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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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三
【内容提要】
1、加快发展服务业
2、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3、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4、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
针对我国服务业发展滞后的问题,《纲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强调要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一)拓展生产性服务业
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细化深化专业化分工,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 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
●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 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
● 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
● 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
1.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
一是加快发展铁路运输。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路网络。
三是积极发展水路运输。
四是优化民用机场布局。
五是优化运输资源配置。
建设上海、天津、大连等国际航运中心。
“十一五”时期我国航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是:
扩建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成都、深圳、西安、乌鲁木齐、郑州、武汉等机场,迁建昆明、合肥等机场,在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新建支线机场(铁路、公路、港口和水运重点工程,见本书第八章)。
2.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 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技术。
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实现企业物资采购、生产组织、产品销售和再生资源回收的系列化运作。
● 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
● 建立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强物流新技术开发利用,推进物流信息化。
● 加强物流基础设施整合,建设大型物流枢纽,发展区域性物流中心。
3.有序发展金融服务业
● 健全金融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品种,提高服务质量。
● 规范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 鼓励金融创新,稳步发展综合类金融服务,支持发展网上金融服务。
● 积极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小额信贷。
● 完善支付结算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
● 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
● 发展境外金融服务和外汇风险管理、综合理财等。
● 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发展养老、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发展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建立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巨灾再保险体系。
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
4.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
一是改善邮政和电信基础业务,调整电信业务结构,发展互联网产业。
二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三是推进电子政务。
四是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和开发利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发展地理信息产业。
5.规范发展商务服务业
● 拓展和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
● 发展项目策划、财务顾问、并购重组、上市等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
● 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校准、检测、验货等经济鉴证类服务。
● 支持发展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信服务等咨询服务。
● 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工业设计。
● 推动广告业发展。
● 合理规划展馆布局,发展会展业。
【07年真题】“十一五”时期国家支持发展的咨询类服务包括()。
A.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信服务
B.市场调查、工程咨询、税务审计、资产评估
C.项目策划、工程咨询、管理咨询、司法鉴定
D.财务顾问、工程咨询、管理咨询、资产评估
答案:
A
(二)丰富消费性服务业
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继续发展主要面向消费者的服务业,扩大短缺服务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 提升商贸服务业
● 发展房地产业
● 大力发展旅游业
● 加强市政公用事业
● 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 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1.提升商贸服务业
鼓励发展所有制形式和经营业态多样化、诚信便民的零售、餐饮等商贸服务。
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
2.发展房地产业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大户型高档商品房。
3.大力发展旅游业
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规范发展出境旅游。
4.加强市政公用事业
●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和公共交通场站,有条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区要把轨道交通作为优先领域,超前规划,适时建设。
● 积极发展出租车业。
● 加强城市供排水、中水管网改造和建设,增强安全供水能力,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
● 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城市集中供热、燃气设施。
5.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
围绕便民服务,重点发展社区卫生、家政服务、社区保安、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和废旧物品回收等。
理顺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服务规范化和网络化建设。
6.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三)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 打破垄断,放宽准人领域,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准入制度。
● 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比重。
● 公共服务以外的领域,要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加快产业化改组。
营利性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并尽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继续推进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 采取积极的财税、土地、价格等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的发展。
● 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推进服务业标准化。
● 大城市要把发展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有条件的要逐步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纲要》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发展基础和潜力,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体现了以人为本谋发展的理念,明确了缩小地区差距的导向,主要不是缩小地区间经济总量的差距,而是要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
(一)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 推进西部大开发
●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 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 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
● 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
1.推进西部大开发
西部地区要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通过国家支持、自身努力和区域合作,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依托中心城市和交通干线,实行重点开发。
●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出境、跨区铁路和西煤东运新通道,建成“五纵七横”西部路段和八条省际公路,建设电源基地和西电东送工程。
● 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加强植被保护,加大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力度,加强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
● 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
● 支持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强清洁能源、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及加工,支持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及其他有优势的产业。
● 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推进人才开发和科技创新。
● 建设和完善边境口岸设施,加强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发展边境贸易。
● 落实和深化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西部开发资金渠道。
2.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在改革开放中实现振兴。
● 发展现代农业,强化粮食基地建设,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和产业化经营,提高商品率和附加值。
● 建设先进装备、精品钢材、石化、汽车、船舶和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发展高技术产业。
● 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抓好阜新、大庆、伊春和辽源等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搞好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治理。
● 加强东北东部铁路通道和跨省区公路运输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 扩大与毗邻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
● 加强黑土地水土流失和东北西部荒漠化综合治理。
● 支持其他地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
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中部地区要依托现有基础,提升产业层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
● 加强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生产能力,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
● 支持山西、河南、安徽加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发展坑口电站和煤电联营。
● 加快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优势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精品原材料基地。
● 支持发展矿山机械、汽车、农业机械、机车车辆、输变电设备等装备制造业以及软件、光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技术产业。
●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点建设干线铁路和公路、内河港口、区域性机场。
● 加强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体系。
4.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东部地区要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率先发展和改革中带动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
● 加快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
● 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着力发展精加工和高端产品。
● 促进加工贸易升级,积极承接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
● 加强耕地保护,发展现代农业。
