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69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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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69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07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369—2006,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2.1、10.1.4、1O.3.2、10.3.3(2、3、4)、10.3.4、14.1.1、14.1.2、14.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5号《关于印发“二00一年至二O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组织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9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术语,施工准备,材料、管道附件验收,交接桩及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材料、防腐管的运输及保管,管沟开挖,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管道下沟及回填,管道穿(跨)越工程及同沟敷设,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输气管道干燥,管道连头,管道附属工程,健康、安全与环境,工程交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在本规范的制定过程中,规范编制组总结了多年油气管道施工的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和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专家的意见,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质量安全环保部(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邮编:

06500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

   参编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技术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魏国昌 陈兵剑 郑玉刚 王 炜 续理

               高泽涛 马 骅 苏士峰 陈连山 钱明亮

               胡孝江 姚士洪 葛业武 李建军 隋永莉

               田永山 杨 燕  徐梅  李林 田宝州

1总则

1.O.1为提高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水平,确保管道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或改、扩建的陆地长距离输送石油、天然气管道、煤气管道、成品油管道线路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长输石油、天然气场站内部的工艺管道、油气田集输管道、城市燃气输配管网、工业企业内部的油气管道以及投入运行的油气管道改造、大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管道线路工程施工主要分为:

施工准备,材料、管道附件验收,交接桩及测量放线,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材料、防腐管的运输及保管,管沟开挖,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管道防腐和保温工程,管道下沟及回填,管道穿(跨)越工程及同沟敷设,管道清管、测径及试压,输气管道干燥,管道连头,管道附属工程,健康、安全与环境和工程交工验收。

1.0.4施工前,应进行现场交桩和技术交底,施工中,应及时进行竣工资料的填写和整理。

1.0.5施工企业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组织施工,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编制合理的质量计划,确保工程质量。

1.0.6承担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企业资质。

1.0.7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长输管道long-distancepipeline

   是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油、气介质的管道。

2.0.2弹性敷设pipelayingwithe1asticbending

   管道在外力或自重作用下产生弹性弯曲变形,利用这种变形进行管道敷设的一种方式。

2.O.3管件pipefittings

   弯头、弯管、三通、异径接头和管封头等管道上各种异形连接件的统称。

2.0.4管道附件pipeauxiliaries

   管件、法兰、阀门及其组合件,绝缘法兰、绝缘接头等管道专用部件的统称。

2.0.5水露点waterdewpoint

   气体在一定压力下析出第一滴水时的温度。

2.0.6冷弯管co1dbends

   在不加热条件下,用模具(或夹具)将管子弯制成需要角度的弯管。

2.0.7热煨弯管hotbends

   在加热条件下,在夹具上将管子弯曲成需要角度的弯管。

2.0.8弯头elbow

   曲率半径小于4倍公称直径的弯曲管段。

3施工准备

3.0.1技术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工作。

   2编制、报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质量、健康、安全和环境措施。

3.0.2人力资源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立项目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

   2配置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工种和人员。

   3组织主要工种的人员培训、考试取证。

3.0.3机具设备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完成施工机具设备配置。

   2完成施工机具设备的检修维护。

   3完成具体工程的专用施工机具制作。

3.0.4物资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主要材料的储存应能满足连续作业要求。

   2做好物资采购、验证、保管工作。

3.0.5现场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办理相关施工许可证。

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协议合同。

  2现场已征地量应能满足作业要求。

  3完成现场水、路、电、讯、场地平整,即“四通一平”及施工暂设工作。

4材料、管道附件验收

4.1一般规定

4.1.1工程所用材料、管道附件的材质、规格和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应具有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材质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

4.1.2管道线路的弯头、热煨弯管、冷弯管应符合表4.1.2的规定。

     

