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课医药商品购销员基本要求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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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课医药商品购销员基本要求要点

医药商品购销员基本要求

第一章职业道德

第一节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一、道德的含义和特点人们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进行着各种活动,要与他人以及社会的整体发生各种联系。

保持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除法制手段以外,还需要一定的规则和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们的关系,这种规范就是道德。

道德和法律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的两类社会规范,都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尺度,也是广大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

那么,道德的确切含义是什么呢?

道德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内心信念的力量,调整人与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它规定了人们应该怎样做和不应该怎样做,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

通俗地说,道德就是做人的道理和规矩。

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与其他意识形态,如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等都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主要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并且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

社会意识形态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作用,这是各种社会意识形态的共同特点。

然而,道德作为意识形态的特殊形式,又有它自身的特点:

首先,道德是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个人内心信念等力量发挥其作用的。

道德与法律不同,它不是靠强制力来实现,不需要专门机构来制定和执行,而是靠社会舆论和个人内心信念等力量来倡导和维持的。

其次,道德调节各种关系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

人们的社会生活是纷繁复杂的,为了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需要制定法律条文或行政纪律。

法律只对触犯法律条文的行为实行制裁,而有许多法律条文无法规定和“干预”的,则主要是依靠道德规范进行调节。

如职业生活中的服务态度、公共场所的礼貌行为等。

第三,道德具有特殊的稳定性。

因为道德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这种调节主要靠人们的道德情感、道德信念来起作用,这些一旦形成,深入到人们的内心深处,就有较大的稳定性。

道德的稳定性决定了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的道德体系,任重而道远。

二、职业道德

在人类社会的各个阶段,道德是不相同的。

而具体在某一社会中,社会生活大体又可以划分为职业生活领域、家庭生活领域、公共生活领域三大领域。

反映各个领域的道德,相应地就有职业道德、家庭道德和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职业职责的过程中应遵循的特定职业思想、行为准则和规范。

它既是一般社会道德在特定的职业活动中的体现,又突出了在特定职业领域内特殊的道德要求。

它既是对本行业人员在职业生活中行为准则的要求,又是本行业人员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

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

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一)职业道德的特点

1.职业道德具有适用范围的有限性

每种职业都担负着一种特定的职业责任和职业义务。

由于各种职业的职业责任和义务不同,从而形成各自特定的职业道德的具体规范。

2,职业道德具有发展的历史继承性由于职业具有不断发展和世代延续的特征,不仅其技术世代延续,其管理方法也有一定历史继承性。

如急人所难、救死扶伤从古至今始终是医药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

3.职业道德表达形式的多样性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职业也就越来越多。

由于各种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职责不同,为了保证职业活动的正常进行,各行各业形成了各自的特殊要求,各种职业道德的要求都较为具体、细致,因此其表达形式也多种多样。

4.职业道德兼有强烈的纪律性

纪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的一种特殊的规范。

它既要求人们能自觉遵守,又带有一定的强制性。

就前者而言,它具有道德色彩;就后者而言,又带有一定的法律色彩。

就是说,一方面遵守纪律是一种美德,另一方面,遵守纪律又带有强制性,具有法令的要求。

因此,职业道德有时又以制度、章程、条例、守则的形式表达出来,让从业人员认识到职业道德又具有纪律的规范性。

(二)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

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方面具有社会道德的一般作用,另一方面又具有自身的特殊作用,具体表现在:

1.调节职业活动中从业人员内部以及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间的关系

职业道德的基本职能是调节职能。

它一方面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内部的关系,即运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职业内部人员的行为,促进内部人员的团结与合作。

如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都要团结、互助、爱岗、敬业、齐心协力地为发展本行业、本职业服务。

另一方面,职业道德又可以调节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

如职业道德规定了制造产品的工人要怎样对用户负责;营销人员怎样对顾客负责;医生怎样对病人负责等等。

2,有助于维护和提高本行业的信誉

一个行业、一个企业的信誉,是指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程度。

提高企业的信誉主要靠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而从业人员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是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有效保证。

若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不高,很难生产出优质的产品和提供优质的服务。

3.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行业、企业的发展有赖于高的经济效益,而高的经济效益源于高的员工素质。

员工素质主要包含知识、能力、责任心三个方面,其中责任心是最重要的。

而职业道德就是要求从业人员责任心要强,因此,职业道德能促进本行业的发展。

4.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职业道德是整个社会道德的主要内容。

职业道德一方面涉及到每个从业者如何对待职业,如何对待工作,同时也是一个从业人员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表现,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另一方面,职业道德也是一个职业集体、甚至一个行业全体人员的行为表现,如果每个行业、每个职业集体都具备优良的道德,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会发挥重要作用。