● 提高资源特别是土地、能源利用效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 继续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的作用,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5.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
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财政性投资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加快发展。
● 保护自然生态,改善基础设施条件。
● 发展学前教育,加快普及义务教育,办好中心城市的民族初中班和高中班,加强民族大学建设和民族地区高等教育。
● 建设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社区,扶持少数民族出版事业,建立双语教学示范区。
● 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稳定民族地区人才队伍。
● 支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民族特需商品、民族医药产业和其他有优势的产业。
● 优先解决特困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扶持人口较少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 继续实行支持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的政策。
6.健全区域协调互动机制
● 健全市场机制,引导产业转移。
● 健全合作机制,形成以东带西、东中西共同发展的格局。
● 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对口支援、社会捐助等方式帮扶欠发达地区。
● 健全扶持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
(二)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纲要》确定了部分限制开发区域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见P192~193。
(三)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 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
● 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 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 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1.分类引导人口城镇化
● 对临时进城务工人员,继续实行亦工亦农、城乡双向流动的政策;
● 对在城市已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要创造条件使之逐步转为城市居民;
● 对因城市建设承包地被征用、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人口,要转为城市居民。
● 鼓励农村人口进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定居,特大城市要从调整产业结构的源头人手,形成用经济办法等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机制。
2.形成合理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逐步形成以沿海及京广京哈线为纵轴,长江及陇海线为横轴,若干城市群为主体,其他城市和小城镇点状分布,永久耕地和生态功能区相间隔,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城镇化空间格局。
● 已形成城市群发展格局的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区域,要继续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加强城市群内各城市的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增强城市群的整体竞争力。
● 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加强统筹规划,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
● 人口分散、资源条件较差、不具备城市群发展条件的区域,要重点发展现有城市、县城及有条件的建制镇,成为本地区集聚经济、人口和提供公共服务的中心。
3.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4.健全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 建立健全与城镇化健康发展相适应的财税、征地、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制度。
● 完善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模式。
● 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生、消费等环节,逐步建立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1.节约能源
强化能源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加大节能力度。
● 通过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降低高耗能产业比重,实现结构节能;
● 通过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实现技术节能;
● 通过加强能源生产、运输、消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和监管,实现管理节能。
2.节约用水
发展农业节水;重点推进火电、冶金等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抓好城市节水工作;加强公共建筑和住宅节水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海水淡化、海水直接利用和矿井水利用。
3.节约土地
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
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
到2010年实现所有城市禁用实心粘土砖。
4.节约材料
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推广节约材料的技术工艺,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和再生材料。
5.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推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行业实施循环经济改造,形成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开展循环经济试点。
发展黄河三角洲、三峡库区等高效生态经济。
“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见P195。
6.强化促进节约的政策措施
● 加快循环经济立法。
● 实行单位能耗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
● 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水耗准入标准、主要用能产品和建筑物能效标准、重点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和取水定额标准。
● 严格执行设计、施工、生产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
● 实行强制淘汰高耗能高耗水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制度。
● 推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 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政府节能采购、合同能源管理。
● 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石油替代产品开发的财税、价格、投资政策。
● 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二)保护修复自然生态
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重点要从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人工建设为主向自然恢复为主转变,从源头上扭转生态恶化趋势。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十一五”时期生态保护重点工程见P195~196。
(三)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
以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尽快改善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城市的环境质量。
● 一是加强水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到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
●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加快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建设。
加大城市烟尘、粉尘、细颗粒物和汽车尾气治理力度。
● 三是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
● 四是实行强有力的环保措施。
各地区要切实承担对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的责任,实行严格的环保绩效考核、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十一五”时期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是:
(1)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
(2)燃煤电厂烟气脱硫。
增加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能力,使90%的现有电厂达标排放。
(3)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
(4)核与辐射安全工程。
(5)铬渣污染治理。
(四)强化资源管理
实行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加强对各种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1.加强水资源管理
完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健全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国家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和水权转让制度。
完成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一期工程,合理规划建设其他水资源调配工程。
2.加强土地资源管理
3.加强矿产资源管理
完善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依法设置探矿权、采矿权,建立矿业权交易制度,健全矿产资源有偿占用制度和矿山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完善重要资源储备制度,加强国家重要矿产品储备,调整储备结构和布局。
实行国家储备与用户储备相结合,对资源消耗大户实行强制性储备。
(五)合理利用海洋和气候资源
1.保护和开发海洋资源
有重点地勘探开发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国际海底资源。
2.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加强空中水资源、太阳能、风能等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适应这一趋势,《纲要》提出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把发展教育和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本强国。
(一)加快科学技术创新和跨越
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与经济、教育的紧密结合,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
1.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加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在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领域超前部署,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人力度,力争取得重要突破。
适应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启动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在能源、资源、环境、农业、信息、健康等领域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实现核心技术集成创新与跨越。
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促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
2.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3.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自主创新的基本体制架构。
加强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基础支撑平台。
发展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技术创新中介服务,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人。
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创新活力,鼓励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
4.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5.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整合科技资源,合理配置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研究力量,促进科研机构、大学、企业间科研人员的合理流动与合作,构建科技资源共享机制。
深化技术开发类院所企业化转制改革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完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开放合作的研究开发体系。
完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科技评审评估和成果评价奖励等制度。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人体系,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