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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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XX县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
为推动我县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建立健全我县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评估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教育方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监督、指导、服务并重,督促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职尽责,加强幼儿园的管理;督促、指导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端正办园思想、改善办园条件,加强科学管理,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引导社会、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幼儿园,关心和支持幼儿园工作。
(二)基本原则
1.问题导向。
树立问题意识,重视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尤其针对幼儿园在办园行为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坚持用科学的方法、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开展督导评估,引导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
2.以评促建。
推动各地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促进园所发展。
3.客观公正。
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注重实效。
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注重发现、培育、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二、督导评估的任务
(一)督导评估范围覆盖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班、点),做到常态化、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是薄弱幼儿园。
(二)20XX年前完成对全县现有幼儿园的首轮督导评估,之后按照省市教育督导委员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每5年为一个周期的督导评估规划,并分年度实施。
(三)建立幼儿园办园行为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同时充分运用“XXX省教育督导网络平台”,开展经常性随访督导。
三、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
督导评估以《幼儿园工作规程》为基本依据,内容重点包括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见附件)。
(一)办园条件:
主要考察幼儿园办园资质、办园经费、规模与班额、园舍与场地、设备设施、玩教具材料和图书等情况。
(二)安全卫生:
主要考察幼儿园安全和卫生制度、膳食营养、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疾病防控、安全教育及安全管控、校车及使用情况等。
(三)保育教育:
主要考察幼儿园教育理念与目标、教育内容与形式、教育计划与方案、活动组织实施、师幼关系等情况。
(四)教职工队伍:
主要考察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教职工专业发展,师德师风建设和权益保障等情况。
(五)内部管理:
主要考察幼儿园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经费管理与使用、招生、引导家长参与幼儿园管理等情况。
四、督导评估的职责划定与程序
(一)职责划定
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开设有幼儿园(班、点)的县属学校(集团)和督学责任区,应指导所辖幼儿园开展自评,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县域内所有幼儿园(包括无证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督导评估,并向本级和市级教育督导部门上报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二)督导评估程序
1.印发督导评估通知。
根据《县域内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向当年要接受督导评估的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2.幼儿园自评。
幼儿园(班、点)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
3.实地督导。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成立督导组,对幼儿园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并对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实地督导评估。
4.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同时报送市级教育督导部门。
5.幼儿园根据督导意见书,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将整改情况报县级教育督导部门。
6.复查。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督促指导幼儿园进行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
7.抽查。
向省、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汇报我县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情况和年度监测数据,接受省、市教育督导部门对我县幼教工作督导评估及部分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抽查,改进我县幼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五、督导评估结果的认定与运用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督导评估得分85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70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合格等次,得分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等次,得分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对于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幼儿园(班、点),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暂停其办园资格一年,一年内经整改后达到相应标准的再次颁发办园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监管和分类治理,经整改后达到相应标准的应颁发许可证,经整改后仍未达到保障幼儿安全、健康等基本要求的予以取缔。
