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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防技术问答

 

10.消防百题疑问解答

1)三个单元的住宅楼,分别为17层、17层、14层,按规定楼梯要在屋顶连接,14层的如何连接?

可否不连接?

(高规6.1.1)

答:

必须连接,可以通过钢爬梯连接。

也可做成防火墙双墙(窗间墙宽度要符合防火墙两侧的要求),各单元按照住宅塔楼考虑。

(理解成防火间距不限)

2)18层以下的单元住宅,按规定设封闭楼梯间,并设甲级防火门,单元间防火墙,1.2米窗间墙和窗槛墙,是否包括只有10层11层的高层住宅楼?

按另一条规定,10层11层单元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只设乙级防火门。

(高规6.1.1,6.2.4)

答:

包括只有10层11层的高层住宅楼。

高规6.2.3.1条针对的是每个单元做了2部以上楼梯的情况。

高规6.2.4条针对的是通廊式住宅。

3)18层以下单元式住宅,按规定设封闭楼梯间、消防电梯。

在通常设计中,两者通过一个前室进入。

此前室是否可不做合用前室而只要求4.5平方米?

(高规6.2.3.2,6.3.1.3)

答:

可以。

但是封闭楼梯不靠外墙,且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则应按照防烟楼梯考虑,从而变为合用前室,要求面积不小于6m2。

4)单层地下室汽车库出地面疏散楼梯,上部开敞无顶盖或空透顶盖时,疏散门是否需要为防火门,楼梯间是否需要前室,是否必须设门?

(车6.0.3)

答:

需要设前室,且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5)两个防火分区共用疏散楼梯,前室分别向两个防火分区开疏散门,这两个门是否都可以是乙级防火门,还是必须其中一个是甲级防火门?

答:

两个门都应是甲级防火门。

(注意区别“共用疏散楼梯”和“借用疏散楼梯”)

6)酒店设计中,KTV、桑拿等在施工图设计中只注明二次装修设计,是否可行?

若需注明,根据本防火分区的面积及疏散宽度,注明上述功能用房的面积是否可行?

若上述方法都不可行的,如何表述?

答:

应注明营业面积(可以不细分房间),并反算出疏散人数。

7)学校建筑,当为外廊式时,且建筑群以连廊相互连通,建筑间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总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这种情况下,楼梯间是否一定需要封闭?

答:

超过两层,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封闭楼梯间。

8)建规5.3.2条公共建筑只设一个楼梯的条件,其中商业建筑若为三层,分隔成每间每层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只设一部疏散楼梯,且把二、三层的面积进行分隔,商业面积按照二、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的面积核算,多出面积注明储藏或其他,是否可行?

(条文解释)

答:

不可行,二三层面积没超过120m2,可以只设置一个楼梯。

(此楼梯看做竖向走道)

9)18层以上的塔式住宅,剪刀楼梯出屋面有困难时,特别是坡屋面建筑,能否不出屋面,如必须要出屋面,只出一部疏散楼梯是否可行?

(高规6.2.7)

答:

必须出屋面。

只出一部疏散楼梯不可行。

10)主层建筑裙房若面积较大,是否按裙房面积设计消防电梯?

答:

不需要。

11)裙房只有一小部分在主楼投影面积内,这种情况下裙房内的楼梯是否需要设置防烟楼梯?

(纪要22.高层建筑的裙房与主体的投影部分采用防火墙等防火分隔后,则该裙房区域内疏散楼梯形式可采用封闭楼梯间)。

答:

需要设置。

12)塔式高层住宅剪刀楼梯的另一疏散口通过共用前室是否可行?

(高层纪要)

答:

可行,但应满足“两个安全出口之间距离小于5米”的各项条件

13)高层商住楼消防电梯落地,住宅疏散到裙房屋顶,再通过室外楼梯疏散到地面,是否可行?

答:

可行,但室外楼梯疏散宽度应满足要求。

14)用电梯提升汽车到屋顶停车场需要注意什么?

(车6.0.8)

答:

只有Ⅳ类汽车库可采用垂直升降梯作为汽车的疏散出口。

15)单元式住宅由于希望在底层共享大厅入口,能否三室合一?

