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00024普通逻辑自学考试大纲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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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00024普通逻辑自学考试大纲设计
00024普通逻辑自学考试大纲
《普通逻辑》自学考试大纲
第1章引论
1、课程内容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学习逻辑的意义
1.为人们获得新知识建立合理、坚实的基础平台;
2.帮助人们提高推理能力;
3.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创新能力;
4.有利于进行合乎理性的人际交流。
2、自学要求
1.重点掌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领会学习逻辑学的意义,提高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
3、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1.逻辑学主要研究推理的有效性问题。
(选择题)所谓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的形式有效性。
2.一个推理是形式有效的,指的是对于一个推理形式假设其前提是真的,则其结论一定是真的。
(选择题)
3.简单应用:
应用实例证明一个推理形式的无效性.例:
如果8大于5,那么8大于4。
所以,如果8大于4,那么8大于5。
(2)学习逻辑的意义(简答题)
1.为人们获得新知识建立合理、坚实的基础平台。
2.帮助人们提高推理能力。
3.有助于提高人们的创新能力。
4.有利于合乎理性的人际交流。
第2章概念
1、课程内容
(1)概念概述
1.什么是概念
2.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2)概念的种类
1.空概念、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3.个体概念、性质概念和关系概念
4.正概念和负概念
(3)概念间的关系
1.同一关系
2.真包含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
4.交叉关系
5.全异关系
(4)概念的概括与限制
1.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2.概念的概括
3.概念的限制
(5)概念的定义
1.什么是定义
2.定义的方法
3.定义的种类
4.定义的规则
5.定义的作用
(6)概念的划分
1.什么是划分
2.划分的种类
3.划分的规则
4.划分的作用
2、自学要求
1.了解什么是概念,理解概念的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
内涵和外延。
2.识别不通过种类的概念,特别学会区分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3.理解并识别概念外延之间的各种关系,能够熟练地使用欧拉图表示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各种关系。
4.掌握具有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5.正确掌握概括、限制、定义和划分等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
6.学会识别并纠正常见的概念方面的逻辑错误。
3、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练习题P92)
1.(选择题)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及其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2.(选择题)概念是思维的起点,是组成判断和推理的基本要素。
3.语词与概念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A.不是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B.从理论上将,所有的概念都可以用语词来表达,而实际上有些概念并没有恰当的语词来表达它;
C.同一个概念可以使用不同的语词来表达;
D.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4.(选择题)任何概念都有两个基本的逻辑特征,即内涵和外延。
5.(选择题)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应的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的对象所组成的集合(或者类)。
(2)概念的种类
1.(选择题)依据概念外延的大小,可以将概念分为空概念、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2.外延为空集的概念称为空概念。
3.外延只有一个对象的概念称为单独概念。
4.(选择题)表达单独概念的语词有两种,一是专有名词,二是摹状词。
5.外延包括一个以上对象的概念称为普遍概念。
6.(选择题)依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集合体,可以将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7.集合概念指的是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集合体。
集合概念所反映的集合体指的是由若干同类个体组成的统一整体。
8.非集合概念指的是所反映的对象不是一个集合体的概念。
9.辨别一个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概念,要看这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集合体。
(P62)
10.(选择题)依据概念所反映的是个体、性质还是关系可以将概念分为个体概念、性质概念和关系概念。
