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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新.docx

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新

中交四公局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通远试验段A2标项目经理部

(K91+800~K96+647.2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项目负责人:

中交四公局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通远试验段A2标项目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日

第一章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提高项目部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保障员工、公众安全,维护企业安全和稳定。

第二条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的特点,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交四公局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通远试验段A2标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界定:

1多人伤亡事故以上的安全事故;

2集体急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和其他中毒、传染病;

3承建的建筑物主体结构垮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4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

第四条应急预案体系

本项目部应急预案体系由项目经理部统一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及各自的实际情况分级编写,实现上下接口对应顺畅,有效实用。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组成。

(1)综合应急预案:

从总体上阐述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针对项目部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类别而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项目部专项应急预案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项目部总体情况进行编制,经项目部安全领导生产小组批准后颁布执行。

并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五条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企业的财产损失的原则,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节危险性分析

第六条项目部的概况

我项目部承建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通远试验段A2标,管段里程为:

K91+800~K96+647.21,共4.865公里,管段内有桥梁1座,涵洞15座,路基约3公里,隧道一座及附属工程(人字形骨架护坡、锚杆框架梁、挡土墙)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由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机构组成,项目经理部担负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第七条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项目部根据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辩识指南》,已针对施工生产的实际进行了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明确了项目部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和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按照危险源辨识和重大危险源评价的方法,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得出: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触电伤害、火灾、爆炸事故、坍塌事故、中毒事故是本项目部主要风险。

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监测、登记、建档等管理工作,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三节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应急组织体系

见“图1”

项目经理部应急总指挥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部应急副总指挥

项目主管副经理

事故抢险组

后勤保障组

通信联络组

伤员救护组

警戒保卫组

外部支援

医院

公安

消防

海事

其它

事故现场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图1:

应急组织体系

第九条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项目部设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项目部应急总指挥)为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部应急副总指挥)为项目部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由项目安质部、工程部、物资装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作业队等有关人员组成。

应急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设置24小时值班应急电话。

1、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晏保军

副组长:

张传斌、董合林

组员:

鱼龙、童飞、魏海丰、王春霞、郭光华、古峰、刘洪涛、仲跻超、谭杰、周波、何迎春、胡成、杨宏伟、李艳青、程普伟、李晓东、杨子龙、束松、齐建龙

2、项目部应急救援抢险小组

组长:

魏海丰

副组长:

鱼龙

成员:

仲跻超、谭杰、周波

3、事故抢险抢修组

组长:

董合林

成员:

刘洪涛、刘晓东、杨宏伟

4、业余消防组

组长:

郭光华

成员:

李艳青、程普伟

5、医疗救护组

组长:

王春霞

成员:

杨子龙、何迎春

6、协调组

组长:

张传斌

组员:

胡成、童飞

7、后勤保障组

组长:

古峰

组员:

郭光华、李艳青

8、通讯联络组

组长:

王春霞

组员:

刘晓东、谭杰

9、警戒保卫组

组长:

束松

组员:

齐建龙、周波

10、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

张传斌

组员:

魏海丰、古峰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在建工程的特点及安全事故的控制点,制定项目部的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监督、检查项目部的安全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全面负责指挥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机构指导、协调和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二、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项目应急总指挥)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副经理担任副组长(项目应急副总指挥),成员由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设置值班室及24小时值班应急电话。

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公司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在接到事故现场人员的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组织应急队伍迅速到达事故发生现场,指挥现场应急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项目经理部的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担负伤员救护组、事故抢险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警戒保卫组、事故善后处理组等小组的责任。

三、项目部应急总指挥:

(一)指挥本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协助公司总指挥指挥本公司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督促本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总指挥不在或授权时,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

(五)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紧急事件级别,这些分析应根据相关危险类型、它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进行;

(六)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七)对外联络;

(八)直接监督应急人员的行动;

(九)保证场内外人员安全;

(十)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行动;

(十一)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四、项目经理部应急副总指挥

(一)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二)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和建议;

(三)进行现场事故评估;

(四)控制紧急情况;

(五)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五、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一)组织建立项目经理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操作指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协助应急总指挥工作;

(三)督促、监督本项目部应急救援工作;

(四)提出应急操作建议;

