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运营规划方案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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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运营规划方案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XX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运营规划方案项目

 

 

招标单位:

XX市XX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XX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6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8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二、招标文件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与比较13

六、中标与签订合同17

七、供应商询问、质疑18

第三章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20

一、评标方法20

二、评标标准22

三、无效投标条款23

四、废标条款24

第四章招标项目内容及参数要求24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24

第六章招标投标文件格式27

一、经济文件28

二、商务文件30

三、技术文件37

特别注明:

1.本招标文件共32页,请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

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带齐所有证件原件,以便进行资格性检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及资格要求,其提供、解释、答疑由招标人负责。

5.如招标文件所设的要求及内容与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相悖的,应自然失效,必须以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为准。

第一章招标公告

XX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运营规划方案项目业主为XX市XX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XX市XX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XX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运营规划方案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XX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项目是浙江省XX市重点物流项目,是XX市发展现代物流业的主要载体,为快速推进XX公铁联运港建设与实施运营,需对联运港的产业体系、业态布局、业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步骤、运营与实施策略、招商与宣传推广、投资估算和效益评价等项目工程进行策划。

为使该项目规划好、建设好、经营好并具有较高的落地性,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该项目招标要求的内容包括四个主要内容:

1、在XX联运港项目概念规划的基础上,把握新的发展机遇和发趋势,对园区的整体定位进行提升与发展,充分体现园区多式联运、综合枢纽、智慧物流三大特点;2、充分发挥园区区位与交通优势条件,合理构建园区的产业发展体系并进行适当、具有前瞻性的业态布局;3、园区运营实施:

包含园区开发建设模式设计、开发与推进步骤,业务体系和服务体系、运营实施策略、园区招商与宣传推广方案、园区支撑体系与管控体系的构建等,对园区如何与铁路南货场联动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4、XX公铁联运港智慧物流园区建设方案。

(详见文件第四章)按以上主要内容编制以下三个方案:

1、控规实施意见2、运营方案3、智慧物流园区方案。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的物流咨询服务单位;

3、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物流项目咨询服务不少于5个;

4、拥有专业的物流策划团队5人以上。

(提供社保证明);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招标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电话:

********)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现金),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7日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XX市XX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XX市政和街33号3号楼4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8000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与招标文件单独包装递交,并写明递交项目及投标人信息。

未中标单位待开完标后予以退还,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做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用。

招标人:

XXXXX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XX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XX市政和街33号

办公地址:

XX市婺城区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F27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

传真:

邮政编码:

******

传真:

邮政编码:

******

六、联系方式: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供应商须知》如有不符,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序号

内容

要求

1

招标项目

XX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运营规划方案

招标人名称

XX市XX公铁联运港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联系人

盛琼晴

招标机构

XX有限公司

2

投标供应商

1、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

合格投标供应商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的风险: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3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截止期结束后6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

XX市政和街33号3号楼4楼会议室

5

是否退还标书

不退还

6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7日14时00分

7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捌仟元整(¥:

8000元);

与招标文件单独包装递交,并写明递交项目及投标人信息。

未中标单位待开完标后予以退还,拟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做为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用。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

投标供应商地址:

于年月日午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10

履约及维护

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单位账户提交(现金转账)按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在提交报告并通过后,于30个日历日一次性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将被没收:

(1)所提供的服务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不能按期提交报告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

(3)违反所承诺的服务报价和质量、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11

价格和费用

包含中标供应商按招标人指定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规划且验收合格的价格及其他一切费用。

1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价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3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5人。

(甲方代表1人、行业管理部门代表1人、物流专家1人、技术类专家1人、经济类专家1人)

14

付款条件和期限

中标人按照规定时间和区域以及技术要求,完成XX公铁联运港南站区块项目运营规划方案,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部款项(具体付款时间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确定)。

15

投标文件制作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一份(附电子U盘一份)和开标(报价)一览表一份。

16

装订要求

胶装,不得使用活页。

17

工期要求

1、控规实施意见:

合同订立之日起60天内。

(初步意见必须于2018年12月完成)

2、运营方案和智慧物流园区方案:

合同订立之日起180天内。

18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及范围、内容、服务期等,结合自身能力和力量、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的投入在45万元(含)-90万元(含)区间进行投标报价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组成

6.1招标文件是用于阐明所需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的资料。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6.1.1招标公告;

6.1.2投标供应商须知;

6.1.3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6.1.4投标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6.1.5投标商务要求;

6.1.6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格式);

6.1.7投标文件格式。

6.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服务内容中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及回复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2天内提出,并在提出的同一时间电话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招标文件澄清问题发布至招标文件发布网址上。

各投标人自行查看下载。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供应商可对招标服务内容所列的全部合同包进行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

10、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

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

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1、投标货币单位

投标文件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资信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

(4)其他;

(5)投标保证金。

(与招标文件单独包装递交)

12.2上述投标文件

(1)组成“开标一览表”,密封在单独的信封内,并在封口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否则予以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2.3投标文件

(1)—(4)应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并填制“投标文件资料清单”,“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应列明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起止页码,以便评委审阅。

12.4投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供应商资格或中标供应商资格。

13、投标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原件由评标委员会核查)

1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代表人为投标供应商代表参加开标时需提供);

13.2投标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3合格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4合格有效的投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3.5合格有效的投标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3.6提供资料,即:

第一章第三条中提供的资格条件;

13.7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3.8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13.1—13.8的资格证明是对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要求,均作为评标专家评标的资格审查。

若投标供应商的以上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完整或不合格,其投标文件将被当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4、投标服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其提供的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投标报价

15.1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供应商根据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要求验收合格的价格。

包括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税务以及本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所有费用。

15.2投标供应商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供招标人成交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用户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截止期结束后30日历天,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

投标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7.2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7.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因招标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7.4投标保证金以下列一种方式提交:

现金。

17.5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17.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天。

17.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造假的;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4)中标供应商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5)以他人名义参与开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中标候选供应商因自身过错而无法实现承诺;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相关责任。

18、投标文件格式

18.1投标供应商须编制由本章第三节第12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8.4投标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服务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8.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8.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招标代理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8.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8.8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

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9.2每一密封袋密封处应注明“于年月日午分(北京时间)之前(指开标会议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9.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9.4投标文件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9.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9.7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与比较

20、开标会议地点、开标时间

20.1招标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20.2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须持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否则予以无效投标处理。

20.3开标会议时,由投标供应商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由工作人员当场逐一拆封进行宣唱,宣唱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

21、评标委员会

招标单位根据招标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及招标人代表组成。

成员组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

在开标会议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2、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供应商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22.1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22.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2.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2.3.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如果投标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3.2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实质性偏离是指:

a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b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和中标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c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的投标供应商的地位。

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以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将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章第四节第19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金额不足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一个投标供应商对一个包不止投一份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比较与评分

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第三章评审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分。

24.2对漏(缺)项的处理:

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

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24.3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供应商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4.4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与评分最高在先原则,排列评分顺序。

24.5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招标条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招标。

25、纪律、监督和保密

25.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5.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窥视、打听、接触其他供应商,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评标中供应商所提出的问题,必须书面提出并密封,递交给评委,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25.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对自己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评委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分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25.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5.5参与行政、纪律、法律监督人员的纪律:

所有参与行政、纪律、法律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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