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001doc.docx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001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001doc.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东莞理工学院教务处001doc
(请注意通知和所有附件中的红色字部分,为最新修改内容)
东 莞理工学 院教 务处
教务[2013]14号
关于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院(系):
为做好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修订的具体要求请见《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附件1)。
学科基础课、专业课和实践课由各专业根据《意见》中提到的“修订的主要依据”进行修订。
2。
今年我校新增自动化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这两个新增专业要进一步开展社会需求调研,明确培养目标,做好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3. 4月28日前请各院(系)将2013级第一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以文档的形式报教研科,请按照《2013级***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表》(附件2)的格式和要求完成。
同时要注意所报课程与2013级人才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4.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格式见附件3)是学校专业评估和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撑材料,各院(系)审核通过后,于6月10日汇总至教务处备案。
5.各专业负责人登陆教研科主页网上填报2013级培养方案。
请各院(系)于5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6.目前教学任务统一由青果教务系统生成。
本学期结束前需要各专业负责人登录此系统将2013级培养方案录入。
此项工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
祝慧 郑德康(系统支持及维护) 电话:
22861518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附件2:
2013级***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表;
附件3: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报告内容及格式)
附件4:
通识课及公共学科基础课安排模板
ﻬ附件1
修订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为了更好地向社会报告我校持续的教学质量改进,提高我校的社会声誉,全面、扎实准备201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对2013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修订的主要依据
1.东莞及珠三角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社会发展需要;
2.我校学生的全面发展,能力提升、个性化成长的需要;
3.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4.广东省教育厅《以协同创新为引领,全面提高广东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培养要求及核心课程设置规范;
6.2015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的基本指标及引导性问题;
7.工科专业的国家论证标准;
8.近年来校内外应用型本科教育改革成果和经验,尤其是卓越计划中适宜推广的做法。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根据我校办学定位,主要培养适应东莞及珠三角地区经济文化建设、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在尊重教育规律的前提下,围绕切实提高生源质量、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学生对专业的满意度、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的长远发展等关键要素,明晰有本校、本专业特色,有可评价指标的培养目标。
(二)以能力为本位,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
1.培养目标中的通用能力由教务处与相关教学单位确定,专业能力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2.能力与培养目标之间要有合理的逻辑关系;能力与课程之间要有清晰的对应关系;
3.这些关系要以文字或表格的形式完整地写入人才培养方案,让任课教师和学生看得明白。
4.在课程模块结束后一般应安排项目类课程,让学生在做中学,在做中增长能力.
(三)注重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个性
1.各专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学生个性发展需要设置专业方向模块,开设与本专业特色发展吻合,与学生全面发展相适应的个性化课程,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自主选修课程。
2.适当减少必修课程,提高选修课程比例,与2012人才培养方案相比,选修课学分比例建议提高3%左右。
3.院系内部的专业基础课程要尽可能打通,方便学生院系内调整专业。
4.标明部分课程,允许学生以研发、设计作品认定课程成绩;
5.探索从第五学期开始,以跨专业学生组合进行创业设计与实践代替第八学期的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6.在相关专业鼓励学生以著作翻译、文学创作、艺术设计、国外游学考察报告等学习成果代替毕业论文;
7.非工科专业允许一部分学生以专业综合考试(分专业一,专业二两场,每场不少于3个小时)加抽签面试的方式代替毕业论文;
8.工科各专业一般只做毕业设计并提交设计报告,不再做毕业论文。
9.允许个别实践创新能力特别强的学生以创新制作代替笔试考核。
(四)深化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加大企业深度参与专业人才培养的力度,共同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的规格,共同构建课程体系、确定教学内容、实施培养过程、评价培养质量。
提倡在一些专业探讨合作培养模式:
1.设置行业专家课程;
2.鼓励在校企联合实验室完成仿真实践环节教学;
3.设置学生参与行业技术研发,教师课题研究的创新学分,由各院系认定,报教务处备案;
4.鼓励以行业需要为题目的项目实践及毕业设计;
5.谨慎探索一些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由有足够资质、合乎专业教育标准的企业外包。
6.对少数兼任实验室助理,考核优秀的同学,可以用实验室助理工作代替部分实习课时.
(五)均衡分布教学难度,保持学生四年学习全过程的适度紧张。
三、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各专业要在充分进行市场需求调研和毕业生就业岗位分析的基础上,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应充分体现应用型本科教育的基本特点;培养目标明确,培养规格定位准确、具体,表述清晰,依据充分;课程设置科学、合理,反映行业技术发展和职业素养的要求。
2、广泛吸纳行业专家以及专业教师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论证。
每个专业参加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行业专家应不少于5人。
3、各专业提交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要提交一份关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说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依据和内容(报告内容及格式见附件3).
