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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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docx

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

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图

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共18项

序号

1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2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建设部、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3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4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5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6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单采血浆站许可

实施主体

省卫生厅

行政权力依据

国务院《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省政务中心督查处或省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7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血站设置审批和执业许可

实施主体

省卫生厅

行政权力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二)《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

(三)《血站管理办法(暂行)》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省政务中心督查处或省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8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变更)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人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9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护士执业注册变更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和《四川省护士执业注册实施细则》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0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审批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1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实施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2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

实施主体

国家卫生部

行政权力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国家卫生部或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3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新建改建或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备案

实施主体

省卫生厅

行政权力依据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省政务中心督查处或省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4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个人或合伙举办的医疗机构的其他人员的上岗资格审查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或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市政务中心督查科或市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5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产前诊断服务许可

实施主体

省卫生厅

行政权力依据

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省政务中心督查处或省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6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医疗机构开展戒毒脱瘾治疗审批

实施主体

省卫生厅

行政权力依据

《强制戒毒办法》、《四川省戒毒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省政务中心督查处或省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7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

实施主体

巴中市卫生局

行政权力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省政务中心督查处或省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序号

18

行政权力编码

行政权力名称

采供血单位、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艾滋病病毒检测实验室审批

实施主体

省卫生厅

行政权力依据

《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办理部门

市卫生局窗口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5280401

常用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2221890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卫生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省政务中心督查处或省行政效能监察室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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