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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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制度
瓦斯管理、检查、填报及审批制度
加强我矿的瓦斯管理,杜绝瓦斯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通风管理
1、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通风,严格按计划配足生产区域和各工作点的所需风量。
2、按期测定和随时观查各工作点的风速风量,保证及时调配、配风合理。
3、加强通风设施的建造、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所建设施保质、管用和经常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4、局扇要保持正常运转,并设专人看管风机,不得因无故停运,造成瓦斯积聚。
5、采区通风分开,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闭锁。
6、凡需停电停风的地点,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机电、安瓦员、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按计划日、时停电,做到有计划、有安全措施。
7、局部通风的风筒吊挂质量按标准实施,保证掘进工作面的风量、风速与工作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8、各施工单位及安全瓦检员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定》,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井长和安全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和给予处罚。
二、加强瓦斯检查及排放工作
1、瓦检员必须认真执行区域巡回和专职定点的瓦斯检查制,请示汇报制定和井下并接班制,认真做到“三对口”、“三签字”,保证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作业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
2、采掘工作面的放炮员入井前必须领取便携瓦斯检查报警仪,认真做到“一炮三检”,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必须停止放炮。
3、加强瓦斯检测和瓦斯监控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装备使用监测仪坚持先重点后一般争取全面使用的原则,逐步实现系统管理。
4、凡需排放瓦斯及其它害气体的地点,要有由技术人员编制的专门措施,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和措施实施。
三、加强岩巷揭穿煤层管理
1、由技术负责人在全岩巷接近煤层10米前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瓦检员、爆材供应(炸药库)发出揭煤通知。
2、安全瓦检员接通知后,要加强该掘进头的瓦斯检查,必须时要派出专职瓦检员。
3、加强揭煤前后10米范围内的使用炸药类别的审批、发放管理。
4、瓦斯监控探头必须距回风巷口5-10米的顶板处安装使用。
四、加强盲巷管理
1、对临时停风的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标。
恢复通风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停风区内瓦斯后,根据瓦斯情况采取送风或排放的措施。
2、对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给予封闭。
3、对掘进头所需设车场、绞车房的独头必须用风筒发三通保证正常通风。
4、需重新启用的盲巷必须由矿瓦斯管理小组启开密闭和瓦斯检查,并根据盲巷内的瓦斯情况由安全瓦检员采取直接恢复通风或瓦斯排放工作。
五、瓦斯检查、填报及审批要求
1、每班在井下各作业地点检查的瓦斯浓度,必须及时告知现场作业人员,并让班组长签名认可。
2、瓦检员对每次检测的浓度,必须填写到瓦斯牌板、手册和报表上,必须做好瓦斯“三对对口”工作。
3、必须按规定的检测次数如实做好井下各检测地点的瓦斯渡度,严禁有漏检、假检或空班现象。
4、瓦斯员每个班对井下检测的瓦斯深度,必须在当班下班后及时送矿长和矿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六、正常使用瓦斯监控系统。
1、监控员经常维护好监控系统线路及探头,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定期调校井下各种监控探头,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3、对监控系统必须保持24小时正常值班,发现井下瓦斯超限等其它问题时,必须及时汇报或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井下“一炮三检”制度
一、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放炮后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
二、放炮前,必须实行“三人联锁放炮”制。
三、放炮后,检查人员必须在15分钟后才能进入爆破地点检查爆破情况。
四、瓦检员首先进入爆破地点附近检查情瓦斯情况并理顺风带,加强放炮地点的检查。
五、待瓦检检查瓦斯后,确认瓦斯正常,爆破工、班组长方可进入爆地点检查。
六、班组长进入爆破地点,首先检查放炮对支架冲击情况,如有松动,冲倒支架情况及时由向里重新支护,并实行敲帮问顶。
七、放炮过程中,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成短路,待15分钟后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八、处理拒炸、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九、在检查完瓦斯、放炮情况确认无危险后,班组长才可通知班组人员进入工作面处理支架和顶板。
