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管理手册.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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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工程管理,15-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参考:
AC-121-51),.相关文件AC-121印刷版AC-121-5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编写指南AC-121-51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编写指南.doc,内容提要,一.规章要求二.手册编写要求三.手册的主体内容要求四.工作程序,2,一.规章要求,第121.131条手册的制定和保存(a)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具有为实施其各种运行的全体飞行、维修和其他地面运行工作人员制定并供其使用和指导其操作的手册,并且有合适的手册管理系统,负责制定、分发、修订和补充手册,使其保持现行有效。
3,一.规章要求,第121.131条手册的制定和保存(b)本条(a)款要求的手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包含必需的指令和信息,使有关人员能安全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职责;
(2)使用中文写成,如果合格证持有人在运行中使用了不熟悉中文的人员,则应当为其提供相应文字的手册,并且应当保证这些手册的一致性和同等有效性;,4,一.规章要求,第121.131条手册的制定和保存(3)采用易于修订的形式;(4)在有关的每一页上,具有最后一次修订的日期;(5)符合所有适用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该合格证持有人的运行合格证与运行规范;对于实施国际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还应当符合所适用的外国规章。
(c)合格证持有人在其主运营基地至少要保存一套完整的手册。
T,5,一.规章要求,第121.133条手册内容总体要求手册应当包含下列所有内容,但可以分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独分册,每一分册应当包括所有适用于该类人员的内容:
(f)飞行运作有关要求、程序和指示,包括:
(24)飞机维修和勤务工作的说明和程序;(26)飞机适航性检查,包括检查的程序、标准、责任和授权检查人员的说明。
6,一.规章要求,第121.135条手册的分发和可用性(a)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向下列人员提供本规则第121.131条所要求的手册及其修改和补充,或者该手册的有关部分:
(1)维修人员和有关地面运作人员;
(2)机组成员;(3)负责管理该合格证持有人的局方人员。
7,一.规章要求,第121.135条手册的分发和可用性(b)按照本条(a)款持有手册或者手册相关部分的每个人,应当使用合格证持有人提供的修改和补充页,使手册内容保持最新有效状态,并在执行指定任务时可以随时查阅。
8,一.规章要求,第121.366条维修工程管理手册(a)合格证持有人的维修系统应当制定阐述如何符合本章要求及实施规范性管理的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b)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应当载明合格证持有人落实其飞机适航性责任和符合本章要求的总体叙述、具体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并应当获得局方的批准或者认可。
9,一.规章要求,第121.366条维修工程管理手册(c)维修工程管理手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部分:
其中至少包括维修系统的总体状况及政策、维修工程副总经理签署的符合性声明、对本手册的符合性和有效性控制方法。
(2)维修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设施:
其中至少包括组织机构图及其必要说明、厂房设施图及其必要的说明(包括主基地以外的航线维修和一般勤务设施)。
10,一.规章要求,第121.366条维修工程管理手册(3)人员和部门职责说明:
其中至少包括维修工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本规则第121.371条要求的部门主管的名单和技术经历;维修系统中各部门、人员及其包含的CCAR-145部批准的维修单位或者协议维修单位的职责说明;维修放行人员清单及其授权的放行范围。
(4)工程技术管理:
其中至少包括编制维修方案和最低设备清单相关部分、制定具体维修技术要求和改装方案的要求和程序说明。
11,一.规章要求,第121.366条维修工程管理手册(5)维修计划和控制:
其中至少包括飞机使用和维修计划、选择和安排实施一般勤务工作和维修工作、器材供应、统计和监控飞机及其部件的使用状况、飞机放行的要求和程序说明;(6)协议维修:
其中至少包括协议维修单位说明、协议委托工作范围、协调方式和对协议维修单位的监督管理要求和程序;,12,一.规章要求,第121.366条维修工程管理手册(7)质量管理:
其中至少包括质量管理政策、对各类人员和单位评估、单机适航性状况监控、质量审核、维修差错管理和质量调查的管理要求和程序;(8)可靠性管理:
其中应当至少包括可靠性管理的机构、可靠性控制体系及可靠性方案的管理要求和程序;(9)人员培训管理:
其中应当至少包括培训大纲的制定,培训计划和实施,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记录的管理要求和程序;,13,一.规章要求,第121.366条维修工程管理手册(10)有关附件:
其中至少包括实际使用的表格标牌样件:
工作程序清单及其它必要的附件;(11)符合性说明。
(d)维修工程管理手册中经局方批准部分的任何变化应当至少在计划的生效前30天向局方申请批准,只有在获得局方的批准后维修工程管理手册才能变更。
14,二.手册的编写要求,文字:
至少使用简体中文版式:
A4,每页标明页码、章节、公司标记控制项:
目录、有效页清单、修订记录结构:
主体结构:
按要求的编排次序主体结构下的内容:
按方便编排(主要结构的编排次序并不是为航空营运人的各部门划定职责,如工程技术管理的内容不是只针对工程技术部门),15,二.手册的编写要求,其他要求:
参考文件应当表明文件号和文件标题或名称;涉及到有具体工作程序的要标明工作程序的编号;内容应当明确、清晰,存在选择执行可能的要设定好选择条件;经常性变动的信息或者管理人员不便于公开的个人信息,可作为单独附件;单独申请运行合格证的分子公司可单独编写。
