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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修编背景与目的

为落实国务院和山西省关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资源型产业的相关政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积极利用新的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机遇,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协调和管理市域城乡空间发展,促进临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临汾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9-2020)》。

第2条指导思想

依据临汾资源分布特征、生态环境特征对市域发展空间格局进行整体性重构,促进人口、经济要素和各项设施的合理分布。

整合重组资源型企业,大力调整资源型工业的空间布局,推动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口和新兴产业向平川主要城镇集聚,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3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9—2015年,远期为2015—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第4条规划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4)《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

(5)《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

(6)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19号)

(7)《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山西省开展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意见的批复》(国函〔2006〕52号)

(8)国家、省、市相关的其它政策性和法律性文件。

第5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的范围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临汾市域全部范围,面积20275平方公里;第二层次是城镇密集区,范围是霍州市、洪洞县、尧都区、襄汾县、曲沃县、翼城县、侯马市,面积6727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区

临汾城市规划区包括尧都区行政辖区、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洪洞县甘亭镇、襄汾县襄陵镇和邓庄镇。

城市规划区总面积1513平方公里。

第7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标下划线的条文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指标体系

第8条发展总目标

(1)区域发展目标。

山西省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示范城市和先导城市;率先并带动晋南地区产业转型和城市功能升级的增长极;山西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地;晋南地区的能源化工和原材料深加工产业基地。

(2)经济发展目标。

资源型产业技术水平大幅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程度大幅度提高,污染排放大幅度减少,在循环经济园区中高度集聚;新兴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持续上升。

(3)城镇化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城镇的综合服务职能得到加强,承载新兴产业的能力显著提升。

(4)生态环境发展目标。

市域生态环境得到整体性改善;重点人居空间生态环境显著优化;逐步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

第9条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发展目标指标体系分为引导型指标和控制型指标,其中控制型指标是考核规划实施的主要依据,详见附表1。

第二节 发展战略

第10条总体战略

实行双向转移的总体战略。

(1)资源型产业向东西两侧山区转移。

山区发挥资源条件好、生态环境容量大的优势,着力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山区移民,保育生态环境。

(2)新兴产业和人口向平川城镇转移。

平川发挥城镇基础好、发展新要素密集的优势,着力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人口集聚,优化人居环境。

第11条产业发展策略

(1)传统产业新型化。

推动资源型企业整合重组,扶优汰劣,关小上大,延伸产业链条,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优化、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2)新兴产业规模化。

通过传统产业链深度延伸、承接东部制造业转移,依托开发区和重点城市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促进新兴产业扩大规模,形成新的产业集群。

(3)工业布局园区化。

扭转工业(不含采掘业)布局分散的现状,针对不同类型的工业,建立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开发区——工业小区的三级园区体系。

传统的资源型工业全部进入统一规划的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区,采取远离城镇、“大分散小集中”的据点式布局模式;

新兴加工制造业应集聚在临汾、侯马两个省级开发区,或者安排在平川各县城的工业区内,采取依托大运发展轴的轴向节点式布局模式;

辅助工业(包括资源型产业的下游产业以及新型加工制造业的配套产业)原则上安排在平川地区的乡镇工业小区内,采取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卫星式布局模式。

(4)经济发展绿色化。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改进工艺、深化产业链,实现节能减排。

第12条城镇化策略

(1)城镇化分区策略。

将平川作为城镇化的重点推进区,促进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推动汾河两岸集束交通走廊两侧城镇的串珠式开发,促进都市区的发育;两侧山区减少总人口,采取据点式城镇化模式,本地城镇人口主要向县城集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

(2)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策略。

将城镇化的主要动力由资源型产业逐步转移到新兴产业上来;资源型产业采取产居分离模式,通过长距离通勤和生活消费的集中促进城镇化;新兴产业采取紧密结合的方式,产业空间在城镇用地中统一安排。

(3)“一城服务多园”策略。

将中心城市培育为多个资源型产业园区的服务基地:

改善中心城市与园区之间的交通,提高通勤条件;优化中心城市人居环境和服务水平,繁荣中心城市的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在中心城市设置管理和研究机构,安排无污染的生产环节。

(4)人口流动和定居促进策略。

近期重点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远期重点促进农村人口在城镇定居;鼓励山区县实施生态移民,减少农村人口;鼓励平川农村非农就业人口转移到城镇;农村推动集体土地流转,城镇大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合理利用城中村、旧住房吸纳农村移民;推动城乡人口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政策的统一和衔接。

