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樱花苑项目建筑设计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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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樱花苑项目建筑设计招标文件.docx

机场樱花苑项目建筑设计招标文件

版本号:

2008年第二版

项目编号:

樱花苑项目建筑设计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深圳市樱花苑

招标人名称(盖章):

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刘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李开麟

2008年11月试行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建筑方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深府[2008]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本示范文本自2008年月日起发布试行。

二、本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计委第4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建设等7部委第27号令);

5.《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2号)

6.《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

7.《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深府[2008]86号);

8.《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暂行)

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有关问题的说明:

 1.本示范文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示范文本中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

并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

2.规定:

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3.本示范文本中的“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仅供招标人参考。

四、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

2008年十一月一日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重要提示:

招标人一般应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

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

需要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

序号

条款号

修改类型

原文

调整后内容

1

删除

2

修改

3

增加

编制说明2

第一部分致投标人6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8

第一篇招标项目基本情况8

第二篇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12

第三篇投标须知14

一、总则14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1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7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

五、开标19

六、评标20

七、定标22

八、授予合同24

九、其他25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7

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28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31

综合评估法32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34

第一章合同通用条款35

第二篇合同专用条款39

第三篇合同协议书50

第六部分设计任务书52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8

附件一招标公告79

附件二商务标书参考格式82

附件三技术标书参考格式93

附件四评审用表95

(11.01)

第一部分致投标人

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已清楚地反映了招标项目的技术性能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方法及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二、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的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随时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查看有关该项目的所有信息。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发出日期最近开标日期的文件为准。

四、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不允许存在重大偏差与保留。

因此,编写投标文件应注意:

1.仔细研究招标文件的内容,注意核准招标文件中以下内容:

设计条件;招标阶段划分、设计成果与深度的要求;投标担保的要求形式;投标截止的日期等等。

2.有关投标文件被拒绝的条款统一写入第二章前附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中,若投标文件中出现其中任何一个情形,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3.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填写投标附表,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

4.适当配置专业技术成员,选择使用精良的仪器设备。

5.依照设计文件的要求编制设计阶段计划;按照国家标准,合理报价。

五、其他应该注意的:

1.投标人应事先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振华路设计大厦3楼)办理企业投标信息卡和投标员指纹采集。

相关手续请查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的“其他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2.投标人投标报名、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标会、开标会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并必须遵守办理程序及人员身份的相关规定。

3.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中心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规定的详细内容可查询)。

投标人违反上述交易服务规定而导致的不利后果,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须对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招标人有权将投标文件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向外公示,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弄虚作假投诉的,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投标文件中的有关承诺作出处理。

招标人(盖章):

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公司招标代理人(盖章):

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机场信息大楼337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锦峰大厦20楼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518000

联系人:

赖先生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0755—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日期:

2009年7月29日日期:

2009年7月29日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前附表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

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机场信息大楼337房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电话:

电子信箱:

2

1

招标代理

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粤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路锦峰大厦20F

联系电话:

0755—

传真电话:

0755—

电子信箱:

3

1

工程名称

深圳市樱花苑项目

4

1

建设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107国道、航城大道交汇处西北)

5

1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64177.30平方米,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0517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3.20,建筑覆盖率≤33%。

6

1

项目估算总投资

约人民币6.5亿

工程概算

造价

7

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8

2

招标范围

□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其它:

施工期间服务、编制方案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总投资概算。

(本项目临时的销售区和展示区,中标单位应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费参照本附表19项主体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设计费单价)。

9

2

设计限额

人民币6.1亿

10

2

设计

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11

2

设计

周期要求

方案调整与设计:

45日历天;初步设计:

2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60日历天。

12

3

资金来源

国有100%

13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建筑专业设计级;

□工程勘察综合类级;;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

□其它:

14

4

项目总负责人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筑师

□结构工程: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其它:

15

5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

时间:

可在2009年8月日至年月日踏勘

集合地点:

深圳机场信息大楼337房

16

6

投标补偿费

中标人签定设计合同,无落标补偿费,只给予未中标的排名前四名的设计单位补偿费,落标补偿费为人民币15万元。

17

8

招标文件

答疑

质疑截止时间:

2009年8月日时

答疑截止时间:

2009年8月日时

联系人:

徐德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8

9

招标会

开始时间:

2009年8月日时分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楼会议室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口召开

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楼会议室

19

12

设计费计价及特殊的

报价规定

■特殊的报价规定: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超过37元(总价暂定为人民币962万元)。

20

10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的金额:

