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2653532 上传时间:2022-11-05 格式:PPTX 页数:86 大小:3.32M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86页
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86页
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86页
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86页
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8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

《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8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金融法学次贷危机.pptx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李叶丹大民事诉讼法体系和解调解仲裁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诉讼活动既包括法院的审判活动,如案件的受理、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作出裁判等,又包括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如原告起诉、被告提出答辩或反诉、证人出庭作证等活动。

诉讼关系,是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过程中所形成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

法院始终是诉讼关系的一方主体。

审判主体管辖、审判组织、回避等诉讼主体当事人、代理人、共同诉讼人、代表人诉讼、第三人等审理对象诉讼标的、诉讼类型、证明等各种程序一审、二审、审判监督等民事纠纷基本构件和展开过程民事纠纷基本构件和展开过程民事纠纷基本构件和展开过程民事纠纷基本构件和展开过程常用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常用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1、2012年民事诉讼法,共282条2、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共552条3、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共83条4、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2008)5、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2008)6、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部分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15)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事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法的属性从法律地位看从法律地位看基本法基本法从调整社会关系看部门法规定的内容看程序法法律性质公法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主体中国领域内的所有人事项民事纠纷和特别、非诉案件(督促、公示催告)空间中国领域内(不含港澳台)时间2013年1月1日生效,具有溯及力民事诉讼法的时间效力民事诉讼法一般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对于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前受理的案件,已按照旧法进行的诉讼活动依然有效,但未审结的案件,则适用新法。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问题:

中国公司a和美国公司b,在上海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

如果因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公司a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适用美国统一合同法,诉讼程序适用美国民事诉讼法。

请问那些约定可行?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诉讼,必须适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民诉法4“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民诉法3: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条件:

1、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2、民事领域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3、不属于其他制度安排或者公共政策认为应当排除的情形特殊情况:

1、不平等间主体之间的纠纷是否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例子?

例如部队的福利住房、承包农地转为宅基地2、何为财产、人身领域?

什么不属于财产人身领域?

1、校友以武书连排名设计不科学,山大排名过低为理由起诉武书连,法院是否可以受理?

2、山大以武书连排名设计不科学,排名过低为理由起诉武书连,法院是否可以受理?

3、如果武书连说“山大这个烂学校,我绝对不会去”此评论受到1000万人转发,山大以侵犯了山大名誉权为理由起诉武书连,法院可否受理?

2、何为财产、人身领域?

什么不属于财产人身领域?

独立机构对大学的排名、对火星的土地具有所有权、社会组织自身管理问题(学生给老师教学的评价、公司公章交给谁)3、什么制度排除了法院对某些平等主体间的财产、人身纠纷的管辖权?

定有有效仲裁协议的商事纠纷、劳动仲裁比较难判断的情形1、外嫁女?

2、学校对学生严重违纪?

除名?

3、劳动环境恶劣?

立案难?

告状难?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为什么我们要学习原则?

从一般到特殊,从特殊到一般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宪法层面的基本原则:

适用民事诉、刑事、行政诉讼(独立审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检查监督、支持起诉)民事诉讼特有的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法院调解原则辩论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处分原则检查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问题在一起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中,中国公司太阳星和其前任员工李明在北京进行的一审诉讼中都有权收集提供证据、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进行辩论、申请调解等。

但是,太阳星聘请的律师是红圈所专做劳动争议的合伙人(费用10万),李明聘请的是河北某城的也是专做劳动争议的二年级律师(提成,预付1000元)。

在举证环节中,太阳星提供了一旅行箱的证据。

李明指出,大部分证据都是伪造的,自己仅有一纸劳动合同。

在调解中,李明要求太阳星赔偿10万元,太阳星只答应支付1万元。

请问如何理解平等原则下的这种不平等?

当事人权利平等原则民诉法8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院调解原则民诉法9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1.自愿原则如何理解强制调解?

2.合法原则问题当劳动争议案件中,工伤赔付应为10万元,劳动者以1万元的价格接受调解?

如果你是法官你如何处理?

合法原则指过程合法,调解协议不违法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辩论原则民诉法1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诉讼程序问题,各种陈述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相互进行反驳和辩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要点:

1.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2.贯穿诉讼程序的始终,但特别程序、非诉程序和执行程序无法辩论。

问题证人有没有辩论权?

当事人的权利,证人没有辩论权。

处分原则民诉法13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1、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原告的请求范围。

2、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3、处分权的形式,法院可进行必要的监督。

问题问题以下哪些正确?

