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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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校验申请材料册

机构名称(章):

 

材料包括: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校验期内年度工作总结;

3.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等变更及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4.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5.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6.有效的医疗废物回收协议复印件;

7.本医疗机构任用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及医药护技卫生人员资质复印件(医护人员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药技人员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

8.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10.设置放射科诊疗科目的,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11、设置计划生育诊疗科目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本页不够可续页)

 

2.校验期内年度工作总结(本页不够可续页)

 

3.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及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医疗机构名称(公章)

卫生技术人员变更情况(包括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

变更时间

姓名

职称

执业范围

所在科室

调入

调出

诊疗科目变更情况

本校验年度初核准登记诊疗科目

变化情况

增加:

注销:

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增加的大型医用设备

减少的大型医用设备

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开展情况

备注:

医生的执业范围要同医师执业证书保持一致,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级区域内首次配置的整套单价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用设备。

要按照本年度实际情况填写,没有上述情况填无,本页不够可续页。

4.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若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5.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

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若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医疗机构名称(公章)

本年度发生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

 

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备注:

要按照本年度实际情况填写,没有上述情况填无,本页不够可续页。

6.有效的医疗废物交接(处置)协议复

7.本医疗机构任用卫生技术人员登记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职称

专业

科室

执业类别/范围

执业(职称)证书号

胸牌号码

注:

1、医、护、技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分类登记。

2、无医师(护士)执业证书者,填写职称证号。

8.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人):

(自然人须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

受委托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单位)申请医疗机构校验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中,作为我方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提出医疗机构校验许可申请,代为提交申请材料,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代为陈述申辩,代为承担听证、复议等事项;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双面)

 

批准文号: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申请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章)

登记号

(医疗机构代码)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附表14-1-1

填表说明

1.此表为医疗机构向校验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

2.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性)>>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

3.附表14-2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4.附表14-2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

5.附表14-2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

6.附表14-2法定代理人;医疗机构拥有法人地位者;只填写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医疗机构若无法人地位,则填写具有法人地位的主管单位的法定代理人姓名及本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情况。

7.附表14-3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方式填报。

8.附表14-3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

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

9.附表14-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诊疗机构填写“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10.附表14-4在每项空格中填写相应项目的人数。

11.附表14-4-1职工总数:

按支付工资的职工(固定工、合同工)统计。

包括医院等卫生机构中的幼儿园、托儿所、药厂等附属机构的职工。

不包括临时工,计划外用工,离、退休人员;也不包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服务公司的职工。

“职工总数”应为“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他技术人员数”和“行政后勤人员数”之和。

12.附表14-4-1人员分类;医疗机构的人员按现任职务划分(通过考核及晋升,技术职称与职务应一致,如有不一致的情况应以职务为准),不按所学的专业划分。

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计入“行政后勤人员”中。

13.附表14-4-1第一行卫生技术人员数应为“中医医生”、“西医医生”、“中药人员’’、“西药人员”、“检验人员”、“护理人员”、“放射技术人员”、“口腔技术人员”及“其他卫技人员“之和。

附表14-4-1第一行“其他技术人员”与“行政后勤人员”之和应大予等于附表14-4-2“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之和。

14.附表14-4-1具有医疗、教学或科研多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还应填写“研究人员”、“教学人员”中相应项目。

“其他中医”指尚未评定技术职称的中医。

“其他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包括防疫员、检疫员、消毒员、牙科技术员、理疗、放射线技术员、营养员、妇幼保健员、接生员等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和中医学徒。

15.附表14-4-2管理人员;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的各级管理人员按职称分类计入

“管理人员”的各项中,财会人员除外。

16.附表14-4其他人员;指原在大专院校,中专学过数学、物理、化学等非卫生专业、现从事科研、教学、医疗器械修配、卫生宣传等技术工作人员,不包括原学这些专业,现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附表14-2-1

17.附表14-4康复治疗人员指从事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物理因子治疗和传统康复治疗的人员。

18.附表14-5普通设备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的医疗设备标准逐项填写。

19.附表14-6凡是在1994年9月1日以前开业的医疗机构要填写此项,在1994年9月1日以后申请新开业的医疗机构可不填写。

20.附表14-6出院人数;指所有住院后出院的人数。

包括正常分娩及未产出院的产妇、住院经检查无病出院、未治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等非病人数。

