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建设.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6672775 上传时间:2023-06-21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3.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规章制度建设.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规章制度建设.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规章制度建设.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规章制度建设.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规章制度建设.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规章制度建设.docx

《规章制度建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章制度建设.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规章制度建设.docx

规章制度建设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教学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学校有关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所有任课教师必须按照《陇东学院教师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切教学工作必须服从历史系、教研室的统一管理和安排;对所担任的教学工作,每学期开始有计划,期末要有总结,要按时、认真地填写、上缴教学日历。

系室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每年年底对照文件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系室的教学管理,在系主任全面负责、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协助主持、教学秘书具体操作下运行。

按照《陇东学院教学管理规定》,依托教研室,管理常规教学工作。

三、系室教学科研工作的评估,由教研室、系级教学管理组织按照《陇东学院教学单位教学科研工作评估方案(试行)》分级实施。

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分别依据各自的岗位职责,承担各自的管理任务和管理责任。

四、按照《陇东学院各级干部听课评课制度》,完善我系各级干部的听课评课制度。

系室处级干部每月听课不得少于2学时,教研室主任每月听课不得少于5学时。

各级干部听课要有完整的听课记录,于每学期期末交教学秘书处汇总,统一上缴教务处。

五、按照《陇东学院教学督导检查制度》,认真建立、完善系室教学管理的文件,积极配合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建立系室教学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学期一次的系室教学督导检查,及时听取教师、学生、学生信息反馈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六、建立系室领导的教学区制度,及时处理教学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值周的具体时间和人员,由系室根据具体情况在每学期开学初排定。

七、按照《历史系教研室工作条例》的规定,实行教研室对教学工作的常规管理制度。

各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一切活动要有计划、有制度,要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凡因教研室工作不到位而贻误系室教学工作进程的,由相关教研室主任承担全部责任,并记教学事故一次。

实行教师教学讲义的教研室主任签字制度,凡未经教研室主任签字的教案一律不得使用。

八、教师在任课过程中因病、因事等特殊原因需要调课或找人代课时,均需向负责教学工作的副主任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调课和找人代课。

否则,按教学事故处理。

九、实行任课教师的课外辅导制度。

每位任课教师在任课期间负有对本门课程的课外辅导任务,一般为每人每周一次,具体辅导时间由系室统一安排。

任课教师届时必须到位进行辅导答疑,并承担辅导期间的学生纪律管理任务。

十、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均自动进入本科生导师目录,参与本科生导师制,具体情况依据《陇东学院历史系本科生导师制暂行办法》执行。

十一、实行考教分离制度。

凡任课教师期末考试时要提请教研室命制考题,由系室统一安排监考;任课教师不得给学生划重点,不得参与本门课程的监考;阅卷工作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教研室集体阅卷,教研室主任签字;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考卷私自带回家中,单独批阅。

十二、本细则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中国近现代史》重点学科科研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有效落实《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的各项工作,使科研工作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陇东地区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个人科研和集体科研相结合,地方特色和专业特色相结合”原则,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承担科研项目。

二、由学科带头人管理本学科附设的三个研究方向,指导各研究室具体开展研究工作。

三、各研究人员必须围绕《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研究定方向、定内容、定人员、定期限,有序、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学科建设组积极为研究人员的成果转化创造条件。

五、学科建设组积极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六、研究人员的相关专著、论文可以作为年终考核、职称晋升、评优奖先的依据。

 

历史系文物室管理规定

陇东学院历史系文物室是为了配合中国近现代史教学,为学生提供历史实物知识,强化专业教学的重要场所。

为保障参观活动秩序井然,收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文物室由历史系安排专人担任保管员并报学校备案,培训学生担任解说员。

保管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及文物部门有关文物管理的规定,切实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管好文物室的全部文物和设备。

二、文物室开放时间由系领导决定。

本系学生参观应由任课教师按教学计划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文物室参观学习,任课教师负责配合保管员维持参观秩序。

外单位人员一般应在正常开放时间按规定进入文物室参观,由新校区办公室统一安排;非正常开放时间的参观,需经系主任审批,并安排人员协助保管员开放,方可进行。

三、文物室保管员应定期检查所保管文物,积极与保卫部门配合,检查电路电源,清除其它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系室和学校汇报。

四、文物室每次开放情况均应由管理人员做出详细记录,以备新校区办公室统计工作量。

五、进入文物参观室参观学习,必须遵守秩序,爱护文物,保持卫生,服从保管及解说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拍照,触摸文物。

