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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运输合同的特点

简述运输合同的特点

篇一:

简述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特征。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

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

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

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篇二:

运输合同概述

一、运输合同的一般概念

我国法律中还没有包含各种运输合同的共同合同概念。

单行法中是根据不同方式的运输确定运输合同定义的。

民法理论中一般将运输合同称为运送合同,是指“由承运人将承运的货物或旅客及行李包裹运送到指定地点,托运人或旅客向承运人交付运费的协议”。

这一定义强调的是运输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强调了传统民法理论中合同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与我国《民法通则》的合同定义是相吻合的。

这一定义体现了从一般法上的定义演绎出特定法上的定义这一传统逻辑方法。

依此逻辑方法,还可演绎出许多专门运输合同的定义。

民法理论上关于运输合同的定义,来源于《法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合同定义,“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根据这一定义向民法一般原理溯源的话,“合同是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之一”:

“在法律事实中合同属于人的行为”:

“在人的行为中,合同属于合法行为”:

“在合法行为中,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合同属于双方的行为”:

“合同是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合意”。

以运输合同为基点,向更抽象的法的原理方向分析,运输合同的定义可以得出合乎逻辑的解释。

但是,由此向更具体的法律规范方向探索,传统理论很难作出科学的解释。

第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承运人和托运人及旅客之间存在严重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第二,当事人的“合意”,即传统民法合同自由原则在各种单行运输法中受到严格的限制,合同“协议说”在运输领域中的个别情况下才得到证实。

二、运输合同的种类及其划分意义

社会分工和商品交换的发展,促使运输业不断革新。

随着运输需求的持继增强,运输业中不断更新运输技术,采用新型新输工具,扩大运输设施。

最终产生了方式更多、运距更远、速度更快、更为安全的社会效果。

运输过程变得极其错综复杂。

多样化的运输及其所产生的多样化的运输社会效果,产生了多样化的运输合同形式。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运输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

同一种类的运输合同又可以依据其他分类标准进行二次分类或三次分类。

因此,运输合同呈现出多层次、多分支、相互交叉的模式状态,各种运输合同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独立的合同体系。

这一体系中各个层次、各个分支的运输合同不仅具有共同的特征、共同的成立和生效等条件,而且又有明显的区别。

划分运输合同种类的意义,首先是研究各种运输合同的共同特征、从整体上把握其性质的需求;其次,是科学区分各种不同的运输合同、正确认识不同经济关系对合同法的不同要求,进而指导立法和司法实践。

划分合同种类的标准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有二大类。

第一是理论标准,为了满足理论研究的需要,法学理论上根据不同标准、从不同角度进行一般分类后再对各种合同进行二次归类。

根据法学理论,运输合同属于有名、诺成、双务、有偿合同并具有计划性和经济性,又归于提供劳务类合同。

第二是生产方式标准,立法和实践中为了准确区分不同的运输合同,根据各种具体运输方式对运输合同进行分类。

两种不同的分类各有其不同的意义,但又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前者对后者有指导作用,后者对前者有论据作用。

从整体上研究运输合同,需要对各种具体的运输合同进行具体分析,因此,应该在法学一般原理指导下,根据各种运输生产关系的特点,对运输合同进行分类。

当然,这种分类的依据和标准也不可能是单一的。

1、根据运输对象划分的运输合同

运输对象是借助运输工具进行空间位移的人身和物品。

依此将运输合同划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

人身和物品各有不同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对运输条件要求不同,因而也会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划分的意义在于二种合同的法律适用不同。

2、根据运输是否跨越国界划分的运输合同

运输对象的起运点、所经线路和终点均在一国境内的,为国内运输合同。

运输对象跨越一国或者多国边界的,为国际运输合同或称涉外运输合同。

这种划分的意义在于前者适用国内法,后者则需适用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

3、根据运输方式划分的运输合同

当代运输方式主要是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内河运输、海上运输和航空运输。

与此相应,运输合同划分为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和航空运输合同。

这种划分的意义在于每种方式的运输合同都有相应的专门运输法予以调整。

不同的运输合同的相互区别,?