(5)分阶段促进就业策略。

近期加大交通、环保、环卫、园林、基础设施投入,创造工程性就业机会;中期利用传统服务业和非资源型加工制造业创造就业机会;远期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育,并促进传统服务业再次发展,以第三产业为吸纳就业的主力。

第13条区域协调统筹策略

(1)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及晋南地区(运城、渭南、三门峡)的区域协调。

通过规划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同享、市场同体、产业同步、科教同兴、旅游同线、环境同治的协调机制,重点在资源型产业、金属材料、机械加工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旅游业方面加强协调,形成区域整体优势。

(2)与郑州(洛阳)-太原-西安“大金三角”区域的合作。

参与区域中心城市煤化工、冶金、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利用中心城市在科研及高端服务领域的优势提升临汾传统产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强化旅游合作,融入西安-洛阳-太原古都黄金旅游线。

(3)建设东部产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

将东部地区制造业转移作为临汾接替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强与山东半岛在纺织、家电、装备、食品等产业上的合作,利用产业链的整体移植,形成东部侧重创新研发、市场拓展,临汾侧重产品生产、技术成果转化的跨界产业联盟。

第三节市域主体功能分区政策

第14条主体功能分区

优化开发区以功能提升和结构优化为主要目标,兼顾人口与经济的集聚;重点开发区以人口或经济规模化扩张为主要目标;限制开发区以总体上限制开发,局部地区适度发展为目标;禁止开发区以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目标。

重点开发区分为两类,Ⅰ类重点开发区侧重于新兴战略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集聚,Ⅱ类重点开发区侧重于传统资源型产业的规模化发展,但并不鼓励人口的集聚。

第15条优化开发区范围与政策

尧都区为优化开发区。

(1)城镇化政策:

做大规模、做强实力,提升城市服务能级和区域地位,提高城镇化质量;构筑临汾城市功能区,率先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网络的一体化建设。

(2)产业政策:

移出全部污染型产业,发展新兴产业,积极吸引东部制造业转移,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

(3)生态政策:

以改善城市生态条件和人居环境为主要目标,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加强城市外围和城镇间生态廊道建设。

第16条Ⅰ类重点开发区范围与政策

包括侯马市、霍州市、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洪洞县。

(1)城镇化政策:

扩大城市规模与健全城市功能并举;提高城镇体系结构的网络化程度,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园区和工业小区增加小城镇就业机会,推进村庄整理。

(2)产业政策:

积极发展非资源型制造业,大幅度削减资源型产业产能;推动资源型工业全部进入循环经济园区,实现清洁化生产,向深度加工延伸。

(3)生态政策:

以汾河生态廊道建设为重点,建成网络化的生态安全格局,为城乡空间构筑良好的人居环境背景;治理工业污染和农村面源污染,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修复矿区生态环境。

第17条Ⅱ类重点开发区范围与政策

包括东山的古县、安泽县、浮山县和西山的汾西县、蒲县、乡宁县。

(1)城镇化政策:

加强通道建设,促进城镇与平川地区互动发展;依托交通廊道,以县城和重点镇为依托推进据点式城镇化;搬迁分散的山区居民点,人口向县城和耕作条件好的乡镇集聚。

(2)产业政策:

依据煤矿资源富存条件合理整合矿区;相对集中地建设循环经济生态园区,大力发展资源型工业,提高发展水平;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中药材生产等山区特色产业;打造绿色休闲度假基地;积极发展安泽县的商贸物流产业。

(3)生态政策:

对矿区进行生态综合治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选址必须进行生态环境评估,距离县城、重要生态功能地区应在4公里以上,距离小城镇应在2公里以上;严格保护本地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编制保护规划,严格管理。

第18条限制开发区范围与政策

包括西山的永和县、大宁县、隰县和吉县。

(1)城镇化政策:

推进以县城为重点的据点式城镇化;实行移民扶贫;加强劳务输出职业培训,鼓励人口外迁和“异地城镇化”。

(2)产业政策:

产业扶贫政策重点向本地区倾斜;鼓励依托煤矿、煤层气资源建设煤电气多联产循环经济项目;发展特色农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以黄河风情游、黄河蛇曲地质游为重点推动旅游业发展;提升隰县的区域农产品和中药材集散功能。

(3)生态政策:

以治理水土流失为生态政策重点,大力推动植树造林、退耕退牧,还林还草;煤矿和煤层气开发必须落实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严格保护本地区的国家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第19条禁止开发区范围与政策