11.个体概念指的是所反映的对象是一个个体的概念。
12.性质概念指的是所反映的对象是个体性质的概念。
13.关系概念指的是所反映的对象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的概念。
14.(选择题)判断关系概念是几元关系概念其关键是看这个概念涉及几个个体。
15.(选择题)依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将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16.正概念指的是所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17.负概念指的是所反映的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一般都带有否定词,总是相对于特定范围而言的。
(3)概念间的关系
1.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指的是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
2.对于A、B两个概念,其外延之间可能存在如下五种关系:
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
3.(选择题)同一关系指的是概念A与B之间有同一关系,当且仅当概念A与概念B的外延完全相同。
4.(选择题)概念A与概念B之间有真包含关系,当且仅当,对于任一对象x,如果x属于B,则x也属于A;并且存在对象y,y属于A但是不属于B。
5.如果概念A与概念B之间有真包含关系,外延大的概念A称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B称为种概念。
6.(选择题)概念A与概念B之间有真包含于关系,当且仅当,对于任一对象x,如果x属于A,则x也属于B;并且存在对象y,y属于B但是不属于A。
如果概念A与概念B之间有真包含于关系,则概念A为种概念,概念B为属概念。
7.(选择题)概念A与概念B之间有交叉关系,当且仅当,
(1)存在对象x,x既属于A又属于B;
(2)存在对象y,y属于A但是不属于B;(3)存在对象z,z属于B但是不属于A。
8.(选择题)概念A与概念B之间有全异关系,当且仅当,对于任一对象x,如果x属于A,则x不属于B;如果x属于B,则x不属于A。
简言之,概念A与概念B的外延完全不同。
9.(选择题)A、B两个概念之间全异关系还可以进一步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
10.(选择题)如果具有全异关系的两个概念A、B的外延只和等于它们的属概念C的外延,那么称A、B两个概念之间(相对于属概念C)有矛盾关系。
11.(选择题)如具有全异关系的两个概念A、B的外延之和小于它们的属概念C的外延,那么称A、B两个概念之间(相对于属概念C)有反对关系。
(4)欧拉图
(选择题)A、B两个概念之间若是同一关系,那么他们外延之间的图一般称为欧拉图。
(5)概念的概括与限制
1.(选择题)具有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其内涵与外延之间存在着反变关系。
即:
一个概念的越多,则它的外延越小;一个概念的概念越少,则它的外延越大。
2.(选择题)概念的限制是通过增加概念的内涵、缩小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
3.(选择题)概念的概括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扩大概念的外延来明确概念的一种逻辑方法。
4.对概念进行概括的基本方法是由种概念减少内涵过渡到相应的属概念。
在汉语表达中,概括通常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给种概念减少限定词的方法。
一种是由外延较小的种概念直接过渡到外延较大的属概念的方法。
(6)定义
1.(选择题)定义就是以确切、简明的语句揭示概念的内涵或者外延的逻辑方法。
2.(选择题)定义一般由被定义项、定义项和定义联项三部分组成。
被定义项是需要揭示其内涵或外延的概念;定义项用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或外延的概念;定义联项是连接被定义项和定义项的概念。
3.(选择题)给概念下定义的基本方法是“属加种差”的方法。
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可用公式表示为:
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概念
4.(选择题)同一定义是通过给出表达同一个概念的不同语词来明确概念的定义方法。
5.(选择题)示例定义通过列举出外延中具有代表性的一些对象来明确概念的定义方法。
6.(选择题)枚举定义是一种列举出全部外延以明确概念的定义方法。
7.(选择题)递归定义是一种非常严格的定义方法,而且它不受概念外延大小的限制,因而它在严格的科学理论系统中被经常使用。
8.定义的种类
(1)(选择题)依据明确概念角度的不同,定义大致可以分为内涵定义、外延定义以及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复合定义。
(2)(选择题)依据是直接明确概念还是通过明确表达概念的语词的意义来间接明确概念,定义又可以分为实质定义与语词定义。
(3)实质定义就是直接揭示概念所反映的思维对象及其特有属性或者本质属性的定义。
(依据所反映的属性不同,实质定义又可以分为性质定义、功能定义、发生定义、关系定义。
范例参照P80)
(4)语词定义就是说明或规定语词意义的定义。
语词定义又可以分为两种:
说明语词的定义和规定的语词定义。
9.(简答题)定义的规则:
(1)定义项和被定义项的外延必须是同一关系(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定义过窄、定义过宽、定义交叉和定义全异等逻辑错误);
(2)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包含被定义项(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定义项中不能包含含混的概念或语词(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定义含混或以比喻代定义的逻辑错误);
(4)定义项一般不应包含负概念.