在各专门运输法中得到具体的表现。

4、划分结果和意义

在立法和实践中,上述三种分类均不是孤立的,而是综合交叉、同时发生作用的。

作用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以运输对象标准为主,以国界标准和方式标准为辅。

首先将运输合同划分为旅客运输合同和货物运输合同,然后依国界标准进行二次划分,即将旅客运输合同再划分为国内旅客运输合同和国际旅客运输合同,国内货物运输合同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最后作三次划分,分别将国内、国际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以运输方式作更具体的划分。

最后的划分结果是:

(1)国内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国内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国内河流旅客运输合同、国内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国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2)国际公路旅客运输合同、国际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国际河流旅客运输合同、国际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国际海上旅客运输合同;(3)国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国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国内水上货物运输合同、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4)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河流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在作第二次划分时,既可以把国界标准优先,也可以运输方式优先,但划分的最后结果是相同的。

第二,以国界标准为主,以对象标准和生产方式标准为辅。

首先将运输合同划分为国内运输

合同和国际(涉外)运输合同。

然后,根据对象标准(或生产方式标准)进行二次划分,即划分为:

国内旅客运输合同和国内货物运输合同,国际旅客运输合同和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最后做第三次划分,即以生产方式标准(或对象标准)所作的划分。

这种划分方式的最后结果与第一种划分方式是相同的。

第三,以运输方式标准为主,以对象标准和国界标准为辅。

首先把运输合同划分为:

公路运输合同、铁路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和海上运输合同。

然后,根据对象标准(或国界标准)进行二次划分,最后以国界标准(或对象标准)进行第三次划分。

这种划分方式的最后结果与第一、第二种方式仍然是相同的。

从形式上看,三种划分运输合同种类的方式最终出现的划分结果完全相同,似乎这种方法上的区分没有什么意义。

但是,从形式所表现的全部内容上分析,不同的划分方式表明了不同的侧重点和合同范围,因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以对象标准为主划分不同的运输合同,其重要性在于将客运和货运相区别,同时结合国界标准或运输方式标准,使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各自成立为整体运输合同下的子合同系统,可以满足理论研究、立法和实践的不同需要。

以国界标准为主的划分方式,其重要性在于将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相区别,同时结合对象标准和运输方式标准,有利研究解决运输合同的国内、国际统一和法律适用问题。

以运输方式标准为主的划分方式,则体现了各国运输立法的普遍性。

现代各国大多是以运输方式为依据进行运输立法的,例如,我国已经制定的铁路法、海商法、航空法等均以运输方式命名。

专门运输法中一般划分了客运和货运,继而又对客运和货运划分为国内运输和国际运输。

运输关系中,旅客和货物从出发地至目的地应当是不间断的。

经济关系的这种特性,要求运输起点和终点发生有机联系。

在两点之间存在不同的区段或者不同方式的运输。

这种状况导致了两种特殊的运输合同关系。

第一是同一运输方式中,由不同的承运人各承担部分区段的相继运输。

第二是由二种或二种以上运输方式组合成的多式联运。

相继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的合同主体、合同条件和效力以及法律适用问题尤为复杂。

三、运输合同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形成的运输劳动专业化出现以前,合同法所规定和调整的商品经济范围十分广泛、笼统,运输合同在合同法中仅占极小的位置。

运输合同法有一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

1、古代没有运输合同的概念。

在商品交换不是普遍现象的古代,物品和人的运送距离一般都很短,较大规模和长距离的运送其本上属国家职能活动并多用于军事目的。

这种运输不能产生运输合同关系。

商人活动中所需要的运送,一方面由于物品数量较小、距离不长,另一方面由于途中安全的需要,因而运送行为是由商人自已完成的。

当运送物数量较大、运距较长或者途中安全致使商人不能自行完成运送活动时,便雇佣他人、租赁他人所有的车船骡马等工具来进行。

这种情况下,所形成的雇佣和租赁关系,大多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虽然,“无论?

古代法?

或是任何其它证据,都没有告诉我们有一种毫无?

契约?

