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及编制步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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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及编制步骤
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及编制步骤
(1)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
A.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投资估算书;
B.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及其概算或修正概算书;
C.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其施工图预算书;
D.设计交底或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E.招投标的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F.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及其他施工发生的费用记录如索赔报告与记录、停(交)工报告等;
G.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H.历年基建资料、历年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
I.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J.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2)竣工决算的编制步骤
A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B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重新核实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造价。
C经审定的待摊投资、其他投资、待核销基建支出和非经营项目的转出投资应分别写入相应的基建支出栏目内。
D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书。
E认真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F认真作好工程造价对比分析。
G清理、装订好竣工图。
H按国家规定上报审批,存档。
1.2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自检,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第二阶段为初步验收,由项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进行;第三阶段为省级验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水利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对各省泵站项目的验收成果报告进行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对通过省级验收的项目进行抽查。
2.验收依据
2.1水利部颁发的《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2经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水利(水务)厅(局)审查批复的泵站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含因特殊原因导致《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后的批复意见)。
2.3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2.4《泵站设计规范》、《泵站技术改造规程》、《泵站安装及验收规范》、《泵站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技术标准。
2.5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文件。
2.6项目实施过程中签订的有关合同文件。
3.验收的基本要求
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方可通过验收。
3.1更新改造规模、各单项工程质量、技术及效益指标均达到《实施方案》中预定的目标及有关规范要求。
3.2更新改造资金按计划执行,配套资金按规定比例足额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制定了促进工程良性运行的水价政策和水费计收办法或排涝泵站财政补助办法。
3.4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工程管护新机制。
3.5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竣工审计;
3.6验收资料齐全,符合建档要求。
3.7项目更新改造完成后,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防洪排涝标准、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装置效率有明显提高,为当地及邻近地区机电排灌事业的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4.验收资料
验收时,项目单位应提供如下资料:
(1)经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计划下达文件及地方配套资金、《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及其批复实施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设内容调整、修改后经原审批单位审批意见)、有关图表等。
……
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验收专家评分表
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验收证书
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验收证书
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项目验收证书
山西磐天和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决算编制报告书
晋和信综[2010]第0018号
关于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
竣工决算的编制报告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贵公司委托,对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兴矿”)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编制。
具体编制情况如下:
竣工决算编制是依据2007年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及财建【2002】394号文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和财建【2003】724号文件《财政部关于解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编制的,竣工决算的资料是由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提供相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监督、管理与竣工决算报表、报告的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应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一、概 况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位于山西省长治县最南端,与高平市接壤,北距长治县城约14KM,行政区划属长治县南宋乡管辖。
前身为长治县南宋乡红兴联营煤矿,始建于1985年,1989年建成投产。
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9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是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文件批准为单独保留矿井,能力由60万吨/年提升为90万吨/年,井田面积2.1890km2,批准开采3#、15#煤层,服务年限11.6年,其中:
3#煤层服务年限5.3年,15#煤层服务年限6.3年。
二、立项及相关部门审批情况2009年9月14日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关于长治市长治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批复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为单独保留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吨。
2010年3月24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228号《关于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概算投资为21384.08万元(含已完工程15023.23万元),其中:
井巷工程5914.03万元;土建工程4378.37万元;设备购臵费3745.36万元;安装工程3127.48万元;其他费用4015.32万元;预备费203.51万元。
截止2010年10月,红兴矿已取得以下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1、安全专篇
2010年5月17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以晋煤监安二字【2010】227号《关于对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批复》,批复初步设计安全专篇。
2、环评报告
2010年9月29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0】1050号《关于<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批复环评报告。
3、地质报告
2007年8月23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规发【2007】1386号《关于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机械化采煤升级改造矿井地质报告的批复》,批复地质报告。
4、开工报告
2010年6月4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460号《关于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开工建设的批复》,批复红兴煤矿于2010年6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6个月。
5、联合试运转批复
2010年7月14日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2010】623号《关于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联合试运转的批复》,批复红兴矿于2010年7月19日正式进行联合试运转。
三、招投标及合同订立情况
红兴矿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的主体设计由山西省煤炭规划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地面建筑工程是由山西容海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工程监理委托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进行监理。
矿建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设备购臵均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矿建工程中标单位为温州建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工程中标单位为安阳开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安装工程中标单位为徐州天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购臵中标单位为长治市凯波商贸有限公司,全部签订供货合同。
四、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红兴煤矿工程经山西海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审计的工程计231865350.17元,其中:
矿建工程88218999.52元,土建工程96229595.50元,安装工程47416755.15元。
五、资金来源及投资完成情况
1、资金来源
截止2010年10月31日,共计筹集资金300000000.00元,均为农村信用社借款。
外欠工程款161611074.07元。
2、投资完成情况
截止2010年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额为322771428.05元
(1)建安工程投资246896062.69元
其中:
矿建工程88218999.02元
土建工程111260308.02元
安装工程47416755.15元
(2)设备投资69823323.15元
其中:
需安装设备55225095.22元
不需安装设备14598227.93元
(3)待摊投资5870470.02元
(4)尾工工程181572.19元
(后附明细表)
六、概算执行及资产交付情况
1、概算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对比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概算数
决算数
决算数比
概算超支
超支率%
一、矿建工程
5914.03
8821.90
2907.87
49.17
二、土建工程
4378.37
11126.03
6747.66
154.11
三、设备购臵
3745.36
6982.33
3236.97
86.43
四、安装工程
3127.48
4741.68
1614.20
51.61
五、待摊投资
4218.83
587.05
-3631.78
-86.09
合计
21384.08
32258.99
10874.91
50.86
由上表可见,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总投资比概算超支10874.91万元,超支率为50.86%。
超支主要原因是由于:
(1)地面建筑设计标准高于原初步设计。
(2)为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环境,把红兴矿建成花园式矿井,地面增加园林、绿化、古建等工程。
(3)矿建工程因地质条件复杂,巷道压力大,部分巷道进行了返修工程,加大了工程造价。
2、资产交付使用情况
截止2010年10月31日,交付使用资产计322589855.86元。
其中:
矿建工程89933169.41元
土建工程113422190.05元
需安装设备104636268.47元
不需安装设备14598227.93元
(后附明细表)
七、其他事项说明
1、红兴矿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在财务管理中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核算,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两科目中反映基建投资的完成情况。
在基建过程中,红兴矿使用自筹资金进行建设,而该矿用于基建的银行借款3亿元于2010年5月26日到位。
故本次决算编制的“竣工财务决算表”未能明确反映基本建设的项目资本金。
2、截止2010年10月底,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工程项目全部竣工,质量认证、安全专项设施验收、环保工程、职业病防治等专项验收均已通过,但由于各种原因,单位工程未能及时入账,本次依据山西海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工程造价审定数作为入账依据,并代扣税金。
山西海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工程造价审定数计231865350.17元,剔除已开票入账金额计70254276.10元,实际应开票挂账金额计161611074.07元,计提营业税及各项附加费共计5042265.51元。
3、根据海盛工程造价公司审定的工程造价入账后,红兴矿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反映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共计353545048.54元,其中;本次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新增的固定资产计322589855.86元,2005年至2006年21万吨生产能力的原有资产计30955192.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