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期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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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期规划纲要

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期规划纲要

第一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

一、国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

2000年原建设部公布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8个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名单,正式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城市围绕分类试点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理论认识、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和技术水平等方面的局限,试点效果欠佳。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废物管理理念正逐步转变,公众环保意识也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国务院转发的十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9号文)中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作为“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了发展目标中,全国各大城市也相继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试点工作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从管理机构、政策制度、法律法规、宣传舆论、经费落实等方面全方位保障试点工作的开展,从2011年末的试点效果来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居民对垃圾分类有了初步认识并愿意配合完成。

但总体上,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各地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存在理念上的分歧和认识上的误区,对分类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考虑较少,存在一定盲目性。

二、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

(一)试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9号文和省市政府的要求,为逐步改变居民生活垃圾混合收运处理的现状,我市也在逐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2010年我市在万科金色家园、金域蓝湾小区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2011年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市,中心城区选择18个小区(院落),14个郊区(市)县各选择3个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试点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对垃圾分类展开宣传、引导和实施,取得了一定效果。

试点主要情况如下:

1.试点分类方式

多数试点小区按照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四类进行源头分类,但也有部分小区按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等其他分类方式进行分类。

2.试点分类管理模式

试点小区都是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在小区(院落)内设置分类垃圾桶,并进行分类收集清运和小区内二次分拣;同时承担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工作。

3.试点分类收集设施投入

万科、蓝光等少数大型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是由区城管局和物业公司各自投入部分经费配置,其余试点小区的分类设施均依靠各小区所属的区级(街道)政府财政投入配置。

(二)存在问题

从目前分类试点的实际情况看,我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分类工作重要性和系统性的认识有待提高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推进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处置、破解“垃圾围城”和提高城市品质的重要举措,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中,各级政府和企业对其重要性还认识不到位,认识上存在着“重前端、轻中端”、“重形式,轻宣传”等误区,对“如何定义可回收物”存在分歧,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系统性考虑和长期性措施。

2.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尚不完善,制约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度。

餐厨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仍未建立单独收运处理体系,造成分类收集、混合运输和混合处理的尴尬局面,部分区县试点分类收运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对环境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可回收垃圾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对接也尚未完成,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还需加快。

3.缺乏完善高效的保障措施

(1)分类工作缺乏资金保障

试点工作经费主要来自财政资金,财政压力较大,多数小区工作经费缺乏,分类垃圾桶和分类运输工具配备严重不足;社会资金缺少投入渠道和政策法规引导。

(2)分类工作宣传舆论引导较为单一、传统

试点宣传工作普遍停留在传统方式上,形式较为单一,大部分试点小区以海报、公告等形式化宣传为主;分类投放的激励措施不够完善,未能全面调动居民积极参与;分类投放缺乏专业指导,居民正确投放率低。

(3)缺乏明确的法律政策支撑

我市尚无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对于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监管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缺少明确界定,现行部分法规条款内容模糊,约束力差。

同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需政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各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有关企业的责任、政府资金投入的计划和安排、政府对社会参与的引导等等。

(4)缺乏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

目前我市缺乏专门的协调机构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导致工作开展中常常遇到责任分工不清、工作互相推诿等现象。

根据国内外先进经验的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要成立一个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专门负责工作的开展。

比如在市政府层面成立项目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在牵头部门设置专门处室等,使各有关部门都参与其中,形成通力合作的良好氛围。

(5)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和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作为一项全新和长期的工作,缺少成熟高效的管理制度、监督机制、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措施等,容易出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第二章规划思路和目标

一、规划思路

中期规划年限为2010-2020年,规划实施范围包括成都市城区和农村地区。

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结合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的建设,坚持“全域成都”和“城乡统筹”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体系,通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通力协作、广泛参与,有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进程,实现我市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坚持大类分流,小类粗分原则;

(二)坚持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原则;

(三)坚持前端分类,设施配套原则;

(四)坚持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原则;

(五)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原则。

三、规划目标

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全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政策、法规等。

到2020年末初步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

第一阶段(2011-2015年):

