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与民诉法之六非法人组织.ppt
《民法与民诉法之六非法人组织.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与民诉法之六非法人组织.ppt(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民法与民诉法之六非法人组织.ppt](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26/a7426a2e-3d03-4773-861d-e01634790644/a7426a2e-3d03-4773-861d-e016347906441.gif)
第六章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概述一、概念
(一)定义: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
(二)特征1.为稳定的人合组织体。
2.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3.无完全独立的责任能力。
二、要件
(一)有自己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目的
(二)有自己的名称(三)有自己的财产和经费(四)有自己的代表人或管理人合伙一、概述
(一)定义:
两人以上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
(二)类型1.民事合伙: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
2.商事合伙:
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
3.隐名合伙:
由显名合伙人和隐名合伙人共同组成,显名合伙人参与合伙经营,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隐名合伙人只出资而不参与合伙经营,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
英美法上称作有限合伙,公司法称作两合公司。
4.家庭合伙:
以家庭成员为合伙人的合伙。
5.普通合伙6.有限合伙二、普通合伙
(一)概念1.定义:
两人以上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
2.特征
(1)两人以上组成。
(2)以合伙协议为基础。
(3)共同出资、经营、收益、担险、负责。
(二)成立条件1.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认缴或实缴的出资。
4.有企业名称。
5.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其他必要条件。
(三)财产1.构成
(1)出资。
(2)经营所得。
(3)其他所得。
2.性质
(1)按份共有说。
(2)共同共有说。
思考:
合伙财产是否可以由合伙享有所有权?
3.保全
(1)限制财产分割。
(2)限制份额转让。
(3)限制份额出质。
(4)限制债权人的抵销权和代位权。
(四)事务执行1.执行人的几种情形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
(2)少数合伙人代为执行。
(3)合伙负责人代为执行。
(4)委托代理人代为执行。
2.执行人的权利义务
(1)权利报酬请求权。
提出异议权。
(2)义务忠实义务。
报告义务。
竞业禁止。
交易禁止。
3.决议表决权
(1)依合伙协议
(2)一人一票表决一般事项:
过半数通过重大事项a.有约定的从约定。
b.没有约定的须一致通过。
注意:
重大事项是指(a)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b)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c)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d)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e)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
(f)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4.事务执行人之外的合伙人对普通事项有监督权。
5.事务执行人之外的合伙人仍有重大事项参与决定权。
6.合伙人增资减资须依合伙协议或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五)合伙损益分配与合伙债务承担1.合伙损益分配方式
(1)约定
(2)法定2.合伙债务承担方式:
无限连带责任
(1)并存连带主义
(2)补充连带主义(我国采用)先以合伙财产偿债。
再以合伙人财产偿债。
a.合伙人个人财产出资的(a)盈余用于个人,个人财产偿债。
(b)盈余用于家庭生活,个人财产偿债,家庭财产负补充责任。
b.合伙人家庭财产出资的,家庭财产偿债。
(3)合伙债务与合伙人债务的关系合伙人的合伙收益可以用于偿还合伙人债务。
合伙人的合伙份额可以用于偿还合伙人债务。
合伙与合伙人均资不抵债时,合伙财产优先偿还合伙债务,合伙人财产优先偿还合伙人债务。
(六)入伙、退伙1.入伙
(1)定义:
非合伙人加入已经成立的合伙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程序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3)效力获得合伙人资格。
与原合伙人同权同责,另有约定的除外。
对入伙前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不得经约定改变。
2.退伙
(1)定义:
合伙人在合伙存续期间退出合伙组织、消灭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形式自愿退伙。
除名退伙。
法定退伙。
(3)效力丧失合伙人资格。
注意:
合伙人死亡之后合伙人资格的继承问题,须按照合伙协议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
不予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取得合伙财产份额。
继承者非完全行为能力的,经全体一致可将普通合伙变更为有限合伙。
退还财产份额。
分担合伙亏损。
注意:
退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亏损范围截至退伙之时。
三、有限合伙
(一)概念1.定义:
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合伙人和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的合伙。
2.特征
(1)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相结合
(2)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二)设立1.由2-50名合伙人组成,含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
2.合伙协议体现有限合伙属性。
3.合伙名称应当标明“有限合伙”且在登记中载明有限合伙人信息。
4.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思考:
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管理,可能以劳务出资吗?