十、当班检查人员及时填报“一炮三检”牌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凡需入井设备必须经机修工、电工进行检查;
2、通过外观检查确定设备的型号与名牌珠标志相符;
3、是否有设备管理编号、入井许可证上盖有试验人员印章;
4、零部件装置功能完整;
5、联销装置功能完整;
6、电缆引入装置处有规定的封堵用金属片;
7、内外接地螺栓符合规定,有标志;
8、对隔爆型电气设备,必须检查隔爆接合面的宽度,表面粗糙是否符合规定,对圆筒式结构还必须查径向间隙是否符合规定;
9、做耐压和整定位的试验;
10、防爆设备安装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维护;
11、入井设备必须具备防爆型、安全火花型产品,缺一不得入井使用。
检漏试验制度
1、对检漏保护的使用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堆积》和我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对检漏保护装置的管理,必须设专人负责,以便检查。
3、为确保检漏装置动作灵敏可靠,专责人员每天至少用试验按钮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做好记录,其试验时间应在每天的八点至八点三十分区间内。
4、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试验方法是:
在最远端的隔爆型磁力起动器中接入试验电阻(380伏用3.5千欧10瓦电阻),试验电阻的一端接在熔断管的螺扣上,另一端接在外壳接地螺钉上,盖上外盖后送电,观察馈电开关是否跳闸,如立即跳闸,说明检漏继电器动作可靠,试验完毕后要拆除试验电阻。
5、检漏继电器每年应上井进行检修一次,除对隔爆外壳修理外,其他项目应按照下井前有关检验的各条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和试验,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对绝缘电阻较低,耐压试验不合格的须进行干燥处理。
主要通风机维护检修制度
一、现有两台主扇,其中一台运行,一台备用,为确保主扇安全运转,每月倒机一次,以进行检修。
二、日常维护注意事项:
1、每班通过油杯向主扇轴承注油一次;
2、每班对电动机炭刷、滑环等至少检查3~5次,观察其工作是否正常和是不发热。
3、每隔10~20分钟检查一次电动机和主扇的轴承温度以及电流电压等读数是否正常,每一小时做一次记录,在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汇报请求处理。
4、随时检查电气设备有无松动和发热现象。
5、每班由司机对电气接地装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接地牢固可靠。
三、每月进行修理性检查内容
1、检查风叶有无弯曲和裂纹,以及它与外壳的间隙。
2、检查轴承情况,并添加润滑油。
3、检查调整联轴节及其螺栓,对不合适的螺栓要进行更换。
4、检查各紧固件(如地脚螺丝等)有无松动。
5、检查机体和机座有无裂纹和漏风。
6、检查和清扫电动机炭刷和滑环,以有其它电气设备。
7、检查油浸转子起动器的油量和触头等。
8、检查风门及风门绞车运行情况是否灵活可靠。
9、检查低压备用电源是不可靠。
四、每运行三个月进行一次小修,其内容。
1、包括全部修理性检查内容
2、清洗或更轴承和润滑油;
3、校正风叶、并把松动的铆钉重新加固;
4、清扫机壳和外部各部件;
5、清扫电控设备;
五、每运行六个月进行一次中修,其内容;
1、包括小修的全部内容;
2、更换部分或全部轴承;
3、测定风量和风压;
4、清扫检查风筒和支撑;
5、消灭各处漏风;
6、检查或更换各部螺丝等;
7、检查和修正电流表、电压表、温度计等仪表。
六、每运行36个月进行一次大修、修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编制。
七、其他:
1、每年雨季前对电动机等电气设备(包括电缆、避雷器等)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
2、每年清扫电动机一次。
钢丝绳检查制度
一、检查钢丝绳是为了确保绞车安全运输。
二、机电工负责全矿井倾斜井巷及立井提升绞车的钢绳检查工作。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四、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钢绳检查记录,作好钢绳的调头与更换预计日期。
、
五、根据检查情况,及时做好钢绳掉头与更换工作。
六、如钢绳因事故需临时检查,绞车工和把钩工必须配合检查处理。
七、所有绞车钩头及钩头15米内的钢绳,除钢绳检查员检查外,每班应由把钩人员检查一次,如发生矿车压绳、钢绳断丝、硬弯等情况,拔钩人员应如实反映给检查人员。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为提高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质量,保证设备安全进行,特制定全制度。
一、设备的使用
1、所有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逐步实行包机制,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方可独立操作。
2、机电设备除配备司机外,还在配有专职的机修护人员负责日期维护检查工作。
3、固定设备在运行中要有运行记录、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司机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司机职责是:
(1)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场地的整洁;
(2)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二、各种设备维修工的职责
1、熟悉设备性能,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与维护。