范围和管制要求同《空间管制规划》一章中的禁止开发区,详见空间管制规划有关内容。

第三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第一节产业发展与总体布局

第20条煤化工业布局导向

(1)霍州和洪洞重点发展焦化、气化和液化联产。

其中霍州重点发展煤液化,兼顾煤气化,打造煤电一体化的煤多联产项目;洪洞在加强煤焦油和焦炭下游产品开发的基础上,重点发展煤气化,兼顾煤液化。

(2)乡宁、蒲县、古县、襄汾重点发展焦化和气化。

其中襄汾应限制煤化工产业总规模,更新改造焦化技术,发展气化项目;其他三县重点发展焦化和煤层气制二甲醚项目,结合煤气化有选择地开发下游产品。

(1)安泽重点发展焦化。

采取新的焦化技术,应用循环经济模式,加强煤焦电一体化建设,建设电力能源基地。

第21条钢铁机械工业布局导向

(1)市区重点发展精密铸造业和装备机械类零部件产品的生产。

(2)侯马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结合本地工业基础和区位优势大力发展机械制造业。

(3)翼城重点发展合金生铁、炼钢生铁、特优钢以及优质型材,建设煤电钢油一体化项目,建成临汾规模最大的钢铁联合生产综合体。

(4)曲沃发展各类生铁、粗钢以及优特钢、优质型材和长材,建立循环型钢铁产业基地。

(5)襄汾重点发展以球墨铁为核心的铸造生铁和炼钢生铁,并以此为原料重点生产碳素钢和优质合金钢。

第22条新兴战略产业布局导向

(1)依托市区和侯马-曲沃将农副产品加工业向食品制造延伸。

依托各县县城发展具有本地原料优势的肉类加工、鲜肉冷冻包装、熟肉制品制造,果汁饮料、调味品、罐头制造,以及中药材的生产和加工等各类产业。

(2)将市区和侯马-曲沃作为医药制造业企业聚集地和中小型生物医药企业孵化平台。

(3)依托各循环经济产业园,发展以新型煤化工材料和高性能结构材料为主的新材料产业。

(4)建设两大综合物流基地、六个专业物流中心、八个一般物流节点,具体布局详见《综合交通规划》。

第二节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布局

第23条资源型工业产能布局规划

资源型工业产能布局规划包括产能总量规划和产能调整规划两部分。

产能总量规划提出每个县(市、区)允许发展的产能总规模,产能规模按照鼓励发展、有限度地鼓励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的次序递减。

产能调整规划提出每个县(市、区)在现状总产能基础上应当增加或者削减。

各县(市、区)产能布局规划详见附表2。

第24条资源型工业循环经济生态园区布局规划

各县(市、区)的资源型工业必须在规划的资源型产业循环经济生态园区内发展,全市园区名单详见附表3。

第三节 旅游业发展与布局

第25条旅游业发展目标

(1)建设成为海内知名、人文和自然景观特色融为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2)近期旅游业在GDP中的比重达到10%,远期超过13%。

第26条旅游产业总体布局

规划市域内形成“两带五区八线三中心”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

(1)两带:

汾河-浍河谷地旅游带和黄河沿岸旅游带。

(2)五区:

黄河壶口和西山片区、霍州汾西片区、古大槐树片区、帝尧丁村片区、古晋文化片区和东山生态片区。

(3)八线:

洪洞-霍州-汾西线、襄汾―侯马―曲沃-翼城线、蒲县-隰县-永和-大宁线、吉县-乡宁-黄河线、黄河沿岸(壶口-黄河三门)线、襄汾-乡宁线、浮山-曲沃-翼城线、古县-安泽线。

(4)三中心:

临汾市中心城区为旅游服务中心,霍州和侯马-曲沃为旅游服务次中心。

第27条旅游片区规划

(1)黄河壶口和西山片区:

包括吉县、蒲县、隰县、乡宁县、永和县和大宁县,主题为黄河文化和西山黄土高原文化。

(2)霍州汾西片区:

包括霍州市和汾西县,主题为中镇霍山、衙署文化和传统民居。

(3)古大槐树片区:

范围为洪洞县,主题为根祖文化。

(4)帝尧丁村片区:

包括尧都区和襄汾县,主题为尧文化和丁村文化。

(5)古晋文化片区:

包括侯马市、曲沃县和翼城县,主题为晋国文化。

(6)东山生态片区:

包括古县、浮山县和安泽县,主题为东山优越的自然生态环境。

第四章城乡人居空间发展规划

第一节城镇体系发展规划

第28条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形成“一带两廊四通道”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一带。

指平川城镇发展密集带,作为全市人居环境优化、产业转型、城镇化推进的重点地区,其中培育临汾市区为市域中心城市,侯马-曲沃为市域副中心城市。

(2)两廊。

市域南部侯马-曲沃-翼城一线和市域中部吉县-乡宁-临汾市区-洪洞-古县-安泽一线依托复合交通设施,形成两条区域性交通走廊,促进与东部沿海和西部地区的区域交流联动,推进走廊地区城镇的发展。