(三)事务执行1.原则: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
2.例外:
表见合伙“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76-1条)注意:
有限合伙人与事务执行人之外的普通合伙人一样具有重大事项参与决策权。
(四)利润分配“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企业法第69条)(五)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不对抗约定)1.可以与所在的合伙进行交易。
2.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
3.可将合伙财产份额自行出质或转让。
(六)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1.入伙:
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退伙
(1)丧失行为能力不得成为被要求退伙的理由。
(2)死亡或者终止可导致合伙人资格的继承或者承受。
(3)退伙人承担有限责任的亏损范围截至退伙之时。
其他非法人组织一、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概念1.个体工商户: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家庭。
2.农村承包经营户: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
注意: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一方进行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的,夫妻共担后果。
(民法通则意见第43条)二、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属于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三、筹建中的法人:
为设立法人组织而进行筹建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四、其他非法人组织
(一)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二)机关、事业单位开办的无法人资格经营实体。
(三)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益团体。
附论:
民事主体、诉讼主体、责任承担者之间的关系一、民事主体与诉讼主体不一致的情况
(一)个体工商户1.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以字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经营。
(民法通则第26条)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诉讼中应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户主)为诉讼当事人,同时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民法通则意见第41条、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6条)案例:
武大郎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炊饼等食品零售,开办的店铺依法登记为“大郎炊饼屋”,现在经营中欠西门庆面粉款10万元,西门庆欲起诉。
试问:
西门庆该告武大郎还是“大郎炊饼屋”?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6-2条)案例:
武大郎是个体工商户,从事炊饼等食品零售,开办的店铺依法登记为“大郎炊饼屋”,但实际的出资人和经营利润归属者均是武二郎,现在经营中欠西门庆面粉款10万元,西门庆欲起诉。
试问:
西门庆该告武大郎还是武二郎?
(二)个人合伙依1992年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7条,个人合伙不论是否起字号,全体合伙人均为共同诉讼人(起字号的在法律文书中注明),人数众多的成立代表人诉讼。
前法被本条所废止。
注意:
个人合伙组织的诉讼地位有别于合伙企业组织,后者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而非以全体合伙人作为诉讼主体。
案例:
甲乙丙丁等14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成立一个合伙组织,字号为“宏兴饭庄”,在经营中欠戊债务10万元。
试问:
若戊起诉,应以谁为被告?
案例:
甲乙丙丁等14人经依法核准登记设立一合伙企业,企业名称为“盛园饭店”,在经营中欠戊债务10万元。
试问:
若戊起诉,应以谁为被告?
(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1.分支机构也属于“其他组织”,可在登记核准的范围之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涉案时的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0-(5)、(7)、41条)
(1)依法设立且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法人和分支机构为共同诉讼当事人人(担保法第124条),也可以分支机构为当事人。
(2)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为当事人。
(3)非依法设立或者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法人作为当事人。
案例:
中国工商银行某省某县支行欠下某县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款100万元现公司起诉。
试问:
应当以谁为被告?
案例:
甲商业总公司在某县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在经营中欠下乙债款20万元,现乙欲起诉,经查,该分公司并未在县工商局登记。
试问:
乙应当以谁为被告?
(四)清算期间的企业法人清算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清算企业法人参加诉讼。
(民法通则意见第60条、公司法第185-(7)条)二、责任承担者的确定
(一)两户(民法通则第29条、民法通则意见第42-43条)1.个人经营的,由个人财产承担。
2.家庭经营的,或者家庭共有财产投资的,或者收益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由家庭财产承担。
3.夫妻一方个人经营的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的,由夫妻共有财产承担。
(二)分支机构:
由法人承担。
(三)个人合伙(略)(四)监护责任(略)案例:
甲乙为夫妻,有子丙5岁,一日玩耍时将另一幼童丁推到跌伤,花费500元医疗费。
现丁的父亲戊欲提起诉讼。
试问:
本案中的原告、原告法定代理人、被告、被告法定代理人以及责任承担者分别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