10.定义的作用
(1)通过定义,能够把人们对于某一事物的认识总结并巩固下来;
(2)通过定义,可以使得概念更加准确,有利于建立科学、严格的理论体系;
(3)通过定义,便于人们交流思想,消除分歧。
(7)划分
1.划分是通过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个小类来揭示这个概念的外延的逻辑方法。
2.(选择题)划分包括三个要素,即划分的母项(被划分的概念)、划分的子项(就是划分后得到的种概念)和划分的标准(就是把母项分为若干子项的根据)。
3.划分的种类(选择题)
(1)按照划分次数的不同,划分可以分为一次划分和连续划分。
(2)按照子项数目的不同。
划分可以分为二分法和多分法。
4.划分的规则:
(1)划分后的各子项的外延之和必须与母项的外延相等(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的逻辑错误);
(2)每次划分必须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划分标准不同一的逻辑错误);
(3)划分所得的各子项应当互不相容(违反这一规则,就会犯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
5.划分的作用
(1)通过划分,就可以扩展、加深对事物的认识;
(2)通过划分,可以明确概念的外延,便于对不同种类的事物进行不同的处理。
第3章简单判断
1、课程内容
(1)判断概述
1.判断及其基本特征
2.判断与语句
3.命题和命题形式
4.判断的种类
(2)性质判断
1.性质判断的结构
2.性质判断的种类
3.同素材的性质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
4.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
(3)关系判断
1.关系判断的结构
2.关系的性质
2、自学要求
1.掌握判断的基本概念和逻辑特征。
2.了解什么是性质判断及性质判断的结构。
3.正确理解性质判断量项的含义,掌握各种性质判断的逻辑形式。
4.理解同素材的判断之间矛盾关系、反对关系、下反对关系和差等关系的含义,能够正确运用对当关系由一个性质判断的真假推知其他同素材的性质判断的真假。
5.熟记四种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情况。
6.了解什么是关系判断及关系判断的结构,掌握关系常见的逻辑性质。
3、考核知识点及考核要求
(1)判断的定义和分类
1.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2.判断的逻辑特征:
第一,判断都有所断定;第二,判断都有真假。
3.语句是判断的语言表达形式,判断是语句表达的思想内容。
但是语句与判断并不是一一对应的。
(1)不是所有的语句都表达判断;
(2)同一个判断可以使用不同的来表达;
(3)同一个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
4.表达判断的语句称为命题,命题的逻辑形式称为命题形式。
命题的逻辑形式指的是与命题具体内容相对的形式结构。
5.简单判断是自身中不含有其他判断的判断,复合判断是自身中含有其他判断的判断。
(2)性质判断的定义和种类
1.性质判断是指断定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四部分构成。
2.按照质分,即按照性质判断的联项来进行划分,性质判断可以分为肯定判断和否定判断。
3.按量分,即按照性质判断的量项来花费不,性质判断可以分为单称判断、全称判断和特称判断。
4.按照质量结合分,可以分为单称肯定判断、单称否定判断、全称肯定判断、全称否定判断、特称肯定判断和特称否定判断。
其形式如书P109.
(3)性质判断主、谓项
1.主项表示性质判断所断定的对象,谓项表示性质判断所断定的性质,联项表示主谓项的联系。
(4)对当关系:
如书P113
(5)性质判断主、谓项的周延性(P115)
对于性质判断的四种基本形式A,E,I,O而言,主、谓项的周延性如下:
1.全称判断A、E的主项是周延的;
2.特称判断I、O的主项是不周延的;
3.肯定判断A、I的谓项是不周延的;
4.否定判断E、O的谓项是周延的。
(6)(选择题)关系判断
1.关系判断是由关系者项、关系项和量项三部分构成。
2.关系的性质可以从三种角度来讨论:
自返、对称和传递。
第4章复合判断
1、联言判断
1.联言判断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其命题形式是:
p并且q。
2.真值表如书P129.
2、选言判断
1.选言判断是断定几种事物至少有一种存在的判断,选言判断的支判断称为选言支。
2.根据选言支是否相等,可以将选言判断分为相容选言判断和不相容选言判断。
3.真值表如书P133.