(3)四通道。

依托交通干线形成两纵两横四条城镇发展联系通道,分别是翼城-浮山-古县通道、乡宁-吉县-大宁-隰县通道、尧都区-蒲县-大宁通道和安泽-霍州-汾西-隰县-永和通道。

加强通道内主要城镇的建设,促进各城镇间的交流联系。

第29条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规划等级规模结构分为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小城镇四个等级。

其中小城镇又分为

类小城镇,

类小城镇和

类小城镇。

各城镇等级规模规划详见附表4。

第30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包括职能等级和职能类型两方面。

规划市域城镇职能等级分为五级,分别是区域中心城市、重要县级中心、一般县级中心、承担一定的区域功能的重点镇和一般镇。

城镇职能类型分为六类,分别是交通枢纽(J)、制造业(Z)、农业生产与生活服务(N)、商贸物流(S)、旅游和文化考古服务(L)、资源开掘与加工的生活与生产服务(Y)。

临汾各城镇规划的职能等级,以及一般镇以上城镇的主要职能类型详见附表5。

第二节城乡统筹与乡村发展控制

第31条城乡发展统筹目标

形成城乡功能结构高度互补、城乡空间布局高度融合、城乡生态环境高度协调、城乡基础设施高度共享、城乡社会服务统筹管理、城乡生活水平共同提高的统筹协调格局。

第32条城乡发展统筹措施

(1)以城镇化和推动非农就业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途径。

以临汾中心城区和各个县市城区为核心,吸引农村劳动力到城市就业;因地制宜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工业小区、专业市场或物流基地等项目,创造小城镇就近非农就业机会。

(2)推进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

提升农村地区道路网的完整性,强化与城镇之间的衔接,将城市公交向农村地区延伸;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促进劳动力转移;以村卫生服务站为基础,提高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实现城市水、气、热向城乡结合部和近郊农村延伸;改造城中村基础设施,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

(3)加强郊区和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做好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内村庄的环境污染控制工作,做好采煤沉陷地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塑造城市周边农业生态景观;在城乡过渡带建设生态保护廊道;搬迁城市周边乡村中具有较大污染的工业企业;推动立体生态农业建设,建设生态型农林复合系统。

(4)重点加强临汾城市功能区(即规划区)的城乡统筹发展。

推进临汾城市功能区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建设,统筹安排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产业经济、居住、基础设施和生态保障功能,按照“中心城市-镇-中心村-基层村”四级体系配置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提高临汾城市功能区内农村地区的设施建设水平。

(5)建立城乡统一的制度保障。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理顺城乡管理体制,重视城乡一体化规划,实现城乡各类资源的整合利用。

第33条村庄布局规划与建设控制

(1)体现集约用地、集中建设、集聚发展的原则。

居住建筑用地布局应本着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有适宜的卫生条件和建筑条件;除教育和医疗保健机构应独立选址外,其它公共设施宜相对集中布置,体现集聚规模、使用方便、节约用地、保持特色的原则,形成公共活动中心。

(2)山区或丘陵地区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30-150平方米/人,平原地区的村庄人均规划建设用地指标120-140平方米/人。

村庄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的要求。

农村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3分,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的村、镇,不得超过二分,人均耕地四亩以上的村、镇可以放宽到四分。

第五章综合交通规划

第34条交通规划目标

(1)构建快捷、协调、合理的市域综合交通系统,促进市域产业布局调整,保障城市区域职能的发挥。

(2)构筑尧都区为中心的1小时交通圈,平川2小时交通线和市域4小时交通网。

(3)在城镇密集区内建立快速交通体系,并成为贯穿全省的快速交通体系的一部分。

第35条交通发展战略

(1)推动重大区域交通设施建设,构筑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2)着力平川城镇密集区、城市功能区交通网络构建,推动城镇化和产业转型。

