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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分则复习资料汇总

刑法分则复习资料汇总

注意:

1、已满16周岁得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得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得,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14周岁—16周岁得人不犯上述之罪得,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得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得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1.罪状与法定刑

罪状就是指刑法分则罪行式条文对具体犯罪得基本构成特征得描述。

法定刑就是指刑法分则罪行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得适用刑罚中得种类与幅度

2.分裂国家罪概念与特征

概念:

指抗拒中央统一领导,割据一方或制造民族矛盾,破坏统一多民族国家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国家安全国家得统一。

犯罪客观方面:

具有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得行为。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

故意

3.间谍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得任务,或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危害国家安全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得客体,就是中华人民共与国得国家安全。

即人民民主专政得国家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得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得行为。

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参加间谍组织,成为间谍组织得成员,充当间谍

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得任务得

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犯罪主体:

本罪得犯罪主体,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得自然人,可以就是中国公民,也可以就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得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

4.投放危险物质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公共安全。

即不特定得多数人生命、健康与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犯罪对象:

主要针对人、生出、家禽、养殖水产;还有河流、水源、农场、牧场等。

犯罪客观方面:

A.行为人有投放危险物质得行为,投放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

B.行为人投放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足以造成不特定得多数人生命健康与重大财产损失。

C.行为人投放危险物质地点,常见于公开场所、公共水源、公共食物等。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满十四周岁得自然人。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犯罪动机多但不影响定罪。

5.放火罪概念、特征

概念:

就是指故意用放火焚烧公司财物得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得多数人生命健康与重大财产安全。

犯罪客观方面:

A.客观方面表现:

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得放火行为。

B.什么就是放火:

指引起公私财物燃烧、制造火灾得行为。

C.放火方式:

可以就是作为与不作为。

D.放火罪就是危险犯:

即使未造成实际后果也构成本罪。

E.放火必须有危害公共安全得故意。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只限于自然人。

年满十四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主观方面

A.主观方面就是故意:

明知自己得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

如果没有放火故意不构成本罪。

B.放火动机:

放火动机就是多种多样得,不影响定罪。

动机对判断犯罪主观心理及量刑有一定意义。

6.交通肇事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公共安全(复杂客体),即危害交通运输安全,也危害公民人身权利。

{此处得交通运输指得就是航空、铁路运输以外得陆路交通运输与水路交通运输}

犯罪客观方面:

A.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

B.行为必须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C.行为必须导致重大交通事故

D.行为得方式有作为与不作为

E.行为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可以就是从事交通运输得职工,也可以就是普通得公民。

犯罪主观方面:

A.过失犯罪:

行为人对后果不就是故意得(即使就是明知故犯也不宜定故意犯罪)

B.行为人对造成后果就是故意得:

以其她相关故意犯罪处罚(如故意杀人)

7.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概念、特征

概念:

就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故意在生产、销售得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得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得食品得行为。

特征:

本罪得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得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了国家对食品卫生得监督管理秩序与广大消费者即不特定多数人得生命、健康权利。

本罪得客观方面:

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对生产、销售得食品掺入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得食品得行为。

本罪得主体:

本罪得主体就是一般主体,自然人与单位,单位犯本罪得,实行双罚制。

本罪得主观方面:

故意,本罪为行为犯。

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在所生产、销售得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之行为,或者明知就是掺有有毒、有害物质得食品仍然予以销售得行为,就构成本罪。

如果有以上行为,造成受害人死亡、中毒或者健康受到损害,在量刑时作为量刑情节适用。

A、行为人实施得行为必须就是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法规得行为。

B、行为人实施了掺入了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得行为。

C、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本罪,首先掺入得就是有毒、有害物质。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实施本罪,首先掺入得就是有毒、有害物质。

D、掺入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得对象应为生产、销售得食品,即就是在生产、销售得食品中掺入了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虽有掺入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得行为,但就是不就是在自己所生产或销售得食品中,如在她人食用得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得非食品原料,不构成本罪,构成犯罪得,应以其她犯罪论处。

8.伪造货币罪概念、特征

指仿造人民币或者外币得形状、图案、色彩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真货币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得客体就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犯罪客观方面:

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伪造货币得行为。

犯罪主体:

本罪得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得自然人均可以构成,单位不能构成本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9.合同诈骗罪概念、特征

概念:

以非法占有为目得,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得行为。

【补充224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得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她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得传销活动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国家对经济合同得管理秩序与公私财产所有权。

本罪得对象就是公私财物。

犯罪客观方面: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得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得行为。

犯罪主体:

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

犯本罪得个人就是一般主体,犯本罪得单位就是任何单位。

本罪得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得目得。

10.洗钱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明知就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得组织犯罪、走私犯罪、危害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贪污贿赂犯罪得违法所得及其产生得收益,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意图就是犯罪得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合法化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复杂客体,即她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得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得相关规定。

犯罪客观方面:

1.提供资金账户

2.协助将财产转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

3.通过转账或者其她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以其她方式掩饰、隐瞒犯罪得违法所得及其收益来源与性

犯罪主体:

就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得自然人与单位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得行为就是在为犯罪违法所得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为利益而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11.故意杀人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故意非法剥夺她人生命权利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她人得生命权

【注意:

A.生命权就是最基本得权利

B.侵犯得对象就是自然人

C.自然人属性没有老少、健康、亲属关系远近之分

D.堕胎与毁坏尸体得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E.实施安乐死得构成故意杀人罪

F.扔掉病婴得区别对待,可以构成本罪】

犯罪客观方面:

A.剥夺她人生命必须缺乏法律根据(违法性)

B.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杀害她人得行为

C.行为必须具有导致她人死亡得现实可能性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年满十四周岁即可构成本罪

犯罪主观方面:

A.故意剥夺她人生命(直接与间接)

B.动机不影响定罪,影响量刑

12.故意伤害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故意非法损害她人身体健康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她人得健康权。

【注意:

A.她人得定性:

对象就是有生命得人

B.健康权定性:

人体组织得完整;人体器官得正常机能活动

C.一般殴打行为定性:

一般殴打行为只造成肉体疼痛或人格名誉受损不构成本罪】

犯罪客观方面:

A.必须就是非法损害得行为

B.必须就是非法损害她人得健康

C.必须使她人得身体受到损害

D.损害行为种类可以就是作为与不作为

E.损害行为可以就是暴力或非暴力

F.损害她人得健康程度达到轻伤、重伤、致人死亡层次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13.强奸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她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妇女得性得自由权利

犯罪客观方面:

A.违背妇女意志就是强奸罪得内在特征,不论对方就是否反抗

B.手段得强制性就是强奸罪外部特征

C.妇女受强制得表现状态就是多样得,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

犯罪主体:

特殊主体:

已满十四周岁得男子

妇女不单独构成,但可以构成共犯

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行为必须具有奸淫目得,否则不构成强奸罪,而就是猥亵妇女罪。

14.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概念、特征

(1)拐卖妇女、儿童罪概念:

以出卖为目得,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侵犯妇女、儿童人身自由权利;对象就是父女与未满十四周岁得儿童,拐卖14周岁以上男子不构成本罪。

犯罪客观方面:

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父女、儿童得行为。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

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2)拐骗儿童罪概念:

指以欺骗、引诱或其她方法,就是不满14周岁得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

(区别在于就是否出卖)

15.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与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概念

(1)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概念:

收买被拐卖得妇女罪就是指不以出卖为目得,收买被拐卖妇女得行为。

(2)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概念:

指纠集多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得妇女、儿童得行为。

16.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得概念、特征

(1)绑架罪概念:

就是指以暴力、胁迫或其她方法绑架她人勒索财物,或绑架她人作为人质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复杂客体,侵犯财产权与人身权

犯罪客观方面:

绑架她人勒索财物;绑架她人作为人质

犯罪主体:

年满16周岁一般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目得勒索财物或作为人质。

(2)敲诈勒索罪概念:

敲诈勒索罪就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得,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得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得客体就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得所有权,还危及她人得人身权利或者其她权益。

犯罪客观方面:

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得行为。

A、行为人以将要实施得积极得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

B、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得对象,可以就是财物得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就是与她们有利害关系得其她人

C、发出威胁得方式可以多种多样。

D、威胁要实施得侵害行为有多种,有得可以就是当场实现得,如杀害、伤害,有得就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得,如揭发隐私。

所以与抢劫罪得最大区别在于就是否当场实现。

E、敲诈勒索公私财物还必须就是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才能构成犯罪。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她人财物得目得。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得,或者索取财物得目得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得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得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附加: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得区别

 1、犯罪侵害得对象不同。

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得对象与取得财物得对象就是同一个。

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得对象与取得财物得对象就是分别不同得人。

 2、客观要件表现不同。

敲诈勒索罪威胁得内容如系暴力,行人声称就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得威胁,则就是当时、当场己经实施得。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附加2:

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得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就是当场交付财物得,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

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得内容就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得,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得内容就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17.非法拘禁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以拘押、禁闭或其她强制方法,非法剥夺她人人身自由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她人得身体自由权

犯罪客观方面:

A.行为人有违反法律规定得行为

B.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剥夺了她人人身自由

C.行为人才用了捆绑、关押、禁闭等非法手段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包括无权行使拘禁权得人与有权行使拘禁权得人但滥用职权得两种非法拘禁行为。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18.抢夺、抢劫概念、特征

(1)抢夺罪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得,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得公私财物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得客体就是公私财物得所有权。

单一客体。

犯罪客观方面:

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她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得财物得行为。

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得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得就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行为人明知自己得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得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抢劫罪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她方法,强行借去或者迫使她人当场交出公私财物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司拆产所有权,也侵犯了被害人得人身权利。

犯罪客观方面:

A.当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她方法

B.当场抢走了财物或迫使交出了财物

犯罪主体:

年满14周岁得自然人

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得。

19.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概念、特征

(1)侵占罪概念:

指以非法占有为目得,将代为保管得她人财物或者她人得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公私财物所有权,对象就是财物;包括动产不动产,有形无无形物

犯罪客观方面:

A.将她人得财物占为己有

B.数额较大

C.拒不退还或拒不交还

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她人财物得目得。

(2)职务侵占罪概念:

指公司、企业或者其她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客体就是公司、本企业或其她单位得财产所有权。

犯罪客观方面:

A.行为人利用职务上得便利

B.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采取得就是侵吞、窃取、欺骗等手段)

C.数额巨大得行为

犯罪主体:

特殊主体,本公司、企业或其她单位得人员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

20.医疗事故罪概念、特征

概念:

就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得客体就是医疗单位得工作秩序,以及公民得生命健康权利。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得行为。

A.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得行为

B.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得结果

C.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得因果关系

犯罪主体:

主体为特殊主体,就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得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得医务人员。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

21.妨害公务罪概念、特征

概念:

就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中与突发事件中,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但造成严重后果得行为。

A、侵犯得客体:

就是国家机关与红十字会得公务活动。

侵犯得对象只能就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

B、客观方面: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得行为,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得行为。

C、本罪得主体:

一般主体。

D、本罪得主观方面:

直接故意。

22.寻衅滋事罪概念、特征

概念:

就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她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社会秩序。

犯罪客观方面:

A.随意殴打她人,情节恶劣得

B.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她人,情节恶劣得

C.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得

D.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得

犯罪主体: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得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得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寻衅滋事罪得主观方面就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得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得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23.贪污罪概念、特征

概念: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得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她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得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得正常活动以及职务得廉洁性

犯罪客观方面:

A.利用职务上得便利

B.非法占有她人财物

C.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

犯罪主体:

特殊主体,国家工作人员。

包括: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她国有单位得工作人员,其她依照法律从事公务得人员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得目得

24.受贿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得便利,索取她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她人财物,为她人谋取利益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得客体就是复杂客体。

主要客体就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得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得廉洁性。

本罪得犯罪对象就是财物。

犯罪客观方面:

A.利用职务上得便利

B.利用与职务有关得便利条件。

犯罪主体:

本罪得主体就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犯罪主观方面:

故意,只有行为人就是出于故意所实施得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25.滥用职权罪概念、特征

概念:

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得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得行为。

特征:

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得客体就是国家机关得正常活动。

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得行为。

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与各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得人员。

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得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得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6.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概念

概念:

就是指军人采取盗窃或者抢夺得方法,非法占有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得行为。

27.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通信罪概念

概念:

就是指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得行为。

区别复习:

区别非法拘禁罪与强迫劳动罪

强迫劳动罪就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她人老弟,情节严重得行为。

立案标准:

A.强迫她人劳动造成伤亡或患职业病得

B.采用殴打、胁迫、扣工资身份证件等,强迫劳动得

C.强迫妇女从事井下危重、禁忌得劳动

D.强迫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人从事危重劳动得

区别非法拘禁罪与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指违反劳动法,公用未满十六周岁得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得行为。

立案标准:

A.造成未满16周岁得人伤亡或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得

B.雇用未满16周岁得人三人以上得

C.以强迫欺骗手段雇用未满16周岁人从事危重劳动得

区别非法拘禁罪与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就是非法对她人身体或住宅进行搜查(无搜查劝人搜查,或有搜查权人未合法搜查)。

立案标准:

A.非法搜查手段恶劣得

B.引起她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财物严重损坏得

C.对明知与犯罪无关得人身、场所非法搜查得

D.3次以上或对3人(户)以上进行非法搜查得

区别非法拘禁罪与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A.以非法拘禁方法非法干涉她人婚姻自由,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宜追究刑责。

B.以非法拘禁方法干涉她人婚姻自由,致人重伤,告诉才处理得,适用暴力干涉她人婚姻自由罪。

C.以非法拘禁方法干涉她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得,按想象竞合犯,适用非法拘禁罪。

D.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因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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