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有并规定进行处罚,并终止其参观活动。

六、文物室所存文物,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历史系地理教学综合实验室管理规定

陇东学院历史系为了配合地理、历史教学,为学生提供地理实物知识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设立地理教学综合实验室。

为确保实验设备的安全和教学活动秩序井然,收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一、地理实验室由历史系安排专人担任保管员,报学校备案。

保管员应认真学习实验室管理的规定,切实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管好实验室的全部设备。

二、地理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开放。

本系学生应由任课教师按教学计划组织实验,任课教师负责配合保管员维持教学秩序。

外单位人员一般应在正常开放时间按规定进入实验室参观。

三、地理实验室保管员应定期检查所保管设备,积极与保卫部门配合,检查电路电源,清除其它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向系室和学校汇报。

四、地理实验室每次开放情况,均应由管理人员做出详细记录,以备系上统计工作量。

五、学生进入地理实验室做实验时,必须遵守秩序,爱护公物,保持卫生,服从管理。

未经许可,不得触摸实验设备。

否则,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终止其试验活动。

六、地理实验室所有设备,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教师教学质量

评估督导试行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是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也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保证。

为保障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一、成立历史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对于本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等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全面负责本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

二、做好日常性的评估督导工作。

每学年内由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定期对全系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所有教学人员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档案的完备情况以及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进行督导检查。

三、注意收集教学双方的意见及建议。

定期召集教师与学生代表座谈会,征求教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及时反馈所采集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举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情况通报会,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针对典型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五、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评估督导。

除正常课堂教学活动以外,对于其它教学活动,如实习、见习、命题、监考、阅卷等教学工作,要进行必要的评估督导。

六、本系的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应与学校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在一起,以使此项工作的作用得到最大发挥。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

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

为搞好课堂教学,必须加强课堂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课堂教学环节

1、代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高校教师资格证。

2、教师必须事先备好课,课前准备教案(含电子教案和课件)。

3、教师上课要仪容整洁,精神饱满,教态自然大方。

4、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表达要清楚。

5、教学环节要完整、规范。

6、要按时填写教学日历,并严格按教学日历的安排控制教学进度,有序推进教学工作。

7、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推行新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8、教学内容要正确、科学和具有前瞻性,符合政策与法律的要求。

9、课后要及时布置作业,按时批改作业。

二、关于教学纪律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压堂,不得减少课时总量。

2、在课堂上不对学生发脾气、发牢骚,不多说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3、贯彻教书育人的原则,寓道德教育于课堂教学过程之中。

4、不随意缺课、调课,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调课须由主管主任同意后,经由办公室安排,所缺课时必须补齐。

5、违犯上述诸方面者,由系上根据学校课堂管理的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三、关于教学管理

1、教师必须严格按双轨考勤制度的要求,清查学生人数,记录相关情况;学生必须严格纪录教师出勤情况与教学内容进度。

2、系办公室不定期抽查教师与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3、学生有权向系上反映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系上有权责成教师做出改正或改进。

4、系上每年年底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学方面尤其是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并形成相关文件。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教学质量

评估试行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是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也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保证。

为此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一、设计教师教学质量评估表,每学期不定期抽取部分学生,无记名打分,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二、系上每年年底(11月底),召开全系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学方面尤其是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并形成相关文件。

三、成立历史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对于本系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等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全面负责本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

1、做好日常性的评估督导工作。

每学年内由系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小组定期对全系教师教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所有教学人员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档案的完备情况以及教学态度、教学效果进行督导检查。

2、注意收集教学双方的意见及建议。

定期召集教师与学生代表座谈会,征求教学双方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及时反馈所采集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定期举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情况通报会,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针对典型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对教师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评估督导。

除正常课堂教学活动以外,对于其它教学活动,如实习、见习、命题、监考、阅卷等教学工作,要进行必要的评估督导。

5、本系的教学质量评估督导工作应与学校的相关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使此项工作的作用得到最大的发挥。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教师队伍

建设规划和师资整体培养方案

师资队伍建设与师资培养,是高等学校学科建设与综合发展的根本所在。

师资队伍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关系到学校的前途和未来。

为了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和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培养能够适应这种新形势所需求的教育及社会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增强系室的办学实力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能力,实现《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的增规模、上台阶、求发展的目标,我们力求抓住高等教育大发展和学校大发展的机遇,适时地调整《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的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师资培养,努力在“十二五”期间实现《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教师队伍适时的、合理的、具有前瞻性的调整和优化组合。

通过以对现有教师进行合理培训为主的多种途径,力争将《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的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一支能适应学校与甘肃社会发展新形势、结构合理、高学历高职称比重大、教育教学水平突出、特色鲜明的重点队伍。

