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26264280 上传时间:2023-06-17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9.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docx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

规避人民币汇率风险新出路

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签订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合约,同时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掉期合约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包括即期对远期、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

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提供了规避人民币和外汇的汇率、利率风险,轧平未来外汇收支的资金缺口等功能。

通过办理此项业务,境内机构可在涉及外汇资金的投资、融资以及国际结算等经营活动中有效规避汇率风险,提高本、外币流动资金的管理效率,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宣传问答

一、什么是人民币外汇掉期?

人民币外汇掉期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人民币与外币掉期合约,同时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掉期合约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包括即期对远期、远期对远期的掉期交易。

二、叙做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2.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实行实需原则。

客户的下列外汇收支可向我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1)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可向我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2)下列范围的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可向我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A.偿还银行自营外汇贷款;

B.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

C.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

D.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

E.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

F.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3)客户的人民币资金可向我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客户掉期换入外汇的使用应符合外汇管理规定。

对于客户来说,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中的两笔交易不一定具有业务上的相关性,即只要存在两笔符合上述实需原则的现金流,即可向我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三、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币种和期限

我行可以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币种不仅包括美元、港币、欧元、日圆等主要货币,还包括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等近十种可自由兑换货币。

齐全的币种在满足客户多方位需求的同时,也节省了客户叙做套汇交易的成本。

对于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我行除向客户提供7天、20天、1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标准期限以供选择之外,客户任意期限的交易均可向我行询价。

此外,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期交割时,除在合约到期时可向我行申请展期外,还可以向我行申请进行提前交割、到期前展期等特殊交割处理。

灵活的交易期限为客户应对实际业务的复杂性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便利。

四、我行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怎样定价的?

1.对于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中的即期交易,客户与我行按照即期汇率进行交割。

2.对于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中的远期交易,客户与我行在交易到期时按照远期汇率进行交割。

我行远期汇率的计算采用国际市场远期外汇交易通用的方法,远期汇率取决于即期汇率、外币与人民币的利率以及交易期限的长短,高息货币远期贴水,低息货币远期升水。

五、哪些客户适合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对于资金来源与运用存在币种错配,在未来既需要结汇、又需要购汇的客户,利用人民币掉期业务可以起到保证收付汇资金需要、规避汇率风险的作用。

适合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常见客户类型包括:

借入外债用于国内生产经营并需要到期购汇还贷的企业、近期出口收汇并在远期进口付汇的企业以及近期进口付汇并在远期出口收汇的企业等。

例1:

2005年12月31日,某企业以每年利率1%借入1亿日圆贷款用于国内生产经营,期限三年,当时即期汇率为100JPY=6.1307CNY。

三年后,若即期汇率为100JPY=8.0354CNY,则该企业本息合计共需支付约828万人民币用于购汇还贷。

由于日圆升值,尽管贷款合约年利率只有1%,但实际年利率约为10.53%。

如果该企业在贷款日叙做日圆兑人民币掉期交易,即在2006年1月1日卖出1亿日圆买入人民币,汇率为100JPY=6.1307CNY,同时叙做三年期买入日圆卖出人民币远期交易,若三年期远期汇率为100JPY=7.0129CNY,则到期无论日圆汇率怎样变化,该企业只需支付约700万人民币购回贷款本金,比不做掉期交易时少支出100余万人民币。

例2:

某企业预计将于明天收到出口货款100万美元,并计划将该笔外汇兑换为人民币用于国内支出,同时该企业预计将于六个月后支付进口原材料费用100万美元。

若此时即期汇率为1USD=8.10CNY,六个月后即期汇率为1USD=8.15CNY,则该企业第一笔外汇能够兑换810万人民币,而购买第二笔外汇则需815万人民币,半年内由于美元升值给该企业带来了5万人民币的损失。

