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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信访局

沧州市信访局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沧州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沧州市信访局为市委工作机关,我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信访工作的思路,拟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

(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群众网上投诉,查办信访案件。

(三)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全市信访形势及信访工作状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策建议。

(四)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协助保障国家和省、市重大政治活动顺利进行,参与处理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五)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对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年度责任目标中有关信访工作进行考核。

(六)协助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处理沧州市群众进京上访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七)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业务建设。

(八)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担沧州市信访工作联系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以及河北省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沧州市信访局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沧州市信访局

机关

正处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沧州市信访局及所属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910.3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38万元,基金拨款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预算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预算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沧州市信访局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预算91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3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93.6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346.75万元;项目支出70万元,主要为驻外信访专项经费支出50万元,网上信访系统构建及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信访督导专项经费支出10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910.38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44.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454.2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增加190.4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63.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10万元,主要为群众工作中心运行经费减少280万元,网上信访系统构建及运行经费减少20万元,信访督导专项经费减少10万元。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度沧州市信访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46.75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沧州市信访局财政拨款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0.50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的10.44万元增加了0.06万元。

其中: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无公务车辆购置费,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2018年度预算增加0.06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是按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和物业管理费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计算生成的,2019年我市统一上调了物业管理费和差旅费标准,间接导致了公务接待费增加。

(三)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坚持以群众工作为统揽,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为核心,统筹推进“三个信访”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作出新的贡献。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信访问题处理职责

内容描述:

负责正常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非访的办理;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处理沧州市群众进京上访;信访事项督查、复查复核、听证;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日常信访业务办理:

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的日常处理;以及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审核上报工作等。

2.网上信访业务办理:

负责群众网上信访的处理,负责全市网上信访业务的培训工作,以及负责维护全市网上信访工作系统的正常运转。

3.处置进京访、赴省访、非访等信访事项: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重点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处理沧州市群众进京上访;处置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稳控劝返、服务保障我市在京、省非访工作。

4.信访事项督查督导、复查复核、听证:

负责指导全市信访督查、复查复核、听证等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上报;负责三跨三分离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疑难案件的督办。

绩效目标:

畅通信访渠道,减少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日常信访业务办理:

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

2.网上信访业务办理:

提高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提高全市网上信访系统覆盖率。

3.处置进京访、赴省访、非访等信访事项:

妥善处置非正常访,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信访事项督查督导、复查复核、听证:

推动重要信访事项解决,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终结,用好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

二、信访事物管理职责

内容描述:

拟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调研提出信访工作对策建议;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机关及群众工作中心日常工作。

1.群众工作中心运行:

承担群众工作中心登记、归口分流、秩序维护、组织协调和信息统计工作并承担群众工作中心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2.其他综合事务管理:

拟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调研提出信访工作对策建议;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信访先进表彰、业务培训、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管理;机要邮件正常传递;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资产、物业管理。

绩效目标:

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吸收可行建议,改进信访工作;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

保障机要邮件正常传递和群众工作中心正常运转。

1.群众工作中心运行:

保障群众工作中心正常运转。

2.其他综合事务管理:

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吸收可行建议,改进信访工作;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

保障机要邮件正常传递和信访接待楼正常运转;确保各项会议正常召开。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沧州市信访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一、信访问题处理

70.00

负责正常来信、来访、网上信访,非访的办理;提供相关服务保障;处理沧州市群众进京上访;信访事项督查、复查复核、听证;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畅通信访渠道,减少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日常信访业务办理

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的日常处理;以及上级交办信访案件的审核上报工作等。

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

信访事项受理及时率

95%

≥90%

≥85%

<85%

信访事项按期结案率

80%

≥75%

≥70%

<70%

 2、网上信访业务办理

10.00

负责群众网上信访的处理,负责全市网上信访业务的培训工作,以及负责维护全市网上信访工作系统的正常运转。

提高网上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提高全市网上信访系统覆盖率。

信访事项受理及时率

90%

≥80%

≥70%

<70%

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率

100%

≥95%

≥90%

<90%

信访事项按期答复率

80%

≥75%

≥70%

<70%

 3、处置进京访、赴省访、非访等信访事项

50.00

协助公安机关维护重点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处理沧州市群众进京上访;处置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正常上访和越级上访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稳控劝返、服务保障我市在京、省非访工作。

妥善处置非正常访,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信访事项按期结案率

80%

≥75%

≥70%

<70%

信访事项受理及时率

90%

≥80%

≥70%

<70%

 4、信访事项督查督导、复查复核、听证

10.00

负责指导全市信访督查、复查复核、听证等工作,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上报;负责三跨三分离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疑难案件的督办。

推动重要信访事项解决,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终结,用好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

督办信访案件数

8次

7次

6次

6次

信访案件复查率

90%

≥80%

≥70%

<70%

解决特殊信访疑难问题件数

≥8

≥7

≥6

<6

二、信访事务管理

拟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调研提出信访工作对策建议;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机关及群众工作中心日常工作。

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吸收可行建议,改进信访工作;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

保障机要邮件正常传递和群众工作中心正常运转。

 1、群众工作中心运行

承担群众工作中心登记、归口分流、秩序维护、组织协调和信息统计工作并承担群众工作中心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

保障群众工作中心正常运转

群众工作中心综合实务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2、其他综合事务管理

拟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调研提出信访工作对策建议;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信访先进表彰、业务培训、人民建议征集;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管理;机要邮件正常传递;各类。

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资产、物业管理。

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吸收可行建议,改进信访工作;提高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智能化。

保障机要邮件正常传递和信访接待楼正常运转;确保会议正常召开。

其他各项综合实务工作完成率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沧州市信访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202沧州市信访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10.90

10.90

10.90

沧州市信访局(机关)小计

10.90

10.90

10.90

日常公用经费

346.75

保险服务

C1504

2

0.45

0.90

0.90

0.90

日常公用经费

346.75

家具用具

A06

20

0.20

4.00

4.00

4.00

日常公用经费

346.75

打印设备

A02010601

3

0.20

0.60

0.60

0.60

日常公用经费

346.75

扫描仪

A020*******

2

0.20

0.40

0.40

0.40

日常公用经费

346.75

销毁设备

A020211

1

0.10

0.10

0.10

0.10

日常公用经费

346.75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A0201

8

0.50

4.00

4.00

4.00

日常公用经费

346.75

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

A02091001

1

0.30

0.30

0.30

0.30

日常公用经费

346.75

空调机

A020*******

2

0.30

0.60

0.60

0.60

七、国有资产信息

沧州市信访局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16.850378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和家具用具等,均已列入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详见下表。

沧州市市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沧州市信访局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216.850378

1、房屋(平方米)

1136

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1136

0

2、车辆(台、辆)

2

38.97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

0

4、其他固定资产

——

177.880378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部门(含所属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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