(三)社会主义职业道德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在职业活动中的体现,是每个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除具有职业道德的共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殊性。

它批判地继承了历史上职业道德的优秀遗产,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一种崭新的职业道德。

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核心。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讲求信誉、诚实守信;尽职尽责、服务群众;精通业务、不断创新;遵纪守法、办事公道;艰苦奋斗、奉献社会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既是国家经济繁荣、国力强盛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需要,还是人民生活的需要。

三、医药职业道德

医药职业道德是调节医药人员与病患者、医药人员之间以及医药人员与国家、集体之间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医药职业道德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在医药领域的表现。

它具有医药职业特征,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悲欢离合。

所以,医药职业道德在整个职业道德体系中有其特殊地位,为全社会所关注。

加强医药职业道德教育对提高治疗质量,保障人们身体健康,发展医药事业都有积极的影响。

1.医药职业道德的特点

医药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样,都是上层建筑领域中的组成部分,但具有自己的特点:

(1)医药职业道德的全人类性医药职业道德的全人类性是由于医药学是人类同疾病斗争的科学,是为全人类健康服务的,从业人员的首要职责是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它本身并不直接涉及阶级的利益。

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适用于一切阶级的公共医药职业道德准则,这就是人道主义思想的体现。

(2)医药职业道德的严肃性

医药产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都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药事法律法规进行。

药事法律法规是维护人们身体健康、保证医药行业在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

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药品不仅是法律规定,也是医药职业道德所要求的。

(3)医药职业道德的平等性

对疾病患者一视同仁,不论男女老幼、职务高低、生人熟人都应平等相待。

(4)医药职业道德的连续性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历来以注重道德礼仪而著称于世。

人们在世代相传的医药职业实践中形成的道德观念、道德意识和道德习惯,具有历史继承性和连续性。

2.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的原则社会主义医药职业道德原则是所有从业人员在医药领域活动和实践中应遵循的根本原则,是评价与衡量每个人的行为和思想品质的最高道德标准。

医药领域的实践都与人们的健康紧密联系,这决定了医药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应包括:

(1)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是医药职业道德的一个基本原则。

只有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才能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

人道主义是古今中外医药道德的精华所在,它的核心是尊重人的生命,一视同仁,治病救人,关心和同情患者。

实行人道主义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

(2)以病人利益为最高标准,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药品

医药行业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健康。

为此从业者必须以病人的利益为重,从治愈疾病和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出发,做好各项工作。

药品是人们防病治病、与疾病斗争的武器,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

医药工作者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且经济的药品。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对社会主义各种职业的共同要求,是所有职业都应该遵守的根本宗旨。

医药行业是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的特殊行业,更应该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职业活动的出发点,真正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待病人如亲人,急病人之所急,痛病人之所痛,竭尽全力为病人服务。

医药人员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防病治病服务,既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又要有精湛的医药技术,二者缺一不可。

第二节医药行业职业守则

一、医药行业的特点

医药行业最根本的宗旨是为人民健康服务。

在医药经营过程中,一切活动的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安全有效的药品,满足人民防病治病的需要。

由于医药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决定了医药行业的特殊性。

(一)医药商品的特殊性

医药商品是一种特殊商品。

其特殊性表现在,医药商品具有治疗作用和毒副作用的两重性、防病治病的专属性、合理用药的时效性,以及质量控制的严格性。

在医药经营过程中,从业人员不仅要遵循买卖公平、讲究信誉等商业道德准则,而且要对人民的健康和生命负责,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医药商品质量的重要性

医药商品比一般商品具有更严格的质量要求。

一般商品可以根据质量的优劣,划分为等级品、等外品,其次品只要有使用价值仍可以作为商品在市场降价销售。

而医药商品其质量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之分,经营企业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购销合格的产品。

如《药品管理法》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

因此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就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此外许多药品不能从外表鉴别其质量是否合格,需要用特殊的仪器,由专业人员按照法定标准进行检验,这就要求从业人员要牢记药品质量的重要性,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好质量关。

(三)医药经营企业的两重性

医药行业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事业,又是人民的保健福利事业,即具有经济事业和福利事业的两重性。

医药产品的商品性决定了医药行业的本质是经济事业。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同样受经济规律的支配。

但是,药品又是人们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的特殊商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带有二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