(二)课程体系设计要求
按照“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的方式构建课程体系。
1、理论教学
理论教学总学时(不含课内实践学时)工科类专业不高于2300学时,非工科类专业不高于2400学时。
其中,选修课程占课内总学时比例不低于20%。
(1)通识课程,通识课程教学计划由教务处会同相关教学单位统一制订。
(2)学科基础课程
同一院系不同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应基本统一。
为了让学生清晰了解所学专业,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专业学习规划,各专业要在第1学期开设1学分的《××专业导论》课程,由本专业教授、副教授等资深专业教师,行业专家分约8个专题,每人一讲轮流授课,让学生从多个角度,不同风格的讲解中认识自己选读的专业.该课程可安排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授课。
(3)专业课程
基本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在培养方案中规范设置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总学分一般在50学分左右。
建议各专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生成长的实际需要,灵活设置2-3个专业方向模块课程,每个方向开设的课程应具有明确的方向性,瞄准就业方向,体现我校及本专业的办学特色。
在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已经作为专业单独设置的名称不得作为专业方向名称。
2、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要完整体现能力培养要求,层次清晰,确保实效.
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30%,非理工类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应不少于总学分的20%.
各专业在第4至第7学期中的每个学期至少开发一门面向实际问题,以专业综合训练为目的的项目性课程,开展项目式教学(此类课程名称前请加△以示区别);
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比例。
与2012级人才培养方案相比,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程(或课程内容)更新的比例一般应该达到15%以上。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参加各类学科竞赛与科技创作活动,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获得5个课外创新学分.
3、推进主辅修制
在外语系、文学院、政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贸系等教学单位开设辅修专业,但不单独开设辅修班,跨专业学生选修达到30学分以上专业核心课程可取得辅修证书。
上述院(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要制定相应的辅修专业计划。
参与辅修的学生比例将成为院系教学状态和专业的评价指标。
4、其他
对于需要其他院(系)承担的专业课程,应与相关院(系)进行充分沟通,研究决定教学内容及学时、学分安排.经双方商定的课程,开课单位应保证课程的按时开出。
同时加强课程在内容和开课时间上的衔接,人才培养方案确定后的课程调整都将影响院系教学状态得分。
四、人才培养方案框架
(一)培养方案组成
2013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专业教学计划、辅修计划、素质拓展计划三部分组成,基本内容包括:
1、基本学制
2、培养目标
3、培养要求(目标分解为能力,能力对应课程和教学过程)
4、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
5、毕业规定
6、授予学位
7、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8、四年教学进程安排表
9、学时、学分分配及比例
10、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
11、素质拓展计划
12、其它说明
(二)学时与学分要求
1、学分计算
计算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
5。
理论教学课程每16学时为1学分;不够16学时但达8学时以上计0.5学分,不足8学时的不计学分;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不够半周的不计学分。
课外教学(思想政治类课程、军事理论概论除外)、英语听力和体育课32学时计1学分.
2、周学时安排
第1-6学期必修课周学时控制在22-24学时以内;第7学期周学时控制在12—16学时以内.
一般每学期的理论教学连续安排,集中性实践教学尽量在学期末、学期初和寒暑假等时间灵活安排。
在1-6学期,每学期安排考试(含复习)2周,集中性实践环节与理论教学周要做好衔接;
在没有集中性实践环节的学期,理论教学周为18周,相应的课程学时按18周安排。
3、总学分要求
学生毕业应修的总学分,四年制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75-185学分(不含课外学分15学分);五年制专业(建筑学专业)原则上不超过230学分(不含课外学分15学分)。
五、公共课程具体安排
1。
通识教育课程
通识课程包括必修和选修两类。
通识必修课程包括:
思政课、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体育、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等.通识选修课程包括科学、艺术、外语、人文、社科、经管等6类。
(1)“思政”课教学安排
“思政”课教学安排在第1-4学期,理论教学以外的学时安排课外讨论、课外阅读和社会实践。
表1“思政”课学时安排
序号
课程名 称
教学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2
3
文科第1学期
理工科第2学期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含形势与政策8学时)
32
2
文科第2学期(文科的学时不变)
理工科第1学期(理工科统一将此课总学时修改为30学时,周学时为2)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4
4
文科第3学期
理工科第4学期
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含形势与政策8学时)
44
2
文科第4学期
理工科第3学期
5
形势与政策
16
1
6
“思政课"社会实践
22W
2+2
第2、4学期暑假
注:
“形势与政策”课以全校性专题讲座进行。
(2)大学英语类课程
大学英语在第一学年(两个学期)为基础英语课程学习阶段,鼓励学生在第一学年中通过四级考试。
第二学年进入大学英语拓展课程学习阶段。
拓展课程包含一组课程,由各专业指定其中一门课程作为必修课。
除音乐学、社会体育专业外其它专业需修满14学分。
表2 大学英语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周学时
适用专业
开课学期
1
基础英语
45+48
3+3
3、3
除音乐学、体育之外的专业
1、2
2
英语口语
15+16
1+1
1、1
除音乐学、体育之外的专业
1、2
3
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达标测试
1+1
除音乐学、体育之外
的专业
3、4
4
大学英语
(预科)
60+68
4+4
4、4
供音乐学、社会体育专业选择
1、2
5
应用英语(A)
32
2
2
理工科专业
3
6
应用英语(B)
32
2
2
文学院、政法学院和师范学院
7
应用英语(C)
32
2
2
经贸系和工商管理学院
8
实用翻译
32
2
2
各专业从中选一门
4
9
实用英语写作
32
2
2
10
英美社会与文化
32
2
2
11
跨文化交际
32
2
2
注:
“大学英语应用能力达标测试”分别在第3、4学期进行,由外语系提出4个项目,由学生选择其中2项进行自主课外学习,通过考核即可获得该学分.
