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2619479 上传时间:2022-11-03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

《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印刷复印五项制度.doc

曙光电脑服务部承印验证制度

一、打字复印经营者接受委托复印各种复印品时,应当依照《复印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验证委印单位及委印人的证明文件,并收存相应的复印件备查。

二、接受委托复印图书、期刊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复印委托书》原件。

三、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报纸的,必须验证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并收存《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的,还必须验证并收存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四、出版单位委托复印出版物的排版、制版、复印(包括重印、加印)、装订各工序不在同一复印企业的,必须分别向各接受委托复印企业开具《图书、期刊复印委托书》。

五、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六、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境外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有关著作权的合法证明文件;复印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

七、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注册商标标识的,必须验证《商标注册证》或者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接受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复印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必须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复印品的,必须验证委托复印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接受广告经营者的委托复印广告宣传品的,还必须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八、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境外包装装潢复印品和其他复印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托方的委托复印证明,并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印;复印的包装装潢复印品和其他复印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地内销售。

九、公安部门指定的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的,必须验证并收存委印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公安部门核发的准印证明。

复印企业接受委托复印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票证,复印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的,必须验证委印单位的委托复印证明及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收存委托复印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十、打字复印经营者应当妥善留存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前款所称证明文件包括复印委托书或者委托复印证明原件、准印证原件、《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原件、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广告经营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曙光电脑服务部承印登记制度

一、打字复印经营者应当按承印复印品的种类在《出版物复印登记簿》、《包装装潢复印品复印登记簿》、《其他复印品复印登记簿》、《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业务登记簿》、《复印、打印业务登记簿》(以下统称为《复印登记簿》)上登记委托复印单位及委印人的名称、住址,经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委托复印的复印品的名称、数量、印件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及交货日期、收货人等。

《复印登记簿》一式三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市)级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统一印制。

二、打字复印经营者应当在每月月底将《复印登记簿》登记的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曙光电脑服务部复印品保管制度

一、打字复印经营者对承印印件的原稿(或电子文档)、校样、复印、底片、半成品、成品及复印品的样本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

复印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复印之日起2年内,保存一份接受委托复印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二、复印企业复印布告、通告、重大活动工作证、通行证、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复印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中使用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复印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收、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不得擅自留存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复印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三、打字复印经营者在执行复印品保管制度时,应当明确保管责任,健全保管制度,严格保管交接手续,做到数字准确,有据可查。

曙光电脑服务部复印品交付制度

一、打字复印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复印委托书或者委托复印证明规定的印数复印,不得擅自加印。

打字复印经营者每完成一种复印品的打字复印务后,应当认真清点复印品数量,登记台账,并根据合同的规定将复印成品、原稿(或电子文档)、底片、印板、校样等全部交付委托复印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二、打字复印经营者应当建立复印品承印档案,每完成一种复印品的打字复印务后,应当将复印合同、承印验证的各种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发排单、付印单、样书、样本、样张等相关的资料一并归档留存。

曙光电脑服务部复印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

一、打字复印经营者对复印活动中产生的残次品,应当按实际数量登记造册,对不能修复并履行交付的,应当予以销毁,并登记销毁印件名称、数量、时间、责任人等。

其中,属于国家秘密载体或者特种复印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销毁。

二、打字复印经营者使用电子方法排版印制或者打印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办理。

曙光电脑服务部管理制度

一、打字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各类文件、材料的校对及打印工作,对经手的文件要注意保密。

二、打字员在印制文件时,应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确恰当地使用公文的格式文件,明确行文规则、行文关系,各种文种之间不能混淆使用,不得随意设定文件字体、字号,制做版记要规范

三、打字员要及时维修和保养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确保正常使用。

四、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操作程序,逐步提高业务技能,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五、打印、复印材料后要及时签字。

六、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在微机室吸烟、打闹、高声喧哗,非工作人员不得动用微机设备。

如随意动用打印设备,造成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七、严禁将本场各类文件、资料泄露给他人。

八、复印在社会上流通使用的票证,复印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中使用的有价或者无价票证,复印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收、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房屋权属证书等专用证件,不得擅自留存样本、样张;确因业务参考需要保留样本、样张的,应当征得委托复印单位同意,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营销活动策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