21.附表14-6平均开放病床数,以及实际开放总床日数“被本年日历日数(365天或366天)除所得的商数。

22.附表14-6实际占用的总床日数;指各院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实际占用病床数(即每日夜晚12点钟的住院人数)的总和。

包括实际占用的临时床在内。

病人入院后于当晚12点钟以前死亡或因故出院的病人,亦应作为“实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进行统计,同时亦应统计”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一天,入院及出院人数各一人。

23.附表14-6实际开放总床日数;指本年内各科每日夜晚12点钟开放病床数总和,不论该床是否被病人占用,都应计算在内。

包括因故(如消毒、小修理等)暂时停用的病床,不包括因医院病房扩建、大修理或粉刷而停用的病床,以及临时增设的病床。

24.附表14—6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指出院者(包括正常分娩、未产出院,住院检查无病出院、未治疗出院及健康人进行人工流产或绝育手术后正常出院者)住院日数的总和。

25.附表14-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计算公式: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出院人数

26.附表14-6床位周转次数计算公式:

出院人数

平均开放病床数

27.附表14-6床位使用率计算公式: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28.附表14-6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门诊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门诊诊疗人次总数

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挂号费、药费、检查治疗费等门诊收入。

29.附表14-6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上一年全年出院者住院医疗费用总数(元)

上一年全年出院人数

住院医疗费用包括:

床位费、药费、手术费、检查费等费用。

30.附表14-6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元)计算公式:

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元)

住院者平均住院日

 

附表14-2医疗机构简况

医疗机构名称

开业日期

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所有制形式

(1)全民

(2)集体(3)私人(4)中外合资合作(5)其他(6)股份制

(7)股份合作制(8)合伙制()

隶属

(1)中央属

(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3)直辖市区、省辖市、地区(盟)属

关系(4)省辖市区、地辖市区、地辖市属(5)县(旗)属(6)街道办事处属(7)乡镇属

(8)村属(9)其他()

主管单位名称

服务对象

(1)社会

(2)内部(3)境外人员(4)社会+境外人员()

医疗机构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姓名性别

主要

负责人

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专业

出生年月专业

职务职称

职务职称

最高学历

最高学历

占地平方米

面积

建筑平方米

面积

建筑面积中平方米

业务用房面积

资金总计万元

固定资金万元

流动资金万元

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家庭病床巡诊其他

床位数

牙科诊椅数

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

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

代码

□01.

预防保健科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2.

全科医疗科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3.

内科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7.

儿科

□03.05

血液内科专业

□07.01

新生儿专业

□03.06

肾病学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3.12

重症监护(内科)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7.08

小儿神经病专业

□04.

外科

□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8.

小儿外科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

□04.10

重症监护(外科)

□08.04

小儿胸外科专业

□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5.

妇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9.

儿童保健科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

□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

附表14-3-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

附表14-3-2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

代码

诊疗科目备注

代码

诊疗科目备注

□09.05

儿童康复专业

□16

传染病科

□16.01

肠道传染病专业

□10

眼科

□16.02

呼吸道传染病专业

□16.03

肝炎专业

□11

耳鼻喉科

□16.04

虫媒传染病专业

□11.01

耳科专业

□16.05

动物源性传染病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6.06

蠕虫病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7.

结核病科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18.

地方病科

□12.02

口腔额面外科专业

□12.03

正畸专业

□19.

肿瘤科

□12.04

口腔修复专业

□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20.

急诊医学科

□13

皮肤科

□21.

康复医学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22.

运动医学科

□14

医疗美容科

□23.

职业病科

□14.01

美容外科

□23.01

职业中毒专业

□14.02

美容牙科

□23.02

尘肺专业

□14.03

美容皮肤科

□23.03

放射病专业

□14.04

美容中医科

□23.04

物理因素损伤专业

□15

精神科

□23.05

职业健康监护专业

□15.01

精神病专业

□15.02

精神卫生专业

□15.03

药物依赖专业

□24.

临终关怀科

□15.04

精神康复专业

□15.05

社区防治专业

□25.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科

□15.06

临床心理专业

□15.07

司法精神专业

□26.