一、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养的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第三次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甘肃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我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甘肃省和陇东地区社会发展的实际,历史系“十二五”期间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养的基本指导思想是:

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学校升本合格评估的机遇,以现有教师为基础,在努力稳定现有教师队伍、办好现有专业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按照《陇东学院历史系2008—2012年发展规划》的要求,逐步引进或充实历史本科、综合文科专科、人文教育本科、地理科学本科、旅游管理等各个专业的教师;同时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养,力争实现硕士学历和高职称教师比达均到“B”级。

二、教师队伍建设和师资培养的目标任务:

1、完善充实现有各专业的教师队伍结构、职称结构与学历结构。

2、加强地理、旅游管理和综合文科所需教师的培养和充实。

3、力争实现高学历教师在全系教师总数中的过半,高职称教师在全系教师总数中达到80%的比例。

4、构建一支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数量充实、整体结构基本合理的教师队伍。

5、形成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的长远规划和方案,形成明确的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制度。

三、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的具体作法:

1、按照甘肃教育事业和学校发展的需要,努力调整现有教师队伍结构,办好现有的三个师范本科专业(历史教育、人文教育、地理教育)、一个应用专业(旅游管理)。

通过引进、培训、外聘等多种途径,力争实现各专业教师队伍的合理化和正规化。

2、加强对现有历史教育专业教师的培训和专业拓宽。

依据相近优先、自愿优先、高职优先、高学历优先的原则,在现有教师中积极鼓励通过自修、不脱产进修、半脱产进修、脱产进修等多种方式,引导教师向综合文科、旅游管理、人文教育、人文地理等专业领域发展。

系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支持,实现教师队伍的重新优化和组合。

3、立足庆阳,兼及甘肃,在社会上聘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及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在我系任教,逐步形成以我系专任教师为主、兼职教师为辅的教师结构新局面。

4、积极引进本学科、新专业所需要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

依据学校发展的“十二五”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引进等方式,解决紧缺专业教师问题。

首先是相关地理方面的人才,其次旅游管理所需的教师。

5、督促和鼓励教师参加省、校各级教学、科研评优争先活动,培养教师奋发进取、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力争培养十名中青年骨干教师。

6、在积极进行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的过程中,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形成我系既符合实际、又有特色的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机制,不断提高我系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教师工作职责

1、教师必须接受并认真完成分配给自己的教学和辅导任务。

要深刻领会教学大纲,吃透教材,认真备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计划,写出教案或讲稿。

2、积极学习教育理论,研究现代教育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真完成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和课外辅导等任务。

3、制定业务进修、教学研究和科研计划,积极进行理论研究工作和参加学术活动,争取拿出更多的好成果。

4、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教研室主任同意,主管主任批准,教师可以承担对外讲课任务,对外讲课必须认真负责,讲求实效。

5、教师必须严于律已,为人师表。

必须坚持既教书又育人的原则,在搞好课堂教学的同时,配合系室、班主任作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

鼓励教师培训的实施办法

为提高教师素质,增强办学实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鼓励教师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渠道积极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一、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实行积极鼓励教师外出进修学习的政策。

学科建设组每年根据专业发展和实际需要,至少派出一名以上教师进修学习,并实行紧缺专业优先的原则。

二、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积极鼓励教师参加硕士、博士学位攻读和通过其它形式的培训学习,学习途径可以是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

三、凡外出进修学习、参加培训的教师,学习期间享受与在校期间同等的待遇,工资、奖金和其它收入分配不受影响。

四、教师外出培训学习,不影响职称晋升、评先奖优和提资升级,不影响住房分配。

五、参加短期外出培训的教师,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一律从旅差费中报销外出学习期间的往返车费、住宿费和其它学习费用。

六、按照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的原则,对外出学习归来的教师,就其所学,从学习归来下学期起,优先安排相应课程。

七、对于在外出学习期间的教师,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八、凡申请外出培训学习的教师,需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

九、本办法从2005年9月起执行。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

科研活动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是提高《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教学质量与水平的重要一翼,它与教学活动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为推进我系科研工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根据本学科特点,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关于教师

1、鼓励和支持教师积极从事科研活动。

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年应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讲师应在省级学术期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2、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每两年应承担校级课题1项,每三年应至少承担省级项目1项或参与省级项目2项。

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每三年承担或参与校级项目1项,每五年应承担或参与省级项目1项。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每两年应承担省级项目1项或参与国家级项目1项,每五年应承担国家级项目1项。