概念的社会”,但是这种“契约”的粗糙和简陋,远远不能形成“运输合同”的思想。

古代法对运输事务的调整主要是围绕所有权进行的,即对运输中的物品以及运输工具所有权的保护。

如约公元前二十世纪的《苏美尔法典》第3条规定:

“不

依照指定他的航线行驶而使船失事者,除船价本身外,应对船主人按……计算租船之资。

”同时代的《埃什嫩那国王俾拉拉马的法典》规定:

“租用有牛及御者之车或船,在支付规定租费后,可以使用终日;如船夫不慎而致船沉没的,则应照价赔偿。

”相同性质的更为详细的规定则见于公元前18世纪《汉穆拉比法典》。

在这一法典中,全部282条条文中,专门规定运输事务的条文多达15条,还首次出现了“托运”的概念萌芽,法典第112条规定:

“倘自由民于旅途中将银、金、宝石或其所有的(其他动)产交付另一自由民,托其运送,而此自由民不将受托之物交至所托之地,而占有之,则托物之主应检举其不交所托之物之罪,此自由民应按全部交彼之物之5倍以为偿。

”其他条文则对运输工具租赁、劳力?

佣、对运送物的责任、造船、航行、事故责任以及运价等做了详细规定。

从这些内容看,当时的商品交?

关系已经相当复杂,运输合同的概念虽未形成,但已经包含在财产租赁、保管和人身雇佣契约之中。

2、运输合同的产生和发展

最古老也是历史上最发达的运输是海上运输,海上运输与海上贸易至今还是同义语。

包含海上运输合同关系的海商法萌芽于公元前9世纪,是被称之为“罗地海法”的航海贸易习惯法,其后又经中世纪私人对海事惯例编纂时期,形成了“奥列隆惯例集”、“海事裁判集”和“维斯比海法”,这些不成文法虽然只适用于当时欧洲某一地区的城市,还没有形成一国统一的海商法,但确可以此看出当时海上运输的发展程度,由此可推断出运输合同关系是当时海事法的主要调整内容之一。

18世纪60年代自英国开始的工业革命,迅速带来了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

1807年,美国人富尔顿发明汽船;1814年,英国人史蒂芬逊发明蒸汽机车,实现了用蒸汽作动力的铁路运输,1825年和1830年,斯托克敦至达林顿、曼彻斯特至利物浦间的铁路分别通车。

工业革命导致交通运输的巨大发展,运输劳动专门化,运输产业已经形成规模。

与交通运输业的形成和发展同步,各国法律对运输活动形成的许多社会关系、主要是运输合同关系作了相应规定。

最早制定铁路运输法规的国家是比利时,1834年比利时开始修建铁路时,就以立法形式规定全部铁路由国家经营;19世纪30年代,英美铁路企业就开始实行较完整的客货运输法规,其中明确规定了铁路公司与利用者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海上运输方面,早在蒸汽机船广泛采用、海上贸易量空前增大之前,各航运发达国家就陆续制定了大批海上运输法规。

其中主要的有1651年英国《航海条例》;1681年法国《海事条例》;1807年《法国商法典》中的海商编,1894年英国《商船法》;1893年美国《哈特法》,等等。

这些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包含了运输合同的规定。

运输合同在各国合同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但是,这一时期各国由于不同运输方式的差异和不平衡发展,主要是由于海上运输和铁路运输以及其他陆上运输之间的差异和不平衡发展,对运输合同的规定十分不同。

3、运输合同在各国合同法中的地位

无论是大陆法国家还是普通法国家,都没有一部完整、独立、自成体系的合同法,更没有这样的一部“运输合同法”。

运输合同法规范分散见于民法典、商法典和有关专门运输法规中。

在大陆法各国,运输合同与其它合同共同的一般性问题,如合同能力、效力、代理、时效等,

?

都由民法典统一规定;运输合同的特殊问题如承运人资格、托运人和旅客权利义务等则分散于民法典或商法典中。

民商分立国家立法顺序为民法典在前、商法典在后。

法、意、德、日等国的运输合同法具有三大特点。

第一,民法典中没有运输合同的专门规定。

在《法国民法典》中,旅客和货物运输关系归类于租赁契约类中的“劳动力及技艺的雇佣”,而水陆运输者对受托运送的货物所负的义务,被视为旅店主人所负的义务。

以此判断,运输合同渊源于寄托法自无疑义。

第二,独立的运输合同出现于商法典中。

在法、德、日商法典中,运输合同作为独立的合同种类作了较民法典更为详细的规定,如《法国商法典》第一编第六章为《运送合同》,《德国商法典》规定了“运送营业”,《日本商法典》的商行为编中规定了“运送”。

