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郑开大道加宽(十三大街中牟界)附属工程绿化工程绿地打井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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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郑开大道加宽(十三大街中牟界)附属工程绿化工程绿地打井合同.doc

开封郑开大道加宽(十三大街——中牟界)附属工程绿化工程绿地打井及配套设施合同

河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封绿化部

打井及配套设施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

河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封绿化部

乙方:

甲方因承建郑开大道加宽(十三大街——中牟界)绿化工程,为满足灌溉用水,需要打井6眼及配套设施。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打井及配套设施工程内容如下:

a.机井:

深60米(外径500mm);b.井房3300*3000*3500:

包含:

预制板、机砖、室内垫层、屋顶防水、门窗(两个窗400*600和一个门900*2200)、过木、水泥、米石、砌墙粉墙用沙、人工;c.无塔供水:

压力罐0.5吨、下井管40米,镀锌管40米、水泵50吨65米扬程电机15瓦带60米配套电缆、变频柜18.5千瓦、阀门及法兰5个、远程压力表1个;以上内容含材料及劳务费用合计38000元,共计228000元。

(备注:

合计费用含与结算额相符的税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进退场费、沉井交验费用)

1.1电缆沟挖填、敷设波纹管(不含材料)、敷设电缆线(不含材料),按公司劳务单价17元/米(含税价),据实结算。

1.2工程日期:

1.2.1本合同工程于2015年4月13日开工,于2015年4月28日完工。

1.2.2工期日历天数15天。

1.2.3乙方进场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数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并无条件承担甲方为此而发生的一切直接损失。

2.付款方式:

打井及配套设施安装结束满足现场供水要求后验收合格,开税票(正规税票)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保质保量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完成任务,水井供水量必须保证四万平方绿地的正常使用用水,如因井下塔方、井管不渗水、错管、卡泵或水泵下不进去,提不上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井打好乙方应及时组织安装配套设施盖好井房闭门落锁,因此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所有打井用具自备,生活自理,遵章守纪,安全生产。

做到工完场地清,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责。

三、其他条款: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协商或提交建筑施工单位主管机构协调解决,经协商达不成协议时,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2.违约处理

2.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但由于非甲方自身的原因,导致甲方发生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不按合同规定履行的行为,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支付方式为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划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3违约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3.保险:

乙方自行办理其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

四、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签字之日起合同生效,如单方违约负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部审核意见:

批准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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