答:

不可以,应通过不同的门厅疏散。

16)扩大封闭楼梯间,只要界面的防火分隔做到,由于空间越大,储烟越大,是否在底层扩大封闭楼梯间?

答:

不是越大越好,楼梯应直通室外。

17)大底盘地下室中,上部建筑的消防电梯是否全部落下?

(纪要20.消防电梯宜到达各使用层)。

答:

要求全部落下。

18)一层架空的商住楼如何折算层数?

(浙23.住宅建筑层数的计算:

多层住宅按《建规》执行,其中建筑的任一层或若干层层高超过3m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综合除以3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不足1.5m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m时多出部分按1层计算;高层住宅按《住宅建筑规范》执行。

答:

架空层高度也应折算到层数。

19)一、二层为商业网点的住宅、商业网点沿街长度超过多少不算是上部住宅的裙房(商业网点)。

答:

没有硬性规定。

20)高层住宅下部的商业网点是否需要设置喷淋?

答:

规范上可以不设喷淋。

21)封闭楼梯间及防烟楼梯间是否可以设置电表箱?

答:

不允许设置。

22)在市场用地,一至五层建筑,一、二层为商铺,面积之和不大于300平方,一部敞开式楼梯,3到5层为管理用房,有独立楼梯,商铺各自独立,这种形式能否按营业网点设计?

(商业网点术语解释)

答:

不能,严格按照“商业服务网点”定义来设计。

23)两层商铺每间上下两层相通设一部敞开楼梯,面积之和小于300平方米,这种布置能否按营业网点设计?

(同上)

答:

不能,严格按照“商业服务网点”定义来设计。

24)《高规》要求住宅按至少沿两个长边设消防车道,而《住建规》要求沿住宅按一个长边设消防车道。

沿一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可以吗?

(高规4.3.1)

答:

不可以,必须沿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25)对于高层单元式住宅楼,每单元按塔式高层住宅进行防火设计,屋面疏散楼梯不做单元间联系。

如此可以吗?

答:

可以,但单元之间的窗间墙间距满足规范要求。

26)对于高层塔式住宅楼,如果已设两部防烟楼梯间,两部防烟楼梯是是否必须均出屋面联通?

(高规6.2.7)

答:

两部防烟楼梯间必须都出屋面。

27)高层裙房(与高层住宅防火隔离)其人员疏散距离,安全出口总宽度按《高规》还是按《建规》?

答:

按照《高规》执行。

28)县政府办公楼高度大于24米小于32米,定义为一类高层还是二类高层?

(高规3.0.1,术语2.0.12及条文解释)

答:

可以按照二类高层考虑。

29)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在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否增加25%?

答:

不可以。

30)高规规定走到尽端的房间,其面积小于75平方米的可设一个大于1.4米的出口,低规是否不限?

(建规5.3.8)

答:

按照《建规》5.3.8.2条执行。

31)高于100米的住宅,设2个安全出口,其中一个疏散出入口将住户阳台作为防烟楼梯前室,请问此阳台是否需要封闭?

答:

不需要封闭。

32)地下室设备用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设一个直通室外出口?

在什么情况下可利用车库疏散?

在什么情况下必须设两个直通室外的出口?

答:

地下室设备用房小于500m2,可以设一个直通室外出口+钢爬梯

地下室设备用房小于外出口+借用汽车库疏散

地下室设备用房大于500m2,必须设两个直通室外的出口

33)高层住宅设一个长边消防车道是否可行?

利用城市道路登高的条件?

答:

不可行。

征得城市管理部门同意,且符合登高条件即可。

34)低规对低多层小区消防出入口间距160米是否可以理解为消防车在160米范围内不用直接抵达每户?

(建规6.0.1)

答:

多层住宅最好能到达每幢楼。

(长短边均可)

35)单元式住宅中有16层一单元和7层一单元,问消防中疏散楼梯及电梯该如何设置?

若有防火墙分隔是否可以分别按高层及多层设置?