(3)加强市域城镇相互间的交通联系,促进市域城乡一体化发展。

(4)推进区域交通与城市交通一体化建设,提高整体交通运输效率。

(5)实施交通领域的节能减排,共同促进资源型城市的环境保护。

(6)预留和控制重大交通设施发展空间。

第36条铁路线路建设

(1)建设南同蒲四线(大西客运专线),优化其在市域内的走向,合理选择站址,促进铁路客运交通与城市发展的互动。

(2)建设和改造骨干铁路,大幅度提高铁路货运能力。

建设晋中南出海铁路,完成既有南同蒲线、侯月线的电气化改造,侯西线的复线建设。

(3)积极建设铁路支线和地方铁路,为煤矿和资源型产业区服务。

新建沁源-安泽-洪洞地方铁路、安泽-长治支线铁路,新建洪洞-蒲县-午城-隰县地方铁路,新建张礼-台头-大宁地方铁路。

为有条件的产业园区或矿区建设铁路专用线,如古县-洪洞,西坡-台头铁路专用线等。

(4)在平川城镇东侧预留铁路货运专线走廊,在既有南同蒲铁路通道预留城际轨道(市郊铁路)交通走廊,以及货运专线和城际轨道的场站设施用地。

第37条铁路站场建设与调整

建设安泽大型煤炭集运站。

弱化或取消临汾南站的功能,扩大张礼站规模并作为大型煤炭集运站。

第38条公路网建设

(1)国家干线公路布局:

形成以京昆高速、青兰高速、G108一级公路和G309二级公路构成的“十”字型放射双通道外加G209二级公路南北通道;在中心城区形成高速公路环和一级公路外环。

(2)区域干线公路网络:

新建二道梁至灵宝高速(省西纵),安泽至晋城高速(连接线),永和关至下浣高速(省第八横)、禹门口至营盘高速(省第十横),明姜镇~南尹壁(连接线);S224、S230、S232、S323等省道提级为二级公路;新建沿黄旅游公路。

(3)市域干线公路网路:

新建大张至曲沃一级公路;通过提级改造和部分新建二级公路,形成以临汾中心城为中心的“3环、3线、7射、14补充线”的市域干线公路网络布局。

(4)市域普通公路网络:

采取以干线公路为骨干的支状布局形态,形成高密度的集散网络。

第39条公路站场和物流枢纽建设

(1)建设一级客运枢纽5处,其中临汾中心城区、侯马-曲沃各2处,霍州1处;二级客运枢纽19处,其中尧都区设4处,侯马-曲沃设2处,霍州不设,其他县城各设1处。

(2)物流和货运枢纽划分为综合物流基地、专业物流中心和一般物流节点三个层次。

建设尧都和侯马-曲沃共2个综合物流基地,主要服务于区域和市域;建设翼城、霍州、乡宁、洪洞、襄汾、安泽共6个专业物流中心,主要服务于资源型产业和县城的需要;建设曲沃、浮山、古县、隰县、蒲县、吉县、大宁、永和和汾西共9个一般物流节点,服务于本地城镇的常规物流。

第40条机场建设

临汾乔李机场规划定位为支线机场,主要为本地区社会经济和周边旅游市场服务。

规划机场按飞行区4C标准建设。

规划一级公路和机场衔接,提级X529为二级公路并衔接S230,规划机场北侧二级公路与大张-曲沃公路衔接。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41条供水工程

(1)中部平川地区供水水源以泉水、地下水为主;遏制地下水超采,利用“引沁入汾”调入的地表水置换超采的地下水。

(2)东、西部山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参与全市域水资源协调,沁河干流及黄河干流分阶段向平川地区调水;就地建设小型水利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解决工业园和生态农业用水;城镇及农村生活用水以开采地下水为主。

(3)各县市区水源含氟高的城镇公共供水水厂逐渐退出运行。

城镇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应回用于城镇市政杂用和生态用水。

(4)各工业园区实施分质供水,封存企业自备水水源井,园区生活用水由城镇公共供水系统提供,工业用水以中水为主要水源。

(5)重点城镇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为200-400升/人·日。

平川六城市最高日供水总规模72.6万立方米,山区县域中心镇最高日供水总规模11.7万立方米。

第42条排水工程

(1)城镇建成区排水体制向截流式雨污合流制和雨污分流制过渡,新建地区实施雨污分流制。

(2)设市城市和建制镇应建立污水处理设施,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中水水厂,污水处理后应资源化利用,污水回用量应达到污水处理量的30%。

(3)推行雨洪利用,推广高透水率铺装,减少地面径流量,补充地下水。

第43条供电工程

(1)规划期末全市用电量达到190~200亿千瓦时,最大供电负荷约3500兆瓦,全市人均用电量达到4300~4500千瓦时,电能在全市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电源以自建燃煤电厂为主,规划期末本地电厂装机容量达到8036.3兆瓦,兼顾本地需求和外送。

新建电厂宜选择利用再生水或空气进行冷却。

新建或改建兆光二期、安泽、霍州、侯马、海姿、河西等6座电厂,保留兆光一期、晋田、赵越等电厂。

(3)规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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