第三,“运输合同”法律概念一出现就把一般运送合同与海上运送合同相区别,海上运送合同一般由法典中《海商编》专门规定,与船舶买卖、租船、海上保险等合同规定在一起而单独构成专门合同法体系。

个中原因值得深入研究。

实行民商合一制度的国家,如瑞士、旧中国,在民法中规定运送是独立合同关系之一,同时在单行法中规定运输合同法的具体内容。

英美合同法主要是判例法,运输合同法的产生及内容难以总结,但包括运输合同在内的有关运送方面的成文法却有据可查,如1830年英国《运送人法》,1892年美国《统一买卖法》等。

4、现代运输合同法

技术革命导致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交通运输业发生了巨大变革。

铁路运输和海上运输的规模空前巨大。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汽车、飞机相继问世。

1885年德国人本茨制成以内燃机作动力的汽车,汽车很快便成为最主要的陆上运输工具,各国根据汽车运输的需要,开始持续不断地、大规模地修筑主要或是专用于汽车运输的公路。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各国普遍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公路运输网络。

1903年美国人莱特兄弟成功制作了以内燃机为动力的双翼飞机并试飞成功,各国纷纷进行飞机试验和制造,并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用于作战和军事运输。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飞机在军事运输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战后则成为主要运输方式之一。

战后,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标志的新技术革命,导致交通运输业的全面发展,各种方式的运输运量增大、速度加快、安全性提高。

交通运输业的巨大变化,使运输生产关系日趋复杂多样,社会生活中人们经常要以运输合同形式进行生产、交换和消费活动。

运输在全部社会生产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其所产生的特殊的社会关系等等,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社会上层建筑主要是法律领域内的重大变化。

第一,运输方式多样化的同时,运输生产的垄断性加强,运输利用者与运输经营者订立运输合同的自由意志受到后者的极大的限制。

第二,运输业普遍具有国家垄断的性质。

由于运输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命脉”之一,运输业固有的军事意义等等,国家普遍对运输业实行国有化或者对私营运输实行严格的控制,承运人和旅客及托运人同时受国家意志的限制,国家为了缓和矛盾,开始侧重保护运输利用人。

第三,运输方式多样化导致运输合同的多样化,在传统的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之外,出现了以运输方式、运送物种类等多种标准划分的运输合同。

第四,运输业发展所带来的国际贸易需求的增加,日益把一国经济与他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联系在一起,一国的运输往往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他国运输,产生了统一国际运输法(包括统一国际

篇三:

国际货物运输参考资料

国际货物运输参考资料

一、多选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货运代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是(①②③)

①必须依法取得我国企业法人资格

②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③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

④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海关规定对一般进出口货物需交验的单证有(①②③④)

①进出口货物报关单②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③装箱单④商品检验证书

3.班轮运价按其制定者可分为(①②③④)

①班轮公会运价②货方运价

③班轮公司运价④双边运价

4.下列选项中,按有无影响结汇的批注对提单进行分类的有(①②)

①清洁提单②不清洁提单

③记名提单④不记名提单

5.航空快件运输(:

简述运输合同的特点)的优势在于(①②③)

①运输快捷②安全可靠

③服务周到④费用低廉

6.下列选项中属于口岸检查检验机构的有(①②③④)

①海关②进出口商品检验局③卫生检疫局④边防检查站

7.我国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分为(①②③)

①平安险②水渍险③一切险④附加险

8.件杂货班轮运费计算标准有(①②③④)

①按货物重量计算②按货物体积计算③按货物价值计算④按件数计算

9.提单的作用可归纳为(①②③)

①运输合同的证明②货物收据③物权凭证④报关单证

10.托运人应当预订航班舱位的货物有(②③④)

①声明价值超过1万美元②不规则形状货物③特种货物④批量较大的货物

11.以下检验证书中,属于商检机构签发的有(①②③④)

①品质检验证书②卫生检验证书③数量检验证书④产地检验证书

12.国际铁路联运货物的办理种别有(①②③)

①整车②零担③大吨位集装箱④中小吨位集装箱

13.《海商法》对货物含义的界定中,除通常的商品外还包括(①②③④)