对于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幼儿园,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有针对性的整改指导,限期一年整改到位;对一年整改仍不到位的幼儿园,当年评估认定为不合格等次,并按照不合格等次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对于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幼儿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年检、申请普惠性民办园、确定级类和园所、园长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县级教育督导部门将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乡镇履行教育职责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辖区内幼儿园办园水平和办园行为出现重大滑坡,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由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提请县级约谈其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幼儿园存在以下行为或现象之一的,对其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1.幼儿园内有C级以上危房,周边及园内环境有污染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2.近三年内,幼儿园发生过较大级别的聚集食源性疾病,或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近三年内,教职工有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现象且情节严重,经相关部门查实的;
4.未按月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存在故意拖欠工资现象或未按规定给予保障性待遇的;
5.幼儿园有挤占挪用经费、抽逃资金行为,经相关部门认定的。
说明: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按《XXX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细则》执行。
附件
XXX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细则
取得办园许可,证照齐全,且按时年检。
(3分)
公办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
有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事业单位法人证)。
民办园:
非营利性民办园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说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利性民办园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说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所有公民办园都应具有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合格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使用校车的园所需提供校车使用相关证件。
1.查阅相关审批文件和证件,近三年资产与经费帐目,民办园与产权相关的购租合同等,近三年幼儿花名册,幼儿园绿化、环境资料、建筑图纸及其他相关说明,办公设备、保健室设备、厨房设备、各班设备及保教设备配备清单,玩教具及图书资料目录(含电子图书)、图书借阅情况记载、分析表。
1.有必要的办园资金。
(1分)
2.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公办园有足额的财政拨款,民办园按照有关规定足额保障办园经费),能保障幼儿园良性运转,满足教职工待遇、保教工作、基本建设、设备维修更新、培训和教研等需要。
(2分)
1.办园资金不足、与其规模不相适应扣0.5分;办园资金严重缺乏扣1分。
2.公办园维修、办公、研训等专项经费无保障,缺一项扣0.5分,人头经费不足扣2分;民办园办园经费预留不足,缺额10%扣1分,缺额15%扣1.5分,缺额20%以上(含20%)扣2分。
1.幼儿园规模适宜,在3-12个班之间。
(1.5分)
2.按年龄段设置小、中、大班或混合班,班额符合要求,人数一般为:
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1.5分)
1.设置13-15个班级扣0.5分;设置15-18个班级扣1分;设置18个班级以上或未开足小、中、大3个班扣1.5分。
2.每班班额超过规定人数1-3人扣0.5分;超过4-6人扣1分;超过6-9人扣1.5分;超过9人以上此项3分扣完。
1.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日照充足,场地平整、空气流通,无污染物和噪音。
园内无危房,周边无安全隐患。
(2分)
2.园舍建筑、户外场地(含绿化)等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6版)和《幼儿园建设标准》(2017版)。
(2.5分)
3.区角设置合理,能满足幼儿分区活动的需要。
(0.5分)
1.幼儿园日照不充足扣0.5分;场地不平整扣0.5分;空气流通不畅扣0.5分;有噪音干扰扣0.5分。
2.幼儿园供应用房不符合标准扣1分;服务管理用房不符合标准扣1.5分;户外场地不符合标准扣2分;生活用房不符合标准扣2.5分。
3.区角设置不合理扣0.5分。
4.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此项5分扣完。
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齐全,数量充足,符合相关安全质量标准。
(2分)
教学、生活、安全、卫生等设备设施有1-3项不合格现象酌情扣1-1.5分;4项均有不合格现象扣2分。
按《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配备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数量充足,种类丰富,内容健康适宜,能满足全体幼儿自主选择、自主活动和自主收整的需要,并符合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
(1分)
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较少,不能满足幼儿自主选择的需要,扣0.5分;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严重缺乏,或玩教具、游戏材料和幼儿图画书不符合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扣1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幼儿接送交接、活动组织和幼儿就寝值守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
(1分)
2.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2012版),建立健全入园及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一日生活安排、卫生消毒、晨午检、病儿隔离、膳食管理、体格锻炼、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伤害预防、健康教育、患病幼儿用药的委托交接、卫生保健信息收集(含幼儿健康卡或档案)等制度,制定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
(1分)
3.与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协议,实行全员“一岗双责”,落实到岗到人。
(1分)
1.制度、应急预案等不健全或不科学,酌情扣0.5-2分。
2.未签订安全协议扣1分。
1.查阅安全与卫生保健各项制度,消毒记录,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记录,幼儿入园体检手册及工作人员上岗健康证,幼儿及工作人员定期体检记录与分析,膳食计划、带量食谱、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资料、安全教育计划及实施资料、消防疏散演练、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记录、校车相关证件原件、校车行驶路线图、校车接送交接班记录。
1.为幼儿提供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保证幼儿按需饮用温开水。
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1分)
2.根据幼儿生理需求,以《居民膳食指XX》为指导,参考“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制订食物品种多样且搭配合理的幼儿膳食计划和带量食谱,并公示,1~2周更换1次。
儿童伙食要与成人伙食分开。