2、严格执行检修计划,主熟悉检修工艺和技术要求,保证检修质量。
3、对所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维护所需材料配件的领取和保管。
三、设备的检修
1、检修计划的编制
机电工要按具体情况组织编制全矿年、季、月的设备检查计划。
2、检修的分类:
设备的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的大小分为大、中、小修三类,小型移动设备可只分大、小修两类。
小修一对机器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
(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材料;
(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更换部分油和油脂;
(4)调整串动和间隙;
(5)对电机进行清扫和干燥:
固定设备的小修由负责检查工在设备安装地点进行,移动设备可在指定地点进行。
中修一对机器的主要部件解体检修,包括除小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成套部件;
(2)清洗复杂部位的机器零件;
(3)更换部分磨损超限的轴承;
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和额定能力而进行的彻底的解体检修,包括中修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或机件;
(2)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检查主要底座基础架子和外壳。
四、司机的管理
1、大型固定的司机必须由经过训练、身体健康、工作负责并取得安全技术合格的固定工人来担任。
2、司机必须固定,主要设备的司机改做其它工种时,必须经矿领导批准。
3、各种设备的司机、除轮休人员外,还要有一定比例的后备司机,平时可以做维护工作。
4、对不称职的司机,矿领导应负责给以调整。
五、司机及电钳的培训考核
1、司机每年要培训考核一次。
2、考试内容应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堆积制度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由主管部门统一发给合格证。
局扇及风筒管理制度
局扇是掘进工作面的主要通风设施,风筒是供风的主要辅助运输材料,加强局扇通风的技术管理及严格局扇通风管理制度,对矿井安全生产有着重要意义。
一、风筒使用与管理
风筒是运输空气的材料,如管理使用不善,容易漏风,不能保证工作面的有效风量。
风筒漏风主要发生在接头,离局扇越远;风压越小,漏风也就越小。
1、风筒必须购置抗静电,抗燃烧的风筒。
2、提高风筒接头质量,减少接头漏风。
3、长距离巷道局扇通风时,可增加每节风筒的长度,减小接头数目,降低漏风。
4、风筒吊挂要做到平直、位紧、吊稳,做到逢环必须挂缺环必须补,以减少风筒的风阻,提高局扇的供风量。
5、加强对风筒的检查,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二、局扇安装与管理制度
使用与安设局扇时应防止循环风,循环风不仅影响送入工作面空气的质量,更主要的是循环风中瓦斯浓度可达爆炸界限。
1、局扇必须是煤矿专用防爆产品。
2、局扇和启动设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小于10米。
3、局扇的吸风量必须小于矿井的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
4、局扇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经常运转,应加强对局扇的检查。
5、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6、因检修、停电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局扇和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启动局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办法
一、电气设备安装
1、有工作面、新采区、变电所及提升绞车,电气设备安装前,必须进行设备(有供电系统图、有短路电流计算及过流整定值)。
2、安装单位应按设备要求及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施工。
3、安装完毕,由矿机电组、安装单位、使用队(班)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机电工应严格掌握本单位每台变压器,每条电缆负荷,严禁超载运行。
二、电气设备检修
1、检修电气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2、机电工应利用倒班日、节假日、交接班时间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按计划检修,日常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3、电气设备无合格者,不得出库并严禁下井。
三、电气防爆
1、井下供电要切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二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坚持使用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2、井下电气设备应使用防爆型和、安全火花型(包括照明、信号、电话)。
3、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
若井下使用电焊时应事先制定安全措施,报矿批准后方可施工。
4、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和局部通风机必须设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只有当局部队建设通风机运转瓦斯浓度降低至1%以下,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才能通电。
