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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招标文件定稿

山东黄金·淄博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JZ-201505C-G040-219

招标单位:

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零一五年六月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位置示意图

部门: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部

第一章、招标公告

山东黄金·淄博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招标单位:

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山东黄金·淄博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

工程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建筑面积:

约30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

山东黄金·淄博地产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报名条件

1、参加投标报名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证明在人员设计经验、设备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2、拟派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专业人员,提供拟派人员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标时核验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15年05月29日至2015年06月02日止,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

济南高新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南区12号楼5单元101

代理机构: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周璞徐清臣;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四、投标单位报名所需证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税务登记证;

5、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注:

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六、保密要求

招标文件及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未经招标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和透露给第三方,不可转让。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05月28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容规定

1

工程名称

山东黄金·淄博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招标

2

招标单位

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

代理单位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项目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5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项目占地约255亩(17公顷)。

地上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注:

实际面积以最终批复的规划指标为准。

6

招标范围

山东黄金·淄博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招标,具体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7

资金来源

自筹100%;

8

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投标人资质等级:

1、参加投标报名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证明在人员设计经验、设备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2、拟派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专业人员,提供拟派人员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标时核验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10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1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5万元

交款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

中国银行济南舜华路支行

要求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确保开标日期三日以前,即2015年06月17日11:

30前到达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若需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前到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

13

投标质疑

提交质疑文件时间:

2015年06月08日中午11:

30以前

地点:

济南高新区大学科技园南区D座12号1单元102室;

14

答疑

领取质疑答复时间:

2015年06月09日下午17:

00以前

地点:

同上

15

投标文件

份数

商务标一正四副,技术一正四副,资格后审文件一份;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二份

16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

2015年06月18日13:

00时

地点:

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中会议室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

17

开标会议

时间:

2015年06月18日13:

00时

地点:

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中会议室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9

最高限价

1、概念性设计方案暂按17公顷报价,每公顷报价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报价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方案与初步设计暂按60万平方米报价(住宅地上面积约20万平方米;商业地上面积约3万平方米;办公地上面积约17万平方米;地下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

20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

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3号楼

联系人:

徐清臣、周璞

电话:

21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

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高新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南区D组团12-1-102

联系人:

姜传杰、杨燚、张红梅

电话:

0531-

传真:

0531-

电子邮件:

二、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第8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八部委[2003]年第2号令)、《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鲁建发〔2007〕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济建设字〔2005〕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

2、招标说明

招标条件:

山东黄金·淄博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单位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

山东黄金·淄博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招标,具体内容见第四章招标需求。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本工程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

本次招标成果提报以概念性设计方案为评标内容。

建筑设计和初步设计的内容以招标人设计任务书和设计合同内容为准,深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要求。

3、合格投标单位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参加投标报名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证明在人员设计经验、设备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

拟派设计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专业人员,提供拟派人员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开标时核验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壹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到济南建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单元102室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现场勘察

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设计编制人员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单位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任何索赔。

对此类要求,招标单位将不做任何答复与考虑。

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招标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单位在现有条件下能使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

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概不负责。

投标单位及其人员经过招标单位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单位的项目现场,但投标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单位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单位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如果投标单位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单位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7、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招标代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代理收费文件(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文件(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招标单位山东黄金地产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本工程招标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代理费按人民币万元收取。

三、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件及格式

第四章、招标需求

第五章、投标文件及格式

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除内容外,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投标单位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本招标文件只提供中文版本。

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要求和参考资料等。

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单位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招标文件为签订设计合同的主要依据之一。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招标单位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单位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单位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单位发送。

投标单位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单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单位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2、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后审文件三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可加部分说明);

投标单位的信誉;

唱标单(唱标单应单独密封于商务部分中);

设计费报价表;

投标人的业绩;

本项目总设计师情况(包括技术水平、主要业绩和荣誉);

本项目设计人员的投入情况(包括人员数量和技术水平);

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及后期服务的具体措施;

对设计合同条款的响应性;

其他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体现投标单位名称)。

(1)设计说明(包括设计说明,规划设计研究过程分析,规划布局,规划指标,交通分析,绿化景观分析等)。

(2)设计图纸(包括:

总平面、鸟瞰图、日照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透视效果图等)。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资格后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以上内容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电子文件:

应包含全部投标文件内容。

14、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中的全部内容。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格式”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其他未提供格式投标单位可自行设计。

15、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

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工程设计全部内容。

报价内容为山东黄金·淄博项目工程概念性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具体应包括招标内容所规定项目的方案设计、文件编制等所有相关费用,费税均应包含在报价中。

本工程设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工程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设计单位竞报。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所列招标范围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单位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除非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单位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6、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7、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单位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单位可以拒绝招标单位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单位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如投标单位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求编制投标文件造成开标失败;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投标单位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投标单位如对投标文件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单位加盖投标单位的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单位应将商务标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然后再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标的文本文件也应分别密封,所有投标文件应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为方便开标,投标单位应将唱标单单独密封一份。

所有密封的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条骑缝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唱标单与投标文件正本有不一致之处,以唱标单为准;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注明: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正面和封口及密封条骑缝处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单位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在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单位。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单位。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单位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六、开标

23、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按照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通知所有投标单位参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参加开标会。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单位。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招标单位不予接受: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

投标单位签到;

由招标代理单位核验投标单位资格;

由投标单位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投标单位按照签到顺序讲解设计方案,每家讲解和答疑时间不超过30分钟,讲解需配合ppt或pdf文案,内容以设计方案为主。

投标单位设计方案ppt或pdf文案应保存至自带U盘,讲解时连接至会场电脑播放。

开标会结束,投标单位退场;

招标代理单位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招标代理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评标

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招标代理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5、评标的内容与程序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评审和比较。

评标程序

确定中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6、投标及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再进入详细评标: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与其他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单位串通投标的;

以向招标代理单位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单位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违反招标文件其他相关规定的。

评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

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并征询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现场监督人的意见。

27、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规定的设计方案是否提交,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是否已有效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单位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设计方案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设计质量和要求,或限制了招标单位的权利和投标单位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单位的公平竞争地位。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单位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8、投标文件的陈述与澄清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分别对其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的设计思想、理念进行介绍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提问时,不得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也不得明确指出其投标文件中的遗漏和错误。

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向投标单位发出书面质疑函。

投标单位应对质疑函中的问题进行逐一书面解答,并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提交。

如投标单位不提交对质疑函的书面解答或其书面解答不为评标委员会接受,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9、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对所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确定投标单位的排名。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次推荐排名位于前一~三名的合格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招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授权评标委员会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经评审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单位将依法重新招标。

30、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中标单位确定后,招标单位不对未中标单位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单位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1、评标纪律及规定:

31.1为了规范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3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只有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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