(五)组织应急救援后的总结与评价,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六、医疗救护组

(一)现场抢救伤员;

(二)护送、运送伤员前往医院。

七、事故抢险组

(一)抢救现场物资;

(二)组建现场消防队;

(三)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八、后勤保障组

(一)检查、监督、落实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二)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事故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四)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五)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六)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七)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九、通讯联络组

负责应急救援的联络工作,确定联络体系,应急响应时需要建立联络的机构和人员如下:

(一)应急人员之间;

(二)事故指挥者与应急人员之间;

(三)应急救援系统各机构之间;

(四)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

(五)应急指挥机构与伤员家庭之间;

(六)应急指挥机构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之间;

(七)应急指挥机构与新闻媒体之间;

(八)应急指挥机构与认为必要的有关人员和部门之间。

十、警戒保卫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与警戒,其任务和作用是:

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需要时组织人员的疏散。

十一、事故善后处理组

负责与总指挥保持及时地信息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十二、业余消防组

负责现场的火灾扑救,配合专业消防队施救。

第四节预防与预警

项目经理部各部门应从制度建立、技术实现、业务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施工、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预防和预警机制。

加强对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十条危险源监控

根据局、公司、项目部关于《环境因素识别和控制》《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环境、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有:

1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环境、安全事故(塌方、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爆破伤害、交通事故、中毒、疾病等);

2设备的安全控制装置失灵和损坏;

3特殊气候影响引起的突发紧急事件(暴雨、洪水等);

4火灾爆炸事故及油品泄漏污染;

5瓦斯突出和易燃易爆气体泄漏;

6毒物泄露和事故性溢出;

7传染病、职业病危害。

第十一条预警行动

针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环境、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完善预测预警监测系统和信息传递通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建立下列预测与预警系统:

1施工中安全事故(塌方、触电、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爆破伤害、交通事故等)预测与预警系统;

2火灾预测与预警系统;

3爆炸预测与预警系统;

4暴雨、洪水预测与预警系统;

5隧道坍塌预测与预警系统;

6地震预测与预警系统;

7油品泄漏预测与预警系统;

8中毒预测与预警系统;

9传染病、职业病预测与预警系统。

第十二条信息报告与处置

地方建设、安监、公安等政府部门

中交四公局安全部

局总指挥/副指挥

见“图2”

 

事故

现场

公司总指挥

现场总指挥

现场副总指挥

现场负责人

发现人员

外部报告

医院120

公安110

消防119

报告内容:

事故类别、严重程度、单位地址等

安全部门

公司副指挥

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

 

图例

事故报告流程

应急响应流程

图2:

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程序图

一、项目经理部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0792--。

二、事故信息报告处置程序

(一)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项目负责人;

(二)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报告施工所在地建设部门、安监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同时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五节应急响应

项目部在制定和识别应急响应方案时,主要考虑因素有:

1项目部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辨识控制的结果;

2江西省以及国家和上级机构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情况;

3周边重大危险源可能带来的影响;

4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

5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应急响应准备情况;

6本单位以往事故、事件处理的经验及做法或类似企业以往事故、事件处理经验及做法。

第十三条响应分级

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死亡及以上事故的应急救援由公司上报局负责组织处理)。

第十四条响应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三、重大死亡及以上事故发生后项目部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由局安全管理部门率领有关人员于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第十五条应急结束

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或者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救援行动即告终止。

第六节信息发布

第十六条信息发布原则

事故信息按照事故响应分级和响应程序,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等通报事故信息。

其他方面的信息发布、传递按照“图2事故报告与应急响应程序图”执行。

第七节后期处置

第十七条后期处置原则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按照应急救援行动总指挥的部署,积极妥善地做好善后赔偿工作,并以“四不放过”为原则,努力消除事故带来的各方面影响。

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组织应做出详细总结分析,并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修订。

第八节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通信与信息保障

项目部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方法与程序,对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负责本项目部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定期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送有关信息。

项目经理部必须保证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备、工具。

应急救援机构人员以及当地医院、救援机构、有关政府部门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应予以公示。

各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通信部门协商,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通信保障体系,确保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通信畅通。

第十九条应急队伍及医疗卫生保障

项目经理部应配备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抢险队队员一般年龄在20至35岁之间,身体健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安全意识。