①舱面货②活动物③集装箱④托盘

14.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组织方法有(①②③④)

①集中托运②航空快件③联合运输④送交业务

15.海上保险合同是(②③④)

①无条件的双方合同②保障性合同③最大诚信合同④议商合同

16.按照代理业务的性质和范围,运输代理可分为(①②③④)

①租船代理②船务代理③货运代理④咨询代理

17.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必须遵循的原则有(①②③④)

①可保利益原则②最大诚信原则③补偿原则④代位追偿原则

18.我国铁路办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适用的规章有(①②③④)

①《国际货协》②《货协细则》③《统一货价》④《清算规则》

19.属于《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免责事项的有(①②③)

①战争行为②检疫限制③海上救助④船舶技术状态不良

20.航空快件运输的优势在于(②③④)

①价格低廉②运输快捷③安全可靠④服务周到

二、名词解析题:

1.国际运输代理:

接受货主委托,在货主授权范围内从事国际间货物运输业务的企业。

信用证:

是银行(开证行)应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若付款的凭证。

2.特别提款权:

是通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而获得的现有储备资产的补充,当其会员国国际收支发生困难时,可以申请动用该提款权换成可兑换货币偿付逆差。

3共同海损:

指统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

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补救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4.总注册吨:

又称总吨,是指船舱内及甲板上所有关闭场所的内部总容积,以2.83m3为1t折算后的吨数

5.排水量吨位:

是指船舶自由浮于静水中,保持静态平衡时所排开水的重量。

6.提单:

是由船长或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证明受到特定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于收货人的凭证。

7.不清洁提单:

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

8.清洁提单:

指未被承运人加注或即使加注也不影响结汇的提单。

9.光船租赁:

简称光租,出租人在租期内将一艘空船连同船舶的占有权和控制权一并出租给承租人,而自己仅保留船舶的所有权。

10.租船合同:

是在租船运输经营方式下,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订约自由”原则,就租船交易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达成的一种契约。

11.集中托运:

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到同一方向的货物,组成一整批,填写一份总运单发到同一目的站,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委托目的站当地的代理人负责收货、报关并分拨给各个实际收货人的一种货物运输组织方法.

12.国际多式联运:

指按照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

13.大陆桥运输:

指以横贯大陆上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结起来形成的陆海联运的连贯运输。

三、简答题:

1.简述国际货物运输的特点。

1)政策性很强

2)运输线路长,环节多

3)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

4)时间性强

5)风险较大

2.简述保险的基本原则。

1)可保利益原则

2)最大诚信原则

3)补偿原则

4)代位追偿原则

5)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6)近因原则

3.简述班轮运输的特点。

1)定期、定港、定航线、定费率

2)不规定装卸时间

3)船方负担装卸费用

4)以班轮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

4.简述提单的定义和作用。

提单的定义:

是由船长或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证明受到特定货物,允许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于收货人的凭证。

提单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2)提单是货物收据

3)提单是物权凭证

5.国际航空运输主要有下列几种运输组织方法:

1)航空快件运输

2)集中托运

3)联合运输

4)送交业务

5)运费到付

6.简述国际多式联运的优越性。

1)续简便,责任统一

2)少中间环节,提高货运质量

3)降低运输成本,节省运杂费用

4)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化运输

7.简述班轮运输的特点。

1)定期、定港、定航线、定费率

2)不规定装卸时间

3)船方负担装卸费用

4)以班轮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

8.简述航空货物运输的特点。

3)运送速度快,运输路程短

4)安全准确,有利于稳定和开拓市场

5)可以简化包装、节省运费

4)载运量小,运输费用较高

9.经营国际多式联运业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1)应具备与多式联运所需要的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对自己签发的联运单据有令人信服的担保信誉。

2)具有开展多式联运的集装箱货运站

3)拥有国外联运网点

4)实行单一的多式联运费率

5)具有较完善的多式联运组织制度

10.海关的主要职责的主要职责是:

1)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实际监管。

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

3)查缉走私。

4)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11租船运输的特点:

与班轮运输相比,租船运输主要有下述基本特点:

1)不定期、不定港、不定航线、不定费率

2)合大宗货物运输

3)通过租船经纪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

4)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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