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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1、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记过不属于行政处罚。

(责令停止营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拘留均属于行政处罚)

2、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3、因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赔偿责任主体是所有人 管理人。

4、仲裁庭由3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5、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6、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7、安全生产过程中,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8、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修理、返工、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9、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主体结构工程为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2年。

10、建设工程纠纷仲裁解决有以下特点:

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专业性、裁决的终局性、执行的强制性、保密性。

11、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的,诉讼时效为1年。

12、要约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3、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2~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14、工程师肖某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后,因故未能在3年内申请注册,3年后必须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15、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16、天渊建筑公司在一次建设施工过程中.造成了二级重大安全事故,则其直接负责人王某可能受到的刑事处罚有:

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7、招标程序:

①成立招标组织;②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③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⑤发售投标文件;⑥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18、质押包括:

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19、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某建设工程项目中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责任期限到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20、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撤消权时,应当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撤消事由的一年内行使,这一年的期间在法律上称做除斥期间。

21、可撤销合同的确认应该是由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确认。

22、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23、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100万元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4、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20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者1~20万元的罚款。

26、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没有变更、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所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约定负担、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以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约定为前提,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7、民事法律行为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种要求主要表现在(标的合法形式合法 不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方面。

28、在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的组成中,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按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计取。

29、某项目勘察费用为40万元,合同中约定定金为10%,也约定了违约金为5万元,发包方尚未支付定金,但是承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此时,承包方应支付给发包方5万元万元。

30、工程建设标准根据级别不同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31、甲乙签订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甲先付款,乙后发货。

当合同的履行期限届至,甲因担心收不到货而未付款,于是乙在发货期限届至时也未发货。

则乙行使的权利是先履行抗辩权

32、劳动保护,是指国家为了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而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是保证职工肌体不受伤害,保持和提高劳动者持久的劳动能力的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

33、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构,其成员为3~13人。

34、下列关于合同生效的要件:

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要合格、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合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具备法律要求的合同形式.

3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的.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降职、撤职、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6、效力待定合同中属于有效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越权签订的合同,对方不知道该情形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的

37、属于不能免除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情形:

发生不可抗力后未及时通知对方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合同明确约定不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违约责任的、保险合同的保险方因不可抗力应承担赔偿责任的。

38、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资质证书。

39、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属于《合同法》规定可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40、无效合同:

一方以欺诈的手段,并且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甲公司与戊公司并无恶意,但其订立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只是以欺诈的手段不损害国家利益或只是违反地方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不属无效合同。

41、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42、因下列(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缺乏经验订立明显对自身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订立明显对自身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情形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消。

43、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尚未构成犯罪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4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46、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

47、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裁决。

4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安全教育培训。

49、某钢铁厂用更换样品包装和产品标签的方法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钢材购销合同,将劣质钢材以优质的价格出售给该建筑公司使其蒙受损失。

则该建筑公司可申请法院确认该合同无效。

50、我国刑罚中最轻的主刑是管制。

51、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有:

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52、供用电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收养合同不适用合同法

53、适用《合同法》的是:

保管合同;借款合同;委托合同;供用电合同

54、建设工程纠纷,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建设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产生了不同的理解。

55、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56、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57、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合同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赔偿金、支付违约金

58、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设备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l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9、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主体有:

投保人被保险人 受益人

60、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61、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董事会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62、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的是:

总承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

(技术人员不属于一切险的被保险人)

63、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由国务院规定。

64、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采用查封、扣押、拍照等方法.

65、2006年3月,某住宅小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其中5号楼套用2003年一期工程6号楼的施工图施工。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技术人员发现图纸中套用的02图集现已作废,则该技术人员正确的做法是向建设单位提出.

66、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可以确定的法定代表人的人选为:

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

67、董事长职权: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68、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其法律后果为: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超过部分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对招标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69、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责令改正,并处以20~50万元的罚款。

70、只要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和内容其中有一个发生变更,就能引起法律关系变更。

71、当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时,被告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法院面对这种情况,可按延期审理、法院重新委托鉴定进行处理。

72、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情形: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73、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

74、承诺因其他原因而延误,但要约人却未及时通知受要约人不接受该承诺承诺有效。

75、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76、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7、甲欠乙1吨钢材,乙向甲借款3万元,根据合同约定,两项债务正好同时到期。

于是甲乙协商两个债务抵消,不再互为偿还。

此种债的消灭基于抵消事实。

78、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的缴纳:

可分期交纳保费;出单后必须立即交纳第一期保费;如果在保险期内工程不能完工,保险可以延期,不过投保人须交纳补充保险费

79、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到10‰以下的罚款

8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某建筑安装公司作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81、除了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除外责任以外,根据《保险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的情形: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变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假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8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法律后果: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执行业务或吊销资格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60内,做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84、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85、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著作权、股票、专利权为质押物的权利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86、建筑工程一切险适用于所有房屋工程和公共工程。

由于工程所在地的治安状况不良,而发生的一般性盗窃和抢劫事件,给被保险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保险人应当赔付;建筑工程一切险自工程开工之日或在开工之前工程用料卸放于工地之日开始生效,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

87、一般地,保函属于连带保证担保方式。

88、按照保险利益原则,当事人投保无效的行为:

赵某为自己购买的一注足球彩票投保;  钱某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购买人寿险;李某为自己和妻子的婚姻关系投保。

(有效投保:

孙某为自己屋后的一棵国家一级保护古树投保;沈某为自己的朋友投保)

89、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限确定原则:

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

90、如当事人不服,还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工商局决定免去某处长的行政职务

91、专利纠纷中当事人一般请求地方专利管理机关调解或仲裁

92、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93、根据《消防法》,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对已经设置且确有困难不能立即加以解决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在限期内继续使用。

94、根据《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制性标准工程设计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95、犯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

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社会的结果

96、属于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当事人有不履行合同债务的违法行为、有损害事实存在、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97、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险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98、投保人因过失而未向保险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99、根据《保险法》,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

100、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属于专属管辖

101、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缔约过失发生在签约过程中;一方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一方违反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属于构成要件)

102、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的人员: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

10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10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检举权;控告权;投诉权

105、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的效力。

106、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经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

107、袁某向一家保险公司进行了家庭财产保险。

袁某外出旅游,其父亲在家里看门,一日袁父外出忘记锁门,袁某家里被窃。

正确的处理方式为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后不得享有向袁父追偿的权利

108、只能单独适用刑罚:

拘役。

主刑的特点:

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

109、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110、某公司将其所属房地产抵押给银行贷款,获得贷款后,该公司想将该房产转让,此时该公司应通知银行;告知受让人该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

111、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

1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法律后果:

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以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13、诉讼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14、寄送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行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属于要约,中标通知属于承诺

115、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16、王某从总承包人张某那里分包某建筑公司部分装潢业务,下列关于营业税的说法正确的是由张某缴纳营业税

117、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但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履行费用过高;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形除外。

118、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按照合同规定向对方预先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19、合同部分内容无效,或被撤消而宣告无效,那么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120、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对于保修费用,则应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21、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2、人民法院审理对原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审结。

123、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试用期。

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

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应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甲乙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124、甲、乙双方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这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为同时履行抗辩权

125、当事人以房地产进行抵押,抵押合同到主管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126、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27、合同标的物提存后,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将消灭。

128、下列四种争端解决方式中,最省时省力又不伤和气的是和解。

129、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130、合同变更:

合同当事人在合法的条件下,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合同;设计合同中的设计变更属于合同的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

131、法人必须要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其前提是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132、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是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变更的结果。

133、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称为法律事实

134、《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这里的成本是指个别企业的成本

135、开标过程应当记录;评标过程必须保密

136、施工单位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保护措施。

137、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

13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设计或施工时必须绝对遵守的技术法规

139、对于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40、对于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141、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142、存放于工地、为施工所必须的材料,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内容中的工程本身。

143、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由工程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

一般而言,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大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内应包括为期3个月的试车考核期。

144、采用欺诈、威协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

145、在城市的下列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音施工作业的是噪声敏感区

146、企业变更和终止应分别办理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147、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决定公司经菅计划和投资方案。

148、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为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和业务执行机构。

149、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的,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50、我国《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总体上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151、违约金的根本属性是制裁性

15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这两种违约责任只能选择其一

153、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

154、建设工程纠纷诉讼解决的特点之一是程序和实体判决严格依法。

155、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

156、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157、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58、表见代理导致的纠纷主要属于施工合同主体纠纷。

159、施工粉尘、噪声、振动引起的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其他纠纷。

160、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可能要承担的最重的法律责任是追究刑事责任。

16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可处5~10万元的罚款。

 

16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处工程合同价2%~4%的罚款。

163、行为人对其行为和由此引起的损害事实所抱的主观态度,称为过错

164、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自律遵规、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危险报告。

165、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在概算中确定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报送安全施工措施。

16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基本职责:

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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