麻醉科

附表14-3-3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请在□中划“√”

代码诊疗科目备注代码诊疗科目备注

□30

医学检验科

□50.04

儿科专业

□30.01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50.05

皮肤科专业

□30.02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50.06

眼科专业

□30.03

临床生化检验专业

□50.07

耳鼻喉科专业

□30.04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50.08

口腔科专业

□50.09

肿瘤科专业

□31

病理科

□50.10

骨伤科专业

□50.11

肛肠科专业

□32

医学影像科

□50.12

老年病科专业

□32.01

X线诊断专业

□50.13

针灸科专业

□32.02

CT诊断专业

□50.14

推拿科专业

□32.03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50.15

康复医学专业

□32.04

核医学专业

□50.16

急诊科专业

□32.05

超声诊断专业

□50.17

预防保健科专业

□32.06

心电诊断专业

□32.07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51

民族医学科

□32.08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51.01

维吾尔医学

□32.09

介入放射学专业

□51.02

藏医学

□32.10

放射治疗专业

□51.03

蒙医学

□51.04

彝医学

□51.05

傣医学

□50

中医科

□50.01

内科专业

□52

中西医结合科

□50.02

外科专业

□61

重症监护室(综合)

□50.03

妇产科专业

□99

管理科室

□99.01

感染(管理)科

新增诊疗科目(无编码已核定):

附表14-4-1人员情况

(一)

职工

总数:

其中卫生

技术人员数:

其他技术

人员数:

行政后勤

人员数:

中医

医生

主任中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主治中医师

住院中医师

助理医师

西医医生

主任西医师

副主任西医师

主治西医师

住院西医师

助理医师

中药人员

主任中药师

副主任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

中药剂师

中药剂士

西药人员

主任西药师

副主任西药师

主管西药师

西药剂师

西药剂士

检验人员

主任检验师

副主任检验师

主管检验师

检验师

检验士

护理人员

主任护师

副主任护师

主管护师

护师

护士

护理员

放射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

副主任技师

主管技师

技师

技士

口腔技术人员

主任技师

副主任技师

主管技师

技师

技士

其他卫技人员

中西医结合医师

其他技师

其中:

营养师

助产士

其他技士

其中:

营养士

其他中医

其他初级卫技人员

其中:

中医学徒

一技之长

研究人员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实习研究员

教学人员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附表14-4-2人员情况

(二)

主任中医师

副主任中医师

主治中医师

住院中医师

助理医师

主任西医师

副主任西医师

主治西医师

住院西医师

助理医师

主任中药师

副主任中药师

主管中药师

中药师

中药士

主任西药师

副主任西药师

主管西药师

西药师

西药士

主任护师

副主任护师

主管护师

护师

护士

主任技师

副主任技师

主管技师

技师

技士

其他技术人员

其中:

高级

中级

初级

无职称人员

工程

技术

人员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财会

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助理会计员

会计员

其他人员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工人:

康复治疗人员:

乡村医生:

村卫生员:

附表14-5仪器设备情况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1)伽玛刀

(12)腹腔镜(手术用)

(2)核磁共掁成像仪(MRI)

(13)碎石机

(3)全身CT

(14)彩色多普勒成像仪

(4)头部CT

(15)自动生化分析仪(10万元以上)

(5)钴-60治疗机

(16)血液透析机

(6)加速器

(17)环氧乙烷消毒设备

(7)500mAX光机

(18)PET

(8)800mAX光机

(19)X刀

(9)1000mA以上X光机

(20)超高速CT(UFCT)

(10)γ-照相机

(21)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

(11)体外循环机

注:

普通设备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附录14-6上一年度业务工作概况

门诊治疗

人次

急诊治疗

人次

入院

人数

出院

人数

平均开放

床位数

实际占用

总床日数

实际开放

总床日数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床位周转

次  数

出院者平

均住院日

床位使用率(%)

家庭病床(张)

出诊人次

收入

来源

(万元)

国家拨款

业务收入

业务

补助

专项补助

贷款

其他

经常性

拨款

专款

门诊

收入分类

(万元)

药品费

检查费

手术费

挂号费

诊疗费

其他

住院

收入分类

(万元)

药品费

检查费

手术费

床位费

诊疗费

其他

支出

人员开支

药品购置

设备购置

消耗品购置

维修

大型仪器折旧

基本工资

奖金补贴

离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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