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设施设备配置到位,中心城区和二圈层城区开展分类投放的物业化服务小区达到100%,其中分类垃圾桶按分类要求并足额配置的小区超过50%,初步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运输。

第二阶段(2016-2020年):

中心城区和二圈层城镇开展分类投放的物业化服务小区中分类垃圾桶按分类要求并足额配置的小区达到80%,三圈层城镇开展分类投放的物业化服务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新型社区达到100%。

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性,完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中心城区和二圈层区县环卫部门回收的符合后续处理要求的厨余垃圾占环卫部门厨余垃圾总收集量的15%,其他地区占10%。

第三章主要工作内容和重点项目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

1.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立法工作,做到依法管理

加快《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的立法工作,使垃圾收集、中转、运输、资源化利用、最终处理处置等各个环节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

2.推进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

探索改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渠道,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用随袋征收试点,鼓励居民购买专用垃圾袋,促使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积极参与资源回收工作。

研究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促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目标。

3、出台再生利用优惠政策,促进产业发展

适时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激励政策,在税收、补贴等政策方面对收运企业和再生利用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壮大。

4、积极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提高资源化水平

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向市场,逐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分拣回收作业的市场化运作。

生活垃圾源头粗分类后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实行分类收运,通过二次分拣提高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

1.生产环节的垃圾源头减量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和材料,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减少垃圾排放。

限制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减少包装性废物产生,探索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促进包装物回收再利用。

鼓励制造商回收处理报废产品,逐步建立产品制造、运输、销售、回收再利用一体化体系。

2.创建环境友好型生产消费模式

积极推广净菜销售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严格执行限塑令,推广使用菜篮子和布袋子;从改变消费观念的角度入手,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民众、企业对于一次性用品对自然环境的危害认识,自觉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3.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强化绿色低碳环保理念,开展绿色低碳学习和办公活动,鼓励尽量不用一次性学习、办公用品,充分运用互联网、局域网等,倡导无纸化办公;开展绿色低碳就餐行动,提倡合理搭配,提倡剩菜打包,减少餐厨垃圾处理量。

(三)科学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应具有较强包容性、较易界定性和良好适应性。

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情况,结合我市生活垃圾组成,在现阶段按照“干湿分类、先易后繁”的原则逐步推进,主要将居民厨余垃圾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并考虑到居民收卖废品的生活习惯,生活垃圾一般按下列方式进行分类:

1.城区居民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新型社区:

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其它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2.散居农户:

分为可回收垃圾、建筑渣土、可堆肥垃圾、其它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3.公共区域:

分为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

其中具体分类名录如下:

(1)可回收垃圾:

指能够被回收循环使用或再生利用且回收利用成本较低的废物,通常指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长期收购的废旧物品。

主要包括:

未被严重玷污的纸类:

如报纸、杂志、包装纸盒、废纸板等;

未被严重玷污的塑料:

如各种干净的塑料瓶、泡沫包装塑料、硬塑料等;

金属:

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等;

玻璃:

如酒瓶等。

(2)厨余垃圾:

食物残余、菜梗菜叶、动物内脏、水果残余、废弃食用油等,不包括坚果果壳、骨骼。

(3)可堆肥垃圾:

适宜于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并制成肥料的垃圾。

包括农村居民的厨余垃圾、动植物类垃圾等。

(4)建筑渣土:

主要包括煤渣、炭渣、碎砖块等农村地区可就地利用的无机垃圾。

(5)有毒有害垃圾:

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旧日用电子产品、废旧电池、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农药(瓶)、过期日化品、过期药品、过期化肥等。

(6)其它垃圾:

以上分类中未包括的垃圾,不明确归属的生活垃圾都归入其它垃圾。

在分类收集初期,应提倡和鼓励城区居民在家中主要设置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两类垃圾桶,按照上述分类方式进行粗分类,分别投放。

远期进一步扩大分类种类,实施生活垃圾细化分类。

(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

目前国外先进国家普遍采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后进行单独收运的模式,根据我市生活垃圾含水率高,特别是厨余垃圾中有机物比例较高的特点,考虑我市居民生活习惯,参照国内外分类收运方式,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适宜采用按类单独收运的模式。