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签定协议,建立应急救援医疗卫生保障体系,配备常用的应急救援药品及救援器材等。

第二十条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所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保障由公司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财务、物设管理等部门共同负责落实。

项目部(每年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对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并建立应急救援设施清单。

第二十一条经费保障

项目部财务部门全面负责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财力,根据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应急所需财力储备进行统一规划。

监督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的财力储备。

第二十二条应急人员安全

应急响应人员自身的安全是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应予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应急功能中应明确保护应急人员安全所做的准备和规定:

1应急队伍或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程序,包括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有关培训确认等;

2根据事故的性质,确定个体防护等级,合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在收集到事故现场更多的信息后,应重新评估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以确保选配和使用的是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

3应急人员的消毒设施及程序;

4对应急人员有关保证自身安全的培训安排,包括各种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措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

第九节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三条培训

一、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二、项目经理部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危险源辨识;

—事故报警;

—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第二十四条演练

一、项目经理部根据重大危险源情况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二、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进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

三、各类演习均应制定演习计划、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价,每次演练都要做好记录;

四、根据演练的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

第十节奖惩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对所属架子队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架子队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十五条奖惩办法

对在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项目部主管部门提出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表彰和奖励。

因参加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牺牲的人员,其医疗、抚恤待遇按照国家有关因公受伤、致残或牺牲的规定办理。

凡在安全事故或突发紧急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未做好准备工作和事故发生时,隐瞒事实真相,谎报实情,导致指挥救援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以及救援行动中借故逃避,临阵脱逃或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应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项目部属各协作队伍凡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局和公司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并处1-3万元的经济处罚。

第十一节附则

第二十六条术语和定义

一、生产安全事故是指本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

二、重伤事故:

指劳动者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三、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的事故;

四、重大死亡事故:

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第二十七条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备部门:

公司安全管理部。

第二十八条维护和更新

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行业、上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生产对象、设备、设备的发展变化适时地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根据演练的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预案进行修订。

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对本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修订。

第二十九条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项目部安质部负部责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颁布之日起执行。

项目经理部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要求,依据本预案和本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并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专项应急预案

项目部针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触电伤害、火灾和爆炸事故、坍塌事故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节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第三十一条类型和程度分析

根据危险源辨识和评价结果,本项目部在湘桂铁路扩改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引发的事故主要包括: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伤害、触电伤害、火灾和爆炸事故、坍塌事故、中毒事故。

上述事故在各个季节均有可能发生,均会造成死亡,甚至是重大死亡事故。

第二节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第三十二条应急处置原则

各类事故应急处置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首先采取应急措施,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划出隔离带和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事故现场指挥部和技术专家组应根据规程和现场情况提供技术支持,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第三节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十三条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各类事故专项应急组织均同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经理部应针对项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不同事故类别建立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组织。

特别是技术组和抢险人员等要符合不同事故类别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指挥机构及职责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各类事故指挥机构及职责予以明确,各类事故指挥机构及职责随预案报公司安全管理处备案。

第四节预防与预警

第三十五条危险源监控

一、高处坠落事故危险源监控

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周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必须加强监控管理。

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操作时,必须使用安全防护的用具。

同时,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重点要做好如下监控:

(一)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恐怕发生坠落事故等特定危险施工的同时,在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二)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和定期体检;

(三)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四)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事故;

(五)不得攀爬脚手架;

(六)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七)建筑物临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目)的安全网;

(八)边长大于250mm的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泥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挂安全平网;

(九)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

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十)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二、物体打击伤害危险源监控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中五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

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重点要做好如下监控:

(一)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戴好安全帽。

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二)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三)临时设施的盖顶不得使用石棉瓦作盖顶;

(四)边长小于或等于250mm的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封闭,用砂浆固定;

(五)作业过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物料传递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所有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放在临边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碍通行;

(六)高空安装起重设备或垂直运输机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伤人;

(七)吊运一切物料都必须由持有司索工上岗证人员进行指挥,散料应用吊篮装置好后才能起吊;

(八)拆除或拆卸作业要在设置警戒区域、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九)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和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放或向下丢弃。

三、触电伤害危险源监控

触电事故和其它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

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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