剪力墙结构住宅楼项目土建工程主体劳务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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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墙结构住宅楼项目土建工程主体劳务合同

 

剪力墙结构住宅楼项目

土建工程(主体)劳务合同

 

工程名称:

x苑项目

甲方:

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总承包人):

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劳务分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苑工程土建施工劳务作业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x苑

1.2工程地点:

x省x市x县

1.3结构类型:

剪力墙结构

1.4建筑面积及层数:

5#楼:

17367.68㎡,地上22层,地,下3层;普通车库3032㎡,人防车库3032㎡,地下两层,共计6064㎡,(结算面积按甲方最终划定范围为准,其中外墙保温不计建筑面积。

2、劳务作业分包项目

2.1分包项目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范围内自定位放线、清槽、及土石方倒运(含清槽人工及辅助机械费用)、钎探、灌孔、桩头破碎、凿桩头及钢筋整理、桩头抹灰处理、桩头场内运输、桩间土清理、管桩填芯(包括钢筋制作、安置、砼浇筑)、主体阶段防潮层施工、场内各类防护(不包含高压防护)、楼座、基坑等所有现场安全防护、垫层施工、砖胎模(含抹灰及阴阳角做圆角处理)、防水保护层(含防水保护层施工,砌筑砖墙或粘贴保温板根据图纸设计)、基础至主体结构验收通过(含砌筑工程、二次结构、钢丝网安装、烟道封堵配合、所有预埋铁件、所有吊钩预埋、土建所有钉网、雨水洞口的预留、施工洞口及施工电梯洞口后补(含附着墙体孔封堵)、后浇带施工及后期完善、定型化围挡的安装拆卸、大型机械设备(塔吊、物料提升机等)附着预埋、(塔吊、施工电梯)独立基础(除挖土、回填外)、砌体预埋件加工安装及其他一切预埋件)的所有施工工序内容(包含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变更的内容)及大型机械(塔吊、物料提升机、砂浆罐基础、汽车吊、混凝土泵车等)设备的基础施工及预埋的安装;施工现场布置(按甲方要求进行布置);安全文明施工;整理清扫施工现场及保持周边道路、环境卫生用工(生活区及宿舍卫生由乙方统一管理,并负责清扫保洁。

塔吊、施工电梯、钢管、扣件、顶丝、扇形卡、模壳(甲方负责租赁,租赁期自入场至退场租期40天,超过该期限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等周转材料,由甲方审核选定,乙方负责保管、安装、拆除、维护等,乙方承担租赁费,通过甲方签订合同甲方负责代付,职工宿舍由乙方自行租赁场地。

宿舍内所有物品全部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派专人负责生活区及宿舍管理,所有场内外材料装卸车(包括二次倒运、甲方及业主供材)、码垛;主体施工所用设备机具(如塔吊、物料提升机等)的基础施工(包括人工清槽、钢筋绑扎、砼浇筑、施工放线、螺栓预埋)等;大型机械设备附着预留、预埋、焊接等;为迎接各种检查而发生的所有零星用工;装修阶段因主体结构缺陷引起的混凝土剔凿、修整用工;施工中使用的周转、租赁材料(如钢管、扣件、顶丝、模板、方木、各种穿墙螺杆、蝴蝶卡等);主体施工所用设备机具(塔吊、物料提升机)。

塔吊、物料提升机租赁费用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由乙方负责,主体封顶全部验收合格20天后,使用费用由甲方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支付,自然灾害及不可抗力造成的经甲方确认的工期延后除外),工程完工后交由总单位使用,延期使用费用由使用单位支付;脚手架(包括悬挑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及所有洞口临边防护;所有防护棚搭设及拆除;一级配电以外(塔吊、物料提升机除外)所有电箱电缆(电箱必须使用安监站准用产品),必须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保,严格按照规范做好接地。

具体包括内容:

(1)钢筋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钢筋加工、安装、调直,各类连接(焊接、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直螺纹连接的人工费等材料、机械用具),验收马道铺设,相关材料及连接件的实验取样;钢筋的场内运输、绑扎、安装、套管、电渣压力焊、剩余用料清理堆码、钢筋绑扎所需操作架的搭设、拆除、预埋铁件安装、与底板钢筋锚固,人防门,密闭门窗以及管道、防雷接地的安装配合、基础钢筋马凳制作安装等工作内容。

