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ppt
《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ppt(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六章第六章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安全生产法的法律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在“法律责任”一章,法律责任的追究作了详细的法律规范。
第一节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法律责任概述对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或安全生产法规规定而导致的责任事故,事故责任者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责任者究竟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取决于责任者在安全事故中的违法行为性质及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
本节主要论述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有关概念、构成要件、追究原则等,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违反安全生产法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安全责任与事故责任一、安全责任与事故责任“责任”一词有三重涵义:
其一,使人担当起某种职务和职责;其二,份内应做之事;其三,做不好份内应做的事,因而应承担的过失。
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责任”:
第一,份内应做之事;第二,未做好份内应做之事所应受的谴责和制裁。
人们的角色是多重的,在不同的生活领域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性质的责任。
安全责任是人们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责任,它是行为主体的份内应做之事。
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安全责任的具体体现,要求每人必须履行,即做好安全生产份内应做之事。
如果安全责任没有履行好而导致安全事故,那么就会因没有做好份内之事而受到谴责和制裁。
我们把因安全事故而受到谴责和制裁称为安全事故责任,它是一种后果责任。
安全责任与事故责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安全责任是规定人们在安全生产中应做之事,其通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设定,将安全生产的职责划定为每个人份内应做之事,即成为每个人的安全责任。
如果某人的安全责任没有做好,可能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不发生事故,那么对他的谴责与制裁主要通过行政手段给予制裁;另一种是导致事故,这时候他的安全责任就转变为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就是法律手段,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二、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二、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1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所实施的行为。
某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主要看它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行为侵犯了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行为的实施者具有法定的责任能力;行为的实施者在主观上有过错。
根据违法行为性质的不同,一般可将违法分为以下几种:
(1)行政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也属一般违法,是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如违反安全审批制度,给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项目给予审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
(2)民事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属于一般违法,是指违反民事规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其典型形态是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
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大多属这种情况。
(3)刑事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属于严重违法。
也称犯罪,是指触犯刑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与其他违法的区别,不仅在于犯罪对社会危害的量比其他违法要大,而且这种量已经引起了质的变化。
(4)违宪行为。
违宪行为是指违反宪法的行为。
这是一种特殊的违法行为,具有特定的主体和内容,通常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国家机关制定与宪法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二是国家领导人的公务活动违反宪法的规定。
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里违法行为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其中,自然人概念涵盖特定身份的自然人,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其他合法组织。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存在密切联系。
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是一种因果关系,违法行为是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和依据,而法律责任是违法行为引起的后果。
没有违法行为的发生,就不会也不应该有法律责任的出现。
只有实施了某种违法行为,才谈得上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归宿是国家权力运行的具体体现,是国家对责任者的财产或人身自由的强行限制或剥夺。
3法律责任种类由于法律责任基于违法行为而产生,故法律责任的种类也与违法行为的种类相对应,亦即行为人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就需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因此,法律责任分为如下类型:
(1)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一般分为职务过错责任和行政过错责任,前者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滥用职权或违法失职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者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因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我国,认定和追究行政责任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管理职能部门。
(2)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自己的民事义务或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表现为财产责任,并带有明显的补偿性质。
同时,民事责任的范围应与民事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权利损害相对应,以使受害人的权利损失得到恢复或补偿。
(3)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刑事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于刑事违法的违法性质最为严重,故刑事责任也最为严厉。
在我国,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审判机关即各级人民法院,承担刑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刑事违法者本人,而不能牵连他人。
4)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因违宪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由于违宪行为与行使国家权力相联系,因而违宪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和国家重要领导人。
且违宪责任的追究程序和责任形式亦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
从某种意义上说,违宪责任兼有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的双重内涵。
三.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承担法律责任是法律强制约束力的体现,任何一部法律,它不仅规范人们该怎么做,而且还要规定如果不这么做就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后果。
安全生产法对违反本法的行为所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法的法律强制约束力。
一、法律责任规定内容一、法律责任规定内容安全生产法对违反本法的违法行为主体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详细的规定,从第77条至第93条和第95条,都是关于追究违法主体法律责任的规定。
为了便于学习掌握,按法律责任类型、违法主体、违法内容、法律责任进行归纳,详见表61所示。
第94条是关于执法主体的规定,因此没有列入表中。
表表6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规法律责任规定内容定内容法律法律条款条款法律法律责任责任类型类型违法违法主体主体违法内容违法内容法律责任法律责任80条条行政或刑事责任单位决策机构负责人,私营投资人不依本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撤职负责人,罚投资人2至20万元(私营);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81条条行政或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撤职处分或罚款2至20万元;从业限制;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82条条行政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管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未经考核合格;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2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