如果该企业在今天叙做美元兑人民币掉期交易,即在明日按照1USD=8.10CNY的汇率将100万美元兑换为810万人民币,同时叙做六个月后买入美元卖出人民币远期交易,若六个月远期汇率为1USD=8.12CNY,则到期无论美元汇率怎样变化,该企业只需支付812万人民币购回100万美元,比不做掉期交易时少支出3万人民币。

例3:

某企业2005年6月30日从境外进口一批原材料,同时计划经过三个月的生产加工后再次出口换汇。

进口时该企业使用1USD=8.2889CNY的价格向银行购入美元对外支付,到期收汇时,由于人民币升值,仅能按我行2005年9月30日的美元兑人民币即期价格结汇,即1USD=8.0768CNY。

若客户期初直接与我行叙做一笔美元兑人民币掉期业务,即使用8.2889的即期价格买入美元,并使用三个月的远期结汇价格1USD=8.1866CNY锁定客户未来收益,则客户每一美元将比不叙做掉期交易时多结汇0.1098人民币。

由上可见,通过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客户可在涉及外汇资金的投资、融资以及国际结算等经营活动中有效规避汇率风险,轧平未来收付汇资金缺口,提高本、外币流动资金的管理效率,从而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六、客户与我行叙做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时,需要支付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吗?

客户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不需支付手续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七、有关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中保证金的说明

客户与我行叙做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前,须缴纳占交易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交易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保证金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交易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含)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保证金可以按同期限小额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我行对于客户需缴存的保证金币种没有特殊要求,客户即可以按涉及掉期交易的两个币种缴存保证金,也可以使用其他币种。

在交割之前,因市场变动导致交易的浮动亏损达到客户存入保证金的一定比例时,我行有权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

若客户未能按我行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且因市场变动导致交易的浮动亏损达到客户存入保证金的相当比例时,我行有权予以强制平仓。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客户来说保证金比例并非越低越好。

如果保证金比例较低或市场波动较为剧烈,客户为避免强制平仓,就不得不频繁地追加保证金,甚至有可能出现由于来不及追加保证金而导致强制平仓的现象。

因此,客户应在我行规定范围内合理确定保证金比例,而非一味追求较低的保证金比例。

八、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手续

1.申请在我行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客户,首先应与我行签订《人民币外汇交易总协议书》。

2.客户申请在我行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须逐笔填写《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委托书》。

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中两笔交易的交易金额及期限均应符合实际收付汇需要。

3.收到客户委托后,我行按照不同交易期限向客户收取占交易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落实其他担保措施后即可进行交易。

交易成交后,我行向客户出具《人民币外汇交易证实书》。

九、如何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的交割?

对于已经成交的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我行在交割日根据外汇管理局关于结汇、售汇及收付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与客户办理交割。

由于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设定远期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

若客户不能按时提供全部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则不能办理交割。

十、如何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的提前交割?

客户因贸易等复杂性需调整交割时间,可向我行申请进行提前交割(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我行)。

提前交割包括全额或部分提前交割。

客户提前交割时,须先按我行当时对客户结售汇买卖价将原交易中的提前交割部分进行平仓处理。

平仓时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待客户全额履约后付给客户。

平仓处理完成后,我行即可为客户叙做新的交易并完成提前交割处理。

十一、如何办理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的展期?

客户在合约到期日不能提供有效凭证或因贸易的复杂性无法按时交割的,在交割日或宽限期到期日当日上午10:

00前可向我行申请展期。

我行接受客户展期申请后,客户须按我行当时对客户结售汇买卖价将原有交易平仓,然后与我行叙做展期交易。

原协议价格与平仓价格之间的汇率差,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进行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客户履约时付给客户。

十二、有关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违约的说明

客户发生但不限于如下情形之一时,构成客户违约:

1.不能在交割日按与我行约定的金额办理资金交割且未叙做展期交易;

2.不能在交割日前(含交割日)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有效商业单据;

3.未能按照我行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

4.客户发生合并或转让资产等行为,而存续方或受让方拒绝继受或承担客户在原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5.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事项。

因客户违约导致我行亏损的,亏损由客户承担,我行有权直接从客户的保证金账户或其他账户中扣划抵补;如盈利,盈利归我行所有。

十三、在客户展期或违约时都会进行平仓处理,为什么银行对因此产生盈利的处理方式不同?