后浇带处钢筋按施工方案要求留设,并完成本承包范围内后浇带浇筑时钢筋的相关工作内容,及时配合甲方试验员进行钢筋取样(含原材、直螺纹连接、电渣压力焊等)。

钢筋成品保护,直螺纹连接套丝保护。

钢筋连接按项目部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其中直螺纹套筒连接、电渣压力焊、闪光对焊用人工、材料(含焊剂、绑扎丝、垫块等)、机械及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2)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模板的购买及模板翻样、制作、安装、拆除、场内运输、清理、刷防腐油、刷脱模剂、维修木方模板(要求钉子起干净、码放整齐等),按甲方要求堆放码垛,配合进出场装卸车。

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底部采用槽钢固定措施)、拆除。

棉胶条、止水螺栓、穿墙螺杆及螺帽、套管、模板、木方、角钢、脱模剂等所有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提供模板时、方木若不能满足砼成型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模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止水螺栓割除,对拉螺栓孔封堵(含材料)。

为预防剪力墙底部出现烂根的质量缺陷,本工程所有的剪力墙模板安装时底部采用角钢收口措施。

费用均包括在所报单价中。

模板拆除时间应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严禁野蛮施工、强拆早拆,砼未达强度严禁拆模,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悬挑槽钢有乙方负责采购,预埋螺栓有甲方负责采购,由乙方人员到甲方库房领取,用完后并如数返还,如不返还将如数扣除费用。

(3)混凝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商品砼卸车、浇捣、养护,泵车、泵送管、布料杆(制备)的安装、固定、拆卸、完毕后场地设备的清理、冲洗、保管等全部施工操作过程,包括承包范围内后浇带混凝土的浇筑。

泵管内商品砼按甲方要求卸至指定位置。

负责协助制做所有砼试块。

砼垫块及其他垫块、养护用塑料薄膜、毛毡、养护剂(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养护)由乙方负责提供。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制作现场各类试块。

做好成品保护,如现场试块合格,现场砼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4)二次结构(包括但不限于):

砖基础(含基础防潮层施工)、砖胎模(含抹灰)、防水保护墙(砌体墙或保温板保护层粘贴)、砌体(含空心砖等)、钢筋、模板、混凝土、预埋件购买、制作及安装、拉结筋焊接(含所需材料、机械费用)及标识、土建和安装工程所有钉网、填缝,射钉块及土建工程所有过梁的制作、安装,预制小型预制砼构件制作,过人洞、放线洞、输送泵施工洞、悬挑架、烟道等洞口的留置及封堵、集水坑盖板制作及安装,后浇带两侧钢板网的购买、焊接、安装,现场砌体没有或遗忘预埋拉结筋的试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止水钢板(止水钢板甲方采购)、止水条等止水材料以及后浇带两侧钢板网的焊接、安装。

二次结构挂网施工完成后如有安装剔凿敷管(或因变更)破坏,由安装队伍自行修复且达到验收标准。

(5)脚手架:

脚手架(含架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租赁、运输、卸车、倒运、保管等由乙方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刷漆,安全平立网购买与安拆(必须符合安监要求产品),所有临边及洞口防护的搭、拆、刷漆,踢脚板的制作、安装,卸料平台的制作、安装、刷漆,施工层施工用水分管的人工、材料,预留、预埋,洞口吊补;悬挑脚手架所有工字钢的购买、制作、安装、刷漆,钢丝绳、U型卡的制作、安装、刷漆、脚手架工字钢、拉结点预埋件放置后期清理、门架、坡道的搭设拆除、悬挑架封板。

按甲方的方案正常工期内外墙工程完后实施外架搭拆、场内倒运、施工电梯料台搭拆、卸料平台、安全防护体系搭拆、满足建设单位及监理的验收;架管、扣件、脚手板等材料的场内、楼层内的水平垂直运输、堆集码垛等;主体竣工验收完成后,若甲方继续保留使用脚手架,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否则,乙方自行拆除退场。

(6)其他项目:

基槽清理;现场排水;砼成品护角保护,后浇带清理,除锈;防水基层处理,防水隔离层铺设,配合塔吊顶升附壁工作;配合其它(安装、甲指分包)等队伍进场施工;塔吊司机、电梯司机的协调管理,塔吊基础、施工电梯基础及预埋件的安放,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返工及剔凿。

±0.00以上剪力墙对拉螺杆孔填充材料使用聚氨酯发泡填充,并且填充前将PVC套管清除、刷防水;±0.00以下剪力墙止水螺栓端部去除后,使用防水砂浆抹平,外侧做直径15cm及10cm高分子防水涂料,颜色分别为白色及红色。

(7)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施工内容和配合工作: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根据x省及x市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并获得“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称号。

基坑防护的挡水台砌筑抹灰及刷漆,定型化防护的安装与拆卸装运,防护栏杆搭拆及刷漆,各种物料池、水池及电箱底座的砌筑抹灰,各类防护棚的搭拆、底座基础施工及拆除、标语等。

安全防护用品。

现场排水沟砌筑、回填(含基坑周边排水沟、管道预埋等);临水管线维护,施工区域内路面硬化,周边围挡维护。

现场钢筋棚、木工棚、搅拌机棚、临时库房等的搭拆及场内二次移位,施工料具搭设平台的搭拆(如需要),防护棚用架板等材料由乙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的临电防护,安全设施搭拆及安全标志的挂贴,所有安全网挂、拆,施工现场安保防盗值班人员的配备完善,并做好早晚巡视,楼层清理由乙方负责。

乙方负责现场甲方提供的水源以外的接驳,以及一级电箱以外的临电接驳。

安全文明施工达到x市创城相关规定。

施工区及施工道路卫生清理。

(8)

辅材(铁丝、扎丝、钉子、焊条、养护剂、脱模剂、吊模及后浇带热镀锌铁丝网、成品马凳、主体验收涉及的所有封堵对拉螺栓眼所用材料、地膜、黄白胶带、扫帚、双面胶、水管、劳保用品、钢筋定位卡、垫块、植筋胶、施工线、墨汁、鼓风机、氧气、乙炔、对拉螺栓用套管、各种油漆、成品保护使用材料及加工、制作安装、预埋铁件、一级配电以外(含塔吊、物料提升机)所有电箱、电缆等所有辅材;

施工机具(钢筋机具、木工机具、焊接机具、振捣机具、搅拌机、泵车、钎探机、小车、铁锨、皮桶、扫帚、灰槽、手工工具、电线、开关插座、LED灯、水泵及所有施工照明设备);

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防护、防护门等由乙方提供、保管,乙方不得私自拆除,工程完工后所有防护必须保证原有的防护状态,安全防护用品(其中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须符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所有材料、设备进出场卸车、码垛,大型机械设备基础的全部施工内容(垫层、模板、钢筋加工绑扎、基础马镫制作及安装、地脚螺栓定位及安装、人工及辅材、浇筑砼、养护),各类安全警示牌、标示牌安装,配电箱的防护,消防设施配备,加工棚、防护棚搭设与拆除(含加工棚、防护棚基础施工);

基础施工(人工清槽、垫层施工、砖胎模(砌砖、抹灰)、防水保护层、接茬处防水层的保护、钢筋、模板、混凝土等所有工序的内容;

施工放线包括所有施工放线内容及工具(经纬仪、水准仪、大钢尺、米尺、垂准仪、塔尺、墨斗等),以上仪器必须有合格证、有效检测报告;

钢筋不允许外加工,否则每发现一次扣乙方5万元/次费用,在每次付款中扣除;⑦周转及租赁器材:

方木、竹胶板、钢管、挑架工字钢、挑架钢丝绳、挑架预埋件、U型卡、悬挑料台及相关构件、扣件、底座、工字钢、顶丝、步步紧、蝴蝶卡、对拉螺栓、止水片、螺帽、架板、安全网(平网、立网达到安检站要求)等,止水螺栓由乙方购买、安装;⑧主体施工时小于30cm的门垛及部分梁(由甲方确定)随主体同时施工。

甲方供应主材包括:

钢材、水泥、砖、砌块、成品砂浆(不包括模板支模时使用的封堵砂浆及模板底部角钢)、沙子、碎石、商砼、止水钢板、悬挑架预埋螺栓、主体内墙钢丝网。

除以上列明的甲方提供材料,其余所有辅材、施工机具、周转租赁器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及租赁,费用已包含在包干综合单价中,且施工期间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包干综合单价含税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如小型材料17%发票),配合相关的完税工作。

3、履约担保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1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

根据建设单位保证金实际退还甲方情况,甲方在7日内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办理完成后7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采取以下第(3.2)种方式:

3.1以现金方式在合同签订前缴纳;

3.2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转账手续;

3.3第三方/以其自有财产/为乙方提供连带履约担保,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乙方均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同意以夫妻名义与甲方在本合同签订7日内签订《保证合同》。

在本合同约定日期内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未签订上述《保证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进场施工的,按实结算后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退场;未进场的,乙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若乙方合同签订后擅自撤出不干或违约及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出现质量缺陷、发生安全事故和农民工上访等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重新选择他人完成合同剩余部分的内容。

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经济处罚。

4、合同价款与支付

4.1合同价款:

综合单价为楼座(含人防)和车库(含人防)及所有涉及的单体工程:

主楼元/平方米,车库元/平方米,人防工程元/平方米,详见附件3分包综合单价明细表,此单价包含《分包综合单价明细表》中所有内容。

表中计量单位为建筑面积(结算面积按甲方最终划定范围为准,其中外墙保温不计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按现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其中3.0.21、3.0.22条不执行),结算时按实调整。

楼座基础部分结算价已包含包干综合单价中不在增加任何费用,车库(人防)基础部分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包干综合单价中已含完成劳务分包项目范围内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并已考虑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各种风险因素,此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现场如发生合同范围外其他零星用工,按每工日单价100元计取。

金额(大写):

约(人民币)

¥:

约元(以最终审计金额为准)

(1)包干综合单价包含已考虑物价波动、天气灾害、停水、停电等各种风险因素,此单价一次性包死,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2)包干综合单价含各类材料装卸车、码垛、材料场内运输、各种材料保管费。

(3)分项综合单价包含属于分包范围内但没有注明和考虑到的内容。

(4)综合单价为固定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调整。

乙方不得因工程所属的材料、供应品及设备价格的涨跌,或因与本合同施工有关的工资率及其他成本等费用的增加或其他任何原因为由而要求调整包干综合价。

(5)分项综合单价含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及x市扬尘防治要求所有用工。

包含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清理、雨季积水清排、冬季积雪清扫,以及增加临时环保设施要求。

(6)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4.2合同价款调整:

当发生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需作合同价款调整的,其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4.2.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4.2.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4.2.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项目部主任工程师、项目经理签字且经甲方成本合约处审核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4.3工程量确认

4.3.1需现场确认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部施工员、主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签字且经甲方经营处审核确认后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4.3.2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劳务作业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15日前

乙方向甲方提交月分包结算资料必须按照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结算制度执行,月分包结算及相应计算书仅作为支付进度款依据,分包工程完工后3日内,由乙方提交该分包项目的结算资料,经甲方项目部、成本合约处审核确认后作为最终结算。

分包结算单统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4.3.3分包经济签证及零工单实行月清月结制度,乙方无故拖延或拒签结算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与甲方结算及收取工程款的权利,所有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甲方亦可单方面办理结算,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经营处审核的结算值。

4.3.4施工过程中结算仅作为付款依据,在分包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5日内,分包单位持分包退场承诺书向项目部提交分包结算书。

分包经济签证及零工实行月清月结制度,分包签证、零工单执行月结算审核结果。

项目部将审核后的分包结算报经营处审核定案后,转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

分包结算单统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4.4合同价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

第一次付款:

全部单体结构主体封顶且砌体且二次结构完成至6层,经甲方成本合约处审核后按达到上述条件的工程量的60%(其中乙方必须确保工人工资支付100%)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主体验收合格30日内付至审定结算值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付至审定结算值的95%,剩余5%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满后两个月内付清。

4.5乙方必须按x市建委要求及甲方管理制度足额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拖欠工资造成民工上访事件,每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5万元,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6每次节点付款均以最后完成楼号时间为准,甲方在发包人付款的基础上,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

4.7乙方必须提供齐全、真实、合法有效的资料及手续,乙方收取工程款时,需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收款收据及税票等,否则甲方财务不予支付。

