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验收检查表简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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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现场验收检查表简要
验收
内容
验收方法
验收项目
验收细目及标准
(一)
原料供应商评价
1.询问企业相关人员如何进行供应商评价。
2.查阅企业的原料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供应商评价记录、合格供应商名录。
3.抽查库存原料或出入库记录对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对照检查。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1.有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2.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原料供应商评价
记录
3.有原料供应商评价记录。
4.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5.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6.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录
7.有合格供应商名录。
8.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评价日期等信息。
9.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录。
人员素质
10.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
原料验收与查验
检验
1.查阅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
2.询问企业相关人员是否在制定原料验收标准过程中考虑原料中相关的风险因素。
3.询问企业人员查验和检验的具体内容。
4.对于实施行政许可或注册管理的国产(进口)原料,抽查原料查验记录。
对于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查阅原料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是或自行检验结果或委托检验报告,抽取库存原料或出入库记录进行对照检查。
5.抽查原料的主要卫生指标定期检测结果及原料安全性评价报告。
委托检测的,查看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原料采购验收制度
11.有原料采购验收制度。
12.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当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原料验收标准
13.所有原料均有原料验收标准。
14.原料验收标准应当规定原料的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卫生指标验收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国产原料查验
15.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16.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17.有原料查验记录。
18.原料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进口原料查验
19.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应当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20.无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的,或者经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不得接收、使用。
21.有原料查验记录。
22.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原料质量检验
23.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
24.无质量检验报告的,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
25.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不得接收、使用。
26.应当保存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
有关信息应当完整、真实。
原料安全控制
27.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
有关信息应当完整、真实。
28.实施委托检测的,有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人员素质
29.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三)
原料进货台账
查阅原料进货台账,与原料出入库记录进行对照检查
原料进货台账
30.有原料进货台账。
31.原料进货台账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查验或者检验信息、进货日期、经办人等信息。
32.原料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
原料仓储管理
1.查阅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出入库记录、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
2.询问企业相关人员如何制定库位规划以及长期库存原料如何监控,抽查监控记录。
3.查看库房原料摆放情况以及垛位标识卡。
4.查看热敏性原料、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原料和药物饲料添加剂的贮存管理情况。
原料仓储管理制度
33.有原料仓储管理制度。
34.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原料出入库记录
35.有原料出入库记录。
36.原料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原料垛位
标识卡
37.有原料垛位标识卡。
38.原料仓储做到“一垛一卡”。
39.原料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原料名称、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热敏原料管理
40.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符合标签上的贮存要求,有温度监控设施。
41.有温度监控记录。
42.温度监控记录应包括设定温度、实际温度、监控时间、记录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43.监控中发现实际温度超出设定温度范围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危险化学品管理
44.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亚硒酸钠等饲料添加剂有独立的贮存间或贮存柜。
45.有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
46.药物饲料添加剂应当有独立的贮存间。
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
47.有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
48.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应当规定监控方式、监控内容、监控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监控记录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记录
49.有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记录。
50.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监控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监控日期、监控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人员素质
51.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五)
生产基础文件
查阅工艺设计文件、生产工艺参数及相关资料。
工艺设计文件
52.有工艺设计文件。
53.工艺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和生产设备清单等内容。
生产工艺参数
54.粉碎工艺设定筛片孔径;混合工艺设定混合时间;制粒工艺设定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规格、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膨化工艺设定调质温度、模板孔径。
(六)
生产操作
1.查阅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和生产记录。
2.抽查并询问小料配料、中控岗位等关键岗位操作工对本岗位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
3.查阅生产配方,以及生产配方中添加比例小于0.2%的原料预混合记录。
岗位操作规程