(3)计算机公共基础课
加强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训练。
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开单位为计算机学院,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外,各专业须修满6学分。
表3计算机公共基础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总学分
上机学时
周学时
开课学期
其他说明
1.
大学计算机基础
36
2
14
4
1
2.
C语言程序设计
64
4
32
4
2
理工科专业适用,另加课程设计一周。
3.
程序设计基础
64
4
32
4
2
4.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基于 )
64
4
32
4
2
5.
动态网站建设(基于)
64
4
32
4
2
6.
网页制作基础
64
4
32
4
2
文科专业适用,除音乐、体育专业外需另加课程设计一周.
7.
数据库原理与应用(基于)
64
4
32
4
2
8.
数据库应用技术(基于)
64
4
32
4
2
9.
多媒体技术与应用
64
4
32
4
2
10.
在教育中的应用
32
2
16
2
4
各专业自选
11.
网络连接技术
32
2
16
2
3
12.
计算机网络安全
32
2
16
2
4
13.
多媒体课件设计与制作
32
2
16
2
4
14.
特效合成
32
2
16
2
4
15.
图像处理
32
2
16
2
4
16.
操作系统及其应用
48
3
20
3
4
17.
电子商务应用
48
3
20
3
4
18.
微机组装与维护
16
1
16
1
3
19.
应用教程
48
3
24
3
3
20.
图像处理
32
2
16
2
3
21.
动画制作
32
2
16
2
3
注:
表3中的课程若确实有需要,可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适当调整开课学期.
(4)数学类课程
数学类课程开课单位为计算机学院。
非工科专业、建筑学和工业设计等专业根据需要选择,工科专业须选足15学分。
表4 数学类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周学时
适用专业
1
高等数学A
60+100
4+6
4、6
工科专业
2
高等数学B
45+67
3+4
3、4
管理学院、经贸系各专业
3
高等数学C
90+102
5.5、6
6、6
工科专业
4
经济应用数学
45+67
3+4
3、4
会计学专业
5
大学文科数学
45
3
3
除工科之外的专业
6
线性代数
36
2
2
全校各专业根据需要选择
7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54
3
3
8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48
3
3
(5)大学物理及实验
开课单位为电子工程学院。
理工科专业在下表中选择适合本专业的课程。
表5大学物理课程设置
序号
课程
理论学时
实验学时
总学时
总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1
大学物理A
100
52
72+80
4.5+5
4、5
2、3
2
大学物理B
80
48
64+64
4+4
4、4
2、3
(6)其它公共必修课
体育、就业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军事训练与教育公共必修课设置情况如下。
表6 其它公共必修课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周学时
开课学期
适用专业
开课单位
1
体育
28+30+15+15+15+15
1+1+0。
5+
0。
5+0.5+0。
5
2、2、1、
1、1、1
1-6
除社会体育外的各专业
体育系
2
体育达标测试
1
7
除社会体育外的各专业
体育系
3
就业指导
16
1
2
7
各专业
就业指导教研室
4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24
1.5
2
各专业
师范学院
5
军事训练与教育
2W
3
1
各专业
军事理论教研室
说明:
1)体育课在学生第2、3学年时采用俱乐部课外活动模式教学。
第2学年,学生每周锻炼3次,每次为1小时;第3学年,学生每周锻炼2次,每次为1小时;第七学期进行国家体质标准测试,达标者获得1个必修学分。
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由各专业定开课学期,其实践内容课外完成.
