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人民医院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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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人民医院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惠东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ZWZ-LP01HD11FW007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
2011年4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服务商: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惠东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东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
HZWZ-LP01HD11FW007
二、项目名称:
惠东县人民医院电子病历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
人民币128万元
四、项目内容、需求:
包01电子病历系统
注:
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运作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服务商;
3.中选的服务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分包给其他企业;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
备注:
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
六、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2011年4月28日至2011年5月18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9:
00~12:
00,15:
00~17:
00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
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5月19日上午10:
00(注:
9:
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11年5月19日上午10:
00
十、开标评标地点:
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
惠东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赖小姐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地址:
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联系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
邮编:
516001
邮编:
/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8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注:
带"★"为必达指标,任何的负偏差或劣于必达指标将导致废标;带"▲"为重要技术、商务指标,任何的偏差将被扣分。
1、采购项目服务需求
(一)总体要求
符合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广东省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支持HL7、DICOM3等国际医学数据标准。
系统要遵循安全性、稳定性、实用性、可扩展性的原则,保证系统能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满足医院医务人员门诊、住院病历处理的需要。
(二)技术规范:
1、安全性
a、关键数据的加密,例如数据库密码与操作员密码等。
b、操作员权限的控制,个人权限的管理与医疗小组的权限控制等。
c、数据的防修改等,防止用户通过客户端或其他工具对病历数据进行修改,合法的修改需保存修改痕迹。
2、稳定性
a、系统支持WINDOWS2003/XP操作系统平台。
b、使用大型关系型数据库(SQLServer2008优先考虑)。
c、支持500台以上的客户端同时在线使用。
d、程序是三层构架(前端/中间层/数据库)。
e、提供完整的灾难应急处理方案,方案需要支持数据库异地实时数据同步。
f、具有标准的数据交换方式:
跟HIS、LIS进行数据交换采用WebService或者DCOM标准,跟PACS进行数据交换采用WebService、DICOM3标准。
g、★与现有HIS系统无缝对接。
(注:
在安装调试时,由系统对接产生的问题、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独自承担,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此项费用。
)
h、▲电子病历编辑器,投标人自主开发,不能使用第三方控件。
3、实用性
a、系统的操作界面要求简洁大方、操作简单、提示清晰、容易掌握。
b、支持表格化录入、结构化选择录入、模版录入等快捷的处理方式。
c、系统要有自动纠错审查功能与质量控制功能。
4、灵活性
a、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由设计结构化的模版,满足不同科室之间的需求。
b、医疗信息结构化合理,具备快速、准确、灵活的临床医疗信息的能力,体现电子病历在医学统计、病情跟踪、疾病监控等方面的优势;具备对临床信息的统计、查询和实时监控功能。
5、可扩展性
a、系统支持从HIS、LIS或其他系统中直接读取病人信息、医嘱信息、结果查询等。
并支持病案、HIS系统中电子病历系统中读取数据。
b、系统的质量控制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撤消或增加。
(三)功能要求:
1、住院医生工作站
a、病历信息
(1)支持全部住院医疗文书的规范处理,包括:
住院病历、入院记录、首次病等。
(2)支持医生查询相关资料:
历次住院信息,检验、捡查、影像报告的结果,并提供比较功能。
与HIS连接后,提供医嘱执行情况、患者费用明细等查询。
(3)所有医疗文书具有三级阅改功能,病历修改痕迹保留,并可由医院选择病历修改痕迹是否在打印件上显示。
(4)支持医疗文书的诊断内容中医采用国标、西医采用ICD-10编码。
(5)支持上述医疗文书的整页打印和段落连续打印。
(6)打印功能:
打印病历所见即所得,支持医疗文书的整页打印和段落连续打印,病历打印符合广东省卫生部门相关要求。
(7)病案首页:
病案首页内容,按照广东省卫生部门相关要求,逐项填写病案首页内容,并打印存档。
病案首页内容需要与HIS系统中病案系统进行对接,须根据病历内容自动完成,同时提供手工录入模式。
(8)会诊申请:
提供会诊申请单的传送功能,异地会诊记录的录入。
(9)同意书:
填写各类同意书内容,包括医保病人特殊用药及治疗同意书、手术审批单、手术同意书、治疗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同意书、贵重药品知情同意书等,并能够打印存档。
提供自定义模板。
(10)能够在住院医生工作站的界面上,查阅病人护理方面的信息资料,包括:
病人的体温单、入院护理评估单、护理记录单、护理计划单等。
查阅重危病人的监护和特护记录单等。
b、检验、检查、手术
(1)检验:
可直接向LIS系统发送检验项目的电子申请,并能够查阅检查结果并将结果与病史记录关联,生成完整的电子。
(2)检查:
可直接向PACS系统、病理科、胃镜、心电图、B超、心超等科室提出检查项目的电子申请单(含简要病史/体检及检查目的),并能够查阅结果,包括直接调阅影像资料。
(3)手术:
可直接向手术系统发送手术申请单。
(4)报告结果:
各项检验、检查报告结果可以在病史记录中直接调用,并和病史记录进行自动关联,以确保电子病历的完整性。
c、医嘱
(1)可直接在病历界面录入西药、成药、草药等类型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2)可自动将医嘱与病历进行关联显示。
d、其他
(1)病历待归档:
在病人出院后,病历未归档前,可以补充填写病历资料。
(2)病历归档:
按照出院时间可以自定义归档时间,对电子病史进行自动归档。
(3)病案查询:
能够查阅出院病人的病案。
(4)提醒:
病历资料填写时间等需要注意事项的提醒。
(5)信息交互:
提供即时网络信息交互和处理功能,支持工作协同。
(6)支持各种电子签名方式。
2、住院护士工作站
a、基本工作
(1)查阅:
能够在电子病历护士工作站界面中查阅病人的住院医生书写的病史资料。
(2)护理信息:
填写入院护理评估单、护理记录单、护理计划单、重危病人的监护和特护记录单等护理病历内容。
提供模板录入的功能。
(3)支持上述医疗文书的打印和连续打印。
(4)模板存放:
存放于服务器的模板提供权限控制(私有、科室共享、全院共享)。
(5)体温单:
单人描绘或者批量填写住院病人的体温单,并能够打印存档。
(6)提供护理病历辅助录入功能,方便护士书写病历。