55.有小料配料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小料原料的领取与核实、小料原料的放置与标识、称重电子秤校准与核查、现场清洁卫生、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小料配料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6.有小料预混合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载体或者稀释剂领取、投料顺序、预混合时间、预混合产品分装与标识、现场清洁卫生、小料预混合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7.有小料投料与复核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小料投放指令、小料复核、现场清洁卫生、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8.有大料投料岗位操作规程,规定投料指令、垛位取料、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大料投料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9.有粉粉碎岗位操作规程,规定筛片锤片检查与更换、粉碎粒度、粉碎料入仓检查、喂料器和磁选设备清理、粉碎作业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60.有中控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微机配料软件启动与配方核对、混合时间设置、配料误差核查、进仓原料核实、中控作业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61.有制粒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环模与分级筛网更换、破碎机轧距调节、制粒机润滑、调质参数监视、设备(制粒室、调质器、冷却器)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制粒作业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62.有膨化岗位操作规程,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调质参数监视、设备(膨化室、调质器、冷却器、干燥器)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膨化作业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63.有包装岗位操作规程,规定标签与包装袋领取、标签与包装袋核对、感官检查、包重校验、现场清洁卫生、包装作业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64.有生产线清洗操作规程,规定清洗原则、清洗实施与效果评价、清洗料的放置与标识、清洗料使用、生产线清洗记录等内容。
规程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65.岗位操作工应当熟悉本岗位操作规程。
生产记录表单
66.有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包括小料原料名称、领用数量、领取时间、领取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67.有小料配料记录,包括小料名称、理论值、实际称重值、配料数量、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68.有小料预混合记录,包括小料名称、重量、批次、混合时间、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69.有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包括产品名称、接收批数、投料批数、重量复核、剩余批数、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0.有大料投料记录,包括大料名称、投料数量、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1.有粉碎作业记录,包括物料名称、粉碎机号、筛片规格、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2.有大料配料记录,包括配方编号、大料名称、配料仓号、理论值、实际值、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3.有中控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编号、清洗料、理论产量、成品仓号、洗仓情况、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4.有制粒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制粒机号、制粒仓号、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孔径、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5.有膨化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调质温度、模板孔径、膨化温度、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6.有包装作业记录,包括产品名称、实际产量、包装规格、包数、感官检查、头尾包数量、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7.有标签领用记录,包括产品名称、领用数量、班次用量、损毁数量、剩余数量、领取时间、领用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8.有生产线清洗记录,包括班次、清洗料名称、清洗料重量、清洗过程描述、作业时间、清洗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79.有清洗料使用记录,包括清洗料名称、生产班次、清洗料使用情况描述、使用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原料预混合
80.企业应当对生产配方中添加比例小于0.2%的原料进行预混合。
81.应当有预混合作业场所和专用预混合机。
预混合机(含混合机缓冲仓)与物料接触部分使用不锈钢制造,其均匀度变异系数不大于5%。
(七)
防止污染措施
1.抽查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生产计划。
2.询问相关人员生产线如何清洗,清洗料如何处置。
抽查生产线清洗记录。
3.在小料配料间,查看盛放小料及中间品的器具或包装物。
4.停机状态下查看混合机、配料仓溜管等生产设备的清洗效果。
5.查看生产现场。
防止交叉污染措施
82.企业应当按照“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原则制定生产计划。
83.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后,生产不含药物饲料添加剂或者改变所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产品的,应当对生产线进行清洗。
84.清洗料回用的,应当明确标识并回置于同品种产品中。
85.盛放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及其中间产品的器具或者包装物应当明确标识,不得交叉混用。
86.设备定期清理,及时清除残存料、粉尘积垢等残留物。
防止外来污染措施
87.生产车间应当配备防鼠、防鸟等设施,地面平整,无污垢积存。
88.生产现场的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清洗料、不合格品等应当分类存放,清晰标识。
89.保持生产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杂物。
90.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使用润滑油、清洗剂。
91.不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器具作为称量或盛放用具。
92.不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
人员素质
93.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八)
配方管理
1.查阅配方管理制度。
2.询问企业配方设计相关人员,了解其对饲料法规及限制性规定(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的熟悉程度。
3.询问企业相关人员配方管理流程,并在中控室或配料间抽查配料单。
配方管理制度
94.有配方管理制度。
95.配方管理制度应当规定配方设计、审核、批准、更改、传递、使用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96.企业配方设计相关人员应当熟悉饲料法规及限制性规定。
97.配料单应当体现配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9)
标签管理
1.查阅产品标签管理制度、抽查产品标签。
2.查看产品标签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情况。
3.查阅产品标签领用记录,询问标签保管员标签领用程序的有关事宜。
4.有散装料运输的企业,查看随车附具的产品标签格式。
产品标签管理制度
98.有产品标签管理制度。
99.产品标签管理制度应当规定标签的设计、审核、保管、使用、销毁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产品标签存放
100.产品标签应当专库(柜)存放,专人管理。
产品标签的内容
101.产品标签内容应当符合《饲料标签》标准的规定。
(10)
混合时间确定和混合均匀度验证
1.查阅最佳混合时间实验记录,混合均匀度验证记录。
2.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如何确定产品的最佳混合时间。
产品最佳混合时间确定
102.有最佳混合时间实验记录。
103.最佳混合时间实验记录应当包括混合机编号、混合物料名称、混合次数、混合时间、检验结果、最佳混合时间、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产品混合均匀度定期验证
104.每6个月按照产品类别(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进行至少1次混合均匀度验证。
105.有混合均匀度验证记录。
106.混合均匀度验证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混合机编号、混合时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验证结论、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107.混合机发生故障经修复投入生产前,应当进行混合均匀度验证。
人员素质
108.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十一)
生产设备及辅助系统管理
1.查阅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关键设备操作规程。