(1分)
3.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等方法科学合理,符合儿童清淡口味,注意色、香、味、形,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
(1分)
4.按规定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
(1分)
5.关注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幼儿,尽力满足其特殊需要。
(0.5分)
6.未发生过聚集食源性疾病。
(0.5分)
1.饮水量不够扣0.5分;饮用水不符合标准此项1分扣完。
2.幼儿膳食计划和带量食谱不合理,扣0.5分;未制定此项1分扣完。
3.食品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等欠科学,酌情扣0.5-1分。
4.未按季度进行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扣0.5分;未按规定进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此项1分扣完。
5.不关注膳食方面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扣0.5分。
6.近三年内,发生过聚集食源性疾病,此项5分扣完。
2.实地查看食堂、保健室、班级饮用水、班级消毒情况、园所室内外环境卫生、幼儿及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园所安全标识、校车等。
1.定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无卫生死角,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
(1分)
2.保持幼儿日常清洁,所有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仪表整洁。
(1分)
3.严格按照要求,使用符合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做好空气、餐桌以及幼儿易触摸的物体(如餐具、用具、玩具等)表面预防性消毒工作。
(1分)
1.每周没有全面检查室内外环境卫生并记录扣0.5分;环境卫生出现死角扣1分。
2.幼儿日常清洁不到位扣0.5分;工作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仪表不整扣0.5分。
3.未按标准或规定使用消毒器械和消毒剂扣0.5分;未做好空气、餐桌以及幼儿易触摸的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工作,此项1分扣完。
1.按规定做好入园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并进行年度体检分析。
(2分)
2.按要求做好教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及定期健康检查,取得上岗和年度健康证明。
(1分)
1.幼儿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扣0.5分;未做好晨午检及全日健康检查扣0.5分;未建立幼儿健康档案扣0.5分;未进行年度体检分析扣0.5分;新生未做好入园健康检查,此项2分扣完。
2.无教职工健康档案扣0.5分;未做好教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和年度健康检查,此项1分扣完。
1.预防接种到位,在幼儿入园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幼儿,督促其监护人进行补种后方可入园。
(0.5分)
2.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疫情沟通报告及时(家园、上级相关部门)。
(0.5分)
3.定期开展教职工疾病防控培训(其中特别是传染病),加强幼儿常见病预防管理,无幼儿聚集性疫情发生。
(1分)
1.预防接种不到位,在园幼儿中有未按规定接种的,扣0.5分。
2.未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疫情沟通报告不及时,扣0.5分。
3.未定期开展教职工疾病防控培训,扣0.5分;幼儿常见病预防管理不到位,扣0.5分。
4.近三年内发生过幼儿聚集性疫情,此项2分扣完。
1.对全体教职工和幼儿适时开展安全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
(0.5分)
2.幼儿园醒目位置有紧急疏散图和应急避难所标志,楼道配备安全出口标志和应急灯。
(0.5分)
3.定期开展安全疏散演练,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0.5分)
4.有校车的园所,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校车(含自配与服务),取得校车使用许可,配备持有校车驾驶资格证的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按规定路线行驶,不超载,保证幼儿安全。
(1分)
5.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配备专职保安,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且运行良好。
(1.5分)
1.未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扣0.25分;没有计划、安排等相关资料或资料不全扣0.25分。
2.每缺少一处标志扣0.25分,扣完为止。
3.未进行安全疏散演练活动,记录或资料不全不实扣0.5分。
4.校车检验与保养、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相关资质等资料不齐全,扣0.5分;行驶路线等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扣0.5分;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或使用不合格校车,或驾驶员资质不达标,或无校车接送相关记录,此项1分扣完。
5.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的扣0.5分,没有配备专职保安的扣0.5分,没有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的扣0.5分。
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评价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充分保证幼儿游戏活动时间,允许并鼓励幼儿自主游戏,注重幼儿良好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关注幼儿的身心健康和多方面能力的提高,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5分)
1.游戏材料单一且不适宜扣1分;未保证幼儿游戏时间扣1分;不允许幼儿自主游戏扣1分;未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扣2分。
2.保教活动中存在违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现象,或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的,此项5分扣完。
1.查阅学期、周保教工作计划及园长(副园长)检查、指导记录,日保教活动方案及园长(副园长)检查、指导记录,作息制度及实间安排、幼儿成长档案、观察记录、园长(副园长)及教师听评课记录、幼儿园日常查班巡岗指导记录及奖惩记录。
1.教育活动内容适宜,涉及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领域。
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2分)
2.幼儿一日生活安排合理,活动形式多样,组织形式灵活恰当,做到动静交替、室内室外活动交替、集体与自由活动交替。
正常情况下,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低于两小时。
(2.5分)
3.教育内容与形式契合并体现教学、游戏、生活等不同类型活动的特点。
(0.5分)
1.教育活动内容不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扣1分;教育活动未涵盖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领域扣1分。
2.组织形式单一,未保证每天两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扣1分;一日生活安排不合理,活动形式单一,未做到动静交替、室内外交替、集体与自由活动交替,扣1.5分。
