权利。

一元式:

总分行制,垂直隶属关系。

(我国)

二元式:

中央和地方两级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机构。

(联邦政体国家,如美国、德国)

(2)复合型:

把中央银行职能与商业银行职能集于一体。

(3)准中央银行:

由几个履行有限中央银行职能的类似中央银行机构共同组成一国的中央银行体系。

(新加坡、香港)

(4)跨国中央银行:

由几个国家共同组成一个货币联盟并由其为成员国执行中央银行职能。

(欧洲央行)

2、职能

(1)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垄断货币发行权、业务对象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政府部门、代表国家贯彻执行货币金融政策,代为管理国家财政收支。

(2)服务职能、调节职能和管理职能

向政府、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执行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发布并履行相关规章制度。

X.熟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历史沿革、主要职责和组织机构特点。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

1983年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国家中央银行。

含风险防范与化解、统计数据、银行卡、金融规章、反假货币工作、公告栏等。

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或人行)是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于1948年12月1日组成。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位于,20XX年8月10日在设立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

主要职责

(一)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二)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五)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七)经理国库。

  (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十)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十一)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二)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十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外汇管理局

成立于1979年3月13日。

1993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外管局为央行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依法进行外汇管理。

职责有:

负责国际收支的统计与管理,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负责外汇市场的监管;负责外汇外债管理;受央行委托,经营国家外汇储备。

(现在,已经改由新设立的中投公司负责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量)

三、银监会

20XX年3月21日,银监会正式成立。

20XX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通过,20XX年10月修正。

银监会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包括:

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银监会的监管对象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四、保监会

成立于1998年11月18日。

审批和管理保险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制定、修改或备案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维护保险市场秩序,监督、检查保险业务经营活动。

XI.掌握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业务

资产负债表

资产

负债

国外资产

  对中央政府的债权

  对各级地方政府的债权

  对存款货币银行的债权

  对非货币金融机构的债权

  对非金融政府企业的债权

  对特定机构的债权

  对私人部门的债权

储备货币

  定期贮备和外币存款

  发行债权

  进口抵押和限制存款

  对外负债

  中央政府存款

  对等基金

  政府贷款基金

  资本项目

  其他项目

负债业务:

存款业务,包括准备金存款、政府存款、外国存款、其他存款;

货币发行业务;

发行中央银行债券

对外负债:

从外国银行借款、对国外发行债券等

资本业务:

筹建、维持与补充自由资本的业务。

资产业务:

再贴现和贷款业务

证券买卖业务

国际储备业务

XII.基础货币的概念和运用

基础货币,也称货币基数(MonetaryBase)、强力货币、始初货币,因其具有使货币供应总量成倍放大或收缩的能力,又被称为高能货币(High-poweredMoney),它是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务凭证,表现为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R)和公众持有的通货(C)。

四个特征:

一是中央银行的货币性负债,而不是中央银行资产或非货币性负债,是中央银行通过自身的资产业务供给出来的;

二是通过由中央银行直接控制和调节的变量对它的影响,达到调节和控制供给量的目的;

三是支撑商业银行负债的基础,商业银行不持有基础货币,就不能创造信用;

四是在实行准备金制度下,基础货币被整个银行体系运用的结果,能产生数倍于它自身的量,从来源上看,基础货币是中央银行通过其资产业务供给出来的。

在现代银行体系中,中央银行对经济的调节,主要是通过控制基础货币的数量来实现的。

而中央银行在使用、和等货币政策时,都是通过影响基础货币中的准备金而发挥作用的。

XIII.中央银行体制下货币创造的机制。

XIV.掌握我国商业银行的性质、特征、构成类型和组织机构。

性质:

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账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

特征:

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商业银行在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构成: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组织机构:

总分行制

XV.掌握我国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邮政储蓄机构和信用合作组织等金融机构的概念、特征、分类和业务范围。

一、政策性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批准立项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中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

2、进出口银行:

信贷规模控制下的计划管理,为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提供进出口信贷;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及其他农业贷款等

二、保险公司

1、四大功能:

承担国家财政后备范围以外的损失补偿;聚集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发展;增强对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为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提供经济保障

2、经营原则:

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所确定的原则

3、按保障范围划分:

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

三、信托投资公司

1、本质: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不得从事的业务: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办理存款业务,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举借外债

3、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五)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金融租赁公司

1、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金融租赁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3、金融租赁公司不得吸收银行股东的存款

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租赁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2)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

 (3)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4)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

 (5)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6)同业拆借;

 (7)向金融机构借款;

 (8)境外外汇借款;

 (9)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10)经济咨询;

五、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1、财务公司是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设立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1亿元人民币

3、经营外汇业务的财务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中应当包括不低于500万美元或者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4、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当主要从成员单位中募集,并可以吸收成员单位以外的合格的机构投资者的股份

5、财务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从事同业拆借;

6、具备以下条件:

(1)财务公司设立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从事成员单位产品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

(3)经股东大会同意并经董事会授权;

(4)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5)具有相应的合格的专业人员

7、具备上述条件可从事下列业务:

(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

(4)有价证券投资;

(5)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六、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全资方式出资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充分依托和发挥网络优势,完善城乡金融服务功能,以零售业务和中间业务为主,为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居民提供基础金融服务,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互补关系,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七、信用合作组织

1、城市信用社的主要业务:

吸收社员存款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限额以下的非社员的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票据贴现;代收代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2、农村信用社的业务:

个人储蓄;农户、个体工商户及农村经济组织存款、贷款、结算业务;代理其他金融机构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买卖政府债券。

XVI.掌握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的审批条件、市场准入

外资金融机构是指:

(一)总行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银行(以下简称独资银行);

(二)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以下简称外国银行分行);

(三)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银行(以下简称合资银行);

(四)总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外国资本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独资财务公司);

(五)外国的金融机构同中国的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合资经营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财务公司)。

审批条件:

独资银行、合资银行的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

外国银行分行应当由其总行无偿拨给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的营运资金。

设立独资银行或者独资财务公司,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为金融机构;

(二)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三)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四)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

(五)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设立外国银行分行,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2年以上;

(二)申请人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0亿美元,并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三)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完善的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并且申请人受到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的有效监管;

(四)申请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主管当局同意其申请;

(五)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设立合资银行或者合资财务公司,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外国合资者为金融机构;

(二)外国合资者在中国境内已经设立代表机构;

(三)外国合资者提出设立申请前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100亿美元;

(四)外国合资者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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