2.抽查设备档案、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
3.查看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定设备的检定合格证、锅炉的安全检查证书。
4.询问相关人员如何保养设备。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109.有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110.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应当规定采购与验收、档案管理、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备品备件管理、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生产设备档案
111.有生产设备档案。
112.关键生产设备应当“一机一档”。
113.关键生产设备档案应当包括基本信息表(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关键设备操作规程
114.有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膨化机、空气压缩机等关键设备操作规程。
115.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启动与关闭、操作步骤、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
设备维护保养
116.有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117.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保养项目、保养日期、保养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设备维修
118.有设备维修记录。
119.设备维修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维修部位、故障描述、维修方式及效果、维修日期、维修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生产设备及辅助系统要求
120.生产设备、辅助系统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21.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当通过安全检查,有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证明文件。
122.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量设备应当定期检定或者校验,有定期检定报告或校验记录。
对于需要强检的测量设备,企业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检定部门进行检定,并保存检定报告;对于不需要强检的测量设备,企业可自行或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定或校验,并有检定或校验记录。
其他要求
123.消防设施齐全良好。
124.粉尘控制设施运行良好。
人员素质
125.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十二)
现场质量巡查
1.询问相关人员巡查位点和巡查频次。
2.抽查巡查位点。
3.查阅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巡查内容、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
4.抽查现场质量巡查记录,追溯异常处置情况。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126.有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127.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应当规定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巡查记录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128.有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129.现场质量巡查记录应当包括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巡查时间、巡查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人员素质
130.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十三)
产品质量检验
1.询问相关人员出厂检验项目、定期检验项目。
2.查阅产品质量标准。
3.抽查产品销售台账,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做对照检查。
4.抽查产品定期检验记录,核查定期检验周期和产品检验数量以及检验指标。
产品标准
131.生产产品若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该标准应现行有效。
生产产品若执行企业标准,该标准应当在备案有效期内。
产品出厂检验
132.依据产品质量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
133.有产品出厂检验记录。
134.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计算公式中符号的含义和数值、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135.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产品定期检验
136.每周抽查生产的5个批次产品进行主成分指标自行检验。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两种以上维生素;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
两种以上微量元素;复合预混合饲料:
两种以上维生素和两种以上微量元素;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
粗蛋白质、粗灰分、钙、总磷。
若出厂检验指标在定期检验规定的指标中,该指标可不再进行定期检验。
137.主成分指标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人员素质
138.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十四)
产品留样观察
1.询问相关人员生产品种与产量,留样种类与数量,留样保存时间。
2.察看留样观察室环境、面积、橱柜数量、留样摆放,必要时要求展示留样观察情形。
3.查阅留样观察制度、留样标识、环境要求、观察内容、观察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权限、处置方式。
4.抽查留样观察记录,追溯异常处置情况。
留样观察制度
139.有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140.留样观察制度应当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标识、贮存环境、观察内容、观察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到期样品处理、留样观察记录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留样观察记录
141.对每批次产品实施留样观察。
142.有留样观察记录。
143.留样观察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截止日期、观察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观察日期、观察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留样贮存
144.贮存环境符合产品标签上的贮存要求。
145.留样室的面积和留样橱的数量、空间,满足其产品种类和数量的需要。
146.留样保存时间应当超过产品保质期1个月。
人员素质
147.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十五)
不合格品管理
1.询问相关人员不合格品的常见项目和出现频次。
2.查阅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的界定,处置权限,处置方式。
3.抽查不合格品处置记录、追溯不合格品处置情况。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48.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49.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当规定不合格品的界定、标识、贮存、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处置记录等内容。
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150.有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151.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应当包括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处置日期、处置人等信息。
记录信息应当客观、完整、真实。
人员素质
152.相关人员应当熟悉规范要求以及相关业务工作。
(十六)
实验室
管理
1.查阅检验管理制度、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抽查检验仪器设备档案,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3.询问实验室有关人员实验室管理及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规定。
4.询问检验化验员开展检验工作的情况。
检验管理制度
153.有检验管理制度。
154.检验管理制度应当规定人员资质与职责、样品抽取与检验、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报告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