表4.1.2弯头、热煨弯管、冷弯管的规定

种类

曲率半径

外观和主要尺寸

其他规定

弯头

<4D

无褶皱、裂纹、重皮、机械

损伤;两端椭圆度小于或等

于1.O%。

其他部位的椭圆

度不应大于2.5%

 

热煨弯管

 ≥4D

无褶皱、裂纹、重皮、机械

损伤;两端椭圆度小于或等

于1.0%,其他部位的椭圆

度不应大于2.5%

应满足清管器和

探测仪器顺利通

过;端部保留不小

于0.5m的直管段

冷弯管

DN

(mm)

≤300

≥18D

无褶皱、裂纹、机械损

伤,弯管椭圆度小于或等

于2.5%

端部保留2m的

直管段

350

≥21D

400

≥24D

450

≥27D

≥500

≥30D

                     注:

D为管遭外径,DN为公称直径。

4.2材料、管道附件检验及修理

4.2.1应对工程所用材料、管道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材质证明书进行检查,当对其质量(或性能)有疑问时应进行复验。

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2.2应按制管标准检查钢管的外径、壁厚、椭圆度等钢管尺寸偏差。

钢管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以及其他深度超过公称壁厚偏差的缺陷。

4.2.3钢管如有凿痕、槽痕、凹坑、电弧烧痕、变形或压扁等有害缺陷应修复或消除后使用。

   1凿痕、槽痕可以用砂轮磨去,输油管道也可以同时选用焊接方式修复,但磨剩的厚度不得小于材料标准允许的最小厚度。

否则,应将受损部分整段切除。

   2凹坑的深度不超过公称管径的2%。

凹坑位于纵向焊缝或环向焊缝处影响管子曲率者,应将凹坑处管子受损部分整段切除。

   3变形或压扁的管段超过制管标准规定时,应废弃。

4.2.4弯头、弯管端部应标注弯曲角度、钢管外径、壁厚、曲率半径及材质型号等参数。

凡标注不明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得使用。

4.2.5绝缘接头或绝缘法兰安装前,应进行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为设计压力的1.5倍,稳压时间为5min,以无泄漏为合格。

试压后应擦干残余水,进行绝缘检测。

检测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应大于2MΩ。

4.2.6线路截断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阀门启闭检查及水压试验,其检验要求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表4.2.6截断阀检查、试验规定

项目

检查、试验内容

检验标准

外观检查

外表

不得有裂纹、砂眼、机械损伤、锈

蚀等缺陷和缺件、脏污、铭牌脱落

及色标不符等情况

阀体内

应无积水、锈蚀、脏污和损伤等

缺陷

法兰密封面

不得有径向沟槽及其他影响密

封性能的损伤

启闭检查

启闭

灵活

启闭指标器

准确

壳体试验

1.5倍公称压力,持续时间5min

壳体填料无泄漏

密封试验

1.O倍公称压力.持续时间2min

密封面不漏

5交接桩及测量放线

5.1一般规定

5.1.1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控制(转角)桩、沿线路设置的临时性、永久性水准点的交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测量放线,将桩移到施工作业带的边缘。

5.1.2管沟回填后,应将设计控制(转角)桩恢复到原位置。

5.2交桩、移桩

5.2.1设计代表在现场向施工单位交接设计控制(转角)桩时,应核对桩号、里程、高程、转角角度。

交桩后,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保护控制(转角)桩,对已经丢失的桩应复测补桩。

5.2.2平原地区宜采用与管道轴线等距平行移动的方法移桩(图5.2.2),移桩位置在管道组装焊接一侧,施工带边界线内1m位置为宜,转角桩应按转角的角平分线方向移动,平移后的桩称为原桩的副桩。

山区移桩困难时可采用引导法定位,即在控制(转角)桩四周植上4个引导桩,4个引导桩构成的四边形对角线的交点为原控制(转角)桩的位置。

6施工作业带清理及施工便道修筑

6.1施工作业带清理

6.1.1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应执行设计规定。

穿越或跨越河流、沟渠、公路、铁路,地下水丰富和管沟挖深超过5m的地段及拖管车调头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占地宽度。

