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样送检流程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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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件送样及送检流程
一、原材见证取样、送检流程及归档资料
采供部
建立物资监控台账
材料进场:
采供部、项目部外观检查合格
采供部:
填写材料复试取样通知单
送交试验员100%见证取样
试验员通知监理到场,材料员、质量员、试验员、监理共同取样封样见证取样,填写有见证取样标识
双倍样复验
1、试验员取样后填写试验台账及《见证取样记录》一式四份,加盖监理取样专用章。
2、试验员将上资料和试样(件)送检测试验单位
通知采供部重新取双倍样复验
试验员将《见证取样记录》一式三份送交()
资料室归档
质量监督站资质认可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
双倍样复验
试验不合格,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审批双倍样复试
与取样通知单、委托试验合同书相符一致。
试验合格,由试验员送交(一式四份)
采供部
试验员取回试验报告
取双倍样复验合格
取双倍样
复验不合格
采供部
材料退场
二、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验送检流程及归档资料(现场制作)
工程部填写施工过程检测试验取样通知单(钢筋焊接或连接件、混凝土、回填土、防水材料等)或委托到现场实体检测通知单(回弹、取芯、砼保护层测试、外墙砖拉拔检测等)
送交试验员100%见证取样
双倍取样复验或实体检测(回弹、取芯)
试验员通知监理到场,工程部责任师、质量员、试验员、监理共同取样封样见证取样或委托现场实体检测
试验员将《见证取样记录》一式三份送交
1、试验员取样后填写试验台账及《见证取样记录》一式四联底单或现场实体检测监理旁站(工长、质量员在场);
2、试验员将上述资料和试样(件)送检测试验单位。
通知项目工程部重新双倍取样复验或实体检测(回弹、取芯)
质量监督站资质认可试验室进行检测试验或委托到现场实体检测
资料室归档
试验不合格,及时上报总工审批取双倍样送检
与取样通知单、委托试验合同书相符一致。
试验合格,由试验员送交(一式四份)
取回试验报告
取双倍样或实体检测(回弹、取芯)试验合格,由试验员送交(一式四份)
复验合格
取双倍取不合格,严重质量问题项目部编制处置方案
上报公司总工批准
现场实体检测(回弹、取芯)
项目部总工编制处置方案
三、实验取样相关规定
1、水泥的取样标准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的验收,水泥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应由生产厂家的质量部门提供给使用单位,作为证明其产品质量性能的依据,
(1)、取样
①、散装水泥:
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②、袋装水泥:
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作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③、对已进场的每批水泥,视在厂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试其强度及安定性,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④、取样要有代表性,所取试样总数不少于12Kg,拌和均匀后分成两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试验,一份密封保存,以备复验用。
(2)、水泥重点检测指标
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
2、钢筋原材的取样试验
(1)、钢筋原材试验应按批进行。
(2)、每批由同一厂别、同一炉缸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组成。
(3)、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数量不得大于60T,每批取试样一组。
(4)、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1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5)、取样方法:
①、按规定凡取2个试件的,均应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即在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②、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取自不同盘。
③、试件在切取时,在钢筋任意一端截去500mm后切取,即在每根钢筋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
注意事项:
①、钢筋的材质证明要“双控”,各验收批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单缺一不可,材质证明与实物应物证相符。
②、钢筋出厂质量合格证应有生产厂家质量检验部门的盖章,质量有保证的生产厂家,钢筋标牌可作为质量合格证。
③、钢筋试验报告单中应有试验编号,便于与实验室的有关资料查证核实。
试验报告单应有明确结论并盖章齐全。
④、钢筋试验不合格单后应附试件复试合格试验报告单或处理报告。
不合格单不允许抽撤。
⑤、热轧圆盘钢筋在送试前不得冷拉,而应该在盘上截下后人工调直。
(6)、钢筋重点检测指标
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冷弯、最大力总伸长率、重量偏差
3、砂子试验
(1)、砂试验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2)、每一验收批取试样一组,数量为22Kg。
(3)、 取样方法:
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试样8份(每份11Kg以上)搅拌均匀后用四分法缩分到22Kg组成一组试样。
4、石子试验
(1)、碎(卵)石试验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不足400m3或600t时,亦为一验收批。
(2)、 每一验收批取试样一组,数量40Kg(最大粒径20mm)或80Kg(最大粒径为40mm)。
(3)、取样方法:
在料堆上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时先将取样部位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均匀分布的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试样。
(4)、碎石重点检测指标 :
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含泥量、含水率、泥块含量、颗粒级配、紧密密度、针片状含量、压碎指标
5、砖试验
(1)、砌墙砖试验:
砌墙砖应以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品种为一取样单位,具体规定如下:
①、烧结普通砖:
每1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15万块亦为一验收批。
随机从检验批中抽取10块砖做抗压强度试验。
②、 烧结多孔砖:
强度试验的砖样从尺寸偏差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的砖样中随机抽取。
每5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该数量时亦按一批计算。
每批取试样一组(10块)做抗压、抗折强度试验。
③、 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
每3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3万块亦为一验收批,每批取试样一组(10块)做强度试验。
(2)、砖重点检测指标 :
抗压强度、干体积密度
6、回填土
回填土包括:
素土、灰土、砂和砂石地基的夯实填方和柱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夯实以及其他回填夯实。
(1)、取样:
①、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
②、基坑每50~100㎡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
③、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
④、每一个独立基础下至少有1个检验点;
⑤、对灰土、砂和砂石等,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的工程每100㎡至少1个点,3000㎡以上的工程,每300㎡至少有1点;
(2)、场地平整:
各层取样点应错开,并应绘制取样平面布置图,标清各取样点位。
(3)、土重点检测指标 :
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
7、防水卷材
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
批量:
以同一类型、同一规格10000m2为一批,不足10000m2时亦可作为一批。
抽样:
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5卷进行卷重、面积、厚度与外观检查,在上述检查合格的卷材中随机抽取1卷,切除距外层卷头2.5m后。
顺纵向切取长度为0.8m的全幅卷材两块,一块用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用,另一块备用。
8、砌筑砂浆
砌筑砂浆是指砖石砌体所用的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
(1)、砌筑砂浆的配合比都应该试配确定。
施工单位应从现场抽取原材料试样,根据设计要求向有资质的实验室提出试配申请,由实验室通过试配来确定砂浆的配合比,砂浆的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
(2)、砂浆试块的重点检测指标 :
28天抗压强度
(3)、试块留置及养护:
砌筑砂浆以同一强度等级、同一配合比、同种原材料每一楼层为一取样单位,其他超过250m³。
以250m³为一取样单位,余者为一取样单位。
每一取样单位标准养护试快的留置组数不得少于1组(每组6块),试样要有代表性,每组试块的试样必须取自同一次拌制的砌筑砂浆拌合物。
施工中取样应在使用第四按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数量应不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试件在20±5℃环境停置24±2h拆模。
拆模前要先编号,写上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及部位强度等级、成型日期,标养试块移至标养室养护至28天。
9、混凝土试块
(1)、按照图纸向商砼站委托配合比。
(2)、 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
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①、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组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③、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也不得少于一次。
(3)混凝土抗渗试块
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①、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②、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③、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④、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