答:

16层一侧设消防电梯,7层一侧可不设消防电梯。

36)目前有很多的住宅均利用地下室产生下跃的户型,地下室还开设采光天井,请问地下室与一层之间防火分区能否放宽处理?

答:

地下室和首层可不分隔,但地上不应超过三层。

37)底层商业网点,商铺之间是否需要按防火墙处理?

答:

不需要按照防火墙处理,按照分户墙处理即可。

38)同一走道是否可以同时采用机械排烟和自然排烟系统(用挡烟垂壁分隔)

39)现在很多住宅一、二层会做装饰干挂石材,对于这幢建筑是否按幕墙式建筑,是按小于24米,还是大于24米来考虑?

如果整幢住宅楼都采用干挂石材装饰是否肯定为幕墙式建筑?

答:

一、二层做装饰干挂石材,一二层按照幕墙式建筑进行保温设计。

整幢住宅楼都采用干挂石材装饰的是幕墙式建筑

40)别墅、排屋三层疏散距离是否必须按22米来控制?

同时在自家的地下室与一层必须在一层用墙与防火门分隔开?

地下室要两个疏散口?

答:

室内最远点到户门的距离应在22米以内。

41)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都必须设置两个直通地面安全口,通常我们都是借用主楼自行车坡道楼梯疏散,请问到底是否可以防火分区共用楼梯?

答:

可以共用疏散楼梯,但都应做甲级防火门。

42)住宅单元式之间设防火墙,这之间单元两侧设1米防火挑檐。

目前我们有碰到两个单元之间有夹角10度?

这里两侧的窗是否要按U型的4米来控制?

还是可以明确夹角多少度以内可以按2米考虑?

答:

有夹角就按照4米来控制。

43)地下、地上疏散楼梯直通室外,利用卷帘做直通室外通道可以吗?

答:

可以。

44)屋顶的电梯机房出屋面楼梯的外门(朝向开敞屋顶)是否需做防火门。

一层的变电所的外门(直接朝向室外)是否需做甲级防火门?

答:

需要做。

45)十八层以下的住宅同一个单元内两户之间的窗间墙宽度是否应大于1.2米?

答:

应大于1.2米。

46)计算总面积或总体积确定消防等级时,一些地下辅助用房是否可不计算如内?

答:

要计算在内。

47)总图消防间距计算上可以扣除住宅阳台吗?

规范上指的是外墙面之间的距离。

(规范明确:

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物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凸出的燃烧构件时,应从其凸出部分外缘算起)。

答:

敞开式阳台算到建筑外墙,但考虑到住户可能包阳台并在阳台堆放杂物,最好算到阳台外侧。

48)总图消防间距要考虑与相邻地块已建的违章建筑的间距吗?

答:

要考虑违章建筑的间距。

49)两层商场每层2000平方米,设置喷淋,设置封闭楼梯间,自动扶梯四周是否需要设置防火卷帘?

答:

不需要。

50)高层建筑的裙房与主体投影部分采用防火分隔后,该裙房如果是商铺,疏散宽度是否可按多层考虑?

答:

楼梯形式按照多层考虑,疏散宽度按照高层考虑。

51)消防登高场地的保护半径取多少?

如果不是剪刀楼梯的居住建筑,登高场地是否要在保护半径以内?

答:

消防登高场地尽量布置在建筑的中部。

(上海有分段布置消防登高场地的做法)

52)居住建筑剪刀楼梯的合用前室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还是8平方米?

(高层纪要)

答:

两个安全出口间距小于5米,按8平米设计;两个安全出口间距大于5米,按6平米设计。

53)仅供一户疏散楼梯用的剪刀楼梯的阳台面积不应小于3平方米,当剪刀楼梯间门与户门、窗及开口部位之间的最近直线距离大于2米时,该户通至阳台的门窗可采用普通门窗,但阳台开向楼梯间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当距离在1~2米之间时,门怎么处理?

答:

门用甲级防火门。

54)公共建筑的标准层“丁”形走道或“T”字形走道疏散距离的计算?