山区非机械化施工及人工凿岩地段可根据地形、地貌条件酌情减少占地宽度。

   施工作业带占地宽度如设计无规定时,一般地段可按下列公式(图6.1.1)计算:

 

 

式中A——管沟上口宽(m);

    B——管沟底宽(m);

    h——管沟深度(m);

    i——坡度;

    y——安全距离(m)(按表9.1.6取值);

   Dm——钢管的结构外径(包括防腐、保温层的厚度)(m);

   K——沟底加宽余量(m);

   C——土堆宽度(m);

   1——作业带宽度(m);

1.5~2---系数,根据现场土质确定。

6.1.2任施工作业范围内,对于影响施工机具通行或施工作业的石块、杂草、树木应清理干净,沟、坎应予以平整,有积水的地势低洼地段应排水。

施工作业带清理时,应注意对土地的保护,减少或防止产生水土流失,应尽量减少破坏地表植被。

 

 

6.1.3清理和平整施工作业带时,应注意保护标志桩,如果损坏应立即恢复。

6.1.4施工作业带通过不允许堵截的沟渠,应采取铺设有足够流量的过水管、搭设便桥等措施。

6.2施工便道修筑

6.2.1施工便道应平坦,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应能保证施工车辆和设备的行驶安全。

施工便道的宽度宜大于4m,并与公路平缓接通,每2km宜设置一个会车处,弯道和会车处的路面宽度宜大于10m,弯道的转弯半径宜大于18m。

6.2.2施工便道经过小河、沟渠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修筑临时性桥涵或加固原桥涵。

桥涵承载能力应满足运管及设备搬迁的要求。

6.2.3在沼泽、水田、沙漠等地区修筑施工便道时,应采取加强路基的措施。

6.2.4施工便道经过埋设较浅的地下管道、线缆、沟渠等地下构筑物或设施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6.2.5陡坡地带施工便道修筑宜进行降坡处理或宜采取修“Z”字路等措施。

7材料、防腐管的运输及保管

7.1装卸

7.1.1管子装卸应使用不损伤管口的专用吊具,双联管吊装时应使用扁担式吊具。

弯管应采取吊管带装卸,不得损伤防腐层。

7.1.2所有施工机具和设备在行车、吊装、装卸过程中,其任何部位与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7.1.2的规定。

                                 

表7.1.2施工机具和设备与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距离

电力线路电压(1V)

<1

1~35

60

110

220

330

n

安全距离(m)

>1.5

>3

>5.1

>5.6

>6.7

>7.8

>0.01(n-50)+5

7.2运输

7.2.1管子的运输应符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拖车与驾驶室之间应设置止推挡板,立柱应牢固。

7.2.2装车前,应核对管子的防腐等级、材质、壁厚,不宜将不同防腐等级、材质、壁厚的管子混装。

7.2.3运输防腐管时,应捆扎牢固,应对防腐层采取保护措施。

防腐管与车架或立柱之间、防腐管之间、防腐管与捆扎绳之间应设置橡皮板或其他软质材料衬垫。

捆扎绳外应套橡胶管或其他软质管套。

弯管运输应采取特殊的措施。

7.2.4阀门宜原包装运输,并固定牢固。

7.2.5运至现场的防腐管,应由施工单位逐根检查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7.3保管

7.3.1管子、管件、阀门、涂料及其他设备材料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妥善保管,存放过程中应注意检查,以防锈蚀、变形、老化或性能下降。

7.3.2玻璃布、塑料布、聚乙烯、环氧粉末、焊材、热收缩套等材料应存放在库房中,其中环氧粉末、焊材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焊条长期存放时的相对湿度不宜超过60%。