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现日产日清,有毒有害垃圾每周收集一到两次。

1.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面推广可回收垃圾再生利用

健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全面推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重点抓好站点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人员服务水平,推行上门回收服务和预约回收服务,通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

2.建立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厨余垃圾单独收运

加强厨余垃圾分类收集管理,采取可行措施重点提高厨余垃圾收集质量,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依托现有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建立单独的厨余垃圾收运体系,探索和优化合适的收运路线,完善厨余垃圾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3.完善现有收运体系,适时实施其它垃圾二次分拣

调整和优化现有生活垃圾收运线路,适应分类收集需要,将二次分拣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逐步依据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效果,在分类效果较好的地区按3~5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一个大中型生活垃圾二次分拣设施并实现市场化运作。

4.推行家庭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开展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运

稳步推进废弃含汞荧光灯、废温度计等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加强暂存场所管理,实行定时定点单独收运,交由具备处置资质的单位综合处置。

5.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方式,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结合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户分类、村收运、镇分流”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方式,不断改造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五)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运容器,及时购置收运车辆

1.积极推动全市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样式、标识和颜色

分类收集桶及盖板样式符合《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280-2008)》要求;标识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要求,做到规范易识别;分类颜色统一为:

厨余垃圾/可堆肥垃圾桶为绿色,可回收垃圾桶为蓝色,有毒有害垃圾桶为红色,其他垃圾桶为灰色。

2.合理设置分类收集桶,布局到位

充分发挥居民小区(社区)物业服务优势,配合小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合理布局分类收集桶,以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桶为一组,确保居民小区至少按1组/栋(或单元)的标准配置,适当在小区出入口或小区内主要道路定点少量设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桶,鼓励小区物业服务部门在高层建筑楼梯间设置两个一组的分类垃圾桶,每户居民家中自行设置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两类垃圾容器。

相对集中居住的散居农户以可堆肥垃圾和其它垃圾收集桶为一组,可按照1组/10户进行配置;建筑渣土由各村自行设置回收容器,定期清运。

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垃圾收集桶按照可回收垃圾和其它垃圾两类加快完成更新。

3.分批购置厨余收运车辆,收运范围覆盖城乡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效果和收运范围,及时分批购置节能、环保的厨余垃圾收运车辆,逐步完成城乡范围全覆盖,实现全程密闭收运,车身主色和标志颜色与对应的分类垃圾桶相同。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施布局

1.加快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

加快区县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适时开展中心城区压缩转运站改造试点,增加二次分拣功能,及时完成各类收运车辆停车场的建设。

2.推进厨余垃圾集中处理和就地处理

合理布局城镇居民厨余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结合有机物还田利用和农村沼气利用工程,推动农村散居农户堆沤池和沼气池建设,提倡将厨余垃圾和粪污、菜叶等有机物混合共同产沼或沤(堆)肥,实现就地处理。

3.全面完成在建垃圾分类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统筹规划远期建设项目

针对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尽快完成环保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在建项目建设,根据产量变化和处理能力,统筹规划布局大型厨余垃圾处理厂、大件垃圾拆拣中心等远期建设项目。

(七)依靠技术进步,实行信息化管理

1.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实施收运车辆信息化改造,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开发拓展餐厨垃圾、其它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信息化管理子系统,实现区域共享和数据共享。

2.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

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参与,推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交易制度,建立集交易、结算、信息、鉴定评估、交易见证等服务为一体专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帮助回收利用企业获取货源信息,促进资源再生利用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重点项目

(一)分类收集设备采购

1.厨余垃圾收运车

厨余垃圾收运车辆箱体容积3.2~8m3,车箱上料和卸料保持密闭,按收运范围和产生量配置相应数量的专用收集车,参照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并考虑车辆检修维护需要,收运车辆按十用二备配置。