4.8乙方中途退场按已完工并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价的60%进行结算(剩余40%停止拨付,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结算)。

5、施工工期

5.1计划工期:

开工:

2017年5月15日(具体以甲方下达的开工令为准);主体结构封顶:

2018年1月15日;主体验收:

2018年4月10日。

主体结构封顶、主体验收时间依据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必须满足业主方指定的时间节点要求。

5.2工期延误

5.2.1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5.2.2乙方按甲方进度计划要求严密组织施工,并按甲方施工工期计划接受奖罚,如乙方达不到甲方工期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采取果断措施,如突击抢工等所发生的费用按1.5倍的工程分项价格比例由乙方承担,以扣款的形式在结算拨款中扣除,直至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为乙方出零工帮助施工,由现场施工员考勤,费用在拨款时按1.5倍全额扣除。

5.2.3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应提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甲方应在3日内予以答复,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顺延,且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2.4工期顺延: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及建设单位确认批复后,工期顺延,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工期变化和设计变更,并由建设单位认可;

(2)不可抗力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

除以上原因外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自行承担。

5.2.5施工中甲方原因、地方干预、政府行为造成的施工延误,甲方仅给予工期顺延,不另支付任何费用。

5.2.6非上述原因造成时间节点每拖延一天罚款5000元(上不封顶),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罚款均在当期进度付款中扣除。

无论何种情况,主体结束时间节点及主体验收通过时间节点必须确保按时完成,否则每拖延1天罚款1万元。

6、质量与检验

6.1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并执行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学林苑项目部管理制度的质量管理规定和制度,经x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主体结构获得“x市优质结构”称号,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罚款10万元。

6.2分包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由乙方书面提出验收报告,双方确定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6.3工程验收时,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增加的费用。

6.4乙方必须认真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及返工、维修,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费用;若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直接安排他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次乙方承担5000元违约金。

6.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鉴定、抽芯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所有甲方损失。

6.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再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甲方代表、监理、业主在验收记录上签名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必须由甲方书面通知,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乙方没有报检自行隐蔽,现场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且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6.7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x省、x市和甲方有关质量方面规定执行。

6.8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项目管理手册执行。

6.9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按照本企业的《质量管理奖罚标准》及质量验收规定对乙方实行奖罚。

(详见附件2)

6.10主体验收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甲方、监理、业主初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主体验收报告,报请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评定质量等级。

6.11乙方所施工项目的质量、工期等主要指标不能满足本合同规定,已经或即将影响甲方与业主合同履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下达终止合同通知,如乙方拒绝接受通知,则甲方通报建设单位及现场监理单位签字认可,视乙方认可。

乙方接到通知后,所属人员必须在5日内撤出现场。

若逾期未按要求撤出,则每拖延一天承担甲方壹万元违约金。

若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更换队伍,乙方施工范围内已全部完成工程分项达到质量标准的按完成分项合同单价的60%进行结算,未达到成品及未全部完工分项不予结算。

甲方在完成本项目工程前,有权不与乙方结算,且终止合同并更换队伍所发生的调遣费、劳务增加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3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

6.12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业主的奖罚比例,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处罚,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上缴,否则从拨付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6.1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中途退场,甲方仅结算乙方施工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乙方的其他费用(所有进出场费、差旅费、窝工费、管理费、不在分部分项工程内的人工、材料费等)概不结算,以上费用由乙方承担。

6.1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中途退场,脚手架管由甲方按实际数量接收,租赁费从接管日开始计算。

模板、木方根据完成分项工程量所需数量按周转4次分摊。

6.15、乙方对于甲方项目部、公司、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及质监站提出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如不及时整改,质监站提出的问题每条罚款5000元;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每条罚款2000元;甲方公司提出的问题每条罚款1000元;甲方项目部提出的问题每条罚款500元。

如整改确有困难,及时向项目部反应,共同协商解决。

7、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甲方对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实行监督管理。

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甲方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7.1双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签订时间:

2017年5月20日

7.1.1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实行监督管理。

7.1.2乙方应当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乙方需在分包合同签订前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C证)、特种人员证书到甲方安全保卫处备案。

7.1.3乙方应当遵守国家交通、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安全所必需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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