3、假言判断
1.假言判断也称作条件判断,是断定某一事物情况的存在(或不存在)是另一事物情况存在(或不存在)的条件的判断。
2.对于两个事物情况p和q,如果有p,就必定有q,则称p是q的充分条件。
3.对于两个事物情况p和q,如果没有p,就必定没有q,则称p是q的必要条件。
4.对于两个事物情况p和q,如果有p,就必定有q,如果没有p,就必定没有q,则称p是q的充分必要条件。
5.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以及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如书P135.
4、负判断
1.负判断是否定某个判断的判断,其命题形式是:
并非p。
2.简单判断的负判断以及复合判断的负判断如书:
P141.
5、模态判断
1.模态判断指的是包含模态词的判断,根据对事情情况的肯定或者否定所作的必然性或者或然性的断定,可以将侠义模态判断分为必然肯定判断、必然否定判断、或然肯定判断和或然否定判断。
2.模态判断之间的真假关系:
P149。
第5章逻辑基本规律
逻辑基本规律主要有三条: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
1、同一律
1.同一律的内容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要保持其自身的同一性。
2.同一律对思维形式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
(1)概念要明确
(2)判断要同一
3.违反同一律所犯的逻辑错误:
混淆概念,偷换概念,转移论题,偷换论题。
2、矛盾律
1.矛盾律的内容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
2.矛盾律对思维形式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
概念要相容,判断要一致。
3.违反矛盾律所犯的逻辑错误为自相矛盾。
3、排中律
1.排中律的内容是: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一真。
2.排中律对思维形式的要求包括两个方面:
概念要清晰,判断要明确。
3.正确理解排中律的要求,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排中律并不适用于具有反对关系的两个命题之间;第二,排中律也并不排斥人们对于某些事情的选择不定;第三,对于“复杂问语”的肯定回答和否定回答都加以否定,并不违反排中律。
4.违反排中律所犯的逻辑错误为模凌两可。
第6章演绎推理
(一):
基于词项的推理
1、推理
1.推理是由若干判断得出一个判断的思维形式,分为前提和结论两个部分。
2.推理可以分为异类推理和同类推理。
同类推理根据思维进程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
其中由特殊到一般的推理称为归纳推理,否则称为演绎推理。
3.根据前提和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可以把推理分为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
4.根据推理中前提所含判断数目的不同,可以把推理分为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
5.根据推理中是否包含模态判断,可以把推理分为模态推理和非模态推理。
6.推理的有效性指的是推理形式的有效性,所谓推理形式,指的是推理的前提和结论在形式上的联系方式。
2、直接推理
1.直接推理指的是以一个判断为前提的推理。
2.基于对当关系的直接推理是依据性质判断的逻辑方阵,在同素材的各种性质判断之间进行的推理。
P177
3.基于换质、换位的直接推理是通过改变前提的形式从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4.换质法是通过改变前提的质和谓项从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5.换位法是通过交换前提中主、谓项的位置从而得出结论的直接推理。
3、三段论P183
1.三段论是由两个包含着一个共同的性质判断推出一个新的性质判断的推理。
一个三段论是由三个A、E、I、O中的性质判断构成的,其中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
2.在三段论的推理形式中,通常使用大写字母P表示大项,使用大写字母M表示中项,使用大写字母S表示小项。
3.三段论的公理是:
如果对一类对象的全部有所肯定或否定,则对该类对象的部分也有所肯定或否定。
4.三段论的一般规则共有七条;
(1)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违反这一规则,通常会犯“四项错误”);
(2)中项至少要周延一次;
(3)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到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个否定前提退不出结论;
(5)如果前提有一否定,则结论否定;如果结论否定,则前提有一否定。
(6)两个两个特称前提退不出结论;
(7)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那么结论也是特称的。
5.三段论的格指的是由于中项在前提中的不同位置而构成的三段论的不同形式。
6.三段论的式指的是A、E、I、O四种判断在两个前提和结论中的各种不同组合所构成的三段论形式。
7.一个完整的三段论包括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三个部分。
省略三段论的恢复,一般有三个步骤:
P198。
4、关系推理
1.关系推理是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关系推理的推理。
一般是根据前提关系的逻辑性质进行推理的。
2.纯关系推理指的是前提和结论都是关系判断的推理。
包括对称关系推理,禁对称关系推理,传递关系推理和禁传递关系推理。
3.混合关系推理指的是两个前提分别是关系判断和性质判断,结论是关系判断的推理。
第7章演绎推理
(二):
基于命题的推理P213
1、联言推理
1.联言推理是前提或者结论是联言判断的推理。
2.联言推理主要有两种推理形式:
分解式和合成式。
2、选言推理
1.选言判断是前提或者结论包含有选言判断的推理。
2.相容选言判断常见的推理形式有否定肯定式和析取引入式。
3.不相容选言判断常见的推理形式有否定肯定式和肯定否定式。
3、假言推理
1.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假言推理。