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配置厨余垃圾收运车辆不少于300辆;二圈层城区配置厨余垃圾收运车不少于200辆;三圈层区(市)县和农村地区配置厨余垃圾收运车不少于200辆。

2.分类收集垃圾袋

物业服务公司或家委会、居委会等类似机构根据小区特点设计方案并每月向小区居民发放部分分类收集垃圾袋,垃圾袋与同类垃圾桶同色。

垃圾袋采用积分兑换、物质奖励等多种形式发放,预计每年消耗分类收集垃圾袋约10亿个。

3.分类垃圾桶

中心城区和二圈层城镇实现物业化管理的小区约1万个,按照规划目标,2015年底小区配置的分类垃圾桶超过30万个。

2015年底前实现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垃圾收集桶的换装,中心城区共换装约3万个,二、三圈层城镇换装约2万个。

(二)城乡环卫停车场

为建设居民厨余垃圾单独收运体系,新增购买约700辆收运车,各区县需要新建或扩建原有环卫停车场。

全市停车场新建或扩建面积约11万平方米。

停车场采取生态地砖,并设置必要的车棚、车辆冲洗、消毒等设施。

(三)中心城区第一座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建设中心城区第一座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规模200吨/日,采用高温好氧扩培处理工艺,占地约31亩,规划建成时间2012年。

(四)中心城区第二座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建设中心城区第二座餐厨废弃物处理厂,处理规模300吨/日,采用以厌氧消化+油脂处理为主的综合处理工艺,占地约30亩,规划建成时间2013年。

(五)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

根据厨余垃圾收集进展情况,建设中心城区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规模400吨/日,采用以厌氧消化+油脂处理为主的综合处理工艺,占地约50亩,规划2015年建成。

(六)郊区(市)县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各区(市)县至少建设一座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作为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和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处理规模20~100吨/日,规划2015年建成。

(七)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系统

2020年前,建立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效果评价系统,整合生活垃圾清运系统、餐厨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等子系统,完成收运车辆信息化改造,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管理平台。

第三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落实部门职责

市政府牵头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在市城管局设立办公室,相关市级部门全部纳入,市财政部门给予经费保障,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主要职能包括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进度计划;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全市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各区(市)县政府同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日常办事机构,区级财政部门给予经费保障,推进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日常工作。

市、区两级发改委、城管、环保、商务、农委、教育、房管、宣传、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城管部门:

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配置、分类回收体系的建立和指导,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内容。

发改委:

制定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促进清洁生产等一系列的相关政策,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机制。

商务部门:

完善全市城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与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对接。

农委(供销社):

完善全市乡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现与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对接。

环保部门:

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对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的单位颁发资质并进行行业管理。

教育部门:

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学校科普读物,增强学生分类意识,通过课外教学和手工实践普及学生的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垃圾分类习惯。

房管部门:

负责督促物业服务机构配合城市管理部门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宣传部门:

指导开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财政部门: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经费保障。

税务部门:

负责全市城镇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

其他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

二、引入社会资金,形成多元化保障资金渠道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应作好专项资金安排并及时拨付,市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各区财政投资购买大型分类收运处理设备。

同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产业化、市场化的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种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并确保部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盈利回用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多元化的保障资金渠道。

三、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引导

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合、全民参与为原则,采取专题专栏、公益广告、校园教育等多种形式,利用报纸、电视、移动传媒、网络等多个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公众参与氛围,组织志愿者活动,引导社会舆论,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四、着力强化人员管理,开展人员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包括相关管理人员、物业人员、清扫人员、分拣人员、车辆驾驶员、志愿者等。

针对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高效的管理机制,包括人员的日常行为管理、技能培训、薪酬构成等,以保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开展绩效评估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作,必须建立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估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实际推进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评估体系要分层级、分区域,评估指标要涵盖分类容器的设置、分类物流的组织、分类数据的统计、社会宣传的组织、市民知晓程度等方面。

(一)建立绩效评估制度

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建立绩效评估制度,由各级政府对分类效果较好的小区、相关管理单位(包括社区街办、物业公司等)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建立责任部门考核制度

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责任,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对各级政府部门进行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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