5、对失去防爆性能的电气设备不得在井下继续使用。
6、机电工应严格加强对127伏小型电气设备的管理,煤电钻须装综合保护器,煤电钻停运后应切断电源,放在通电干燥处。
7、电气设备移动、检修、处理故障等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8、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一次耐压试验,不合格者要迅速处理或更换。
9、机电工每月对全矿井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到矿领导。
四、检漏保护
1、井下所有供电的低压电(700伏以下)母线上必须设有自动切断漏电母线的检漏继电器,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2、机电工必须做维护、检修、检查和整定检漏继电器工作,保证正常运行。
、
3、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试验,检测其灵敏可靠性能,每月至少一次进行远方试验。
专职维护人员应根据漏电继电器所运行的电网总长度的变化,随时改变零序电抗器的电感值,使电网的电容电流补偿到最小。
4、运行中的漏电继电器,严禁甩掉不用。
5、机电工每天必须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的情况进行1~2次检查,内容如下:
(1)观察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是否正常,当网路绝缘低于15~20千欧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设法提高网路绝缘,预防跳闸。
(2)安装位置是否平稳可靠,周围是否清洁,有无淋水现象。
(3)局部接地极和辅助接地极安装是否良好。
(4)外观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
6、网路在运行中发生漏电故障时,机电人员应立即寻找和处理,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以前禁止投入运行。
7、当网路发生分散性接地故障时,如在短路时间内无法排除,必须由矿长批准后方能停止检漏继电器运行,进行寻找处理故障,但停运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停运期间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以保证矿井安全。
五、过流保护
1、每条馈出线的电源端均需加装短路保护装置。
2、井下一定使用合格的熔断片短路保护,禁止用熔丝或其它作短路保护。
3、每一个采区应备有准确的供电系统图,图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电缆规格、长度,短路利民流值和各种保护设备的整定值,实际整定值必须与供电图符合。
4、井下过流保护装置整定工作,由机电组负责。
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调整。
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煤炭监察局颁布的有关矿井低井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
六、接地保护
1、安装局部接地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2、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不准兼作他用或切断不用。
七、机电硐室管理与维护
1、机电硐室要设防火门,应完整良好,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2、硐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性材料和其它杂物。
3、硐室内和硐室外5米内要用不燃性支架,保持室内清洁,对有淋水处要设防水设施。
4、硐室内外要畅通,应有专人看守或管理。
5、硐室内设备排列整齐,电缆吊挂整齐。
八、电缆管理办法
1、井下严禁使用铝包电缆,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蕊电缆。
2、煤电钻的电缆一律使用6平方毫米橡套电缆,不得使用橡套软线。
3、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做其它用途。
4、井下闲置电缆必须及时运到地面保存,在用的多余电缆要按规排放,不得乱堆和盘圈存放。
5、电缆娟破损应采用热补或冷补新工艺。
6、新进的橡套电缆,必须有试验合格证,不准把延燃性电缆下井使用。
7、电缆的使用,不得随意截断和剥取芯线,否则严肃追查,照价赔偿。
8、每条电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注明电缆规格、长度、用途。
9、电缆敷设、连接和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矿井瓦斯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
我矿于2008年7月经过对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为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为进一步加强我矿井瓦斯管理,经矿委研究决定,成立瓦斯管理机构。
一、瓦斯管理机构领导小组
组长:
杨云(矿长)
副组长:
钱红福(生产副矿长)、张石柱(安全副矿长)、俞金贵(机电副矿长)、李易(技术副矿长)
成员:
由瓦检员组成,其中有陈新华、刘忠海、刘坤、刘保昌、张小长
二、各级人员职责
(一)矿长职责:
负责审阅每天每班瓦斯报表,必须掌握井下每班的瓦斯浓度情况,对瓦斯浓度超限的地点,全权负责现场亲自指挥排放。
(二)副组长职责:
在各自跟班作业的过程中,必须监督瓦检员对井下各需检查瓦斯的地点进行瓦斯浓度检测,加强风筒、局扇、调节风门等各种通风设施的管理,在瓦斯排放前,负责制度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协助组长并负责指挥排放工作。