2.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有四条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3)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4)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3.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有肯定前件式、否定后件式两种推理形式。
4.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是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假言推理。
5.根据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必要条件假言判断有四条规则:
(1)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
(2)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
(3)肯定前件不能肯定后件;
(4)否定后件不能否定前件。
6.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两种推理形式。
7.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是前提中有一个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假言推理。
8.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四条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
(2)否定前件就要否定后件;
(3)肯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
(4)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
9.充分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有肯定前件式,否定前件式,肯定后件式,否定后件式四种推理形式。
4、二难推理
1.二难推理是以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一个选言判断为前提,根据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选言判断的逻辑性质得出的推理。
2.二难推理主要有简单构成式、简单破坏式、复杂构成式和复杂破坏式四种基本的推理形式。
5、模态推理
模态推理是以模态判断为前提或结论的推理。
第8章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
1、归纳推理
1.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中若干个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事物的所有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推理。
2.依据前提是否涉及某类事物的全体,归纳推理可分为完全归纳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
不完全归纳推理又可以分为简单枚举法和科学归纳法。
2、完全归纳推理
1.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归纳推理。
3、不完全归纳推理
1.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事物的所有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推理。
2.简单枚举法是根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没有遇到与之相反的情况,从而推出该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归纳推理。
3.科学归纳法是根据一类事物中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并且该部分对象与该属性之间具有因果联系,从而推出该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归纳推理。
4、探求因果联系的逻辑方法
1.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指的是事物之间存在的先后相继,引起与被引起之间的一种恒常出现的确定关系。
2.英国逻辑学家穆勒在总结培根等人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探求因果联系的五种方法,史称“穆勒五法”,即求同法、求异法、求同求异并用法、共变法和剩余法。
5、类比推理
1.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推理。
2.(简答题)如何提高类比推理结论的可靠性
(1)类比对象之间相同的属性越多,则结论的可靠程度就越高;
(2)类比对象之间已知的相同属性与未知的类推属性其联系愈密切,则结论的可靠程度就愈高。
3.(简答题)类比推理的作用
(1)运用类比推理,可以帮助我们由已知推断未知;
(2)运用类比推理可以启发人的思路,有助于提出创造性假说;
(3)运用类比推理,有助于说理。
第9章论证
1、论证
1.论证就是用若干已知为真的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的真实性的思维过程。
2.论证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个要素构成。
3.论证与推理的关系P283.
2、论证的种类
1.根据论证中使用的推理形式的不同,可以将论证分为演绎论证、归纳论证和类比论证。
2.根据论证方法的不同,也可以分为直接论证和间接论证。
间接论证最常用的有反证法和选言证法。
3、论证的规则
1.论题必须明确;
2.论题必须保持同一;
3.论据必须真实;
4.论据的真实性不能依靠论题来证明;
5.从论据应推出论题。
4、反驳及其方法
1.反驳就是用若干已知为真的判断确定另一个判断的虚假性或者确定对某一判断的论证不能成立的思维过程。
反驳包括反驳一个判断和反驳一个论证两种形式。
2.反驳的结构包括三部分,被反驳的论题,反驳的论据,反驳方式。
3.归谬法是直接反驳中比较常用的一种反驳方法,即为了反驳某个判断,首先假定它是真的,然后由它推出荒谬的结论,最后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得出该判断是假的。
注:
请结合本书考试大纲以及书中的练习题进行全面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