16,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1概述部分2维修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设施3人员和部门职责说明4工程技术管理5维修计划和控制6协议维修单位7质量管理8可靠性管理9人员培训管理10附件11CCAR-121符合性说明,17,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1.概述部分手册体系说明:
手册修订控制航空营运人的声明:
标准格式使用术语的定义机队说明:
可列表维修政策和管理模式维修系统及其变更申请向局方的报告,18,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2.维修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设施航空营运人总体机构维修系统的机构工程技术体系维修计划体系质量体系培训管理体系维修系统的设施维修基地外站航线维修和勤务机构,19,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3.人员和部门职责说明维修工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门主管维修计划部门主管质量部门主管培训部门主管各部门职责:
如部门内的职责分解到各不互相隶属的分部门(包括在分基地内的部门),则应当将相应的分部门也列出,20,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4.工程技术管理适航性资料管理:
适航性资料包括民航总局、航空器型号合格审定当局和航空器及其部件制造厂家提供的持续适航文件和航空运营人本身制定的管理和技术手册。
维修方案最低设备清单(MEL)适航指令(AD)处理服务通告和服务信函(SB/SL),21,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4.工程技术管理工程指令(EO):
如航空运营人委托协议维修单位编写和修改EO,也应当使用航空运营人的名义并通过航空运营人相应责任部门或人员的批准。
维修工作单/卡超出持续适航文件的修理和改装与OEM的联络技术支援技术调查,22,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5.维修计划和控制航空器使用和维修计划飞行记录本航空器使用统计:
航空器使用信息统计包括航空器、发动机/APU、螺旋桨、起落装置和其他部件的使用小时、循环和日历时间等用于不同维修时限控制方式的信息航空器地面勤务航空器定期检修发动机送修部件送修,23,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5.维修计划和控制按小时计费的包修(如有):
包修维修单位应当获得CCAR-145部的维修许可证;包修项目的维修标准应当至少符合CCAR-121和CCAR-145部的规定。
非计划维修工作:
非计划维修工作不同于维修方案的推迟,一般应当指增加或提前进行某些计划的维修工作。
计划维修工作的推迟航材管理:
航材的挂签应当至少包括可用件、不可用件和报废件的挂签,其样式应当在表格标牌与样件部分列出。
24,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5.维修计划和控制航线腐蚀预防与维护维修安全管理维修或停场航空器的保安航空器试飞发动机地面试车载重平衡控制:
空重和重心的信息应当至少通报到运行控制部门。
25,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5.维修计划和控制发动机性能监控:
发动机性能监控的范围应当至少包括ETOPS运行和计划装于ETOPS运行的发动机。
滑油分析特殊运行的维修湿租航空器的维修与其他运行控制部门的联系,26,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6.协议维修单位协议维修单位简介协议维修单位维修许可证和维修协议协议维修单位的工作范围与协议维修单位的工作关系和信息传递协议维修单位的监督,27,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7.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政策人员资格的评估:
责任部门或人员可采用集中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或授权其他各部门主要管理人员负责,质量管理部门监督的方式,但航线维修放行人员的评估应当由质量部门负责。
航线维修放行人员的授权送修单位评估,28,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7.质量管理航材供应商评估单机档案和单机适航性状况的监控内部质量审核维修差错管理质量调查,29,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8.可靠性管理可靠性管理机构和职责可靠性方案可靠性控制体系,30,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9.人员培训管理培训方案的制定培训计划培训的实施人员技术档案和培训记录,31,三.手册的主体结构要求,10.附件表格标牌样件工作程序清单其他附件11.CCAR-121符合性说明,32,四.工作程序,工作程序的编写原则依据:
工作程序一般应当依据维修工程管理手册编写,如涉及到CCAR-145部有相同要求的工作程序,可以结合编写,即同一工作程序可能同时适用于满足CCAR-121和CCAR-145部的要求。
范围:
除在维修工程管理手册有详细的规定外,工作程序应能覆盖维修工程管理手册所有要求的内容。
33,四.工作程序,工作程序的编写原则协调:
工作程序的内容不得与维修管理手册的要求内容相冲突,并且各工作程序之间要充分协调其要求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控制:
除与维修及维修管理不直接相关的行政、财务及后勤等工作程序外,工作程序的编写要有统一的控制,不得在部门或分部门存在未列入维修工程管理手册清单的非控制程序。
格式:
工作程序的格式可由航空运营人自定,但应使用相对统一的格式,并且便于查阅和保存。
34,四.工作程序,工作程序的内容要求包括如下适用部分:
(1)依据;
(2)适用范围;(3)所需的人员岗位;(4)需要的资料、工具和器材;(5)工作程序;(6)工作标准;(7)工作记录要求;(8)使用的表格、标牌样件。
35,四.工作程序,工作程序的批准责任人员:
总工程师或由其授权质量部门负责人至少使用签字的方式工作程序的分发与控制分发应当统一控制,并至少分发到需要执行工作程序的部门或人员有效性应定期核对,失效的工作程序不得保留在工作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