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规定,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必须具备真实交易背景。

因此,只有在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到期完成、且客户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后,我行方可为客户办理资金交割。

在为客户办理展期时,尽管由于平仓处理有可能产生盈利,但由于此时原交易尚未到期结束,因此由平仓处理产生的盈利只能暂时存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计息,待原交易到期客户履约时付给客户。

若客户违约,根据总协议书中有关违约处理的规定,由平仓处理产生的盈利归我行所有。

中国工商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宣传问答

一、什么是远期结售汇?

远期结售汇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二、什么是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什么是择期交易?

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是指,客户在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约定,在未来某一确定工作日办理资金交割。

择期交易是指客户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段时间内,客户有权要求银行在任一工作日(应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银行)为其办理资金交割。

三、叙做远期结售汇交易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等,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均可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2.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远期结售汇业务实行实需原则。

客户的下列外汇收支可向我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1)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支可向我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2)下列范围的资本与金融项目外汇收支可向我行申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A.偿还银行自营外汇贷款;

B.偿还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借款;

C.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收支;

D.经外汇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收入;

E.经外汇局登记的境内机构境外上市的外汇收入;

F.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外汇收支。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和期限

我行可以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币种不仅包括美元、港币、欧元、日圆等主要货币,还包括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等近十种可自由兑换货币。

齐全的币种在满足客户多方位需求的同时,也节省了客户叙做套汇交易的成本。

远期结售汇交易可以是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也可以是择期交易。

对于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我行除向客户提供7天、20天、1个月至12个月共14个标准期限以供选择之外,客户任意期限的交易均可向我行询价。

择期交易期限由择期交易的起始日和终止日决定。

此外,客户因合理原因无法按期交割时,除在合约到期时可向我行申请展期外,还可以向我行申请进行提前交割、到期前展期等特殊交割处理。

灵活的交易期限为客户应对实际贸易的复杂性提供了最大限度的便利。

五、我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怎样定价的?

我行远期汇率的计算采用国际市场远期外汇交易通用的方法,远期汇率取决于即期汇率、外币与人民币的利率以及交易期限的长短,高息货币远期贴水,低息货币远期升水。

六、哪些客户适合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由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事先约定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的汇率,所以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将会发生收汇或付汇业务的客户来说,可以起到防范汇率风险,进行货币保值的作用。

例:

某企业今天预计在六个月后将收到出口货款100万美元,此时即期汇率为1USD=8.12CNY。

若六个月后由于人民币升值,即期汇率变为1USD=8.08CNY,则该企业100万美元的出口收汇只能换回808万人民币。

如果该企业在今天叙作远期结汇交易,且我行六个月远期结汇汇率为1USD=8.10CNY,则无论美元汇率怎样变化,该企业在六个月后都能够按照此汇率将100万美元的出口收汇兑换为810万人民币。

由上可见,通过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客户可在涉及外汇资金的投资、融资以及国际结算等经营活动中锁定换汇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

七、客户与我行叙做远期结售汇交易时,需要支付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吗?

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不需支付手续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八、有关远期结售汇交易中保证金的说明

客户与我行叙做远期结售汇交易前,须缴纳占交易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措施。

交易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保证金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交易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含)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保证金可以按同期限小额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我行对于客户需缴存的保证金币种没有特殊要求,客户即可以按涉及远期结售汇交易的两个币种缴存保证金,也可以使用其他币种。

在交割之前,因市场变动导致交易的浮动亏损达到客户存入保证金的50%时,我行有权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

若客户未能按我行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且因市场变动导致交易的浮动亏损达到客户存入保证金的相当比例时,我行有权予以强制平仓。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客户来说保证金比例并非越低越好。

