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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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印发《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钟山区住建局、钟山区城管局、水城县住建局、水城县综合执法局、钟山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美化城市环境,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循环经济城市、全国生态宜居城市的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六盘水市双创双建办市创建专议[2012]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我局制定了《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此《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一览表(市直管项目)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六盘水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循环经济城市、全国生态宜居城市的总体安排、部署和市住建字[2011]1号文件《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城区强力开展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市区结合,长效管理”的原则,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以让城市更文明,让群众更满意为目标,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为切入点,以解决居民反映强烈、媒体经常曝光的渣土运输污染问题为突破口,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集中整治、综合治理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渣土营运秩序,切实解决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抛撒滴漏、乱堆乱倒、超载超速等违章违规行为,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更加有序、整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进一步规范建筑工地和渣土运输管理,遏制渣土运输导致的环境污染,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纳入建设工程文明施工专项治理工作,统一协调,统一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时间,强力推进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成立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地及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积极推进我局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其他科室及下属单位要依据职能,明确具体承办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及工作方案的部署,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

李维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姜永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启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雄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

陈玉琢(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

王建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

曾钟(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孙勇(市城建执法支队负责人)

李景黎(市城建执法支队负责人)

周松(市建筑劳保统筹和技能鉴定管理站负责人)

邓安宁(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建筑市场监管科,陈玉琢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局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信息交流和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和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站负责日常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建执法支队具体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市建筑劳保统筹和技能鉴定管理站负责建筑工地施工企业现场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工作;城市建设管理科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和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按照属地报建、审批、管理的项目由各地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的文明施工管理。

三、整治范围

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工地。

四、整治内容及标准

1、建筑工地管理:

按照属地报建、审批、管理的项目要由各地住建局对建筑工地要重新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我局直管的项目由市城建执法支队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在工地醒目位置进行立牌公示。

各建筑工地按要求设置1.8米以上实体围墙进行作业,围墙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外墙设置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及加强工地安全管理等相关标语。

出场路口按要求进行硬化,施工场地内材料堆放整齐,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的现象,按要求设置车辆清洗平台和沉淀设施。

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施工噪声扰民,杜绝扬尘污染现象。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场容场貌整洁,达到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

工地的地面,有条件的可做混凝土地面,难以实施的也应采用其他硬化地面措施,使现场地面平整坚实;容易积水的地方,必须摊铺水泥地面;施工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现象;待建的场地,建设单位应临时绿化,采取措施保持场地的整洁与卫生。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禁止在施工现场露天熔化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应当进行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排水设施;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音扰民;夜间施工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垃圾处理的管理程序:

各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应砌池堆放,随完工随清理,及时清运;对生活垃圾要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集中运送,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凡运输散体、流体材料、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应有覆盖、密闭等措施,避免撒漏、飞扬,污染市容。

  对暴露的土壤和不能及时清运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应采用覆盖、洒水等措施,防止影响市容环境;拆迁完的建设场地应平整,禁止存放建筑垃圾。

2、准运制度管理:

对需处置、运输建筑渣土的建筑工地和施工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达到条件后方能到市县(区)城管部门办理《渣土准运证》及到交警部门办理《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

未按相关要求取得准运证的,一律不得偷倒、乱倒建筑渣土。

3、运输车辆管理:

按照《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实行密闭运输,联合有关部门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撒漏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

五、整治步骤

(一)摸底调查和宣传准备阶段(2012年2月7日—2月27日)

1、开展建筑工地摸底调查,积极做好前期工作。

(1)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城建执法支队、钟山区住建局、钟山区城管局、水城县住建局、水城县综合执法局、钟山经济开发区住建局配合,对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登记、建档。

根据普查的情况,对不符合文明施工及建筑垃圾管理有关规定、需整治的建筑工地,逐一提出整改意见。

(2)由市城建执法支队,对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出场口道路硬化、车辆清洗平台及设施、工地监控设施、运输建筑渣土车辆机械改装密闭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对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市县(区)城管部门不予办理渣土处置及运输手续。

2、加强舆论宣传和曝光力度。

通过新闻媒体、电视、报刊、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制宣传和曝光力度,广泛发动市民和所有建筑工地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以维护城市环境为己任,树立集中整治建筑渣土运输车辆、不断美化城市环境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2年2月27日—3月27日)

1、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渣土运输工作。

(1)加大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由市城建执法支队负责,对未按规定要求设置实体围墙、冲洗平台以及场地管理不规范、扬尘污染的建筑工地,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杜绝不文明施工的现象。

(2)由市城建执法支队指派专人对市中心城区建筑工地进行日常监管,对所有在建工地实行不间断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各县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管理,杜绝不文明施工及未实行密闭运输、渣土运输撒漏等现象。

3、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杜绝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

(1)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建执法支队、钟山区住建局、钟山区城管局、水城县住建局、水城县综合执法局、钟山经济开发区住建局、交警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城区主要出入口道路、建筑工地做到全天候巡查、设卡守点,严厉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超高、超载、未实行机械密闭改装、撒漏污染路面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行为。

(2)钟山区、水城县城管部门及钟山经济开发区组建环卫应急队伍,加强城区道路巡查力度,发现渣土撒漏污染路面的现象,及时安排力量完成清扫工作,并加强保洁力度,确保路面干净、整洁。

4、加强倒土场的日常管理。

钟山区、水城县城管部门加强对已审批倒土场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入场。

加强倒土记录,认真查验《渣土准运证》,实行凭证入场制度。

逐步取缔非法倒土场,杜绝偷倒、乱倒现象。

5、实行举报制度。

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社会公布“08588695127”举报电话,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对车辆撒漏渣土、污染路面以及管理人员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督、举报。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2012年4月1日以后)

集中整治行动后,应采取定期整治、自查、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做好查缺补漏,严防回潮。

制定并落实城区建筑工地纪渣土运输管理专项整治的长效管理措施,明确相关的管理责任。

(四)检查、验收阶段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市住建字[2011]1号文件《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或未达到整治效果的企业,影响城市环境卫生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和导致城市环境卫生的企业将记入六盘水市建筑和房地产业信用信息不良记录。

二〇一二年一月五日

市中心城区在建项目一览表(市直管项目)

序号

监督登记号

办理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图审查机构

检测机构

施工许可证号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工程类别

工程规模

层数

结构形式

造价(万元)

1

201101

2011.1.12

六盘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室外工程

市五中旁

市特殊学校

 

市规划设计院

贵州淇林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六盘水诚信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

 

5202012010070981701(2010)57

2010.10.20

2011.1.10

合建

 

 

 

208.5

2

201102

2011.3.2

麒云苑经济适用房10#楼

大丫口

水城汽车运输公司

市规划设计院

市规划设计院

水城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贵州化兴监理公司

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

市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0.8.20

2011.3.20

合建

6330.00

6+1

砖混

 

3

201103

2011.3.29

世纪嘉和8#嘉祥27车库

凤凰山

贵业房开公司

市规划设计院

市规划设计院

泸州永泰建司

中天监理公司

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

市兴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0.12.15

2011.12.15

 

604.00

3.00

 

30.0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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