在表7中,各专业选择不少于3。
5学分(两门)的课程作为本专业的公共必修课。
表7供选择的公共必修课程
序号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开课单位
1
企业管理导论
32
2
工商管理学院
2
经济学原理
32
2
经济与贸易系
3
大学语文
24
1.5
文学院
4
应用写作
32
2
文学院
5
信息资源检索
24(其中上机6学时)
1。
5
图书馆(此课安排在第1学年以后)
6
美学原理
32
2
师范学院
7
应用心理学
32
2
师范学院
“金工实习”、“电子工艺实习”、“电工实习”、“工程制图"等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决定是否开设。
(7)公共选修课
本科生毕业时须满公共选修课修至少6学分.学生不能将与自己主修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作为公共选修课程选修。
2.学科(专业)基础课程
学科基础课程由各院(系)确定。
各专业参照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结合专业认证、学科专业发展趋势等确定本专业的学科基础课。
各院(系)对相近专业共同的学科基础课程,要尽可能统一课程规格。
3.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由各专业确定,应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选修本学科的专业方向模块课程。
4.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等。
学生参加的实践教学环节理工类专业35周左右,文科类专业25周左右。
实践教学环节尽量安排在寒暑假和第八学期集中进行.
(1)军事训练与教育:
2周,安排在新生入校后前2周进行。
《军事理论》和入学教育在此期间完成。
(2)课程设计或学年论文:
工科专业课程设计不少于2次,总时间不少于4周,文科类专业在第四、六学期各安排一次学年论文.
(3)“思政”课社会实践:
安排在第2和第4学期的暑假进行。
(4)生产或岗位实习:
3—5周,安排在第六学期暑假或第八学期与毕业设计合并进行。
(5)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时间不超过16周,安排在第8学期。
六、素质拓展与课外学分
本科生毕业时获得的课外学分应不少于15学分。
课外实践活动由各院(系)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参照《东莞理工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课外培养)计划》自主设计、组织,由各院系自行制定学分认定标准,写入培养方案。
要求充分体现专业特色、地方特色、学生的个性化成长需要.
七、具体规定
1.学年安排(根据已获学校通过的2013年—2017年的校历制定)
学年
学期
学期周数
教学周*
备注
一
1
20
15
含军训与入学教育2周,考试2周
2
20
18
考试2周
二
3
20
18
考试2周
4
20
18
考试2周
三
5
20
18
考试2周
6
20
18
考试2周
四
7
20
19
考试1周
8
20
含机动1周,毕业教育1周
合计
160
说明:
1)在2-6学期,若没有安排集中性实践环节,理论教学周必须为18周;2)1-6学期的考试周安排在每学期的最后2周。
2。
课程考核
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选修课一般为考查课。
鼓励开展考试内容和方法的改革,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
每个专业应安排至少2门专业课程或课程模块进行3个小时以上的大考试。
每学期3学分及以上的必修课程(“思政课”除外)必须安排期中考试,期中考试成绩为课程成绩的必要组成部分。
培养方案中应明确大考的课程或课程群,举行考试学期等。
4.清晰标记专业核心课程。
各专业标记的专业核心课程为50学分左右,为教学管理制度修改作必要准备。
(建议这类课程累计15个学分不及格必须留级,累计20个学分补考一次仍不及格,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5.卓越计划班和人文试验班的培养方案应根据实施以来的问题作出适当调整。
ﻬ附件2
2013级***专业第一学期课程安排表
院(系)名称及公章:
填表人签字: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周学时
课程类型
开课单位
备注
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2
3
4
通识课
思政部
文科第1学期
理工科第2学期
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2
2
2
通识课
思政部
文科第2学期
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0
2
2
通识课
思政部
理工科第1学期
4
基础英语
45
3
3
通识课
外语系
除音乐学、体育之外的专业
5
英语口语
15
1
1
通识课
外语系
除音乐学、体育之外的专业
6
大学计算机基础
36
2
4
通识课
计算机系
7
体育
28
1
2
通识课
体育系
8
高等数学A
60
4
4
通识课
计算机学院
工科专业
9
高等数学B
45
3
3
通识课
计算机学院
管理学院、经贸系各专业
10
高等数学C
90
5.5
6
通识课
计算机学院
工科专业
11
经济应用数学
45
3
3
通识课
计算机学院
会计学专业
12
大学文科数学
45
3
3
通识课
计算机学院
工科之外的专业自行选择
13
军事训练与教育
2W
3
实践课
军事教育教研室
14
**专业导论
16
1
2
学科基础课
各院系
15
提示:
此表将各专业在第一学期共同的课程列出。
请根据本专业2013级培养方案的第一学期的课程设置完成此表。
要求:
4月28日之前将盖章和签名的打印件交给教研科祝慧。
同时发电子文档到祝慧的信箱。
ﻬ附件3: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