它担负着保障各族人民身体健康的光荣使命,这说明医药行业不同于一般的经济行业。

其实现商品交换的目的与一般商品有区别。

如《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药品储备制度,以解决重大灾情、疫情及其他突发性事件时用药。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要不惜一切代价,确保供应。

这就要求医药行业要树立面向社会的整体观念,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地结合起来。

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和其重要地位要求我们,不仅要依靠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来保证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且要通过道德的力量来启迪、激励从业人员,使他们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遵守医药行业职业守则,具有高尚的医药职业道德素质。

二、医药行业职业守则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医药行业同其他行业一样,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纪律。

如为了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为了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有关部门制定了《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简称CLP)、《药物临

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C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等一系列规范,在实际工作中,从业人员应加强药事法律法规的学习,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职业活动的正常秩序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职业纪律是职业团体内部制定的劳动规则和秩序。

任何一种职业活动,特别是大生产条件下的职业活动,都是以劳动者的集体活动方式进行的,医药职业活动也不例外。

为了协调人们的职业活动,保证医药职业活动的正常进行,必须制定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秩序,借以规定人们的职责范围,使之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应当怎样做等等。

职业纪律具有强制性,但是职业纪律主要依靠医药工作者的自觉性来维持,这种自觉性是建立在职工对纪律必要性认识的基础上的。

遵纪守法是医药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起码的基本品质,是行业职业道德的一项重要规范。

爱岗敬业作为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的要求。

爱岗与敬业总的精神是相通的,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

爱岗是敬业的基础,敬业是爱岗的具体表现,不爱岗就很难做到敬业,不敬业也很难说是真正的爱岗。

爱岗是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热爱本职业工作。

热爱本职,就是职业工作者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种职业劳动,努力培养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幸福感、荣誉感。

一个人,一旦爱上了自己的职业,他的身心就会融合在职业工作中,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业。

敬业是古人很早就提倡的一种对待自己职业应有的态度。

孔子把这种对待工作的态度叫做“执事敬”,宋朝的朱熹对“敬业”的解释是“专心致志,以事其业”。

这就告诉我们,敬业的核心要求是要用一种恭敬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精益求精,尽职尽责,追求卓越。

中国人自古提倡的这种工作态度,至今没有过时,我们今天仍然应当提倡。

热爱医药,是医药职业人员对自己从事职业的一种情感和认识,是忠于职守的思想基础。

有了这样的基础,才能对医药职业具有责任感、荣誉感和使命感,才能自觉以主人翁的态度从事本职工作,并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本职岗位上为医药事业贡献力量。

医药行业是集医药产品的科研、生产、经营和使用于一体的庞大的综合经济系统,它需要千千万万热爱医药职业,忠于职守,以主人翁态度对待本职工作的优秀人员。

因此,医药职业道德要求从业者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对人民健康负责。

具体要求如下:

1.依法经营药品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药事法律法规,并落实在行动上。

严禁出售假劣药品。

2.忠诚医药事业,立志献身

医药行业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国民体质、为人类造福的行业,是人们心目中的崇高职业。

忠诚医药事业,立志献身,就是热爱自己所从事的医药事业,对技术精益求精。

医药技术和医药道德虽然属于不同的范畴,但二者是紧密联系的,只有具备高尚的医药道德,又有过硬的技术,才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3.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医药人员肩负着维护人民身体健康的崇高使命。

因此对待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职业道德尤为重要。

它要求从业者必须有强烈的道德义务感和责任心,要把解除病人的疾苦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培养认真负责、细致周到、准确无误的良好职业道德。

4.按处方配药,谨慎出售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对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

销售非处方药,要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关心顾客,了解用药目的,当好顾客的参谋。

(二)质量为本,真诚守信

质量为本是医药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要内容,也是评价职业活动的主要依据。

医药产品是保障人们身体健康的特殊产品,俗话说“好药治病,劣药致命”,它可以防病治病,也可能因产品质量低劣或服用不当而使人中毒甚至死亡。

因此,对医药产品质量的要求应特别严格。

药关人命,质量第一,如何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把好质量关,就成为评价和判断每个医药职工职业活动和职业行为的首要依据。

对社会来说,医药产品质量综合体现了经济、技术和科学的水平;对企业来说,产品质量综合体现了管理、技术和经营水平。

保证和提高医药产品质量是企业整体素质的反映,是企业实现经济效益的关键,也是企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问题。

因此医药工作者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以对人民用药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药品质量放在首位,熟悉药品知识,提高鉴别药品的能力,坚决杜绝假劣药。