7.3.3管子、管件、阀门、沥青等材料或设备可以分类露天存放,存放场地应平整、无石块,地面不得积水。

存放场地应保持1%~2%的坡度,并设有排水沟。

应在存放场地内修筑汽车与吊车进出场的道路,场地上方应无架空电力线。

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应按有关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7.3.4防腐管应同向分层码垛堆放,堆放高度应保证管子不失稳变形、不损坏防腐层。

不同规格、材质的防腐钢管应分开堆放。

每层防腐管之间应垫放软垫,最下层的管子下宜铺垫两排枕木或砂袋,管子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50mm。

为保证管垛的稳定,最下一层的防腐管应用楔子固定。

7.3.5阀门宜原包装存放,存放时应采取防水措施。

7.3.6沥青宜存放在铺有水泥砂浆地面的场地上,场地周围宜设置围墙(栏),天气炎热时宜搭凉棚。

8管沟开挖

8.1管沟的几何尺寸

8.1.1管沟的开挖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侧向斜坡地段的管沟深度,应按管沟横断面的低侧深度计算。

8.1.2管沟边坡坡度应根据土壤类别、载荷情况和管沟开挖深度确定。

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管沟最陡边坡的坡度可按表8.1.2确定。

                

表8.1.2深度在5m以内管沟最陡边坡坡度

 

土壤类别

最陡边坡坡度i

坡顶无载荷

坡顶有静载荷

坡顶有动载荷

中密的砂土

1:

1.00

1:

1.25

1:

1.50

中密的碎石类土

(填充物为砂土)

1:

0.75

1:

1.00

1:

1.25

硬塑的粉土

1:

0.67

1:

0.75

1:

1.00

中密的碎石类土

(填充物为粘性土)

1:

0.50

1:

0.67

1:

0.75

硬塑的粉质粘土、粘土

1:

0.33

1:

0.50

1:

0.67

老黄土

1:

0.10

1:

0.25

1:

0.33

软土(经井点降水)

1:

1.00

-

-

硬质岩

1:

0

1:

0

1:

0

 

8.1.3深度超过5m的管沟边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边坡适当放缓,加支撑或采取阶梯式开挖措施。

8.1.4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管道外径、开挖方式、组装焊接工艺及工程地质等因素确定。

深度在5m以内管沟沟底宽度应按式(8.1.4)确定:

                                   B=Dm+K                 (8.1.4)

式中 B——沟底宽度(m);

    Dm——钢管的结构外径(包括防腐、保温层的厚度)(m);

     K——沟底加宽余量(m);按表8.1.4取值。

                                            

表8.1.4沟底加宽余量K值(m)

条件因素

沟上焊接

沟下焊条电弧焊接

沟下半自

动焊接处

管沟

沟下焊接

弯头、弯

管及连头

处管沟

土质管沟

岩石

爆破

管沟

变头、冷

弯管处

管沟

沟中

有水

沟中

无水

土质管沟

岩石爆

破管沟

沟中

有水

沟中

无水

K值

沟深3m以内

0.7

0.5

0.9

1.5

1.0

0.8

0.9

1.6

2.0

沟深3~5m

0.9

0.7

1.1

1.5

1.2

1.0

1.1

1.6

2.0

          注:

当采用机械开挖管沟时,计算的沟底宽度小于挖斗宽度时,沟底宽度按挖斗宽度计算。

8.1.5深度超过5m的管沟,沟底宽度应根据工程地质情况酌情处理。

8.2管沟开挖

8.2.1开挖管沟前,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地下设施的分布情况。

在地下设施两侧3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并对挖出的地下设施给予必要的保护。

对于重要地下设施,开挖前应征得其管理部门同意,必要时应在其监督下开挖。

8.2.2一般地段管沟开挖时,应将挖出的土石方堆放到焊接施工对面一侧,堆土距沟边不应小于1m。

8.2.3在耕作区开挖管沟时,应将表层耕作土与下层土分别堆放。

下层土放置在靠近管沟一侧。

8.2.4爆破开挖管沟宜在布管前完成。

爆破作业应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承担。

爆破作业应制定安全措施,规定爆破安全距离,不应威胁到附近居民、行人,以及地上、地下设施的安全。

对于可能受到影响的重要设施,应事前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爆破。

8.2.5开挖管沟时,应注意保护地下文物,一旦发现文物,首先应保护现场,然后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8.2.6管线穿越道路、河流、居民密集区等管沟开挖时,为保证公共安全应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如设置警告牌、信号灯、警示物等。