b、其他
(1)用户维护:
定义系统用户的权限分类。
(2)密码修改:
进行个人登录密码的修改。
(3)信息交互:
提供即时网络信息交互和处理功能,支持工作协同。
3、门诊医生工作站
自动向功能科、检验室、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发送各种检查检验申请,并能随时查询由各医技科室发送回的结果报告提供门诊病历录入模板及多种检查检验报告模板,医技检查报告回阅,病历模板设置,病历书写、修改、删除、审核、查询、打印,医生权限管理等。
4、质量控制工作站
a、质量控制设定:
对医生病历质量控制点进行设置。
b、质量控制查询:
按照科室、病区、医生、时间等条件对病区医生填写的病历资料进行质控检查,并发出审批意见。
c、质量控制时效:
自病历建立时起,系统能够进行实时质控,并可根据在院天数或出院等条件进行检索。
d、病历内容的质量控制:
自病历建立时起,对病历内容的一致性、拷贝复制、医护病历一致性等条件进行检索统计输出相关图表
e、质控统计:
根据医务科的具体需求对病历质量及相关医疗行为进行统计,并输出相关图表。
f、对病区护士填写的病历资料进行质控检查,并能够对病区病历书写质量进行统计。
5、病案统计工作站
a、由用户定义条件,对电子病历的病史、医嘱、检验、检查等数据进行关联分析与统计,统计的数据结构支持打印输出或者导出分析。
b、病案首页的信息由系统自动检索生成,系统中使用的疾病诊断采用国际疾病分类ICD-10,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最新版,并要与HIS系统、病案系统保持一致。
c、满足未来电子病历无纸化存储、检索、打印等的使用。
二、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用户提出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
2.经验要求:
投标人具有同类型项目业绩,对项目实施、维护具有相关经验,熟悉用户的实际情况。
3.★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
(逾期无法完工而引起的所有责任、费用均由中标人独自承担)
4.交货地点:
惠东县人民医院指定。
5.质保期(服务期):
壹年或壹年以上。
6.验收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交的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并在使用单位监查下现场进行测试和验收。
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应该含概于投标报价中。
7.售后服务:
7.1具有良好的本地化售后服务体制,服务便捷。
7.2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
1小时。
若电话中无法解决,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6小时。
7.3提供使用培训课程。
注:
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如无充分资料证明其履约能力的将视其为不响应。
8.伴随服务:
全部采购项目的开发、设计、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
(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9.★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注:
★投标人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如开发设计、调查、交通、人员、检测、分析、配件、验收、测试、培训、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惠东县人民医院。
2.2“监管部门”是指:
市财政局。
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人”是指:
响应本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设备的合法生产或销售的企事业。
2.5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7“投标文件”是指:
投标人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投标文件。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2)以中标金额签订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3)招标服务费:
a.受委托人独立承担在组织招标过程中所有发生的费用,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b.受委托人按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
c.本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即:
政府采购代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单位:
万元)
代理费标准类别
采购额度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5)中标人自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之日起5日内缴交中标代理服务费。
6)服务费一次性以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公司名称: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
7)服务费不在投标文件的报价中单列。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投标邀请书
2)采购项目内容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投标文件格式
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必要时,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0.5投标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60天内。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在征得投标人同意后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
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备选方案
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15.提供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投标保证函
16.1投标人应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函》原件(见参考格式4,传真形式及扫描件形式的不于接受),签署并递交《投标保证函》视为贵公司已履行了承诺参与投标的义务。
16.2预交文件或投标保证函递交截止时间:
2011年5月18日中午12点前。
17.投标的截止期
17.1投标的截止时间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8.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每一页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8.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一份纸质文件与U盘投标文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2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19.3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0.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评标定标
21.开标
21.1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2.1评标由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22.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3.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函、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3.2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3.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负偏离的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