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年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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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年最新版
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标准表
计
划
类
项目类
内容或等级
分值
学分类型
认定依据
科研创新训练
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发表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ISTP(科学技术会议录索引)、ISSHP(人文社会科学会议录索引)、A﹠HCI(艺术与文科引文索引)等检索
10
创新学分
有正式刊号的学术类刊物,提供刊物目录和录用文章;期刊等级按学校当年期刊等级目录确定。
一级核心或B级学术期刊
6
二级核心或C、D级学术期刊、国外学术期刊(外文版)
4
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外文版)
3
一般学术期刊、港澳台地区学术期刊
2
国内有刊号学术会议论文集、各类学术期刊增刊
1
《人民日报》、《文汇报》、《光明日报》、《文艺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
6
一般不少于2000字/篇
全国性报刊
3
文字类作品一般不少于1000字/篇
省级报刊
2
市级报刊
1
校级报刊
0.5
研究报告
研究成果被采纳
被学院采纳
1
研究报告,采纳单位证明
被学校采纳
2
被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4
专著、译著
国家一级出版社
10
创新学分
“国家一级出版社”以当年学校公布的目录为准。
其它出版社
4
科技成果
省部级
6
创新学分
以科技主管部门鉴定意见;专利证书、证明等为准
市级
4
校级
2
发明及专利
取得发明专利
6
创新学分
实用新型专利
4
外观设计专利
2
纵向课题
共青团工作课题、新苗人才计划、科研基金、SRIP等立项并结题
国家级
8
创新学分
根据申报材料确定
省部级
5
市厅级
3
校级
2
院级
1
横向课题
课题经费20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5
由科技处或社科处提供证明
课题经费5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3
课题经费2万元及以上并结题
2
课题经费5000元及以上并结题
1
参加教师科研项目工作
0.5
创新学分
是教师科研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且有相应教师提供的学生参加科研工作的证明。
开放实验
按开放实验管理办法认定学分
科技竞赛
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专业)竞赛、科技类竞赛、发明创造大赛等
《宁波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中明确的学科竞赛项目;
体育、艺术类专业组比赛;
经教务处或团委认可,学院组织的其他学科(专业)、科技类竞赛、发明创造竞赛等;
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
8
创新学分
相关证书或文件;
体育类竞赛专业组比赛的级别见附件2
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第2-3名或二等奖,以及及其他竞赛国家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
6
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第4-8名或三等奖,以及其他竞赛国家级第2-3名或二等奖
5
其他学科竞赛国家级第4-8名或三等奖
4
国家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A类学科竞赛省级第一名或一等奖以上
6
A类学科竞赛省级第2-3名或二等奖,以及其他竞赛省级第1名或一等奖及以上
4
A类学科竞赛省级第4-8名或三等奖,以及其他竞赛省级第2-3名或二等奖
3
其他学科竞赛省级第4-8名或三等奖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5
市级第1-2名或一、二等奖
2.5
市级第3名或三等奖及以下、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5
校级比赛第1名或一等奖
2
校级比赛第2名或二等奖及以下
1.5
参加校级以上竞赛
1
由承办学院考核
创业训练
创业教育
KAB课程选课修读并考核合格
2
创业学分
成绩
校内创业实践
获一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
4
按“华夏创业奖励基金评定办法”评定等级;
每个创业团队限报5名。
获二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一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3
获三等奖创业团队负责人、二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2
其他创业团队负责人、获三等奖创业团队成员
1
其他创业团队成员
0.5
校外创业实践
拿到地方创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或进入地方创业基地
2
相关证明
网上创业实践
网上商店获三钻或相应等级
1
相应证明或证书;
每个商店限报1名。
开办网上商店获1-2钻或相应等级
0.5
创业获奖
省级以上
2
创业学分
相应证明或证书
市级以上
1
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国家级获奖
