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703220 上传时间:2022-11-08 格式:PPT 页数:73 大小:2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_第1页
第1页 / 共73页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_第2页
第2页 / 共73页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_第3页
第3页 / 共73页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_第4页
第4页 / 共73页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_第5页
第5页 / 共7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7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义2010.ppt

安安全全培培训训讲讲义义主讲:

李树广主讲:

李树广赤峰市楼子店建筑职业中专赤峰市楼子店建筑职业中专安安全全培培训训讲讲义义一、本次培训目的:

一、本次培训目的:

强化安全意识,推行安全文化建设二、本次培训内容:

二、本次培训内容:

1、基本术语2、安全生产管理可采用的方法3、安全文化建设三、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要了解三、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先要了解关于安全的基本知识。

关于安全的基本知识。

1、安全、安全:

无危则安,无损则全,安全就是安稳。

其含义:

是指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人不受伤害、平安健康,无不受损伤、完整无损。

可以理解为一种能力即:

人人平安无事平安无事物物安稳可靠安稳可靠环境环境安定良好安定良好2、安全的实质:

、安全的实质:

就是防止事故,消除导致死亡、伤害、急性职业危害及各种财产损失发生的条件。

3、危险:

、危险:

与安全相对应的是“危险”所谓危险:

是指人和物易于受到伤害或损伤的一种状态。

4、事故:

、事故:

能导致危险发生的原因是危险因素,危险未得到控制而产生的,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后果就是事故。

5、安全生产、安全生产1)狭义的安全生产:

是指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健康、设备完好无损及生产顺利进行。

2)广义的安全生产:

除了对直接生产过程的控制外,还包括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

3)安全生产:

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劳动保护:

是指消除生产过程中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设备和设施,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总称。

6安全生产的范畴安全生产的范畴1)工业企业单位职工人身安全及财产设备安全,如煤炭、石油、化工、冶金、石化、地质、农业、林业、水利、电力、建设等产业部门的安全生产。

2)交通运输行业,如铁路运输、公路运输、水上运输及民用航空的安全生产。

3)商业服务行业,如宾馆、饭店、商场、公共设施及旅游场所等单位职工及顾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设备的安全。

4)其他部门,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的四、安全生产形式四、安全生产形式1、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2、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3、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对策措施

(1)把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纳入社会注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纳入“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3)加强安全法制建设,实施依法治安。

(4)落实两个主体、两个责任制,纳入政绩、业绩考核。

(5)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用科技创新引导和支撑安全发展。

(6)强化经济政策导向作用,增加安全投入。

(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加强社会监督。

五、安全生产基本方针五、安全生产基本方针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是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速度相冲突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即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能生产。

)肯定安全在建筑生产活动中的首要位置和重要性。

预防为主预防为主:

是在建筑生产活动中,针对建筑生产的特点,对生产要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

综合治理综合治理:

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的齐抓共管。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法律保障方针的法律保障

(1)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制度;(3)企业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的制度;(4)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的制度;(5)对特种作业人员实行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的制度。

(6)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制度;(7)对部分危险性交大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评价和安全措施验收制度;(8)安全设备的实际、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制度;(9)对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认证和使用许可,非经认证和许可不得使用的制度;(10)对从事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施行前置审批和严格监管的制度;(11)对严重危机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已淘汰的制度;(12)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及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备案的制度(13)对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经常性检查、出路、处理、报告和记录的制度;3、“综合治理综合治理”的内涵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涵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政府监管与指导;实施“监管监管-协调协调-服务服务”

(2)企业负责与保障;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保障”(3)员工权益与自律;做到三不伤害确保安全(4)社会监督与参与;形成“社会监督机制”。

(5)中介支持与服务;中介支持与服务机制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1)法律

(2)行政法规(3)地方性法规(4)部门规章(5)标准规范(6)规范性文件2、重要安全法规及标准、重要安全法规及标准

(1)安全生产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涉及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条款有:

第四十二条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三条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经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第一百三十四条修改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第一百三十五条修改为: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建筑法于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建筑许可制度建筑从业人员的个人资格许可,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执行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行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如:

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等)施工员、预算员、放线员、材料员、化验员)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法还强调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收标准。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节日期间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1天

(二)春节;3天(三)国际劳动节;(五一)一天(四)国庆节;(六一)三天(五)清明节;一天(六)端午节;(五月节)一天(七)中秋节;(八月节)一天(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如:

产假、婚嫁等。

延长工作时间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创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规定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我国于我国于2002年年6月月29日颁布了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于2002年年11月月1日起施行。

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的运行机制安全生产监督体制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安全生产的三大对策体系首先是事前预防对策体系。

第二是事中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是建立事后处理对策系统。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加实报告安全事故。

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A、劳动保护权、劳动保护权B、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安全生产的知情权C、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D、安全生产监督权、安全生产监督权E、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F、职业健康防治权、职业健康防治权G、拒绝违章指挥权、拒绝违章指挥权H、停止作业避险权、停止作业避险权I、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批评权和检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纺织轻工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