如果保证金比例较低或市场波动较为剧烈,客户为避免强制平仓,就不得不频繁地追加保证金,甚至有可能出现由于来不及追加保证金而导致强制平仓的现象。

因此,客户应在我行规定范围内合理确定保证金比例,而非一味追求较低的保证金比例。

九、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手续

1.申请在我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客户,首先应与我行签订《人民币外汇交易总协议书》。

对于已与我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总协议书》的客户,原协议书继续有效,但在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发生前,需重新签署《人民币外汇交易总协议书》,同时原协议书作废。

2.客户申请在我行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须逐笔填写《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委托书》。

客户委托的远期结售汇金额不得超过预计收付汇金额,交易期限也应符合实际收付汇期限。

3.收到客户委托后,我行按照不同交易期限向客户收取占交易金额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或落实其他担保措施后即可进行交易。

交易成交后,我行向客户出具《人民币外汇交易证实书》。

十、如何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的交割

对于已经成交的远期结售汇交易,我行在交割日根据外汇管理局关于结汇、售汇及收付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客户提交的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与客户办理交割。

由于贸易的复杂性及其他原因可能导致交割日期的不确定性,对于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设定交割日后3个工作日为办理交割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办理的交割视同履约交割。

对于择期交易,则在择期期限的起始日和终止日之间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均可交割。

择期交易没有宽限期。

若客户不能按时提供全部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则不能办理交割。

十一、如何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提前交割

客户因贸易等复杂性需调整交割时间,可向我行申请进行提前交割(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我行)。

提前交割包括全额或部分提前交割。

客户提前交割时,须先按我行当时对客户结售汇买卖价将原交易中的提前交割部分进行平仓处理。

平仓时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保证金账户中,待客户全额履约后付给客户。

平仓处理完成后,我行即可为客户叙做新的交易并完成提前交割处理。

十二、关于远期结售汇交易分批交割的说明

对于择期交易,在约定期限内客户可以申请分批交割。

择期到期时,如果仍有未交割部分,客户可以对未交割部分申请展期,如未申请展期或到期仍无法交割的,未交割部分按照违约处理;固定交割日的远期结售汇可在交割宽限期内分批交割。

十三、如何办理远期结售汇交易的展期

客户在合约到期日不能提供有效凭证或因贸易的复杂性无法按时交割的,在交割日或宽限期到期日当日上午10:

00前可向我行申请展期。

我行接受客户展期申请后,客户须按我行当时对客户结售汇买卖价将原有交易平仓,然后与我行叙做展期交易。

原协议价格与平仓价格之间的汇率差,若亏损,由客户全部补足方可进行展期;若盈利,则先存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待展期交易到期客户履约时付给客户。

十四、有关远期结售汇交易违约的说明

客户发生但不限于如下情形之一时,构成客户违约:

1.不能在交割日按与我行约定的金额办理资金交割且未叙做展期交易;

2.不能在交割日前(含交割日)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有效商业单据;

3.未能按照我行要求及时追加保证金;

4.客户发生合并或转让资产等行为,而存续方或受让方拒绝继受或承担客户在原协议书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5.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事项。

因客户违约导致我行亏损的,亏损由客户承担,我行有权直接从客户的保证金账户或其他账户中扣划抵补;如盈利,盈利归我行所有。

十五、在客户展期或违约时都会进行平仓处理,为什么银行对因此产生盈利的处理方式不同?

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规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必须具备真实交易背景。

因此,只有在远期结售汇业务到期完成、且客户提交全部有效凭证及/或商业单据后,我行方可为客户办理资金交割。

在为客户办理展期时,尽管由于平仓处理有可能产生盈利,但由于此时原交易尚未到期结束,因此由平仓处理产生的盈利只能暂时存入客户保证金账户并按规定计息,待原交易到期客户履约时付给客户。

若客户违约,根据总协议书中有关违约处理的规定,由平仓处理产生的盈利归我行所有。

 

外企处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