(06纪要16.“丁”字型内走道上的房间的门在计算安全疏散距离时,可按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疏散距离的要求考虑,其中袋形走道部分的长度应加倍计算)。

55)封闭楼梯间只设有伸至屋面处开出不小于2平方米的排烟口,是否不须按防烟楼梯间要求设?

(建规9.2.2)

答:

没超过5层,可以在屋顶调协不小于2m2的排烟窗。

56)电梯是否可附设在封闭楼梯间内?

(建规7.4.2)

答:

不可以。

57)厂房内有单层、多层区域,两区域通过防火墙分隔,则两区域是否可以各自按单、多层厂房防火要求进行设计?

答:

不可以。

58)走廊设计机械排烟时,与走廊相通的房间面积是否可以不计入在内(只计算走廊的面积)?

(建规9.4.6;高规8.4.6)

答:

地下房间:

房间门不是防火门,房间面积算入走道面积。

房间门是防火门,分开计算排烟面积。

地上房间:

房间没有可开启外窗,房间面积算入走道面积。

房间有可开启外窗,分开计算排烟面积。

59)楼电梯间前室可否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机房、管井等可否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尤其当防火分区面积略微超出时)?

答:

楼电梯间前室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机房、管井等要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60)高层住宅中当底层、二层为物管/社区用房时,其疏散是否可以借用住宅楼梯?

若不能(宁波地区已明确不允许借用),是否可套用《2006年浙江省消防工程技术专家组研讨会纪要》中“商业服务网点”的规定(即总高度不大于7.8米疏散距离小于22米时可设一部疏散梯)?

答:

不能借用,可以套用。

61)十八层及以下,每层不超过八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米且设有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高规6.1.1.1),可否二~三层设一防火分区(防火分区面积<1500),且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的窗槛墙其高度无限制(<800)?

答:

可以

62)当疏散走道为折线时,计算房间门至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是以折线走道中心线还是以二者之间最小距离来计算?

答:

按照“房间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小距离”确定。

63)底层扩大前室,进楼梯间门是否可以不做?

与扩大前室相连的房间,其门是否必须开向扩大前室?

答:

进楼梯间的门必须做(扩大封闭楼梯间可以不做门)。

没必要开向扩大前室。

64)高层底层设置扩大前室时,疏散楼梯至直通室外疏散门的最大距离?

答:

按照30米控制。

65)高层消防环道和两个长边设置都因现实条件而无法设置时,是否有其他替代措施?

若高层建筑只是单廊式建筑,是否可以考虑只做单面消防车道(结合消防扑救)而另面不做?

何种情况下高层消防扑救可以借用外部道路(城市道路或相邻用地道路)?

尽端确定无法做消防回车,是否可允许一定距离内的原地退出方式?

若允许,此消防车道最长可以做到多少?

答:

没有其他替代措施。

不可以,征得城市管理部门同意,且符合登高条件即可。

2~3米内可以在原地退出。

66)已另设消防电梯情况下,直接入户电梯是否要考虑消防方面要求?

答:

不需要。

67)影城的放映厅设在四层,是否可以突破“高规”4.1.5A条,一个厅面积>200平方米。

答:

放映厅面积小于400m2时可以。

疏散人数按座位数核算,等待人数按照最大厅座位数考虑。

68)消防前室内一台电梯为消防电梯,另外电梯为普通电梯,可以吗?

答:

可以。

但是井道之间要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开,当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69)高层建筑主楼地下室部分除有规定的功能(汽车库、ok厅等)要用防烟楼梯外?

无规定的防火分区内可否用封闭楼梯?

答:

不同情况按照对应规范执行。

70)住宅建筑中,分户墙算防火墙?

防火隔墙?

有何消防要求?

答:

分户墙不算防火墙,只要满足2小时耐火极限即可。

分户墙两边窗间墙间距应大于1.2米。

71)06专家技术规范第72条窗槛墙高度应不小于0.8米,此高度是否包括梁的高度?

答:

关键看梁和外墙的相对位置。

72)地下汽车库每个防火分区都必须设置两个直通室外的人员疏散安全出口?

通过门厅,走道等出口是否算直通室外?