(三)每班负责检查井下需检查瓦斯的地点检测,负责做好瓦斯:
“三同时”、“三对口”、“三签字”及“一炮三检”工作。
在瓦斯排放中,具体负责瓦斯排放、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的监测等。
三、瓦斯管理
1、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风、老塘通风,严格按计划配足生产区域和各工作点的所需风量。
2、按期测定和随时观查各工作点的风速风量,保证及时调配、配风合理。
3、加强通风设施的建造、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所建设施保质、管用和经常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4、局扇要保持正常运转,并设专人看管风机,不得因无故停运,造成瓦斯积聚。
5、采区通风分开,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瓦斯闭锁。
6、凡需停电停风的地点,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机电、安瓦员、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按计划日、时停电,做到有计划、有安全措施。
7、局部通风的风筒吊挂质量按标准实施,保证掘进工作面的风量、风速与工作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8、各施工单位及安全瓦检员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通风设施管理制定》,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井长和安全瓦检员有权停止作业和给予处罚。
电雷管的编号制度
一、电雷管(包括领退入库的)在发给放炮员前,必须用电雷管检测仪逐个作全电阻检查。
并将脚线扭结短路,严禁发放电阻不合格的电雷管。
二、井上、下接触爆破材料的人员,应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三、每个放炮员的雷管不得互相转借,不许私藏,本班剩余的炸药、管理应全部退回炸药库。
(一)如果交给下班使用时,则必须在工作地点进行清查,办理交接手续。
并将交接雷管进行编号登记,并告诉炸药仓库管理人员将交接雷管编号登记,待使用雷管人员必须在下班后,到仓管员处签名。
(三)工作地点只准贮存当班的炸药和雷管,并将炸药和雷管分别存放在两个木箱内,贮存箱必须必须上锁。
(四)每次放炮后应将使用的炸药、雷管数量填入三联单内,并经班长签章证明。
四、炸药库要设有库存账目和发放账目,并要有专人记账。
五、放炮员不出示领药证并交付预支单,不能发给炸药和雷管。
六、放炮员领用炸药和雷管,必须使用专用箱子,否则拒付炸药和雷管。
七、放炮员必须事先填好预支单,并经主管人员(跟班领导)签章,按预支单领取炸药。
八、放炮工进入炸药库,要将矿灯、瓦斯报警仪等放在库外。
九、仓库员必须严格将每个班进出库的雷管进行编号登记,严禁漏登或假登。
十、未提及事项严格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三人连锁放炮制是指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检顶板和支架情况,将自已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一、放炮母线与连接线的规定和要求
(一)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县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互接触。
(二)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三)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在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四)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五)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二、爆破前,班长必须指派责任心较强的专人到所有能通往爆破地点的入口站岗,并用红布横拉挂在整个巷道断面设置警戒线,在放炮未解除警戒线时,严禁任何人脱岗或离岗。
三、牌板交接要求
(一)当放炮员把炮眼装好后,并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检顶板和支架情况。
(二)放炮员将自已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经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及煤尘符合要求后,才能将移交放炮牌板。
(三)瓦检员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进行放炮,放炮后由放炮员通知撤出放炮警戒线后,必须将三牌各归原主。
煤层自燃发火措施
一、预防煤层自燃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采掘进技术措施,选择合理的开拓部署及采煤方法。
采区少留煤柱,工作面不留浮煤。
加快回采速度,采空区及封闭、隔绝。
(二)通风技术措施。
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加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
(三)预防性灌浆措施。
将泥浆灌入采空区,残煤将被泥浆包裹,隔绝空气,预防煤炭自燃。
(四)惰性气体防火措施。
采空区注入惰性气体,减少空气体氧含量,延缓或阻止煤炭氧化,避免煤炭自燃发火。
二、加强井下容易发生内因火灾的地点管理:
内因火灾多发生在回采工作面采线、回采线、上下煤柱线,进风道、回风道,采空区、巷道冒高处,老窑与地面沟通处等留有煤柱或浮煤的地方。
三、加强井下容易发生外因火灾地点管理:
(一)外因火灾多发在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