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钻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docx
《地质钻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质钻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地质钻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地质钻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一章钻探设备的安装与拆迁
一、修筑地基
1、机场地基必须平整、坚固、钻塔底部填方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四分之一,填方部分还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塌陷和溜方。
2、在山坡修筑地基时,地基靠山坡一边的坡度要适当。
在地层岩石坚硬、稳固时,坡度不得大于80度;地层特别松软,坡度不得大于45度,并除掉坡上滑石。
3、修筑地基需要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爆破规定。
二、设备安装与拆卸
1、根据设备类型,钻孔设计深度和具体条件选定基座的结构形式。
(一般用机台木、槽钢和工字钢等)都必须保证安装稳固、周正、水平。
2、基台木长度应比钻塔底座长出200-500毫米,连接机台木的螺丝杆直径不得小于16毫米,并在靠机台木上下加垫片,保证机台牢固。
三、钻塔安装与拆卸
1、安拆钻塔工作应在安装队长、机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安装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和穿平底胶鞋,不得在台板上放任何物件,必要的工具、螺丝放进工具袋,不得在安拆钻塔同时在进行塔下工作。
2、塔架不得安装在输电线下,塔架立起或放倒时,其外侧边缘与输电线路线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最小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列数值:
电压(KV)
<1
1-10
35-110
150-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3、钻塔应安装稳固、周正。
安拆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及所用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杆等,要严格进行检查。
4、安装钻塔时,台板必须架设牢固、各部螺拴与构件的规格要符合要求,并装全装牢。
钻塔安装完毕后,要从下向上认真进行检查、调整、直到符合要求。
5、拆卸钻塔时,应从上向下逐层逐件拆卸,禁止先拆下层构件,或同时拆卸上下层构件。
严禁从塔上往下抛扔钻塔构件、螺丝、工具等。
6、夜间或刮五级以上大风,以及雷雨天气时,禁止安拆钻塔。
7、安装机电设备:
⑴安装机电设备必须周正、水平。
各相应的传动轮,必须对线、连接线座与机台木的螺杆下端须加防松螺帽和垫圈。
⑵钻机立轴中心线,天车中心线与孔中心必须在同一条直线上。
⑶电器设备必须安装在干燥、清洁地方。
严防油、水及杂物侵入,电器设备及起动、调整装置的外壳应有良好的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⑷拆卸各种机电设备时,禁止用大锤猛力敲打或盲目乱拆,机电设备上拆下的小部件,应专人妥善保管。
⑸严禁从高处往下滚放器材、设备。
8、电机场防护设施
⑴应根据现场气候条件选择场房,冬春季节能防寒防雨、夏秋季节能防暑降温。
⑵基台必须稳固、平整,地板厚度要大于30—40毫米。
⑶座式天车要安装安全档板、吊式天车要安装天车保险绳。
⑷铁塔必须安装绷绳,绷绳的直径不得小于12.5毫米,绳头必须有两个绳卡、绷绳于水平角度不得大于45度。
⑸雷雨季节施工时,塔上必须安装避雷针,并要求与钻塔绝缘、避雷针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5欧姆。
四、设备搬运
1、两人以上抬运器材时,上肩的方向要一致,抬运的重物不宜过高,一般物件距地面200-300毫米为宜。
2、多人抬运大件重物时,要统一指挥,步调一致,互相联系,互相关照。
抬重物的同志手要抓住杠子,防止杠子掉下,以防发生事故。
3、搬运大齿轮、皮带轮或其它圆形重物时,要捆扎牢固。
停放休息时,要放稳后方可离开。
4、一切器材、工具、零件等严禁从山上向下抛掷或滚放。
5、在搬运之前,应对搬运物件和搬运用的大小杠子及绳索等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搬运的物体如有突出的棱角、钉子、扒钉等,应设法清除。
6、用汽车搬运时要放稳、绑牢。
使用的跳板要稳固适用。
严禁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
7、一切器材、设备严禁从汽车上向下抛扔和滚放。
8、用船只或木排搬运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指挥,装运的器材要放在船只的中部,不得超载。
第二章钻进与升降钻具
一、钻进
1、在正常钻进中,不许对设备进行拆卸和修理工作,及天车加油。
2、皮带运转时,严禁从皮带上跨。
禁止用木棒压皮带,不准用带钩的工具卸掉皮带。
3、用人力松紧卡盘时,要有专人掌握离合器或皮带开关,并相互配合好。
4、开孔钻进前,要进行安装验收工作,符合安装要求后方可开钻。
5、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必须设有胶管防缠及水龙头防坠装置,钻进时不得利用人扶持水龙头胶管。
修理水龙头,必须停车,并指定专人看管离合器。
6、扩孔、扫孔、扫脱落岩芯或钻进不正常时,必须由班长或熟练技术工人操作。