(车6.0.2)

答:

扩大前室可以,穿越其他防火分区不行。

73)浙江高层居住研讨会纪要第一条:

塔式高层居住建筑剪刀楼梯的两个楼梯口和消防电梯不应直接开向同一前室如何解释?

答:

不能“三室合一”。

74)防烟分区是否可以跨越变形缝?

答:

防火分区不应跨越变形缝,那么防烟分区也不应跨越变形缝。

75)建规适用于建筑附属地下室包括高层建筑的地下室?

答:

高层建筑的地下室按照《高规》执行。

76)建规适用的范围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那么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场的疏散宽度能否套用建规的标准?

答:

高层建筑的地下商城按照《高规》执行。

77)高层建筑的营业厅建筑面积是否可以扣除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结构柱等面积?

(建规5.3.17条文)

答:

不可以扣除。

(因为折算人数已经扣除过了)

78)地下一层营业厅疏散到下沉广场的话对下沉广场有没有什么具体要求?

(部分参考人防规范3.1.7)

答:

参照《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执行。

79)大空间商业的防火分区用防火卷帘分隔对卷帘长度有没有要求?

答:

没有具体要求。

(目前)

80)100米以内高层住宅下为两层商业服务网点,楼梯宽度如何设置?

二幢高层住宅之间的服务网点消防设计是否与住宅下的服务网点设计一致?

答:

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2米。

是一致的。

81)前室如不满足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要求做成敞开前室,那么敞开面积是否有要求?

答:

阳台,两面或三面打开,开敞面积无要求。

凹廊,一面打开,开敞面积无要求。

82)怎样严格区分中庭和门庭?

答:

防火规范中没有“门庭”的概念,均按照“中庭”考虑。

83)半地下车库如果有一个面的外墙满足不了地下1/3~1/2的要求,或者有一小半的外墙满足不了,那么是否还定义为半地下车库,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答:

只标地下部分高度小于1/3或地上部分高度大于1/2,这样的半地下车库可以自然排烟。

84)高规里长度超过20米的内走道要设置排烟设施,这里的20米是指最不利点到疏散口的距离还是走道的整个长度?

答:

走道的整个长度。

85)厂房一层主体结构之外有室外设备区域,因要求防晒、防雨而加设钢结构雨棚,与厂房外墙相连,此部分面积是否要计入厂房防火分区面积?

答:

一般可不计入。

86)多大尺度的内庭院可以算做室外?

答:

内庭院短边的长度大于13米,可算室外。

但转角的“4米”要求还是要保证。

87)楼梯分隔墙是否要按照防火墙处理,墙两侧开窗是否要满足2米的最小间距要求?

答:

不要按照防火墙处理,不需要。

88)上部为住宅,地下为自行车库或汽车库,其住宅主楼地下室为车库服务的楼梯地下部分,设计不能按住宅性质设计,而且要按其他楼梯性质设计吗?

答:

梯段最小宽度均应不小于1.1米。

地下室部分楼梯的踏步宽度应不小于260mm,踏步高度应不大于170mm。

89)一般规定,住宅楼梯地上是自然通风排烟,地下部分距一层地面不超过10米,是无需加压送风的,但一二层为商业网点时,建筑定性还是住宅,这时,地下部分是否需要加压送风?

答:

不需要。

90)餐厅疏散人数如何确定,按餐饮规范中各类不同标准餐厅的每人最小使用面积换算还是按照平面固定座位数确定人数?

答:

按照两种计算方法中人数多者执行。

91)窗间墙窗槛墙的尺寸是否可以将水泥砂浆抹灰的厚度计算在内?

答:

可以。

92)汽车库疏散距离最远点是算到车位的头部还是车位的尾部,疏散路线是否可以利用车间空隙?

答:

汽车库疏散距离最远点是“到库内最远点墙角”。

可以利用车间空隙或穿越汽车。

93)疏散到屋顶的人数可以计算出来,从屋顶到室外地面的楼梯宽度和数量具体怎样计算?

答:

从屋顶到室外地面的楼梯疏散宽度和数量也按照《高规》执行。

94)安全出口上方的防火挑檐的耐火极限有没有要求?