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名誉权的案件,原告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1)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同时被告在报上发表道歉声明。

(2)法院判决,被告同意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同时被告在报上发表道歉声明。

(3)若被告承认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但是法院查明被告没有侵权事实,可否判决被告不成立侵权且无须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处分权和审判权处分权制约审判权审判权对处分权的指导、监督民诉法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对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

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

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

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第二百九十条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原因:

是因公益诉讼系代表人之诉,为防止原被告双方私下利益勾兑损害他方利益,以便及时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使监督权。

检查监督原则和支持起诉原则列宁关于社会主义民法性质的著名论断:

“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畴,而不是什么私人性质的东西。

因此必须:

对私法关系更广泛地运用国家干预;扩大国家废除私人契约的权力;不是把罗马法典,而是把我们的革命的意识运用到民事法律关系上去”。

列宁:

1922年2月22日写给德伊库尔斯基的信件关于司法人民委员部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任务在民事诉讼领域贯彻社会干预的基本精神,旨在提倡人民关心国家、集体和他人的民事权益,同各种民事违法行为作斗争;并将民事审判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保证案件的正确处理。

因此,社会干预原则不仅反映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而且体现了审判工作对人民负责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唐德华、杨荣新、程延陵、朱锡森编著:

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法律出版社1981年版,第30页。

检查监督原则和支持起诉原则国家对民事诉讼实行干预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民事诉讼的固有特质。

作为其具体体现,就是在民事诉讼中实行国家干预和社会干预。

国家干预,是指法院和检察院依职权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干预。

就法院而言,其主要体现是在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方面不受当事人的处分权和辩论权之约束;就检察院而言,是指检察院依据法定的检察监督职能(,我国法律将之译为“法律监督”)提起或者参与民事诉讼。

社会干预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等为了保护他人的权利及权益,依据法律规定提起或者参与民事诉讼。

陈刚:

支持起诉原则的法理及实践意义再认识,载法学研究,2015年第5期,第87页。

检查监督原则民诉法14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行使主体:

人民检察院行使方式:

抗诉:

生效裁判检察建议:

a.生效裁判;b.审判人员违法行为;c.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支持起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民诉法15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主体: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公民个人不能作为支持起诉的主体。

前提:

法人或者自然人有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违法行为。

受害的单位或个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需要支持起诉。

为什么?

目的:

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不能、不敢或者不便诉诸法院。

公报案例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8期案例案例案例分析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某正沿天津市红旗路行驶,遇到正在路中心跨越护栏的老人王某,后王某倒地受伤。

2010年12月15日,王某将许某告上法庭,称自己是被许驾车撞到腿部,被撞弹起后趴在其车前部,又倒在地上,故要求被告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原告11万元。

被告许某辩称王某是跨越中心护栏时自己摔倒的,而自己看到她摔倒及时刹车,随后下车将她扶起拨打120,自己不但没有撞到王某,而且见义勇为。

2011年6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某赔偿王某10万元。

理由是“虽然不能确定许某驾驶小客车与行人王某身体有接触,也不能排除小客车与行人王某没有接触。

”“假设被告在交通队的自述何在法庭的陈述成立,即双方并未发生碰撞,原告系自己摔倒受伤,但被告在并道后发现原告时距离原告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原告突然发现被告车辆向其驶去,必然会发生惊慌失措,其倒地必然会受到往来车辆的影响。

”从民事诉讼法原则方面看,该判决存在什么问题?

存在的问题1、侵权的构成?

2、若法院这样判决,对当事人而言有何不利?

辩论原则在诉讼中是否所有的事实都要求由当事人提出和主张?

法院对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是否均不得予以认定?

传统观点:

辩论原则只适用于主要事实,而不适用于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

换言之,当事人不主张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时,法院也可以予以认定,而对于当事人没有主张的主要事实,法院则不能将其作为裁判的基础。

日本学者观点

(1)不区分该事实是主要事实还是间接事实,只要该事实是影响诉讼胜败的重要事实,就适用辩论原则。

(2)不论是主要事实还是间接事实,所有的事实都必须经由当事人主张才能作为判决的基础,即所有的事实都应当适用辩论原则。

(3)在考虑该法律的立法目的为何、当事人的攻击防御方法是否明确、从促进审理的角度来看应认定事实的范围是否明确等方面之基础上,针对具体类型来归纳性地予以决定的事实。

日高桥宏志:

民事诉讼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林剑锋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45页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之争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指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起到基础性作用,能够宏观地构建出民事审判的基本框架并使民事审判区别于其他争议解决机制的制度的统称。

基本制度:

适用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为具体的制度保障基本制度包括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两审终审、陪审制度例子例子问题你对结果满意吗?

从1-10正义一部分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电力水利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