7、经常检查皮带扣的连接是否牢靠,必要时就更换新皮带以防止人身和机械事故。
二、升降钻具
1、提引器提引钩必须牢固可靠,使用磨菇头必须上紧,起下钻时,要经常看是否松动。
2、升降钻具前,必须对提引工具进行检查,不合安全要求者应及时更换与修理。
3、操作过程中,应明确分工,互相配合、步调一致,操作拧管时,就由一人单独操作,以免配合不好发生事故。
4、下降钻具时,如因孔内水柱(或泥浆柱)的浮力,钻具下降速度缓慢时,提引器随蘑菇头慢慢下降,不得让钻具自动下降,而提引器提前下来。
5、立轴箱打开后,须盖上齿轮防护罩,防止脏物进入及避免意外事故。
6、升降钻具时,塔上不得进行修理工作。
7、岩芯管提出孔口时,不得用手伸到岩芯管内探摸岩芯。
8、上塔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井口人员应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以外。
9、发生跑钻时,严禁抢插垫叉。
三、活动工作台
1、活动工作台必须安有防坠器和手动定位器以及行程限制器,活动工作台其导向绳上必须距天梁0.3米和距地面2.5米处或第一层台板上。
2、使用前要检查平衡装置是否合适,防坠装置、制动装置和挂绳等是否安全可靠。
3、活动工作台每次只准一人乘坐,上升前要锁好门。
携带工具(钳子、板手等)时要放置妥当,严防掉下伤人。
离台前要锁紧制动装置。
在最低位置时,还须挂好安全钩。
4、不准用活动工作台运载重物上塔,卸掉平衡重绳以后,严禁乘坐。
5、工作台的主要物件如底盘、立柱、栏杆都必须连接成一体,并焊接牢固。
工作人员进入之后,要将门关好再进行工作。
6、工作台的平衡重铊的外面严禁吊挂任何重物,重铊应用导向滑轮导引至钻塔塔角或机台场外人员活动较少的一侧,重铊与地面之间的距离不得低于2.5米。
7、工作台上部安装导向滑轮的悬臂横梁须牢固可靠,发现有问题或弯曲较大时,应及时修理更换。
8、所有钢丝绳接头处均须两付以上同径绳卡卡牢。
9、工作台装有专用手拉绳,严禁用导向绳代替手拉绳,或用升降机导引工作人员手抓提引器上升。
在操作地点停留时,必须先锁紧手动定位器,然后再进行操作。
10、活动工作台要定期检查修理,及时对润滑部位注油,保证安全使用。
第三章一般安全规定
一、个人和工作场内的安全防护
1、从事岩芯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合格后方准进入岗位,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老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上班前和上班时都不准喝酒,进工场工作,必须穿戴整齐合体的工作服和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
3、在塔上工作时,必须系牢安全带。
二、防风防洪
1、听大风紧警报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将塔布卸下,并妥善保管。
⑵将钻杆立轴下到孔内安全位置,用提引器吊住钻杆,卡上冲击手把或叉上垫叉。
⑶根据大风预报的级别,采取压顶、支护、绳索栏护等方法加固场房。
⑷切断电源,盖好机电设备,将现场报表、易损零件、小件工具等装箱保存好。
⑸检查钻塔绷绳质量和牢固程度,必要时应更换与加固。
⑹严禁封盖孔口。
2、暴雨和洪水季节,严禁在易滑坡、易坍塌和泥石流发育的地方施工。
如果在洪水期非施工不可,必须挖好排水沟和修筑堤坝。
三、防火
1、预防火灾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⑴根据施工场地情况适当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
⑵要除净场房周围杂草,防火道宽应大于5米。
在林区草地施工时,应执行当地有关防火规定采取预防措施。
⑶场内严禁用明火照明或取暖。
⑷内燃机的排气管和取暖火炉要避开易燃物。
⑸在塔上工作时禁止吸烟,场内不准乱丢烟蒂。
⑹场内油料和其它易燃物,必须妥善保存,严禁烟火靠近。
⑺预热机油要用文火,并离开场房五米以外。
严禁用明火直接烘烤柴油机底壳。
⑻电器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然后才扑救。
⑼钻进有天然气的钻孔时,机场内要清除一切可能引起的火种。
四、处理事故
1、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
打箍上部应连接钻杆,挂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2、使用千斤顶时,要垫实地梁,绑牢千斤顶及帽子。
打紧卡瓦时,必须用铁锤垫打,卡瓦上部要用冲击把手贴紧卡死并绑牢。
孔口要围好,提引器要绑牢。
顶拔时要缓慢,不能过猛,要有一定的间歇时间。
回杆时,禁止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3、反钻具时,应使用钢丝绳反管或棘轮反管等方法,不得使用钳子。
换杠及用升降机提拉时,应统一行动。
4、进行孔内爆破作业时,必须由专职的爆破手进行操作。
下入爆破筒前,应用相当于爆破长度、直径木棒试探深度。
采用并联、电雷管起爆。
多余爆破器材应由专人负责归库。
5、采用上述各种方法处理孔内事故时,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要离开危险区域,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场房,处理事故前、后都必须对现场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第四章安全用电
一、一般规定