10万元

投标

担保

的形式

口现金转帐■投标保函

现金转帐

投标人应在年月日时分前到帐。

收款人全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保函

投标保函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天内保持有效。

■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口由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

21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商务标部分

■设计文本文件

■展示图纸

■模型

■电子文件

■计算机文件

□设计方案构思介绍方式。

□投标人代表现场介绍方案构思,不超过分钟。

■提交投标文件时附影像光盘介绍方案构思,不超过10分钟。

(文件格式为flash格式)

22

14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3

15

备选投标

方案

口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24

18

投标截止

时间

截止时间:

2009年9月日时分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9号窗口

25

21

开标会

开始时间:

2009年9月日时分

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楼会议室

26

3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记名投票法

□排序法

■综合评估法

□抽签法

□合理低价法

□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方法:

27

32

确定中标人

■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

36

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满30天前

29

37

履约担保

担保金额:

为中标价的15%或万元

担保形式:

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由银行出具口由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30

38

支付担保

担保金额:

为中标价的15%或万元

担保形式:

发出中标通知书30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由银行出具口由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31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可以联合体投标

32

签定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

33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8650元整,约定由本项目设计中标人支付。

在签定设计合同后5天内并经甲方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一次性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重要提示:

1、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2、本文所示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前附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

提示招标人:

如果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全部列入本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

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

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

本节是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

否决性条款包括:

招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会),无效标(初步评审)、废标(详细评审)条款。

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

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内容为准。

1.开标会上,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1.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记、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1.3提供的投标文件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

1.4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费率范围的;

1.5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的;

1.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

1.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的,或《投标函》上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1.9其它:

2.初步评审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2.1投标保函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适用于采用投标保函的);

2.2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3《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的;

2.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或者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2.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提交了电子文档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7投标人提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2.9规定为暗标形式的标书上出现任何暗示或明示投标人信息的标记或内容;

2.10其它:

3.详细评审中有关废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3.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情形的:

3.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3.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3.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3.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3.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混装的;

3.1.7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3.1.8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3.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

3.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或对投标价格进行调整后,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投标价格的;

3.4其它:

投资估算超过投资限额的。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详见本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基本情况”(以下简称:

前附表)第1项;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详见前附表第2项;

1.2.1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招标代理权限范围内,可以招标人的名义组织该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1.3本招标项目的工程说明:

详见本章前附表第3-6项;

1.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

详见前附表第7项;

1.5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设计招标时,本须知的勘察设计仅指设计,项目负责人指主设计师;勘察招标时,本须知的勘察设计仅指勘察,项目负责人仅指勘察负责人。

2、招标范围、质量、工期

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详见前附表第8项;

2.2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限额:

详见前附表第9项;

2.3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质量要求:

详见前附表第10项;

2.4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要求:

详见前附表第11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详见前附表第12项;

3.2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前附表第13、14项所要求的相应的资质等级、执业资格。

4.2当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以资质等级高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分工不同的,按各自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

除符合第4.1、4.2款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投标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牵头人。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4.2.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须知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

4.3.2曾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前期服务,本次招标前未公开披露其名称的;

4.3.3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的,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4.3.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的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及投标补偿费

6.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2招标人将对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的未中标方案给予补偿,补偿标准详见前附表第16项。

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深度的未中标方案不予补偿。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本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致投标人

第二部分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

第五部分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设计任务书

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是否完整。

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逾期不予受理。

8.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都将于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以下称:

补充文件)形式予以澄清、修改、补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文件收受人。

8.3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尽快向招标人回复、确认。

8.4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之间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8.5若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过短时,招标人将适当延迟投标截止时间,以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补充文件的内容进行研究,具体时间将在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

9.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

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规定或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委派代表参加招标人主持的招标会。

未出席招标会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9.1.1投标人委派代表应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

9.2投标预备会

9.2.1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可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或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地点,委派代表参加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不能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9.2.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时出现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投标人应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对提出的问题做出澄清、修改或补充。

9.2.3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按照本节第8条的规定执行,并通知所有投标文件的收受人。

10.投标担保

10.1投标担保是为了避免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0项的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10.2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5日内向招标人确认参加本招标项目,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提交了投标担保的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

否则,招标人可根据本节第10.5条的规定没收其投标担保。

10.2.1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10.2.2提供投标担保的提供人必须与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10.3未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可将其视为不响应招标,拒绝其投标。

10.4投标担保的退还。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0.4.1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4.2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终止;

10.4.3需重新组织招标;

10.4.4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的。

10.5投标担保的没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0.5.1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10.5.2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投标担保,但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放弃投标的;

10.5.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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