努力学习新的医药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质量可靠的药品。

而服

医药质量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医药产品的质量;另一个是医药工作的服务质量,务质量中最突出的要求是真诚守信。

真诚守信不仅是做人的准则,也是做事的基本准则。

真诚是人的一种道德品质。

这种道德品质的显著特点是,一个人在社会交往中不讲假话,他能忠实于事物的本来面貌,不篡改事实,光明磊落,不玩弄花招、避人耳目、欺骗别人。

守信就是信守诺言,讲信誉,重信用,忠实履行自己承担的义务。

“言必信,行必果”。

真诚是我们对自身的一种约束和要求,讲信誉、守信用是外人对我们的一种希望和要求。

一个从业人员做事,一定程度上既代表个人,又代表单位,如果他不诚实守信,说话不算数,那么他所代表的社会团体或者经济实体便很难得到人们的信任,就无法与社会进行经济交往。

因此,真诚守信不仅是一般的社会公德,而且也是任何一个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

质量为本,真诚守信的具体要求如下:

1.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信誉,是企业的生命。

产品质量高、服务质量好,企业的信誉就高,其产品让消费者信得过,企业也就拥有了强大的生命力。

相反,产品质量低下,会使消费者感到受到了欺骗,企业也就没有信誉可言。

2.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为了保证质量,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从业者应严格遵守,按照每道工序的操作规程去做,不允许投机取巧、偷工减料、制假售假,坑害消费者。

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只有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才能维护消费者利益,才能做到真诚守信。

3.实事求是,不讲假话医药从业人员对产品的质量宣传要合乎实际,产品广告不能随意吹嘘,广告力求做到诚、真、实。

(三)急人所难,救死扶伤医药从业人员从事的是一种维护人的生命和增进人类健康的服务工作。

这些人员的职责、义务、态度和专业技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涉及千家万户。

无数事实证明,道德高尚,对患者极端负责,就能有效地减轻或解除患者的病痛。

反之,就可能会造成患者和家属的终身痛苦或损失。

因此,医药从业人员的神圣的职业道德特点就是防病治病,救死扶伤。

1.对患者一视同仁要求从业人员对患者不论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均应普同一等,一视同仁。

2.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以病人为中心,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自身性命,考虑自身利益和得失。

3.要有深切的同情心要求从业人员面对患者的要求,要有同情心,把患者的疾苦当成自己的疾苦,待患者如亲人,急患者所急,一心赴救,竭尽全力为患者服务,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

4.业务熟练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熟练的职业技能,才能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才能尽到职业责任。

(四)文明经商,服务热情

医药经营行业是与各层次、各类型的人打交道的,因此文明礼貌经商和热情服务就显得十分必要。

这不仅表示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也表明对自己工作的重视和对自己的自信、自重。

文明经商,服务热情,包括营业场所的文明,要保持营业场所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店容店貌,按要求陈列医药商品。

销售商品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具体要

求如下:

1.仪表整洁,举止大方要求从业人员穿着整洁,举止文雅、大方,佩戴证件,持证上岗,站柜姿势端正。

接待顾客,做到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2.微笑迎客,主动热情

在接待来客时精神饱满,面带微笑,语言亲切,给人以宾至如归的感觉。

要关心病人,态度和蔼,有问必答,不怕麻烦,对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要认真细致地向病人说清楚,切忌简单、生硬。

发药时要称呼姓名和同志,对老年病人要有尊称,并做好核对工作,这是医药职业道德的具体表现。

3.尊重患者,平等待人在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助合作关系,人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互相为对方提供服务,“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来买药的人,是我们服务的对象,而不是希望得到恩惠的乞求者,相互之间完全是平等的关系。

此外,患者由于生理和疾病的痛苦而心情不佳,从业人员要充满同情爱护之心,满腔热诚地为之服务,百问不烦。

对患者不论男女老少、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对待。

4.公平销售,讲究信誉从业人员要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对于紧缺医药商品要按规定供应。

(李淑霞)

第二章法律法规知识

第一节法律法规基础知识一、法律的概念和特征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而言,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表现为宪法、法律(狭义)、法令、行政法规、条例、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狭义的法律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法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才有权制定法律;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特别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有权制定地方法。

法律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法律是调整人们关系的特殊的社会规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法律的渊源法律渊源是法学上的一个术语,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在我国,法律渊源主要是宪法和法律,其次是规范性的决议和命令、地方性法规等。

由于它们所涉及的问题不同、制定的机关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

我国法律渊源有以下几类:

1.宪法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它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我国立法工作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

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法律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依照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它所规定的通常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中某些基本的和主要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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