3、副教授以上的教师,每学期应向学生作两次具有较高学术水准的专题报告;讲师职称的教师,每年应至少向学生作两次具有一定学术水准的专题报告。

4、支持学术骨干不定期地参加国家级学术交流活动,根据财力,支持有成果的教师适量参加省级学术交流活动。

5、鼓励教师开展科研合作(含系内合作、系际合作、校际合作等),组成团队申报并完成项目。

二、关于学生

1、鼓励学生搞小科研、写小论文。

2、鼓励学生参加诸如“挑战杯”、“论文评奖”等各类学术性评奖活动。

3、组织学生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学术讨论和辩论活动。

4、以《北地学刊》为基地,发表学生学术研究成果,展示学生科研水平。

5、鼓励学生写作高质量的毕业论文,每年奖励一批优秀毕业论文的获得者。

6、每年为学生举办5-10次专题学术报告会。

7、组织学生去西安参加专业实习和学术考察,在当地进行田野考察,参与相应的大型文化学术活动。

三、关于外聘专家与学术交流

1、每年外请两位与本专业相关的知名专家讲学,介绍学术动态,交流研究成果,指导科研工作。

2、每年外聘两位教授讲课,作为本系教学的示范。

3、《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每两年举办或参与组织一项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每五年举办本专业省级学术讨论会一次。

4、《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每年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5篇,出版学术专著一部。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

建设组青年教师导师制

说明:

1、高等院校必须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活动给予全面指导,具体办法由指导教师根据专业情况自行决定。

2、为保证青年教师导师制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每年年底将对实际指导情况给予检查,检查结果记入双方业务档案。

序号

指导教师

青年教师

具体内容

1

闫庆生

温金童黄会奇

业务自修、读书活动、审阅教案、

定期听课、科研指导

2

白学锋

刘月兰

赵发法

业务自修、读书活动、审阅教案、

定期听课、科研指导

3

马啸

段有成侯普慧

业务自修、读书活动、审阅教案、

定期听课、科研指导

4

刘治立

王成喜王小英

业务自修、读书活动、审阅教案、

定期听课、科研指导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

建设组教师职称晋升五年规划

一、正教授

2008年马啸

2009年刘治立

2010年白学锋

2011年张多勇

二、副教授

2010年温金童王成喜

2011年黄会奇段有成

三、讲师

2010年侯普慧刘月兰

2011年赵法发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

关于鼓励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任课的实施办法

为鼓励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上课,以高级职称带动其它职称,保证教学质量,认真贯彻学校“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对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任课采取鼓励与倾斜政策。

二、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每人每学年必须承担一门专业基础课,否则,不能参加职称晋升和一切教学评优活动。

对于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的,同等条件下,在年终考核时可优先获优。

三、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在每年的排课中可以酌情优先选择,并在课时安排上要高于全系平均数的1/5。

四、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的教学经费、仪器、教学设备和教学场所,优先保证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活动。

五、在教育实习、学术讲座、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等其它教学活动中,优先安排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

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为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力所能及的便利条件。

六、高级职称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的课时工作量的前提下,在与其它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参加校系一系列教育教学评优活动。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

课堂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课堂教学是教学活动的核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阵地。

为搞好课堂教学,必须加强课堂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课堂教学环节

1、代课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高校教师资格证。

2、教师必须事先备好课,课前准备教案(含电子教案和课件)。

3、教师上课要仪容整洁,精神饱满,教态自然大方。

4、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表达要清楚。

5、教学环节要完整、规范。

6、要按时填写教学日历,并严格按教学日历的安排控制教学进度,有序推进教学工作。

7、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和推行新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

8、教学内容要正确、科学和具有前瞻性,符合政策与法律的要求。

9、课后要及时布置作业,按时批改作业。

二、关于教学纪律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压堂,不得减少课时总量。

2、在课堂上不对学生发脾气、发牢骚,不多说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话,语言文明,不讲脏话。

3、贯彻教书育人的原则,寓道德教育于课堂教学过程之中。

4、不随意缺课、调课,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调课须由主管主任同意后,经由办公室安排,所缺课时必须补齐。

5、违犯上述诸方面者,由系上根据学校课堂管理的相关制度给予相应处分。

三、关于教学管理

1、教师必须严格按双轨考勤制度的要求,清查学生人数,记录相关情况;学生必须严格纪录教师出勤情况与教学内容进度。

2、系办公室不定期抽查教师与学生上课、出勤情况。

3、学生有权向系上反映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系上有权责成教师作出改正或改进。

4、系上每年年底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学方面尤其是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会议邀请学生代表参加,并形成相关文件。

 

《中国近现代史》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组

教师课程安排原则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主角,课程的安排,即派谁去上课,则是课堂教学能否成功的关键。

为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其它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