1、各类用电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⑴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⑵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佩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认真检查电气装置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⑶暂停使用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⑷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没整改前,禁止使用。
2、凡在架空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各种勘察设备、机械应与架空输电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其距离必须不小于各级架空输电线路应延伸距离再加上勘察设备、机械的高度。
3、作业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输电线路交叉时,从架空输电线路下通过的运输机械及其载物顶端与架空输电线路最低点之间的垂直距离必须不小于相关安全距离。
4、用电设备及电气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5、搬迁和移动用电线路、电动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不得带电作业。
6、线路跳闸后,必须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严禁强行送电。
7、雷雨时,不得进行户外用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和拆除作业。
8、地质钻探现场的线路、电气设备及附近输电线路,在未确认其是否带电以前,必须按带电情况处理。
勘察现场严禁有带电的裸露导体。
二、地质钻探现场临时用电
1、勘察现场的动力线路,必须采用橡套电缆。
在三相五线制系统中,不宜采用3芯、4芯电缆另加单芯电缆或导线做中性线。
2、电缆线路应根据实际架空或悬挂敷设。
对经常移动的电缆,应敷设在不被车辆碾压、人踩、器具碰擦及介质腐蚀的地方,否则必须加设保护套。
3、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4、临时用房内的用电线路必须采用橡皮电线,并设独立的开关、漏电保护器。
严禁缠绕在金属架上或用金属裸线作绑扎线。
5、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每一机台应设置一个配电箱,距用电机工作区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
7、机台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制,开关箱应设置在机台及用电设备便于操作的部位。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移动式的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应有防水措施,其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
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松动和歪斜。
箱内的连接应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带电部位不得外露。
10、各种开关的额定值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额定值相匹配。
11、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设置防溅型的漏电保护装置。
12、配电箱、开关箱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其他位置,导线不得与进出箱体口直接接触。
13、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14、各电气设备的外壳及配电箱、开关箱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1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16、当地质钻探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17、保护接零单独设置并专用,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18、用电线路中严禁利用大地作为相线或零线。
19、在探井等潮湿或有特殊要求的地质钻探现场,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0、照明灯具及电缆的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施工作业。
灯具必须与支架绝缘,应使用防水式灯口。
21、行灯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的井坑内照明,应采12V以下的电源。
三、电动设备
1、电动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
2、电机、电焊机等设备,除应做好保护接零外,必须做重复接地。
3、电动设备的负荷线必须按其容量先用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作空载检查,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5、潜水泵的负荷线必须采用YHS防水型橡套电缆,不得承受压力。
6、电焊机应放在通风良好、干燥、防雨的地方,远离易燃物品,电焊机进、出线必须设安全防护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