3.教学、游戏、生活等不同类型活动特点不明,扣0.5分。
1.保教计划科学、系统,体现层次性和渐进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
(2分)
2.各类活动方案具体、明确,操作性强,贴近幼儿生活,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
(2分)
1.保教计划不科学,未体现年龄层次和循序渐进,未体现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酌情扣1-2分;未制定保教计划,此项2分扣完。
2.具体活动方案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酌情扣1-2分。
1.关注全体,注重幼儿的直接感知、动手操作和亲身体验,重视教育过程,能根据需要使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引导幼儿主动学习。
(3分)
2.活动形式灵活恰当。
注重对幼儿的观察,关心幼儿的情绪,能根据个体差异因人施教,为心理、行为异常等有特殊需要的幼儿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2分)
1.活动实施以说教为主,未体现幼儿的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不重视教育过程,酌情扣1-3分。
2.疏于对幼儿的观察,不注重个体差异,对个别儿童的特殊需要未能关注并提供适宜的支持与帮助,酌情扣1-2分。
1.师幼关系和谐。
保教人员对幼儿态度亲切、温和,教职工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幼儿人格的行为。
(3分)
2.注重幼儿良好同伴关系的形成,幼儿情绪积极稳定,快乐活泼,互助友爱,文明礼仪。
(1分)
1.保教人员管理方式高控扣1分;态度冷漠、粗暴,酌情扣2-3分。
2.不关注同伴关系,幼儿间互动机会少,攻击、排斥等负面行为多,酌情扣0.5-1分。
1.1.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资质(4分)
1.按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配齐配足教职工。
(2分)
2.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食堂工作人员、财会人员等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资质。
(2分)
1.参照标准,一个岗位少配备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一人不具备资质扣0.5分,扣完为止。
1.查阅园所教职工岗位及人员安排表,园所各岗位人员资质原件,全园培训计划、过程记录资料及反馈反思记录,员工师德师风教育活动资料,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保险等凭证。
1.定期组织全园教职工培训,岗位培训内容适宜、有针对性,形式灵活多样,培训有计划、有组织、有反馈及效果,培训学时符合相关规定。
(2分)
2.管理人员和教师制订了个人专业发展规划,园所有教研制度、目标和详实的学期教研计划,能按照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并记录。
其中保教研究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管理人员进班观察并指导保教工作每天不少于2次。
(2分)
3.教保人员能主动参与幼儿教育研究活动,教育研究成果获、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各级奖项。
(1分)
1.开展培训活动较少或者活动单一,计划性不强,活动效果较弱,酌情扣0.5-1.5分;未定期组织全园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学时不够,此项2分扣完。
2.个人专业发展规划不科学,教研制度、目标不明,计划性不强,活动开展较少扣0.5-1.5分;无个人专业发展规划、未定期开展教研活动,此项2分扣完。
3.教保人员参与教研活动不积极,教研活动效果较弱,研究成果较少,酌情扣0.5-1分。
2.实地观察各岗位员工的工作状态,了解各岗位履职情况。
3.随机访谈教职工和家长。
1.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员工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1分)
2.园风良好,教职工精神饱满,爱岗敬业,遵规守纪,工作勤奋。
(1分)
3.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不收受家长的礼物,不向家长和幼儿推销任何产品。
(1分)
4.同事关系、亲师关系融洽。
(1分)
1.未定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扣0.5分;员工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扣0.5分。
2.园所风气不好,教职工精神涣散,状态不佳(如:
教职工在岗时间做私事、闲聊串岗等),扣1分。
3.收受家长礼物,向家长和幼儿推销产品,此大项4分扣完。
4.同事关系、亲师关系紧张,酌情扣0.5-1分。
1.按月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实现同工同酬。
(2分)
2.按照《劳动合同法》与聘任制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为教职工买齐买足社会保险。
(3分)
3.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及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权益。
(1分)
4.教师队伍稳定。
(1分)
1.未实现同工同酬扣0.5分;未按月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扣1.5分。
2.合同签订不规范酌情扣0.5-1分;未买齐买足保险酌情扣0.5-2分;未签订合同或未保险,此项3分扣完。
3.教职工无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未享受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权益,酌情扣0.5-1分。
4.教师流动大,队伍不稳定,酌情扣0.5-1分。
5.教职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此项7分扣完。
1.全面落实园长负责制。
(1.5分)
2.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并有适宜本园的下设机构(如保育教育、后勤保障、教研科研等),管理网络清晰、合理。
(1分)
3.建立了、团、工会等群团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0.5分)
1.未全面落实园长负责制酌情扣0.5-1.5分。
2.领导班子不健全,或分工不明确,扣0.5分;下设机构不明确、不合理,扣0.5分。
3.未建立、团、工会等群团组织,未见过程性资料,酌情扣0.5分。
4.未实行园长负责制,此项3分扣完。
1.查看幼儿园组织机构图、领导班子分工、人事安排资料,、团、工会等群团活动资料,幼儿园账户、保教费、伙食费票据、年度预决算(公办)或年度审计报告(民办)、各类账目与财务档案等相关资料,幼儿园章程与文化建设资料、3-5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班级工作计划(总结)、幼儿园规章制度与岗位职责、园务委员会组成名单、教代会名单及相关活动开展记录,招生制度与计划、公示记录等资料,家长工作制度、家长学校、园所及班级家委会名单与会议记录、《幼儿入园协议》、幼儿档案、家园共育等相关资料,膳食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管理委员会名单与会议记录。
1.建立适合本园的办园章程。
(0.5分)
2.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且操作性强,岗位职责明晰、切实可行,考核细则具体、完善,运行机制有效。
(1.5分)
3建立园务委员会和教职工大会制度,园务管理公开、民主、科学,有园务公示栏。
(1分)
4.制定适合本园的3-5年发展规划、幼儿园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各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及班级工作计划(总结),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可行,操作性强,并按计划实施。
(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