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附录1资格审查文件资质最低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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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附录1资格审查文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文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2
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的独立法人或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园林绿化工程的独立法人。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要求
2
承诺营运资金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
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支行。
注:
1.投标人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信贷证明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2
1.自2013年1月1日(以设计文件批复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1个绿化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的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2.自2013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1个绿化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的景观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含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
1.设计项目:
(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设计文件批复或合同协议书及设计文件批复)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规模的,则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施工及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质量证明文件或合同协议书及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业绩规模的,则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仅认可其所承担的工作范围部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判决书为准);
注:
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认定:
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中标后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公路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执业证书还未领取者需提供建设部、建设厅发布的符合建造师注册条件的相关公告打印件或复印件(标明相关文号)),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年龄55周岁以下。
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职。
3.2015年1月1日以来,拟委任项目经理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
项目总工
1
1.担任过景观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
2.拟委任项目总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职。
设计负责人
1
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风景园林设计相关工作经验,年龄60周岁以下。
注:
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中标后由招标人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
2.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4.“在建合同工程”范围:
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5.项目总工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下列材料:
(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人员姓名、任职及业绩规模的,则还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件:
关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设计室等22家企业勘察设计资质核定、增项、延续的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
公示意见
1
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公司设计室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延续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延续。
2
湖北佰仕得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重新核定
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重新核定。
3
应城中新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延续
不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延续。
原因:
主导专业技术人员中给排水专业张玉涛、电气专业甘丹、暖通专业李丽军所学专业为工民建,职称证也是工民建专业,不能认定为设备和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因此水、电、暖各缺1人。
4
洪湖市城乡建筑设计院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核定
不同意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核定。
原因:
①二级注册建筑师靳祥尚未办理注册变更手续;②二级注册建筑师梁洪注册有效期至2009年12月止,已失效;③二级注册结构师杨朝霞注册有效期至2010年12月止,已失效;④二级注册结构师廉岚无注册资料。
5
荆门市市政园林设计研究院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增项
不同意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增项。
原因:
①道路专业彭辉所学专业、职称专业均为“土木工程”,不能认定为“道路”;②道路专业高大春所学专业、职称专业均为“市政工程”,不能认定为“道路”,学历为“中专”,不符合要求,且有一项业绩为“道路排水工程”,非“道路”专业业绩;③许云波专业为给排水,担任道路专业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标准要求;④彭辉、张彬彬职称证有待核实;⑤申请表道路专业未填高大春,缺1名道路人员;⑥彭辉、张彬彬、杨秀梅设计经历均不足10年。
6
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丙级增项
不同意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丙级增项。
原因:
①附件材料中叶立汉为给水、排水专业技术负责人,而申报表是饶浩羽和査传鑫,二者不一致;②査传鑫2007年本科毕业,工作年限不足10年,职称证待核实;③叶立汉2002年本科毕业,工作年限不足10年,且无项目主持业绩,不符合标准要求;④概算专业王君工作年限不足10年。
7
武汉市建筑设计院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增项
同意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增项。
8
武汉中天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乙级增项
同意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增项;不同意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增项。
原因:
专业技术人员王波在省规划院的桥梁个人业绩待核实。
9
湖北佰仕得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重新核定
同意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重新核定。
10
武汉江汉化工设计有限公司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增项
同意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增项。
(注:
无出租方的房产证,需补“房产证”。
)
11
黄冈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增项
同意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增项。
12
咸宁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增项
不同意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增项。
原因:
①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均无“风景园林”工程;②联合培养协议业绩不予认定;③李琼丽等多人的证件复印不清,无法辨认。
13
武汉中天世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同意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14
湖北建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同意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增项。
15
湖北武汉伍道建筑景观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核定
同意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核定。
(注:
无出租方的房产证,需补“房产证”。
)
16
湖北佰仕得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核定
不同意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核定。
原因:
①二级注建彭斌、二级注结陈宏其均注册至2010年12月止,注册证章已失效;②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均为1中型1小型,不满足资质标准2项中型业绩的要求。
17
湖北新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延续
同意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丙级延续。
18
湖北省河海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
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水土保持)丙级核定
不同意水利行业(水库枢纽、灌溉排涝、河道整治、城市防洪、水土保持)丙级核定。
原因:
①蒋国建现系湖北省水科院职工,其人事关系与专业业绩均不符合资质要求;②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在天门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和佳木斯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的工作业绩待核实;③潘霁杨、刘志文第10项业绩不能认定为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④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均不足2项。
19
宜昌刘智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核定
同意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核定。
20
湖北省华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核定
不同意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核定。
原因:
①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金德刚的个人业绩只有2项送电类型,缺变电类型3项,送电类型1项;②主导专业人员刘江平、杨慧红、廖东风的个人业绩只有各1项中型送电、变电项目;③田虹、于杰、浦莉的职称证待核实。
21
武汉江汉化工设计有限公司
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核定
不同意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核定。
原因:
①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田文慧在项目业绩中的作用为“专业负责人”,而非“主持”,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②汤培宏所学的专业为化工工艺,不能认定为环境工程。
22
荆门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测试检测监测、治理)乙级延续
同意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测试检测监测、治理)乙级延续。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07]8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制定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颁发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和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建设[2001]22号)中“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标准不符的,以本标准为准。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总 则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
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
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
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
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按附件2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
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
各行业主导专业见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六)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2中相应行业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表2中相应行业的相应设计类型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
(七)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八)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满足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人员要求后,可以准予与工程设计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九)本标准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二、标准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2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50名以内;或近5年内2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50名以内。
(4)具有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的专业资质,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4项。
其中,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相应业绩不少于1项,工程设计专业甲级相应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合理。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且注册专业不少于5个,5个专业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
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4)近10年获得过全国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或省部级(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金奖)、省部级(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
(5)近10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5项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3、丙级
3-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甲级
1-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
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2-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4、丁级(限建筑工程设计)
4-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4-2技术条件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
其中,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2年以上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参与过至少2项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4-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
⒉技术条件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