3
相应证明或证书
省级获奖
2
校级获奖
1
校级参与奖
0.5
人文素质提高
理论、人文与艺术类社团活动
在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和团委认可的一个社团中连续参加活动两学期以上,且参加一次以上大型演出、读书研讨活动或取得其它标志性工作成果等。
1
素质学分
在不同社团中可以累计获得学分,在同一个社团中只可认定一次学分。
最高限2学分
学校组织的理论与人文类竞赛(含演讲与辩论活动)
理论征文比赛、主持人大赛、演讲赛、辩论赛、语言文字类竞赛、知识竞赛等
国家级一等奖
4
素质学分
相关证书、文件
国家级二、三等奖
3
国家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一等奖
3
省级二、三等奖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级、校级一等奖
1.5
市级、校级二、三等奖
1
学校组织的群众性(非专业)体育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第1-4名)
4
素质学分
相关证书、证明。
其中校级体育竞赛运动员成绩达到运动健将的按校级一等奖计,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的按校级二等奖计
国家级二、三等奖(第5-16名)
3
国家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一等奖(第1-2名)
3
省级二、三等奖(第3-8名)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校级一等奖(第1名)
1
市、校级二、三等奖(第2-8名)
0.5
学校组织的群众性(非专业)文艺比赛
十佳歌手大赛、新show大赛、戏剧小品大赛、新闻图片大赛、书法(画)比赛、乐器比赛、艺术节、合唱节等。
国家级
一等奖(第1名)
4
素质学分
相关证书、文件
国家级
二、三等奖(第2-8名)
3
国家级
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2
省级一等奖(第1名)
3
省级二、三等奖(第2-8名)
2
省级优胜奖、鼓励奖、参赛奖等
1
市级、校级一等奖(第1名)
1.5
市级、校级二、三等奖(第2-8名)
1
举办个人艺术专场
学生举办个人独唱、独奏、个人画展、设计展等
校级
1
由学院提供证据,校美委审核
市级及以上
2
社会实践活动
获得省级、市级以上先进小分队、先进个人
2
素质学分
活动组织单位考核意见。
已列入教学计划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活动时数、实践成果等不得再次获得本类学分。
最高限2学分
参加校院集中组织的、有指导老师参与的课外社会实践活动(10天以上)
获得校级先进个人或成果奖
1
获得院级先进个人或成果奖
0.5
职业技能
培训
职业水平能力类证书
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证书
四级成绩达总分80%及以上
1
技能学分
相关证书
仅限非本专业学生
各证书不累计计算学分
六级成绩达总分60%及以上
1
六级成绩达总分80%及以上
2
大学英语口语证书
合格
1
托福考试
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90分及以上
非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80分及以上
2
成绩,各证书不累计计算学分
雅思
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7分及以上
非英语专业学生:
成绩6.5分及以上
2
托业
成绩达总分80%及以上
2
英语、日语专业八级证书
60-69分,合格
1
成绩单、证书
70-79分,良好
1.5
80分及以上,优秀
2
上海市外语(英、日)口译岗位资格证书
中级
2
相关证书
高级
3
日语能力考试一级证书
日语专业学生:
成绩125分及以上
非日语专业学生:
成绩110分及以上
2
成绩
国家普通话等级证书
二乙及以上
1
相关证书;
仅限非师范类学生
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全国二级
1
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考试;
相关证书;
仅限非计算机专业学生;
各证书不累计计算学分
全国三级及以上
2
浙江省高校三级合格
1
教育部ITAT认证
单科
1
技能学分
相关证书
中级
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初级
1+0.5
技能学分
相关证书;
中级
2+1
高级
3+1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非本专业学生国家级初级(3-5级)
0.5
参加由学校认可的单位组织的考试;
相关证书;
同类证书不累计
非本专业学生国家级中级(6-8级)
1
国家级高级(9-10级)
2
职业资格类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工(五级)
0.5
相关证书;
中级工(四级)
1
高级工(三级)
2
技师(二级)
3
高级技师(一级)
4
行业认证证书
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协会等组织认证的各类行业从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证书
无级别或初级
1
技能学分
相关证书;
同类证书不累计;
本专业学生降一等级认定;
中级
2
高级
3
其它类技能证书
除上述类型外的所有技能证书
1
相关证书;
同类证书不累计;
最高限2学分
职业技能培训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类培训活动
全过程参加培训无违纪,考核合格。
0.5
成绩单,最高限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