8.3管沟验收

8.7.1直线段管沟应顺直;曲线段管沟应圆滑过渡,并应保证设计要求的曲率半径。

8.3.2管沟、沟底标高、沟底宽度、变坡点位移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3.2的规定。

                                             

表8.3.2管沟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沟底标高

+50

-100

沟底宽度

±100

变坡点位移

<1000

8.3.3石方段管沟沟壁不得有欲坠的石头,沟底不应有石块。

8.3.4开挖管沟后,应及时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

应做好管沟检查记录,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工序交接手续。

9布管及现场坡口加工

9.1布管

9.1.1应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钢管材质、规格和防腐层等级布管。

布管前宜测量管口周长、直径,以便匹配对口。

9.1.2堆管场地应平坦,无石块、积水和坚硬根茎等损伤防腐层的物体。

宜在防腐管下面垫上两条条形土埂及砂袋等袋状物。

9.1.3堆管的位置应远离架空电力线,并尽量靠近管线。

管堆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500m。

9.1.4沟上布管前应铺(筑)管墩,每根管子下面应设置1个管墩。

平原地区管墩的高度宜为0.4~0.5m,山区应根据地形变化设置。

宜用袋装软体物质作为管墩。

9.1.5沟上布管时,管与管首尾相接处宜错开一个管径,以方便管内清扫、坡口清理及起吊。

吊管机布管吊运时,宜单根管吊运。

进行双根或多根管吊运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损伤防腐层。

9.1.6沟上布管及组装焊接时,管道的边缘至管沟边缘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其值应符合表9.1.6的规定。

                                    

表9.1.6管道边缘与管沟边缘的安全距离y

土壤类别

干燥硬实土

潮湿软土

y(m)

≥1.0

≥1.5

   管墩中心(组装管道中心)至管沟中心(线路中心)的距离应按式(9.1.6)计算:

 

 

式中S——管墩(组装管线)中心至管沟(线路)中心的距离(m);

    Dm——钢管的结构外径(m);

    K——沟底加宽余量(m)(按表8.1.4取值);

    a——管沟边坡的水平投影距离(m);

    h——沟深(m);

    i——边坡坡度(按表8.1.2取值);

    y——安全距离(m)(按表9.1.6取值)。

9.1.7沟下布管,管子首尾应留有1OOmm左右的距离,并将管子首尾错开摆放。

9.1.8坡地布管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滚管和滑管。

9.2现场坡口加工

9.2.1当采用复合型坡口时,坡口加工宜在施工现场进行,坡口加工应采用坡口机。

连头处可采用机械或火焰切割。

9.2.2坡口加工前应根据《焊接工艺规程》编制《坡口加工作业指导书》。

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程》规定的坡口型式加工并检查坡口。

9.2.3管端坡口如有机械加工形成的内卷边,应用锉刀或电动砂轮机清除整平。

10管口组对、焊接及验收

 

10.1一般规定

10.1.1管道焊接适用的方法包括焊条电弧焊、半自动焊、自动焊或上述任何方法的组合。

10.1.2管道焊接设备的性能应满足焊接工艺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安全性能,适合于野外工作条件。

10.1.3焊接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焊接工艺指导书,其内容应参照本标准附录B,并据此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SY/T4103的有关规定。

其内容应参照本规范附录C。

根据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编制焊接工艺规程,其内容应参照本规范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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