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机构端快速阅读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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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机构端快速阅读手册
医疗机构快速阅读手册
1.医疗机构主要做什么
(1)向卫计委领取医疗机构用户名和密码
(2)医疗机构端软件下载安装及登录
(3)设置本院医师审批机关
(4)设置本院科室信息
(5)为本院医师生成账户激活码
(6)核对本院医师信息
(7)审核本院医师申请修改的信息
(8)办理本院医师申请的业务
2.医疗机构如何去做?
(1)向卫计委领取医疗机构用户名和密码
●由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局)生成该医疗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携带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医疗机构授权委托书
c)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局)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局)分发人员现场核实后,用户名和密码可直接发送到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手机中,医疗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可凭此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医疗机构端。
(2)医疗机构端软件下载安装及登录
医疗机构用户到所在卫生计生委获取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网址
HTTP:
//WWW.CNDOCSYS.CN
或
HTTP:
//WWW.医师系统.CN
可下载医疗机构端软件及使用说明。
下载完毕后,利用下载的安装包安装医疗机构端软件,登录医疗机构端软件可进行业务操作。
医疗机构端软件登陆界面:
(3)设置本院医师审批机关
设置审批机关:
对本机构的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别的医师,设置相应的审批机关。
(4)
设置本院科室信息
将本机构的科室名称维护到科室字典中,以便医师选择和本级管理。
(5)为本院医师生成账户激活码
医疗机构需及时激活本机构在岗医师的账户。
(6)核对本院医师信息
本人在本机构执业但医师信息不在本机构列表中的医师;
本人已不在本机构但医师信息还在本机构的医师;
若发现有以上的问题,请到系统内“医师验证”功能中查看,并办理相关业务。
主执业地点医师列表:
医师资格信息验证:
医师注册信息验证:
(7)
审核本院医师申请修改的信息
及时确认本机构医师个人信息的更新申请。
如:
任职资格、学历、毕业学校及照片。
(8)办理本院医师申请的业务
及时确认医师的业务申请,并打印相关申请表。
如:
注册申请、变更申请、重新注册、备案申请及注销申请表。
以下是备案和注销相关内容:
以下情形,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可申请为该医师做“注册备案”:
医师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被开除。
注册备案的医师,归入不在册的医师序列。
操作说明如下:
以下情形,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可申请为该医师做“注销注册”:
死亡或失踪、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两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的等情形。
操作说明如下:
3.在线微信技术支持
医疗机构端提供在线微信支持功能,医疗机构可通过扫描下面微信服务公众号在线提出问题,由技术支持部门负责解答,技术支持部门仅负责解答技术问题,不负责解答政策及审批产生的问题。
医师微服务医疗机构微服务
4.常见问题解答
(1)医疗机构登录后常见问题解答:
序号
问题
解决方法
1
发现人员缺失
如果医疗机构在本机构医师列表中,发现有人员缺失,即在本机构工作的医师不在医师列表中,可利用“医师验证”功能,输入医师的证件号或姓名,来查找该医师是否注册或已注册,但注册地点不在本机构。
利用查找到的医师信息,敦促医师去补办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
2
发现多地点执业在本院的医师无信息
如果发现多地点执业在本院的医师无信息,机构应查看此医师的主执业地点是否发生变更。
3
发现人员多出
3.1如果发现多出的人员属于医师调离、退休、退职、被辞退、被开除等情况,可在机构端的“医师备案申请”功能中,为该医师做备案操作。
3.2如果发现多出的人员属于死亡或失踪、吊销医师执业证书、两次考核不合格、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等等情形的,可在机构端的“医师注销申请”功能中,为该医师申请注销。
3.3如果发现多出的人员属于已调动工作的人员,可联系本人,让其尽快办理变更操作。
(2)本机构医师可能遇到的问题解决方法指南:
a.老人老办法医师资格信息修改及补录指南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正式实施前,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人事部门认定的资格简称“老人老办法资格”。
如果是人事认定的老人老办法资格信息缺失,请联系核发资格证的省级卫生计生委补录,如为北京市认定的资格,请与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资格补录;
外省认定资格请联系核发认定资格证的省级卫生计生委。
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
010-83366908,83366909
b.新人新办法医师资格信息修改及补录指南
经参加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获得的资格,简称“新人新办法资格”。
●以下是资格信息补录指南:
如果是考试通过的1999年度的新人资格信息缺失,请联系本人当年参加考试的省级卫生计生委,医师个人按照国家补录资格信息要求提交材料,由省级卫生计生委向国家医考中心提交资格补录材料。
如何提交材料,请访问
了解详情
北京市提交材料地址:
北京市六里桥行政许可大厅
北京市联系电话:
010-12320
●以下是资格信息修改指南:
如果确实是考试通过,但又无法通过本系统医师信息验证,可能是报名考试时证件号与现在的证件号不同,如果情况属实,请联系本人当年参加考试的省级卫生计生委,医师个人按照国家修改资格信息要求提交材料,由省级卫生计生委向国家医考中心申报资格修改申请。
如何提交材料,请访问
北京市提交材料地址:
北京市六里桥行政许可大厅
北京市联系电话:
010-12320
c.军队离休及复转退人员医师资格信息补录指南
情况一:
如果是2011年1月1日前复转退到地方的军人,需到省级卫生计生委申请“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提交材料后等待部队系统审批。
提交材料见军队附表:
a)属于考试的医师,请填写如下表格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原资格证书编码
毕业学校
发证大单位
考试年度
b)属于认定的医师,请填写如下表格,并附学历和“医师”任职命令复印件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原资格证书编码
毕业学校
发证大单位
北京市提交材料地址:
北京市六里桥行政许可大厅
情况二:
如果是离退休的军人,由医师个人联系发放军队医师资格证书的部队机关将医师资格信息转入到地方。
北京市联系电话:
010-12320
201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