能否设置钢骨架玻璃雨棚?

答:

防火挑檐的耐火极限按照楼板考虑,钢骨架玻璃雨棚不能代替防火挑檐。

95)三层建筑当二三层面积小于500平方米,底层面积大于500平方米且有两个安全出口,二三层可否设置一部疏散楼梯?

大空间内设二三层夹层时,夹层面积小于500平方米,可否设一部疏散楼梯?

答:

每层都应小于500m2。

(严格按照规范来)

96)当两幢独立建筑满足防火间距,改造需要将两幢建筑的顶部完全连通,每层采用连廊连接,改造后的两幢之间的部位是否可理解为室外?

答:

“屋顶连接部分”不能理解为“室外”。

97)高层宿舍防火按住宅还是按旅馆设计?

答:

高层宿舍按照“非住宅类居住建筑”设计。

98)商业网点内的楼梯,如设敞开楼梯,最远疏散距离容量超过22米,如设封闭楼梯,是否要直通室外?

答:

不需要。

但需按<15m控制疏散距离

99)市场内走道的宽度有无规定?

(参考市场相关管理规定)

答:

主道≥2m,次道≥1.4m

100)通向屋顶(该屋顶无通向地面的楼梯)的门是否可计入疏散宽度?

答:

屋顶不算“安全区域”,因此不能计入疏散宽度。

11.运用规范、条文的分析、思考30例

1)某“大底盘”的地下室车库,由于面积较大,跨越了地面上不同的建筑类别(有高层、多层及室外广场等)。

其消防疏散是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还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执行?

解析:

①地下车库楼梯间设计跟其上部建筑类别有关。

当地下车库疏散楼梯无法满足封闭楼梯间要求时(即无自然通风采光),应按防烟楼梯间设计。

另根据地上建筑类别及其各自所占比例的不同,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6节或《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7节相关内容进行设计,宜从严控制。

②除①述楼梯间设计之外,地下车库本身的消防疏散设计,应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6.0.1~6.0.12条执行。

也即:

此时其防火分区面积、疏散距离、疏散宽度、安全出口数量等,均与其上部的地面建筑类别无直接联系。

2)关于宿舍建筑封闭楼梯间的问题,《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说法不一致。

按哪个执行?

解析: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从2006年2月2日起实施,《建规》GB50016-2006于较晚的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

当关于宿舍建筑设置封闭楼梯间出现规范矛盾时,应以较近颁布的《建规》GB50016-2006为准。

分别摘录规范条文如下:

①《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第4.5.2条:

“通廊式宿舍和单元式宿舍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七层至十一层的通廊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

2、十二层至十八层的单元式宿舍应设封闭楼梯间,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应设防烟楼梯间。

七层及七层以上各单元的楼梯间均应通至屋顶。

但十层以下的宿舍,在每层居室通向楼梯间的出入口处有乙级防火门分隔时,则该楼梯间可不通至屋顶。

3、楼梯间应直接采光、通风。

②《建规》GB50016-2006第5.3.11条: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廊式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2层时应设封闭楼梯间;当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2、其它形式的居住建筑当建筑层数超过6层或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m2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户门或通向疏散走道、楼梯间的门、窗为乙级防火门、窗时,可不设置封闭楼梯间。

3)有一种半跃层住宅、厅部分层高4.2m,卧室部分层高为2.8m,顶层不跃层,顶层厅与卧室层高均为2.8m。

组合之后的厅部分为7层,卧室部分为10层,那么执行防火规范时,是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还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解析:

本案例应按卧室自然层数计算,即折算层数为10层,此时应按《高规》GB50045-95(2005年版)进行设计。

层数计算方式,执行《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1.6条注2规定:

“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米时,应对这些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米进行层数折算:

余数不足1.5米时,多出部分不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米时,多出部分按一层计算。

4)高层商住楼中住宅部分的外门宽度、前室面积等设计,是按公共建筑对待还是按单纯住宅对待?

解析:

高层商住楼中住宅部分的楼梯、走道宽度、首层疏散外门宽度及前室面积等设计,均应按单纯住宅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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