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没有抵押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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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后没有抵押合同
购房后没有抵押合同
篇一:
购房抵押合同范本
购房抵押合同范本
购房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剩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该金融机构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以下是xx为大家精心准备的:
购房抵押合同相关范本。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购房抵押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
中国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
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
贷款金额:
元(大写: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
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
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
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
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篇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
中国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
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
贷款金额:
(大写:
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篇三: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
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
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
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
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
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
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
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
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解释。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见本合同附则首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执。
一、贷款
第一条贷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二条贷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第三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
四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四条提款条件。
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
款:
(一)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
证》原件;
(二)乙方已支付不低于购房价20%的首期款项;
(三)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四)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五)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六)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七)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户;
(八)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九)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二、利息计算及还款
第五条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第六条计息方法
一、计息方法:
利息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实际用款额和
实际用款天数计算。
计算基数为每年360天。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了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本合
同项下贷款利率或计息办法也随即相应调整,调整时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
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
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
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新的月供款额。
四、利息和挪用利息
1、如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
构成逾期贷款。
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包括本金及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
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2、如乙方本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即构成挪用贷款。
甲方有权
就挪用贷款部分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挪用贷款利率计收罚息。
第七条供(还)款计划。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供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
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一)等额本金还款法。
即按月平均归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逐月结算还
清。
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供款额=每月供款/供款总期数+(贷款金额-已还
本金)×月利率
(二)等额本息还款法。
即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息。
每月供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
款总期数-1]×贷款金额
(三)其他还款法:
第八条供款总期数及每月还本付息时间。
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九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
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保证存款余额
至少比月供款额多一元,否则计算机不能自动扣收)存入或入本合同第三十三条
约定的还款帐户内,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
立的其他帐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
第十一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
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提前还款
(一)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向甲
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金。
(二)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
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而不能冲减即将
到期的贷款本息。
(三)部分提前还款后,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受影响,但乙方可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重新选择新的还款的还款计划(包括期限不变、期限缩短以及还款额不变、期限相应缩减共三种方式),并由乙方单方书面确认。
(四)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部分提前还款后,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五)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执行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三、抵押担保及相关约定
第十三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四条所述之房产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先受偿。
第十四条抵押物基本情况。
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
本合同项下抵押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四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十六条抵押期限。
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十七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之抵押权限设定后,应将《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十八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
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当的其他担保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臵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馈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抵押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相关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四、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方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一塌胡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总额。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
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四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二十五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二十六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七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馈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
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
\"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人迁出出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
第二十九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收购时、乙方应及
篇四:
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篇一:
抵押借款买房合同
抵押借款购房合同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抵押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性质:
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人在购买、装修自住生活用房屋。
须合法
使用,不得移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额:
人民币元整,¥元。
第四条借款期限:
借款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
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
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出具的、向本合同约定银行账号汇款的银行凭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银行转账凭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协商一致借款期限可以变更、延期并签定书面补充协议。
第五条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
限内的年利率为%(百分之)。
利息从贷款转账发放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元;第一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具体付息时间按银行汇款凭据计算)。
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每天按贷款余额加倍支付利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
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
同意。
提前全额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
部分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当出现危及借款安全、妨碍借款用途的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贷款
人、抵押担保人协商处理办法;
2、
3、
4、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用途实现后,向贷款人、抵押担保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
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抵押担保人。
第八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合法;
2、按时足额按本合同约定的账号通过银行转账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条提前收回贷款:
1、除非借款人违约,贷款人不得提前收回贷款。
如因生计确需提前收
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
则本合同继续履行。
2、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
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及违约金):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逾期30天以上者;
(3)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
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十条银行账号与兑换汇率:
1、贷款由贷款人通过银行转入下述借款人银行账号:
由抵押人分别转给各位贷款人。
或直接转入贷款人书面指定的账号。
第二部分抵押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
为确保贷款人的贷款能如期偿还,抵押担保人自愿以其
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权证字号:
)抵押给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抵押担保人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同意。
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抵押担保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十二条抵押价值:
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房地产在本合同缔
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十三条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
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
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贷款人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五条抵押物保管: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
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补充担保:
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
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
押物转让、抵债或设定其它负担。
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抵押物评估:
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估价,抵押人必须予
以合作。
第十九条抵押物的处置:
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抵押人
同意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的10个工作日内
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一条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裁决的,由原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
各方当事人签字(并逐页小
签)本合同生效。
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撤销抵押登记之日终止。
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外,应由合
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签字:
抵押担保人签字:
贷款人签字:
年月日定立于篇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购房抵押贷款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
签约之前。
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
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
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
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
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
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
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
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
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