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中应该注意的问题.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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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股权转让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一、股权转让概述二、股权转让问题三、股权转让的形式四、相关案例分析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1、股权转让定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1、股东依法将其合法持有的股权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商事行为。

2、股权转让要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4、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可以对股东自愿转让股权另行规定,这时股权转让程序以约定为准。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股权转让、出资转让、股份转让、股本转让有何异同?

转让有何异同?

v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v2、股份转让,一般是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因为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转让就是相应股份的转让。

v3、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来源于老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该条规定的本意就是针对公司股权转让的,只是在表述上容易让人误解。

修改后的新公司法修正了这一点。

v4、股本转让,这个概念在实践中用的较少,是民间对股权转让的称谓,本质和本意还是股权转让,工商局也是按照股权转让来进行变更登记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根本就没有股本转让的登记事项;股本在财务上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股份转让也是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的,公司法(新)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专章进行了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设总股本,并划分为等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按照出资比例来享有股权的。

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2、股权转让种类持份转让持份转让(出资转让)与股份转让与股份转让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内部股权转让和外部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有偿股权转让与无偿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公司参与的股权转让与公司非参与的股权转让一般股权转让和特殊股权转让一般股权转让和特殊股权转让(国有股权转让和外资企业股权转让)广义的股权转让和狭义的股权转让广义的股权转让和狭义的股权转让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3、股权转让原则及限制股权转让以股权转让自由为原则,以限制为例外。

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依法律的股权转让限制v封闭性限制封闭性限制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5条规定:

条规定:

“股东之间可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资,视为同意转让。

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v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4144条规定:

条规定: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

”第第146146条规定:

条规定: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v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7147条第条第11款规定:

款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3年内不得转让。

年内不得转让。

”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v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7条第条第2款规定:

款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v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8条规定:

条规定: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也可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

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以购买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

转让或者购买股份的审批权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限、管理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v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9条第条第1款规定:

款规定:

“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公司不得收购该公司的股票,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股份或者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时除外。

”公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该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司依照法律规定收购该公司的股票后,必须在10日内注销日内注销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该部分股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且公告。

告。

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取得自己股份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特殊股份转让的限制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v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通过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设置的条件,依章程的股权转让限制,多是依照法律的许可来进行。

(在中国公司法律中没有此类限制性规定)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v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是指依照合同的约定对股权转让作价的限制。

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

如部分股东之间就股权优先受让权所作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所作的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皆是依合同的股权转让限制的具体体现。

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4、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v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转让的可行性,分析股权转让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v2、聘请律师出具股权转让的法律意见,做尽职调查。

v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v4、出让方若为国有、集体企业,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一、股权转让概述一、股权转让概述v5、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v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权转让的决议。

v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v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v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股权转让问题二、股权转让问题v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无代价而取得股份”。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象,受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象,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司资本的充实。

二、股权转让问题二、股权转让问题v引发一人公司的股权转让引发一人公司的股权转让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0条第条第1款规定:

款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由2人以上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第第75条规定:

条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5人以上为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由此可知,由此可知,中国法律不承认设立一人公司(国有独资与外商独中国法律不承认设立一人公司(国有独资与外商独资公司除外),但对设立公司后的一人公司的却未资公司除外),但对设立公司后的一人公司的却未作明确规定。

作明确规定。

二、股权转让问题二、股权转让问题v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为内容的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盈余财产分配权等)为内容的以转让股权中的部分权能(如盈余财产分配权等)为内容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本文认为,股权内容包括自益权和共益股权转让是否有效?

本文认为,股权内容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两种性质的权利。

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权两种性质的权利。

自益权是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张的权利,主要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包括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求权、股份转让过户请求权等财产权利;共益权是指股东为公司利益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公司利益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主要包括股东会议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

出席权和表决权、知情权、查阅权、诉讼权等参与性权利。

自益权必须基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才可能具体化。

尽管自益权必须基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才可能具体化。

尽管自益权是一种财产权,但是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自益权是一种财产权,但是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只有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后才能行使,是一请求权等只有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后才能行使,是一种预期的权利,它不能独立于股东之外而独立存在,必须依种预期的权利,它不能独立于股东之外而独立存在,必须依附于股东,当然,也不能与股份相分离而转让。

附于股东,当然,也不能与股份相分离而转让。

二、股权转让问题二、股权转让问题v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6条规定:

条规定: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第145条第条第2款规定:

款规定:

“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第5条规定:

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简单地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记名股票的股东转简单地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记名股票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作为一种准确权性质让股权后,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

股权作为一种准确权性质的权能,其归属的变动涉及多种主体的利益,股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也的权能,其归属的变动涉及多种主体的利益,股权的取得、消灭和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

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让的法定要件。

根据必须经过登记。

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是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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